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增值稅稅負是多少
營改增對於房地產企業的影響首先取決於企業成本結構。在土地成本佔比較低的三四線城市,房地產企業付出的建安成本增值稅將有望獲得抵扣。相比之下,一二線城市則由於建安成本佔比較低,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規模可能不足,受益有限。 從稅收轉嫁的角度來看,房地產企業很難受到上游建築行業稅負轉嫁的影響,從而不會增加房企成本。而在下游,一些商業地產企業增值稅卻可能部分轉嫁給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看,隨著未來營改增的持續推進,一些商業地產銷售收入佔比更高的房地產企業,以及建安成本占總成本比例更高的地產商,或將更多地受益於房地產營改增的持續推進
B.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的增值稅的稅負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營改增」後建築業適用11%稅率,與現行營業稅3%的稅率相比,提高了8個百分點。
理論上講可以通過進項抵扣降低稅負,而且建築業可以抵扣的項目很多,比如鋼材、混凝土等建築材料,以及運輸費用等。但由於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建築業進項抵扣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人工費無法抵扣,建築業是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工費支出占總成本的20%左右;
二是部分建築材料供應商為小規模納稅人,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是作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簡易辦法納稅且適用3%的徵收率,而建築業銷項適用11%的稅率,進銷稅率相差達8個百分點。
建議規模較小或具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建築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按簡易辦法納稅,適用3%徵收率。建築企業本身也需要加強財務核算和經營管理,盡量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貨方合作,爭取抵扣更加充分。
(2)建築施工企業營改增稅負增加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C. 營改增後部分企業稅負增加怎麼辦
企業稅負增加是多種原因造成的。有的是本環節增值率較高導致增值稅較專多;有的是因為企業在試點前屬已經集中購置設備,使得當前可抵扣進項稅額少;有的企業部分外購的貨物和服務,因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造成進項稅抵扣不足。這些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改革試點時間較短、試點范圍較窄以及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的。今後隨著營改增全面推開和企業經營活動的持續進行,企業稅負水平總體將趨於正常。
D. 2016營改增後建築業的稅負問題有哪些不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3月23日發布《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隨後國家稅務總局又發布了《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業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2016年5月1日起,建築業納稅人將全面告別營業稅,開始繳納增值稅。很多建築施工企業都非常關注「營改增」過渡期間建築業的稅收政策,特別是稅負問題以及與過去繳納營業稅時有哪些不同要求。現針對過渡期間政策中的重難點問題為您一一解讀。
老項目、清包工和甲供工程: 一般納稅人可簡易徵收
「營改增」之後,建築業的增值稅率確定為11%,較之前3%的營業稅率高出了8個百分點。坐落在某園區的一家大型建築施工公司的財務經理近日前往地稅部門辦理稅戶遷移相關手續,並就「營改增」後建築業面臨的稅負問題向轄區地稅局的稅務人員訴苦:「我們是大型建築企業,被國稅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如果執行11%的增值稅稅率,恐怕企業的整體稅負會上升。作為工程項目的總包商,我們很多在建項目的分包商都是些小規模納稅人,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有5月1日之前的工程,很多也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對我們的增值稅進項抵扣造成了困難,如果沒有足夠的進項抵扣,那企業面臨的增值稅負一定會上升很多。」
對於企業的疑惑,稅務人員解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此外營業稅為價內稅,增值稅為價外稅,對於老工程項目,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負確實比繳納營業稅時還略低。稅務人員特別提醒: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如果遇到《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沒有註明合同開工日期的情形,則還是以建築工程承包合同上註明的開工日期為准。
稅務人員還向該企業的財務介紹,為了確保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負不增加,此次的過渡政策對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及甲供工程也給予了大力的稅收政策優惠。根據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徵收。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築服務,同樣可選擇適用簡易徵收。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工程分包款:小規模納稅人也可從銷售額中扣除
某區一家小型建築企業的財務部張總在「營改增」過渡政策正式落地之前一直愁眉不展。他對轄區稅務局的幹部說:「我們建築公司的經營規模不大,『營改增』之後我們就是小規模納稅人了,但是我們承接的建築工程也會根據經營的需要再分包給其他建築公司和零散工程隊。過去我們繳納營業稅,分包的工程是可以從營業額中扣除的,我們只對實際取得的工程款按3%營業稅率繳納營業稅。往後我們繳納增值稅了,小規模納稅人是沒有進項抵扣的。這些分包的工程怎麼辦?如果全額繳納增值稅,我們企業可負擔不起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公布後,地稅局的管理員第一時間打電話告訴他小規模建築企業政策利好的消息。根據該文件的過渡政策,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對於小規模納稅人而言,3%增值稅徵收率與3%的營業稅率持平,分包工程款依然可以差額扣除,而增值稅又是價外稅,對小規模建築企業而言,實際稅負只有2.91%。張總心裡的石頭總算落地了,他高興地說:「營改增是國家稅制改革的一盤大棋,我們小規模建築企業也分享到了改革的紅利。」
異地項目:服務發生地預繳,機構所在地申報
近日,某區地稅局建築業代開票窗口的工作壓力較往日有所增加。在窗口辦理代開票業務的財務人員表示,一些建築企業的財務人員對過去在地稅繳納營業稅並代開建築業勞務的流程和所需資料都比較熟悉,擔心「營改增」之後稅務機關在征管上出現一些新變化新要求,不如趕在5月1日之前把能在地稅代開的票都代開好,這樣企業財務人員也省心。
稅務幹部表示:原營業稅稅制下,當建築業納稅人承接異地工程時,應該在勞務發生地繳納營業稅。全面「營改增」後,提供建築服務(個人除外)應當向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但需先向建築服務發生地的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建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當先在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的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增值稅預繳稅款表》、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E. 針對營改增建築企業該怎麼應對來降低稅負
建築施工企業對營改增的應對措施
(一)加強進項稅額抵扣環節的管理
施工企業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選擇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作為合作商供應材料、機械設備租賃。現在,由於稅制改革,施工企業更應注重選擇具有增值稅納稅人資格的合作商,並且要考查其相應的扣減稅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以免無法抵扣企業增值稅。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增值稅數額的高低直接取決於建築施工企業能夠提供多少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進項抵扣。因此,企業所能夠提供的進項抵扣部分越高,所繳納的增值稅金額也就會越低。比如增加機械設備的購入,減少勞務的支出等。建築施工企業從現在起就需要加強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應的增值稅進項抵扣憑證。並且,試點推行階段還會發生諸多意想不到的問題,施工企業要針對不能進項稅發票的主要原因,從自身管理上增強堵漏意識,以盡量減少損失。
(二)培養稅務人才,做好稅收籌劃
目前,有的大型建築施工企業已經提前儲備稅收籌劃人才,做好相關稅收政策的研究工作,並合理進行稅收籌劃。企業要從建築企業和增值稅的特點出發,認真研究新政策的相關規定,並特別掌握針對本行業的特別規定,通過會議、企業內部報紙和網站,對財務人員、企業管理人員、材料采購人員和預決算人員宣講有關增值稅的專業知識,增強員工對增值稅基本原理、稅率、納稅環節和納稅要求的認識,培養在采購材料、分包環節索要專用發票的意識,確保在稅制改革後能夠立即進行熟練操作和運用。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涉及到企業管理的各方面,尤其涉及到法律,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重要方面,企業在這方面要提供足夠的人才支撐,確保企業納稅合法合規。法律顧問應當深入研究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財務會計人員應當做好稅務的會計處理核算工作。企業必要時要適當配置稅收籌劃人員,進行合理避稅、節稅,充分享稅制改革給企業帶來的稅收紅利,並實現涉稅零風險。
(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企業經營方式
營改增,給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作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建築施工企業,要從公司組織機構,子分公司的設立和發展戰略以及重大投融資項目上做出相應調整。比如投標工作,企業往往以集團公司名義對外投標,中標後再分解給集團內部,具有法人資格的成員企業應,與集團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取得的收入應在成員企業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並將增值稅發票提供給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從建設單位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包括成員企業已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後應在企業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建設單位和集團公司都不能再代扣代繳稅費。如前所述,營改增對於非法轉包、分包,掛靠以及聯營項目等經營方式更容易實現監督。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規范經營方式,規避法律風險。
F. 營改增對建築施工企業企業所得稅的稅負影響
營改增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要大於其他行業的企業。因為建築企業在回採購上非常雜,不是每一采答購的物資都能取得銷售貨物稅票,即使采購能取得稅票,都只有幾項大的主材能取得增值稅專用抵扣稅票,在接受勞務方面大部分的民工都是未進公司的農民工,難以取得稅票。因此建築企業取得的成本發票少就增大了利潤,也就增加了企業所得稅的稅負。
G. 為什麼」營改增「後的建築業稅負會增加
1、基於稅收的強制性特徵、無償性以及固定性特徵,稅負增加,是部分納稅人普遍存在的現狀;
2、在目前情況下,唯有通過企業自身努力來消化上升的稅負,如採取壓縮成本費用、提高工作效率以及適當調整價格等等的措施,以盡力挽回相應失去的收益。
H. 營改增建築業導致稅負減少的原因
呵呵營改增建築業稅負減少了?其中指的在營改增前都具備正規的財務管理制度的企業,這樣的企業一般都是中大型建築企業(1級或者特級)。因為這樣的企業才具備承接中大型項目。反之承接中大型項目往往都需要建築公司開票,營改增都確實對這樣的企業減少了稅負。2級或3級建築公司基本上都分布在縣城。財務制度不完善(指的是完稅變不是指的會計人員)。一般來講建築公司承接工程人工費在20-40%左右;剩下材料費等在80-60%。按營改增後進行計算得出結果確實減少了稅負。
I.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的增值稅的稅負是多少
稅負沒有哪個稅局會做具體規定
因企業情況各不相同
營改增後 從行業統計角度看稅負應在6-7之間較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