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單位如何有效在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
1、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准和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違反上述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2、建設單位在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3、建設單位應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相關的真實、准確、齊全的原始資料,尤其是地下管線資料。
4、建設單位應按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6、建設單位應對其在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7、建設單位應依法發包建設工程,並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按照有關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內容、范圍、金額、預付金額、支付辦法和抵扣方式,並按有關政府規范性文件和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技術、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等用於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費用。
1、從思想上增強安全意識。安全生產體現了「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思想。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不斷發展,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地位不斷提高,人的生命價值也越來越受到重視。現階段在「與時俱進、持續發展」的經濟建設方針指導下,安全生產符合「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已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之一 。
2、從制度上增強安全保障。在安全保障管理過程中,靠人管人很難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過建立規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實實施。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且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施工單位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操練。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對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以及各類施工人員在管理和施工過程中,應當承擔的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集中檢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制度。
3、開工前審查。建設單位要嚴格審查承包方的開工條件:審查承包方的工程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現場專職安全人員的落實情況;審查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身份證及「上崗證」;審查是否具有並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以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審查施工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安全培訓和安全交底;審查現場安全工器具、防護設施、施工機械的配備情況及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作業環境等情況。
4、簽訂安全協議。簽訂安全協議是建設單位對發包工程進行安全管理和經濟制約的重要手段。當投標單位中標後,建設單位應與承包方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明確發生事故後各自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5、通過培訓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從業人員要對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施工安全技術標准進行學習,並在生產過程中依法辦事,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降至最低限度,從而做到預防事故,減少人身傷亡。由於建築施工從業人員絕大多數來自農村,人員流動頻繁,文化素質參差不齊,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差,都是導致建築企業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 因此,建設單位應要求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有專項的安全技術審核制度,並與工程項目各相關單位共同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全方位安全把關、統一協調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建設單位要抓好發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絕「以包代管」,就必須對發包工程實行動態管理。對承包方的安全管理進行全過程的檢查、督促、指導和服務,並加強安全考核。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的承包方進行處罰並提出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承包方予以警告、停工整頓,直至清退,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程安全監督情況匯報會,並以安全簡報的形式向各承包方領導及被監督的施工隊伍傳遞、交流安全監督情況。「表揚與批評」「獎勵與處罰」均反映在簡報上。使企業的領導者、管理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實際狀況,從而進行必要的決策,同時對基層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發出警示性信號,使其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中起到信息交流、反饋、宣傳和教育的作用。
在工程招標時,可將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相應的費用作為工程招標的一個內容列入招標文件中,讓投標方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安全技術措施及其相應的費用。在實際施工時,只有實施了投標書中的承諾並起到了預期的效果,經建設單位確認後才能支付相應的安全措施費。上述方法與直接將「安全措施費」如數撥給承包方相比,既能提高承包方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積極性,也能防止承包方在轉包及使用包工隊伍或臨時工時發生「以包代管」的現象,保證「安全措施費」真正用在安全技術措施上。安全管理是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要加大安監人員巡迴檢查力度,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解決,把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以防為主」。同時要督促各承包方加強自檢、互檢、專檢力度,使他們相互學習、交流、競賽,共同提高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產水平是一個國家政冶、經濟、文化多方面的綜合反映。建築企業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領域,必須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直接關乎生命與健康,安全生產不僅僅是保障生產、生活順利進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進生產、發展經濟的必備條件。建築安全管理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們必須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職工的安全執行力,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個新台階。
『貳』 工程安全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路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後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2)建築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綜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內容涉及建築生產的各個環節。因此,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管理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制定安全政策、計劃和措施,完善安全生產組織管理體系和檢查體系,加強施工安全管理。
1、建築施工企業應根據企業的總體發展目標,制定企業安全生產年度及中長期管理目標。
2、安全管理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目標,以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等,安全管理目標應量化。
3、安全管理目標應分解到各管理層及相關職能部門,並定期進行考核。
『叄』 建築工程項目安全風險管理
成都:在IDI試點項目實施工程風險管理,TIS機構落地在即!-工保網
正如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在采訪中表示,風險管理是「缺陷保險」過程式控制制的一個關鍵環節。此次成都市通過明確風險管理工作的內容與規范、風險管理機構的選擇與確定以及監督與管理,為IDI中風險管理工作的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將為IDI的順利推行奠定基礎。
從2018年11月15日成都市建委召開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專題會,到2020年11月14日IDI在天府新區落地,成都市IDI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加之此次通知下發和名單徵集,可以期待,不久後風險管理工作將在成都正式落地,風險管理機構作為獨立於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的第三方主體,也將為建設工程質量保證機制添上強勁助力,實現對工程質量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
『肆』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直接關繫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系著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製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形成網路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注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後上崗,高空作業需系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