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匯總表的評價意見該怎麼填寫
安全生產評價標准JGJT77-2010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
表A-1 安全生產管理評分表 序號 評 定 項 目 評分標准 評分方法 應得分 扣減分 實得分
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度 ·
企業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扣20分,
各部門、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健全,扣10~15分; ·
企業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扣10分,
各部門、各級對各自安全生產責任 制未執行,每起扣2分;
·企業未按考核制度組織檢查並考核的,扣10分,考核不全面扣5~10分;
·企業未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扣10分,
未對管理目標實施考核的,扣5~10分;
·企業未建立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扣10分,
未實施考核和獎懲的,扣5~10分
查企業有關制度文本;抽查企業各部門、所屬單位有關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知曉情況,查確認記錄,查企業考核記錄。 查企業文件,查企業對下屬單位各級管理目標設置及考核情況記錄;查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文本和考核、獎懲記錄 20
2 安全文明資金保障制 度
·企業未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金保 障制度扣20分; ·制度無針對性和具體措施的,扣10~15分; ·
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 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扣10~15分
查企業制度文本、財務資金預算及使用記錄 20
3 安全教育培訓制 度 ·
企業未按規定建立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扣15分; ·
制度未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 安全專職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待崗、轉崗、換崗職工,新進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要求的,扣5~10分;
·企業未編制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扣5~10分,
企業未按年度計劃實施的,扣5~10分
查企業制度文本、企業培訓計劃文本和教育的實施記錄、企業年度培訓教育記錄和管理人員的相關證書 15
4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
·企業未建立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扣15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5~10分; ·
未按規定組織檢查的,扣15分,
檢查不全面、不及時的扣5~10分; ·
對檢查出的隱患未採取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的,每起扣3分,
無整改復查 記錄的,每起扣3分; ·
對多發或重大隱患未排查或未採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扣3~15分
查企業制度文本、企業檢查記錄、企業對隱患整改消項、處置情況記錄、隱患排查統計表 15 5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 度 ·
企業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 度,扣15分; ·
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的,每起扣15分; ·未建立事故檔案扣5分; ·
未按規定實施對事故的處理及落實「四 不放過」原則的,扣10~15分
查企業制度文本; 查企業事故上報及結案情況記錄 15
6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 度 ·
未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的,扣15 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無針對性的,扣5~10分;
.未按規定製定演練制度並實施的,扣5分; ·
未按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落實救援 人員和救援物資的,扣5分
查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建立情況以相關演練記錄、物資配備情況 15 分項評分 100 評分員: 年 月 日
表A-2 安全技術管理評分表 序號 評定項 目 評分標准 評分方法 應得分 扣減分 實得分 1 法規標准和操作規程配 置 ·企業未配備與生產經營內容相適應的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規程的,扣10分,配備不齊全,扣3~10分; ·企業未配備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扣lo分,配備不齊全的,缺一個工種扣1分; ·企業未組織學習和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規程,扣3~5分 查企業現有的法律、法規、標准、操作規程的文本及貫徹實施記錄 10 2 施工組織設 計 ·企業無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批准制度的,扣15分; ·施工組織設計中未明確安全技術措施的扣10分; ·未按程序進行審核、批準的,每起扣3分 查企業技術管理 制度,抽查企業備份的施工組織設計 15 3 專項 施工方案(措施) ·未建立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寫、審核、批准專項施工方案制度的,扣25分; ·未實施或按程序審核、批準的,每起扣3分; ·未按規定明確本單位需進行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名錄(清單)的,每起扣3分 查企業相關規定、實施記錄和專項施工方案備份資料 25 4 安全技術交 底 ·企業未制定安全技術交底規定的,扣25分; ·未有效落實各級安全技術交底,扣5~10分; ·交底無書面記錄,未履行簽字手續,每起扣1~3分 查企業相關規定、企業實施記錄 25 5 危險源控制 ·企業未建立危險源監管制度,扣25分; ·制度不齊全、不完善的,扣5~10分; ·未根據生產經營特點明確危險源的,扣5~10分; ·未針對識別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方案或相應措施,扣5~10分; ·企業未建立危險源公示、告知制度的,扣8~10分 查企業規定及相 關記錄 25 分項評分 100 評分員: 年 月 日
表A-3 設備和設施管理評分表
序號 評定項 目 評分標准 評分方法 應得分 扣減分 實得分
1 設備安全管 理
·未制定設備(包括應急救援器材)采購、租賃、安裝(拆除)、驗收、檢測、使用、檢查、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制度,扣30分; ·制度不齊全、不完善的,扣10~15分; ·設備的相關證書不齊全或未建立台賬的, 扣3~5分; ·未按規定建立技術檔案或檔案資料不齊全的,每起扣2分; ·未配備設備管理的專(兼)職人員的,扣10分 查企業設備安全管 理制度,查企業設備清 單和管理檔案 30
2 設施和防護用品
·未制定安全物資供應單位及施工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扣30分; ·未按制度執行的,每起扣2分; ·未建立施工現場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建、構築物、活動板房)的采購、租賃、搭設與拆除、驗收、檢查、使用的相關管理規定的,扣30分; ·未按管理規定實施或實施有缺陷的,每項扣2分 查企業相關規定及實施記錄 30
3 安全標 志
·未制定施工現場安全警示、警告標識、標志使用管理規定的,扣20分; ·未定期檢查實施情況的,每項扣5分 查企業相關規定及 實施記錄 20
4 安全檢查測試工 具
·企業未制定施工場所安全檢查、檢驗儀器、工具配備制度的,扣20分; ·企業未建立安全檢查、檢驗儀器、工具配備清單的,扣5~15分 查企業相關記錄 20 分項評分 100 評分員: 年 月 日
表A-4企業市場行為評分表
序號 評定項 目 評分標准 評分方法 應得分 扣減分 實得分
1 安全生產許可證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而承接施工任務的,扣20分;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繼續承接施工任務的,扣20分; ·企業資質與承發包生產經營行為不相符, 扣20分;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有的安全生產合格證書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每起扣10分 查安全生產許可證 及各類人員相關證書 20
2 安全生產文明施 工
·企業資質受到降級處罰,扣30分; ·企業受到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每起扣5~30分; ·企業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處分,每起扣5分; ·企業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濟處罰,每起扣5~10分; ·企業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每次扣10分,受到地市級通報批評每次扣5分 查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信息資料,各類 有效證明材料 30
3 安全質量標准化達 標 ·
安全質量標准化達標優良率低於規定的,每5%扣10分; ·安全質量標准化年度達標合格率低於規定要求的,扣20分 查企業相應管理資 料 20
4 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 ·
企業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包括機構和人員等)、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的,扣30 分; ·企業未按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的,扣30分,未按規定配足安全生產專管人員的,扣30分; ·實行總、分包的企業未制定對分包單位資 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的,扣30分,未按制度執行的,扣30分 查企業制度文本和機構、人員配備證明文件,查人員資格管理記錄及相關證件,查總、分包單位的管理資料 30 分項評分 100 評分員: 年 月 日
表A-5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評分表
序號 評定項 目 評分標准 評分方法 應得分 扣減分 實得分
1 施工現場安全達 標
·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 59及相關現行標准規范進行檢查不合格的,每1個工地扣30分 查現場及相關 記錄 30
2 安全文明資金保 障 ·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發現一個工地扣15分 查現場及相關 記錄 15
3 資質和資格管理
·未制定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資格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的要求和規定,扣15分,管理記錄不全扣5~15分; ·合同未明確參建各方安全責任,扣15分; ·分包單位承接的項目不符合相應的安全資質 管理要求,或作業人員不符合相應的安全資格管理 要求扣15分; ·未按規定配備項目經理、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分包單位),扣15分 查對管理記 錄、證書,抽查合 同及相應管理資 料 15
4 生產安全事故控 制
·對多發或重大隱患未排查或未採取有效措施的,扣3~15分; ·未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扣15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無針對性的,扣5~10分; ·未按規定實施演練的,扣5分; ·未按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落實救援人員和救援物資的,扣5~15分 查檢查記錄及隱患排查統計表,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應急隊伍建立情況以及相關演練記錄、物資配備情況 15
5 設備設施工藝選 用
·現場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或工藝的,扣15分; ·現場使用不符合標準的、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設施,扣15分; ·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設施、工藝超過使用 年限或存在嚴重隱患的,扣15分; ·現場使用不合格的鋼管、扣件的,每起扣1~2分; ·現場安全警示、警告標志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扣5~10分; ·現場職業危害防治措施沒有針對性扣1~5分 查現場及相關 記錄 15
6 保險 ·
未按規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扣10分; ·意外傷害保險辦理率不足100%,每低2%扣1分 查現場及相關 記錄 10 分項評分 100 評分員: 年 月 日
㈡ 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一)、安全生產標准化企業分為一級企業(級別最高)、二級企業和三級企業:
一級企業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審核公告;
二級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公告;
三級企業由所在地設區的市(州、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公告。,其中一級為最高。
(二)、申請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設立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已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2、申請一級企業的,應為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或行業領先企業。申請評審之日前一年內,大型企業集團、上市集團公司未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集團所屬成員企業90%以上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業領先企業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
3、申請二級企業的,申請評審之日前一年內,大型企業集團、上市集團公司未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集團所屬成員企業80%以上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企業死亡人員未超過1人。
4、申請三級企業的,申請評審之日前一年內生產安全事故累計死亡人員未超過2人。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標准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安全生產標准化內涵:
安全生產標准化體現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強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系統化和法制化,強化風險管理和過程式控制制,注重績效管理和持續改進,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律,代表了現代安全管理的發展方向,是先進安全管理思想與我國傳統安全管理方法、企業具體實際的有機結合,有效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從而推動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安全生產標准化主要包含目標職責、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現場管理、安全投入、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事故查處、績效評定、持續改進10個方面。
企業根據自評結果,經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後,提出書面評審申請。
申請安全生產標准化一級企業的,經所在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後,向一級企業評審組織單位提出申請;申請安全生產標准化二級企業的,經所在地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後,向所在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或二級企業評審組織單位提出申請;申請安全生產標准化三級企業的,經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後,向所在地市級安全監管部門或三級企業評審組織。
符合申請要求的,通知相關評審單位組織評審;不符合申請要求的,書面通知申請企業,並說明理由。由評審組織單位受理申請的,評審組織單位對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報請審核公告的安全監管部門核准同意後,方可通知相關評審單位組織評審。
㈢ 急求一套二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達標的資料
我這有,給你發個目錄,
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標准化手冊
目錄
一、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一)管理組織
(二)現場崗位責任制度
(三)對分包隊伍的管理
(四)對設備租賃、使用的管理
二、現場安全生產投入
三、施工現場目標指標管理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一)農民工夜校
(二)培訓計劃或培訓需求
(三)對新入場的從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四)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其他人員教育
(六)安全技術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動
五、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方案
(一)總體施工組織設計
(二)專項施工方案
(三)專家論證
六、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管理
(一)施工現場危險源
(二)危險源辯識
(三) 危險源分類
(四) 危險源識別
(五)風險評價
(六)風險控制
七、安全檢查
八、現場文明施工
(一)工地圍牆(擋)、大門及標志牌
(二)實名制卡(平安卡)
(三)臨時設施
(四)現場料具
(五)衛生防疫
(六)環境保護
(七)消防保衛
九、現場安全防護
(一)腳手架
(二)基坑及模板工程
(三)「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
(四)施工用電
(五)機械設備及起重吊裝
(六)施工機具
十、現場應急救援
(一)應急領導機構
(二)應急計劃(預案)及演練
(三)應急響應
(四)善後處置
(五)保障措施
十一、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預防
十二、施工現場必備的安全資料
㈣ 二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資料怎麼做
我們公司今年的安全生產評價中也提出了需要這一項資料!我們是這樣做的:顧名思義,安全生產標准化,他所說的標准化無非就是包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標准,我們就把文明工程的照片附在資料里!
㈤ 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標准化工地施工單位自評情況填什麼
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標准化工地施工單位自評情況的填寫,需要嚴格按照JGJ59-2011以及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規范執行,自評達到優良標准。
建築施工是指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類建築物的建造過程,也可以說是把設計圖紙上的各種線條,在指定的地點,變成實物的過程。它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等。施工作業的場所稱為「建築施工現場」或叫「施工現場」,也叫工地。
㈥ 如何辦理湖南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質量標准化認證
辦理湖南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質量標准化認證的方法如下:
一、建築施工企業提出安全認證申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建築施工企業進行自我考核評價並達到合格以上;
(三)申請安全認證前兩年內至少創建一個省級或市級安全質量標准化示範工程(特級、一級建築施工企業至少創建一個省級安全質量標准化示範工程);
(四)企業有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且省內在建工程項目均應經當地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達標驗收,並錄入「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台」。
二、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認證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湖南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認證申請表》(見附件1);
(二)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三)企業自我考核評價報告(含評分表和自我考核評價意見);
(四)企業獲得省級或市級安全質量標准化示範工程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企業在建工程項目匯總表》(附件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對在建工程項目的達標驗收意見、企業對每個在建工程項目檢查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
(六)企業推行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實施方案;
(七)企業貫徹推行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技術手冊;
(八)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全套資料目錄(具體資料企業留存備查);
(九)申請省級安全認證的建築施工企業,應提供市州安全認證中心出具的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評價報告和安全認證證書復印件(特級、一級建築施工企業和省管建築施工企業除外)。
三、安全認證中心接到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認證申請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進行初審。符合安全認證申請條件且申報資料完整的,予以登記受理;不符合安全認證申請條件或申報資料不完整的,不予以登記受理,並書面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要補充的資料。
四、安全認證中心在受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認證申請後,應通過湖南建設網和湖南建築信息網對企業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收集掌握並復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對該企業省內所有在建項目的施工現場達標驗收意見。
五、安全認證中心對建築施工企業在建工程項目公示無誤後,成立3人以上的安全認證評審小組對企業安全認證申報資料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企業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開展情況;
(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文明資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制度等制定與落實情況;
(三) 企業安全技術管理情況。包括法規標准和操作規程配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危險源控制等情況;
(四) 企業設備和設施管理情況。包括設備安全管理、設施和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安全檢查測試工具等管理情況;
(五) 企業市場行為情況。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達標、資質與機構及人員管理等情況;
(六) 企業對所有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包括項目管理人員配備、施工方案(措施)審批、安全檢查等情況;
(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推行情況。現場核查採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查詢信息平台、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實施。安全認證評審小組應將現場核查情況記錄在案,作為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能力評分的依據。
㈦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定為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定為不合格:
1、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的;
2、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3、企業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項目不合格率超過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業近三年作為項目考評不合格責任主體的竣工工程數量與企業承建已竣工工程數量之比);
4、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對於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築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後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三十五條:對於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築施工企業及項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辦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延期時,責令限期重新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三十六條:經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築施工企業及項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准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1、提交的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2、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3、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