A. 工程施工准備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1、成立組織機構,配備強有力的管理人員
2、建立工程施工管理網路
3、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
4、編制好施工材料綜合計劃
5、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6、搞好施工現場的布置,做好設備進場計劃
7、編制好施工進度計劃
8、確定施工程序、主要分項工程及工藝流程
9、做好勞動定額用工,工程匯總
10、做好資金使用計劃
(1)建築工程項目開工前業主需做哪些工作擴展閱讀:
工程施工是建築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
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
其中人工費核算一線工人工資、津貼、伙食、補助,但不包括保險,一線工人保險在間接費里核算;材料費核算構成工程實體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組件租費、腳手架子管租費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護坡、降水、防水等。
機械費核算大型推土機、壓路機、兩頭忙、蛤蟆夯、汽車泵、砼泵、外用電梯、塔吊等的租費,包括給這些機械的加油機維修養護費;其他直接費主要核算不能區分開以上三種費用的支出,但是構成工程項目實體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運費、工程用水費、電費等。
按照形象進度結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額為未完施工,表示暫時沒有相應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結轉,則余額為零。工程施工余額不可能在貸方。
編制預算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採用的定額要正確,業主沒指定的,一般採用同行業國家最新定額;
第二,各項預算單價要考慮施工期間價格浮動因素;
第三,工程量以業主給定的工程量清單為准,即使發現有明顯的錯誤,未經業主書面批准不得自行調整;
第四。其他項目費用預備費、監理費、暫定金等要按招標文件要求列計;
第五,預算編制完成後要經他人復核審查,切不可有誤。另外還要注意工程預算與施工組織設計相統一,施工方案是預算編制的必要依據、預算反過來又指導調整施工方案,兩者是相互聯系的統一體,不可分離編制。
B. 建築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做哪些工作
1.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管理班子。
2.編制項目計劃書,包括進度計劃,質量計內劃,資金使容用計劃,資源配置計劃,安全管理計劃等。
3.積極配合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開工報告或者施工許可證。
4.勞務招標、各種材料采購招標。
5.施工現場臨水臨電,辦公、住宿等的建設。
6.施工現場整體布置,包括材料堆放,臨時設施位置,臨時道路位置和硬化,消防管道位置及安裝。
7.組織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對圖紙熟悉、再審核,分析、查找問題等。
C. 建築工程開工前有哪些准備工作
業主提供正確來的地質勘察報告、自施工現場環境、地下設施情況、工程測繪點資料,以供施工單位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另外現場施工許可證也要落實。業主要積極配合施工方辦理各手續及出入通行證件。
施工方做好現場的三通一平,各臨時設施及加工棚已安裝好。
將施工質量人員名單及職責要求報監理,施工測量用具報監理審批,現場施工質量管理報監理,
D. 市政工程開工前的准備工作有哪些。 資料有哪些方面。
如果你是建設單位 需要准備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 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 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 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 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 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如果你是施工單位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E. 工程項目建設的前期階段,主要應開展哪些工作
一、基建項目立項審批(提供以下資料)
1.項目業主主管部門的申報文件;
2.項目業主編制的項目建議書;
3.資金落實意向書;
4.有關部門意見;
5.土地取得證件。
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提供以下資料)
1.單位書面申請;
2.項目建議書及批復文件;
3.1:500地形圖十份。
三、建築工程設計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資料)
1.項目辦理申請書;
2.批准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復印件;
4.經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復印件;
5.建設工程設計方案;
6.項目涉及其他部門的書面審核意見。
四、初步設計審批(市發改委組織)
1.申請報告;
2.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設計單位編制並符合規范要求的項目初步設計文本;
3.立項文件;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資金落實證明;
6.工程概算書。
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文件;
3.經審查同意的建築總平面布置方案圖;
4.項目用地規劃選址意見書;
5.土地預審意見;
6.項目所涉及的相關部門的書面意見。
六、施工圖審查(提供以下資料)
1.審查委託書一份;
2.立項文件一份;
3.規劃選址意見書及紅線圖一份;
4.擴初設計或方案及批文一份;
5.勘察合同一份;
6.設計合同一份;
7.工程勘察成果報告一份;
8.施工圖(藍圖)四套;
9.設計計算及使用軟體名稱一份。
七、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程序(提供以下資料)
1.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書或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築工程所在地地形圖(1/500)工程概況及簡要說明;
3.建築工程項目1/500總平面圖,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立項批文,城建規劃紅線圖一份;
4.工程設計消防設計專篇;
5.全套土建、水、電暖道及消防系統圖紙;
6.項目選址意見書;
7.設計單位消防自審表;
8.按消防要求修改的變更設計聯系單及修改圖紙。
八、建築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程序(提供以下資料)
1.領取並填寫《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一式三份);
2.消防部門簽發的《建築工程設計審核意見書》;
3.施工單位提供的竣工圖;
4.消防設施、設備合格證書;
5.有自動消防系統應提供中介機構的檢測報告;
6.設計單位相關圖紙、施工單位相應資料證明復印證及其他相關資料。
九、工程防雷電設施的審核(提供以下資料)
1.項目防雷電設施施工設計的核准登記表;
2.總平面布置圖;
3.防雷設施布置圖(基礎、天面、大樣等);
4.高層建築防側擊雷措施及說明(均壓環、幕牆等);
5.電力設計說明;
6.接地系統圖;
7.其他有關批文;
8.建築物防雷設施施工監督、竣工檢測、委託書。
十、環境影響審批程序(提供以下資料)
1.工程立項文件,擴初批復文件;
2.建設單位項目申辦報告;
3.市給排水總公司同意污水納入截污管網意見;
4.環境影響登記表;
5.所在地政府,城建規劃部門及主管部門意見。
十一、建設項目人防建設費程序(提供以下資料)
1.麗水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設審批表;
2.立項批復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初步設計文本(一份);
5.交納人防建設費;
十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
2.項目初步設計批復;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
4.土地批准文件及勘測定點圖;
5.項目涉及相關部門書面審查意見;
6.經審查同意的全套施工圖;
7.審核同意的設計方案;
8.面積預測報告及地下管線資料;
9.綠地審批表。
十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程序(提供以下資料)
1.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預證或規劃申請表);
4.資信證明;
5.施工圖審查批准書;
7.工程中標通知書;
8.施工合同(副本);
9.監理合同;
10.質量監督書;
11.安全生產檢查申請表批准書;
十四、建設工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提供以下資料)
1.工程質量登記表四份;
2.立項文件;
3.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復印件);
4.工程中標通知書(復印件);
5.施工單位、監理合同及其資質證書;
6.勘察報告一份;
7.施工設計圖一套;
8.工程質量登記表四份;
9.人身傷害保險單;
10.施工單位人員配備表及相關人員上崗資質證書;
11.監理人員配備表及相關人員資質證書;
12.交建築工程質量監督費。
十五、施工前的准備工作內容
1.完成前期工作的掃尾;
2.辦理征地拆遷手續,簽訂有關協議完成拆遷工作;
3.委託勘測單位完成工程測量和工程地質勘察,為設計提供依據;
4.做好施工圖及工程預算審查工作;
5.組織設備,甲供材料安排和定貨;
6.完成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7.簽訂施工合同,確定開工日期,完成公正手續;
8.組織施工圖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做好現場測量控制圖,與規劃、施工單位配合完成放線和驗線工作。
十六、工程竣工備案制度(提供以下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工程建設程序執行情況、合同內容執行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評價情況;工程管理及竣工質量驗收情況;質量總體評價等(原件一份);
3.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4.施工圖審查意見;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消防、環保部門出具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復印件1份);
6.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
7.工程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8.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即由建設單位組織);
9.工程施工竣工報告(復印件1份);
10.監理報告(復印件1份)。
的,比較全
F. 現場開工前業主,監理,施工單位應完成哪些工作
「築訊中國」網為你整理解答:
現場開工前業主,監理,施工單位應完成的工作如下
一、建設單位,即業主單位(以下簡稱業主)
1、項目報批報建
2016年5月19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施方案的通知》,建設項目開工前的行政審批事項已經大大精簡。
根據國務院的通知,建設工程項目核准或備案後,在項目開工前業主應完成如下報批報建工作: (1)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2)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類許可證核發;(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4)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5)供地方案審批;(6)防雷裝置設計審核;(7)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人防);(8)非重特大項目環評審批;(9)節能審查意見;(10)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另有32項均特定事項,涉及交通、水利、風景名勝區、海洋、民航、水土保持、煤礦、宗教、國家安全、核設施、文物等建設項目的審批事項等。
詳細《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清理規范意見匯總表》請見國務院 國發(2016)29號《關於印發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2、建設資金落實
工程建設項目因需要大量的資金,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一般的資金籌措方式包括:建設項目自籌、發行股票、銀行貸款、金融機構融資等。在項目開工前,業主應落實一定的資金,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3、工程招標及合同簽訂
在項目開工前,業主應完成一些列工程招標及合同簽訂工作,包括各類項目報審報建報告編制招標、工程和采購招標代理招標、勘察設計承包商招標、總承包商或施工承包商招標(按不同項目管理模式區分承包商服務范圍)、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承包商招標、業主自行采購供貨商招標、工程監理招標、項目保險招標等及這些合同的簽訂。還應就項目原料供應、天然氣供應、電力供應使用等方面簽訂相關合同,如需技術引進,還應招標並簽訂技術許可及工藝包編制合同。
4、工程設計及審查
在項目施工開工前,一般應已完成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且已通過業主的審查。 施工圖設計(詳細工程設計)在項目施工開工前不一定已經全部完成,但開工施工的部分涉及消防設計審查、防雷裝置設計審查、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時,必須按規定報有關機構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開始施工。且施工圖的進度應能滿足項目施工進度的需要。
5、征地拆遷
項目開工前,項目用地上的拆遷進度應符合施工進度要求,業主應完成征地、土地使用登記、征地拆遷補償等工作,並不因拆遷事宜影響現場施工。
6、安全、質量監督備案等
工程建設開工前,業主單位應在工程所在地完成項目施工安全監督備案、工程質量監督報監、放射源庫報批及使用許可、特種設備安裝告知、檢驗、報驗、安全閥整定調試、報驗、施工放射源存放許可、進口壓力容器安全質量許可、進口設備和材料報檢、超限設備運輸通行許可等事項的辦理工作。
7、現場施工條件
場內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礙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場內外交通道路已經修通,施工用水、用電、排水等能滿足施工要求;業主項目管理用場內臨時設施已建成並投入使用。
8、第一次工地會議召開
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已主持召開參建單位參加的第一次工地會議。
9 、工程開工報審表批准
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後,業主批准施工單位報送、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核意見的工程開工報審表。
二、監理單位
1、項目監理部建立
已建立項目監理部,按監理合同配備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並應及時將項目監理部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及對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書面通知業主。
2、監理資質備案
監理單位資質、項目監理部組織機構及人員資格已經向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業主備案,需要經業主面試的人員已經通過面試。見證取樣員已備案。
3、監理設施配備
項目監理部已配備滿足監理工作需要的檢測設備和工器具。
4、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編報
總監理工程師已組織編制監理規劃,且在召開業主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業主。 對專業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已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監理實施細則,且已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5、施工單位資質及人員資格等審查
(1)項目監理部已審查施工單位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等,如有工程分包,項目監理部應已審核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類似工程業績、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
(2)項目監理部已審查施工單位現場的質量和HSE管理組織機構、質量和HSE管理制度。
(3)項目監理部已審查施工單位及分包單位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
(4)項目監理部已核查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
(5)項目監理部已檢查施工單位試驗室的資質等級及試驗范圍、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試驗室管理制度、試驗人員資格證書等。
6、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審查
項目監理部已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施工組織設計,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後報建設單位。
總監理工程師已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施工方案。
7、現場施工條件檢查
項目監理部已檢查進場道路及水、電、通信等滿足開工要求。
8、施工人員、施工機具及施工材料檢查
項目監理部確認施工人員已到位。項目監理部已檢查施工機械具備使用條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9、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已完成。
10、施工進度計劃審報
項目監理部已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和階段性施工進度計劃,並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報業主。
11、工程開工令簽發
總監理工程師已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同時具備施工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核意見,報業主批准後,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開工令。
三、施工單位
1、項目部建立
已建立項目部,按承包合同配備項目經理、總工、質量、安全負責人、施工經理等現場管理人員,並應及時將項目部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及項目經理的任命書已通過監理單位審核。
2、現場施工條件
施工單位現場臨時設施已投用,並且滿足辦公和生活需要。進場道路及水、電、通信等滿足開工要求。
3、施工單位資質及人員資格等審查
(1)施工單位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現場的質量和HSE管理組織機構、質量和HSE管理制度已通過監理單位審查。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已通過監理單位審查。
(2)如有工程分包,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文件、類似工程業績、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等已通過監理單位審查。
(3)施工單位試驗室的資質等級及試驗范圍、法定計量部門對試驗設備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明、試驗室管理制度、試驗人員資格證書等已通過監理單位審查。
4、施工人員、施工機具及施工材料
現場施工人員已到位,並已完成入場安全教育。施工機械具備使用條件。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已通過監理單位審核。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已完成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6、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總進度計劃和階段性施工進度計劃已經監理單位審查,並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報業主批准。
7、現場安全措施
現場安全措施已到位,危險源辨識已完成,安全應急預案已經監理單位批准。
8、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審查
施工組織設計已經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後報建設單位。施工方案已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9、工程開工令簽發
總監理工程師已簽發工程開工令。
G. 建築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做哪些工作
1.要組織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管理班子。
2.編制項目計劃書,包括進度計劃專,質量屬計劃,資金使用計劃,資源配置計劃,安全管理計劃等。
3.積極配合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開工報告或者施工許可證。
4.勞務招標、各種材料采購招標。
5.施工現場臨水臨電,辦公、住宿等的建設。
6.施工現場整體布置,包括材料堆放,臨時設施位置,臨時道路位置和硬化,消防管道位置及安裝。
7.組織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對圖紙熟悉、再審核,分析、查找問題等。
H. 建築工程項目開工前需要向政府辦理哪些手續
首選建設單位預先做好市場調查,看是否在此開發會有什麼樣的前景,隨後編制可行型研究報告,規劃藍圖,辦理土地使用證,城市規劃許可證。
地質勘探單位進行勘探,設計單位招標,確立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根據地質勘探報告及甲方的規劃藍圖開始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圖紙審批,去消防部門備案,去所在地建委備案,去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招標,確立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然後進入施工階段的工作。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
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防範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嚴重事故。
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為適應對工程建設項目分級管理的需要,國家規定基本建設項目分為大型、中型、小型三類;更新改造項目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兩類。不同等級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國家規定的審批機關和報建程序也不盡相同。
劃分項目等級的原則
(1)按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所確定的總設計能力或投資總額的大小,依據國家頒布的《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小型劃分標准》進行分類。
(2)凡生產單一產品的項目,一般按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劃分;生產多種產品的項目,一般按其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劃分;產品分類較多,不易分清主次、難以按產品的設計能力劃分時,可按投資總額劃分。
(3)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特殊意義的某些項目,雖然設計能力或全部投資不夠大、中型項目標准,經國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計劃或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項目,也按大、中型項目管理。
(4)更新改造項目一般只按投資額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項目,不再按生產能力或其他標准劃分。
(5)基本建設項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項目限額的具體劃分標准,根據各個時期經濟發展和實際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變化。
I. 請問下工程開工的流程
工程開工的流程就是准備好各種資料,分別有:
1,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施工合同
3,委託監理工程的監理合同
4,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質量監督登記書
6,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8,施工圖會審記錄
9,經監理(或業主)批准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開工報告
11,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技術交底記錄
14,測量定位記錄
一,施工過程需准備的資料:
1,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2,工程測量,放線記錄
3,預檢,自檢,互檢,交接檢記錄
4,建(構)築物沉降觀測測量記錄
5,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施工記錄
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施工日誌
8,砼開盤報告
9,砼施工記錄
10,砼配合比計量抽查記錄
11,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2,工程質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調查,處理記錄
13,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
14,工程局部暫停施工通知書
15,工程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復工申請
16,工程復工通知書
二,竣工需要准備的資料:
1,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勘察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設計單位設計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5,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6,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
7,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
8,工程的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通知及重新組織竣工驗收通知書
9,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質量保證資料審查記錄)
10,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1,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觀感質量評定表)
12,定向銷售商品房或職工集資住宅的用戶簽收意見表
13,工程質量保修合同(書)
1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填寫)
15,竣工圖(包括智能建築分部)
J.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領取。
(3)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5)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6)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7)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
(8)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10)建築工程項目開工前業主需做哪些工作擴展閱讀:
開工報告:開工報告是由建設項目承包商申請,並經業主批准而正式進行擬建項目永久性工程施工的報告。據國際慣例,沒有業主批準的開工報告,承包商不得進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如承包商未提出此報告,業主工程師照樣可以按合同規定時間下達必須進行的永久性工程開工的開工令。得此命令,承包商必須有令工程師滿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現場。在開工令規定的日期,承包商不能按開工令要求開工,或只是象徵性開工,都將視作違約。
具體分為:
(1)總體開工報告:承包人開工前應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主要內容 應包括:施工機構的建立、質檢體系、安全體系的建立和勞力安排,材料、機械及檢測儀器設備進場情況,水電供應,臨時設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備情況等。雖有以上規定,並不妨礙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達開工令。
(2)分部工程開工報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開工前14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單,其內容包括:施工地段與工程名稱;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和勞動安排;材料供應、機械進場等情況;材料試驗及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開工。
(3)中間開工報告:長時間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處理完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中間開工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開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