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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要預交什麼稅

發布時間:2020-12-13 19:37:22

A. 建築行業營改增以後要交哪些稅

就是營業稅改成增值稅而已,其他變化不大,需要交納:增值稅,城建稅,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增值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

B. 建築業哪些稅種需要預繳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水利基金,企業所得稅。

C. 建築業異地預繳稅款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第七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二)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建築業要預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政策解釋:

1、企業所得稅是採取「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年終 匯算清繳」的辦法徵收的,預繳是為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的一種手段。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列支要到企業的一個會計 年度結束後才能准確計算出來,平時在預繳中無論是採用 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

還是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的一定比例預繳,或者按其他方法預繳,都存在不能准確 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問題。因此,企業在預繳中少繳 的稅款不應作為偷稅處理。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1996年1月5日 國稅函發(1996)第8號文。

2、對納稅人未按規定的繳庫期限預繳所得稅的,在稅 務處理上屬滯納行為,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以外,同時 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摘自浙江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1995年12月8日 浙地稅二[1995]第211號文)

3、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地入庫,企業第四季度的 所得稅稅款應於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然後再進行匯算 清繳。 (摘自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國稅發(1994〕第111號、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浙地稅發(1994)第128號文)

D. 建築業辦理外經證需要預繳哪些稅款

分析如下:

1、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2、應預繳稅款計算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

(4)建築業要預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由於2008年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無法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無法確定企業2008年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第一條規定,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預繳所得稅的,

如上年度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在本年度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納稅申報表(A類)》(國稅函〔2008〕44號文件附件1)時,第四行「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七行「減免所得稅額」內。

也就是說,企業在2008年預繳企業所得稅時,首先按照2007年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來判定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如果2007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以將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填入「減免所得稅額」項目內。

同時,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及資產總額指標的計算口徑,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第二條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在2008年末,稅務機關將根據2008年的有關指標,核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果確定2008年不符合條件卻按小型微利企業已進行預繳申報的企業,需要將已享受的5%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額在匯算清繳時進行補繳。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第十二條規定,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分支機構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E. 建築行業都要交哪些稅

2018年國稅地稅合並以及營該增後,建築行業需要交代稅如下:

一、增值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並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范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 從2018年5月1日起,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三、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費 依據。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消費稅)×2%。

四、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五、企業所得稅

適用稅率25%(如果是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計算公式: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

六、房產稅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F. 建築企業要交哪幾種稅

生產型企業涉及的稅種一般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規費包括教育費附加、社保費等地方性規費。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由流轉稅帶征的,外資企業一般不用繳納。

G.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還需要上哪些稅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需要上房產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一、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二、建築企業個人所得稅應繳稅情況如下: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7)建築業要預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一、建築業稅目規定的征稅范圍

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勞務。

1、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窯爐及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2、安裝: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3、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裝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4、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裝飾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二、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幾項具體規定

根據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現行稅法中對下列具體項目作了一些具體規定。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具體規定,是指根據基本規定,對一些認識上容易產生分歧的事物進行的具體認定。

1、代辦電訊工程

2、打井工程

3、以工代賑問題

4、內部工程問題(依法不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業營業稅

H. 建築業都交什麼稅

答:基本稅種: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
4、印花稅: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5、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6、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7、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8、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10萬元27%,10萬元以上33%);
9、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稅種中除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新設立的企業)向國稅局申報繳納外,其他均向地稅局申報繳納。

I. 建築行業要交哪些稅

掛靠別人公司的建築工程公司不需要交納所得稅。
你可以讓你掛靠的公司給你辦理一個版外出經營許可證,權就不要交納所得稅了。
營業稅等還是要交的,營業稅為工程款收入的3%(建築安裝行業),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為營業稅的7%、3%,
另外還要交合同簽定的印花稅。具體數額可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費用中你要向你所掛靠的公司交納管理費,費率是你們商量決定的。

J. 關於建築業預繳稅

這樣的事情沒有"如果"。《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稅總[2016]第17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在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交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並出示以下資料:
(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築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繳納的增值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款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納稅人以預繳稅款抵減應納稅額,應以完稅憑證作為有效合法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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