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法律法規依據或者出處在哪裡
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法律法規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1)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追責問責制度擴展閱讀
要充分認識和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1、「誰主管、誰負責」的分工要再明確
「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各級領導對所管轄的范圍,負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在實際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為安全管理只是主管安全的領導和安全主管部門的工作,領導班子分工對所分管單位或部門同樣負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2、「誰主管誰負責」責任要再分清
安全管理部門是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部門,他們的職責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指示、各項決議,並監督各單位貫徹執行和落實,檢查、指導、幫助、督促各單位做好安全管理,協助企業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誰主管誰負責」的意識要再加強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主體責任意識、工作能力和工作責任心的提高是勢在必行。因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各項安全工作的執行者,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其責任心的好壞,工作能力的高低,將直接影響該企業的安全管理。
4、「誰主管誰負責」的能力要再提高
企業員工是企業的生產者,設備的操作者,能夠在實際生產過程中,首先發現並能在第一時間排除安全隱患,及時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因此,培養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其發現、排除安全隱患的能力顯得尤為重要。
1)要通過開展對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老員工的日常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動,強化培養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其在生產過程中時時刻刻綳緊安全生產這根弦不放鬆,牢記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則。
2)通過崗前安全教育,讓員工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崗位的危險因素、危害程度、預防措施及處置方法等相關知識,從而使員工從心底里真真切切感受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等安全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3)員工要在日常工作中能夠自覺地規范行為,提高安全識別和處置能力,在遇到險情時,能夠不慌亂,沉著冷靜地應對,在第一時間把問題消除在初始階段,防止事態的擴大,充分體現安全工作從我做起,以我為主的責任意識,使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企業中得到進一步深化,為企業的穩步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B. 用最嚴厲的追責問責來保證安全生產,要做到哪三嚴
要以結果為導向,採取最嚴厲的追責問責來確保安全生產。他強調回,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落答實兩個主體責任,特別是要落實「一把手」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將安全責任具體到各個環節、崗位和員工;鎮街要切實發揮安全網格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的作用;所有執法部門要立即展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並按照「四個一律」進一步嚴格執法處罰;常態化督導組要強化安全督查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入基層一線檢查,組織專家「會診把脈」,確保隱患及時發現、限期整改;區紀委、監察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一律依法依規嚴厲問責、從重處罰;要進一步強化應急值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和信息報告制度。
C. 行政問責制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的區別,具體一點
行政問責制,是指一級政府對現任該級政府負責人、該級政府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所管轄的部門和工作范圍內由於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以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貽誤行政工作,或者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給行政機關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行為,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制度。
行政責任有兩層含義:第一,指行政人員在一定的崗位和職務上開展行政管理活動時所應承擔的角色義務,即職責;第二,指由於行政人員在沒有積極有效地履行職責而受到的追究,往往表現為受到否定性的批評、懲罰和制裁。完整的行政責任是上述兩個方面的統一或總和。
行政責任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其性質屬於行政違法或違反行政紀律,尚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只能從行政上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和紀律責任。追究行政責任從立法的指導思想、原則以及執法實踐看,主要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過責法定原則。就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過錯和對過錯應承擔的責任,要用法定形式固定下來。哪些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應當承擔何種行政責任,應受哪些行政處分,都應有一定形式的規範文件或條文加以明確規定。
(2)過懲相適應原則,也稱過懲相當原則。就是根據過錯大小決定懲處的輕重,以解決執法實踐中罰不當過的現象。
(3)責無旁貸原則,或稱責任自負原則。對違法失職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應毫無例外地追究其行政責任。對於集體違法失職的共同行為,也不能搞法不責眾,也要分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分別作出相應的處罰。在國家行政機關中,不允許存在擔任職務、行使職權而不承擔責任的現象,更不允許出了問題推卸責任或強加責任、包攬責任或代負責任。
(4)教育為主、懲處為輔的原則。通過懲處違法失職行為,使本人受到教育,也使其他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引以為戒,達到警戒、防範的效果。
D. 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答案對嗎
領導問責制,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責。
E.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促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公務員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內設機構、行政執法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實施行政執法責任追究,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對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或者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是指對作出違法、不當的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行為(以下簡稱行政執法行為),或者未履行法定職責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內設機構、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責任追究(以下簡稱責任追究)。
第三條責任追究應當遵循公正公平、有錯必糾、責罰相當、懲教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四條責任追究實行迴避制度。與違法、不當行政執法行為或者責任人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特殊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人員,實施責任追究時應當迴避。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負責人的迴避由該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其他人員的迴避由該部門負責人決定。
F. 安全生產年的突出落實責任,嚴格安全問責制度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加強以班組建設為重點的現場安全管理。完善企業績效工資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掛鉤比重。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並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對企業及其負責人給予處罰。對由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從嚴處理。 (二)嚴格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重點抓好縣鄉兩級政府安全責任的落實。要統籌區域經濟與安全生產協調發展,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建設,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建立完善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責任聯系點制度,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監督與指導。要完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與地方經濟社會同步發展。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職責。要加強日常監管,把監管工作落實到生產經營的每一個領域和環節。加強對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治理整頓企業生產建設過程中違法分包、層層轉包、以包代管的問題。堅持關口前移。綜合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級政府相關部門、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安全指導管理的職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嚴格行業准入條件,提高行業安全生產水平,促進安全發展。
(四)嚴格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要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個行業、地區和企業,嚴格通報和考核獎懲制度,對事故多發地區和單位加大工作督導力度。各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加大各級領導幹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以適當形式予以表彰。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問責制,對發生的事故都要嚴肅查處,對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五、加強宣傳教育和隊伍建設,提高人員安全素(一)繼續開展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完善國家和省、市、縣四級安全培訓體系,強化企業培訓的基礎作用。繼續抓好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農民工的培訓,加強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強化就業准入制度,加強勞動監察,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做好對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安全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進一步落實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高危行業企業辦好職業學校,提升各類人才的安全素質和水平。
(二)加強安全宣傳工作。著力抓好「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等各項宣傳活動,推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普及安全知識。要將安全宣傳工作日常化,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活動,進一步營造加強安全生產的社會輿論環境。大力推進建設安全誠信企業、舉辦「安康杯」競賽等安全宣教活動,推行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設示範工程。
(三)加強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要完善安全監管監察幹部交流制度,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到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加強對政府負責人、基層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教育。大力推進安全監管監察「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設,創新安全監管方式方法,提高執法能力,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重視解決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激發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潔、務實高效的安全監管監察隊伍。
六、加強安全基礎工作,不斷提高安全保障(一)加大安全投入。抓緊做好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保障能力建設規劃。繼續抓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實。加大財政資金對安全技改和重大隱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切實做好尾礦庫隱患治理、扶持煤礦安全技改建設和小煤礦整頓關閉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落實地方和企業的配套資金。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地方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加強對各項安全費用的審計監督,保證投入到位、專款專用。
(二)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大力實施安全技術改造,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集成轉化推廣一批先進適用可靠的安全生產技術和裝備,支持安全生產重大信息化項目,提高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進步納入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的重要內容,做到安全技術與建設項目「三同時」。加快科技示範工程建設,在煤礦瓦斯災害綜合防治、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非煤礦山典型災害監測預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範引領作用的項目。
(三)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地方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在高危行業組織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的建設活動。積極推廣先進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勵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各類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程標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堅決遏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小型煤礦等中小企業機械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園入區」、煙花爆竹企業提升改造等制度規定,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四)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搶險救援力量,探索在依託現有大型企業救援隊伍的基礎上,建立國家安全生產專業救援隊伍的試點,加快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研究推廣煤礦井下救生艙等避險設施及技術。加快推進礦山救援、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等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建立健全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快建設全國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防止因撤離不及時或救援不適當造成事故擴大。地方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明確主管部門,制定並完善實施細則,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應急救治。
(五)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修訂,以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等法規的制定工作。積極推進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政策制度。
七、加強組織協作,推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
(一)完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加強配合,充分發揮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作用。要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煤礦整頓關閉、瓦斯治理、尾礦庫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事故責任追究等部際聯席會議(協調小組)制度。要落實和完善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聯動機制,在安全指導、安全檢查、監管執法、政策制定、事故查處以及打擊瞞報事故行為等方面,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制訂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具體措施,以抓好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以及春節、全國「兩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汛期等為重點,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和落實責任,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措施落實到位,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二月十五日
G. 問責制的安全生產
在安全生產中引入問責制,其本質在於對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和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強化安全責任,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自2001年國務院頒布《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來,各級地方政府也陸續出台了地方規章,對一些事故中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給予相應處分。2009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明確對有因工作失職造成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連續發生重大事故的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2009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除規定對黨委、政府相關人員實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外,還明確規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連續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按規定扣減一定比例的效益年薪,主要負責人一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先進評比活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安全生產問責制的實施,提高了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改善了安全生產工作局面,有效防範和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但在實踐中也出現了一定的偏差,形成了一些誤區。國有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組織中的特殊群體,必須理性地看待安全生產行政問責,研究當前問責環境中的應對策略,並做好相關工作。
H. 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職責有和區別
職責:職務上應盡的責任;職務和責任
責任制:是具體規定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工作范圍、應負責任及相應權力的制度。
企業中的責任制度又可分為兩種:
1、部門責任制。它是針對企業中某個管理部門的責任制。例如企業中的生產、計劃、質量、供應等職能科室的責任制度,它要規定各職能部門的基本職責、工作范圍、擁有許可權、協作關系等內容。
2、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因對象的不同,又可再分為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工人崗位責任制、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
1)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是為了各個管理工作崗位規定的責任制,它是將上述管理部門的責任制,分別落實到每個管理人員和崗位。
2)工人崗位責任制是針對各個工人崗位的生產和工作的責任制度,規定每個崗位都應干什麼和怎麼乾等內容。
3)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是為了企業各級領導幹部規定的責任制度,如企業領導幹部工作守則、車間主任職責條例、班組長工作條例等。除了規定各級幹部應共同遵守的責任制度外,還要為各個專門領導崗位規定各自的專責制。
「責任制」既貫穿制度本身,又著重體現在總結評審環節。它是一種以原定或修正的計劃為考評依據,通過對個人或部門工作事項的評估、考核,實施問責制的行政行為。優勝劣汰、獎優罰懶、弘揚先進、審批落後等內容,是實施責任制的目的所在。
I. 用最嚴厲的追責問責來保證安全生產,要做到哪三嚴
要以結果為導向,採取最嚴厲的追責問責來確保安全生產。他強調,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特別是要落實「一把手」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將安全責任具體到各個環節、崗位和員工;鎮街要切實發揮安全網格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的作用;所有執法部門要立即展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並按照「四個一律」進一步嚴格執法處罰;常態化督導組要強化安全督查檢查,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入基層一線檢查,組織專家「會診把脈」,確保隱患及時發現、限期整改;區紀委、監察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一律依法依規嚴厲問責、從重處罰;要進一步強化應急值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和信息報告制度。
J. 問責制的推行
(一)明確崗位責任。要通過機構改革的「三定方案」、工作分工和工作責任,對各崗位作出盡可能完備、細致的規定,要明確黨政之間、不同層級之間、正副職之間的責任,以便在實施責任追究時能夠確定相應的責任主體,也讓員工真正領悟自己崗位所負責任的內涵,認識到履行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確工作事項。對年度工作,要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制定明確的目標和指標,如產值、任務開發、綜合效益、安全質量等。對日常工作,要求機關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年度目標,每月底上報次月工作計劃,由辦公室匯總後用電子郵件下發,月底對照月初工作計劃進行總結和分析,再制定下月工作計劃。為什麼我們常遇到更換一個項目經理或部門負責人,都會暴露出許多問題,其原因就是我們許多事情未能跟蹤落實,一些問題一直捂著,換人之後才暴露出來,有時等發覺之時已非常嚴重。
(三)制定問責文件。在問責文件中,一是要確定問責事項,明確發生什麼樣的情況或事情啟動問責程序;二是要規范問責程序,就是要規定在問責事項發生後,誰來啟動問責程序,如何確定問責對象、如何核查、如何追究等;三是要充分保證被問責人的申辯和申訴權,問責決定作出後,被問責人在一定時間內享有申訴的權利。
(四)實施問責。就是在平(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和監督檢查中,當發現問責事項後,相關部門依照問責文件啟動問責程序,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安排確定問責對象,並做到問人與問制同時進行,在事情發生後不僅對人進行問責,還要進行制度層面的問責,進而進行制度的改進,不能白交學費,要研究產生事故的根源,看問題究竟發生在哪個環節?是制度存在缺陷,是執行不力,還是監督未能到位。
(五)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問責制的真正實行,還需要健全相關配套制度予以支持。要本著與時俱進的原則,對現有的規定、制度認真進行清理,該修改的要修改、該整合的要整合,以增強其適應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本著開拓創新的原則,有針對性的推進相關制度建設。既要著力解決有關問責的實體性規范的空當問題,又要著力解決現有制度有關問責規定的細化和配套問題,還要著力解決確保問責制度都能得到有效的運用和執行的程序和機制問題。一般應建立或修訂員工處罰條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項目成本管理辦法、黨委會議事規則、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人事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
(六)營造問責文化。在問責制度和相關配套制度建立之後,單位領導要帶頭大力倡導並實施問責制,從而變成為大多數員工共同遵守的制度,必須讓全體員工尤其是中高層管理人員參與進來,讓員工感到自己參與了公司管理,從而營造出問責文化。具體做法:可以運用各種方法和工具,讓單位領導和大家一起認真地思考和研討:我們為什麼要問責,我們為誰問責,我們問責的目的是什麼?我們如何達到目的?我們以什麼樣的態度和觀念來對待問責?我們的公司應該提倡什麼?不提倡什麼?……
誤區與影響
事故型問責現象比較普遍,安全管理績效體系建設尚不到位。安全生產行政問責主要是發生事故後的責任追究,問責時忽視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偶然性、不確定性和難有效控制性」等因素,往往是出了事故就歸咎於國有企業領導監督不力,就要被追究責任。加上國有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未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容易產生「無法控制的被動指標突破必須承擔責任,能夠控制的主動指標做好了也無法減免責任」的現象,造成一些工作責任心強、安全管理績效突出的人員也同樣受到處理,無法真正實現「安全生產問責制是促使各級履行相應責任」的目的,無法從根本上改善安全生產工作。
對號入座型問責現象常常出現,問責標准體系建設顯得滯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主要是對領導幹部的直接問責,問責制過分簡單化、擴大化,往往是將發生的事故嚴重程度與處理相應職級的幹部相聯系,不管具體情況,一味追究責任。加上國有企業管理層級較多、業務復雜,內部又缺乏明確而規范的標准范圍和責任邊界,容易造成被問責人員范圍擴大,救濟權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挫傷了相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容易產生「出了事故是不走運造成的,只能自認倒霉」等不正確思想,使問責制背離實施的初衷。
責任推託現象明顯存在,安全管理標准要求日趨提高。隨著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等規定的出台,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幹部問責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道路,促進了安全生產工作。但在實踐中也產生了安全生產「調子過高、門檻過高」等現象。如有的政府部門和單位在出台規范性制度時,為了減少自身的責任,不考慮國情、企情,一味就高不就低;在出台文件、布置工作時一味高標准嚴要求,使企業難以落實,甚至將本應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的責任轉嫁給企業,造成安全生產工作表面上十分重視,形式上轟轟烈烈,但實際效果不佳。
建立規范的問責與安全管理體系
轉變思想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樹立「權責統一」理念。通過宣傳教育,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加大內部問責力度,改變部分領導人員存在的「權力意識強、責任意識弱」等現象,強化「權力與責任兩者對等、不可分割和成正比」的觀念,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樹立「依法生產經營」理念。通過加強培訓和學習,組織學習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嚴格依法生產經營,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樹立「獎優罰劣」理念。通過將安全生產管理與生產經營績效一起考核,與日常考核、年終獎懲兌現掛鉤,與職務晉升掛鉤,切實增強各級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
創新工作方法,構建以績效為導向的安全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問責「防火牆」。明確各級權責,細化問責制度,進一步明確企業安全生產問責的責任體系。一方面,要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邊界,通過開展安全管理現狀評估和風險分析,清除職能重疊、交叉、模糊不清之處,科學劃分企業各部門、母子(分)公司、各子(分)公司與基層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責任,採用列舉式的方法對各單位職責作出具體、明確、詳實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母子(分)公司安全監督管理等責任。另一方面,要實現問責對象明晰化,在明確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責任人、分管領導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具體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把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細化到每個具體從業人員,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同時明確問責內容和范圍、對象和條件,用程序來保證問責制的科學性。
實施績效管理,完善配套措施,進一步築牢企業安全生產問責的免責基礎。一是引入安全管理績效評估,從「安全生產條件、安全職責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危害控製程度、安全素質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等方面入手,研究主動考核指標體系。深化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內容,科學確定安全管理績效目標,實行企業內部考核與群眾評議、專家評價相結合的方法,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二是通過評估企業內部各單位安全生產執行標准、執行程序等,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績效評估的導向作用和激勵約束作用,為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從「事故型問責」向「日常型問責」轉變作出有益探索,真正使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位,推進安全生產工作。
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到位。全力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通過加強安全生產標準的修訂工作,督促各子(分)公司按照《安全生產法》的基本要求和有關行業安全標准、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制定相關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安全裝備、安全環境和安全操作標准,同時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本著「不走過場、不搞形式、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堅持不懈地抓好班組、車間等一線單位的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同時,嚴格控制安全生產准入條件,通過編制《承包承租經營單位安全准入條件指引》,落實承包承租經營單位的安全評估工作,嚴把安全生產源頭,有效預防和減少協作單位安全生產事故。
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要堅決避免承擔過度責任,對工作中與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存在的分歧,通過認真研究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責范圍,結合企業的法定職責,要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行使職權,有理有節地反映企業的訴求,爭取理解與支持,努力減小被問責的風險。要努力保障被問責人員的救濟權利,對當前行政問責實踐中存在的「重事後」、「輕過程」問題,從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的本質出發,大力呼籲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從「權力問責」向「制度問責」
轉變,從「被動指標問責」向「主動指標問責」轉變,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問責的監督機制,在本質上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事關職工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在安全生產中引入行政問責制,有助於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有利於化解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不穩定因素,促進和諧企業的建設。只要企業上下進一步轉變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完善相關制度,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同時規范建設內部問責體系,加快實施以績效為導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必將推動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真正落實到位,促進安全生產良好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