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設計 > 實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制度的原因

實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制度的原因

發布時間:2020-12-15 14:56:40

㈠ 國家為什麼要實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制度,以及作用是什麼

為防止亂搭亂建 為法施工 和稅收的繳納 等一系列問題

㈡ 建築許可包括施工許可和

建築許可?(一般是國土或規劃部分頒發的)、而施工許可是建設部門頒發的,兩許可是有區別的,肯定的說,建築許可不包括施工許可!

㈢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准條件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准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己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己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己委託監理)。

(3)實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制度的原因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五章建設用地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

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

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

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

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㈣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單位辦理還是施工單位辦理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
《建築法》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是國家對建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所採用的作法,這項制度是指由國家授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築工程施工開始以前,對該項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開工必備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建築工程發給施工許可證,允許該工程開工建設的制度。在我們國家對有關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有利於保證開工建設的工程符合法定條件,在開工後能夠順利進行;同時也便於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轄范圍內有關建築工程的數量、規模、施工隊伍等基本情況,及時對各個建築工程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保證建築活動依法進行。

㈤ 施工許可是什麼意思以及它的依據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內領取施工許可證;容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對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是許多國家對建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所採用的作法,不少國家在其建築立法中對此作了規定。這項制度是指由國家授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築工程施工開始以前,對該項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開工必備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建築工程發給施工許可證,允許該工程開工建設的制度。在中國對有關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有利於保證開工建設的工程符合法定條件,在開工後能夠順利進行;同時也便於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轄范圍內有關建築工程的數量、規模、施工隊伍等基本情況,及時對各個建築工程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保證建築活動依法進行。

依據是《建築法》第七條

㈥ 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的建築工程,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嗎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築工版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權法》第2條,所謂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同時,該《辦法》也進一步作出了說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建築工程
《建築法》第83條規定:"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和古建築等的修繕,依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3、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築法》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於本法
4、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5、軍用房屋建築
《建築法》第84條明確規定:"軍用房屋建築工程建築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

㈦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時效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時效: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內。因容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所謂「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施工許可證交給建設單位之日。
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個月。如無其他法定原因,在3個月內不開工的,施工許可證就自行廢止。所以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
需要注意的是: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與《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有效期限不一致。該規定中指出:「建設單位經批准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開工」。其區別有兩點:一是期間的長短。《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為3個月。後者當然對建設單位更為有利;二是起算日期不同。前者的起算日為「批准之日」後者為「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

㈧ 什麼情況下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一、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

二、許可條件

(一)因生產工藝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項目、市政府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類重點工程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需有分別由市政、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審批原則

堅持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相並重的原則,既支持城市建設的發展又切實維護市民合法權益,充分考慮開發建設所產生的雜訊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部分地方的規定依法實施審批。

四、審批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搶修、搶險除外),必須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夜間施工作業。

五、審批許可權及原則

一般都是各縣(市、區)住建局審批,部分是環保部門,還有一些城市是由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管理的。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廉(公)租房等市級重點工程和特殊區域根據其工程、工藝需要,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同一開發項目的不同施工企業應由項目業主協調統一進行連續施工作業。

對同一區縣組團式開發項目或鄰近的幾個工地夜間施工審批過程中,環保部門原則上應當對其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進行統一審批。

對涉及多個區縣的同一開發項目,施工單位應分別到所涉區縣環保部門辦理夜間施工手續。各區縣環保局在審批此類夜間施工手續時,應當統一夜間施工時間、周期及頻次。對屬地性質不明或所涉區縣施工體量較小的,涉及區縣可自行協商確定管轄權。商議未果的,由市環保局指定施工體量較大的區縣環保部門管轄。被指定管轄的區縣環保部門除履行夜間施工審批職責外,還應履行日常監察、信訪投訴處理、排污收費等環境監管職責。

六、審批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將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

申報提交的材料:

1.《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地施工單位組織結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

其中,續辦項目承建單位可不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後簽收,移交經辦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三)審查

經辦部門依法對施工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進行核查。

㈨ 施工許可證的定義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建築法》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對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是許多國家對建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所採用的作法,不少國家在其建築立法中對此作了規定。這項制度是指由國家授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築工程施工開始以前,對該項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開工必備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建築工程發給施工許可證,允許該工程開工建設的制度。在中國對有關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有利於保證開工建設的工程符合法定條件,在開工後能夠順利進行;同時也便於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轄范圍內有關建築工程的數量、規模、施工隊伍等基本情況,及時對各個建築工程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保證建築活動依法進行。
網路,施工許可證

閱讀全文

與實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制度的原因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