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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總公司對分公司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12-13 04:20:16

『壹』 企業經營管理制度怎麼寫(建築業企業)

經 營 管 理

經營工作在建築企業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完善經營體制,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提高企業社會和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規定。
一、工 作 職 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並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並在合同批准生效後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台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後,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領導下探索新的經營渠道、運行機制和發展新的經營理念,努力拓展建築市場。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後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根據概、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真討論、分析、提出報價方案,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使之最後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文件未註明外)不得低於標底2%,不得高於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准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范,要蓋齊縫章,並派專人送達在招標文書規定時間之前辦理完畢。
(六)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後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圍,合同條款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後,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加蓋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項目部無權對 外直接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50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合同,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法人代表簽字,加蓋總公司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
1. 工程名稱和地點。
2. 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3. 開竣工日期。
4. 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5. 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6. 工程造價。
7. 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8. 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9. 雙方協作的事項。
10. 獎懲條款。
11. 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2.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3. 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范和標准,時間應滿足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4. 《建築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乙雙方關系,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1.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2.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3. 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4. 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 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6. 施工的准備條件基本具備。
(五)承包合同工期確定,確定合同工期要根據工期定額和業主及總包單位,總工期的要求並確定獎懲條款,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1.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設備或其它原因,如結構變更、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延手續。
2. 發生不可抗拒力,而造成工期順延的,可辦理延長手續。
(七)在承包合同的實施期間,應按職責分工,將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辦法,使合同的履行率不斷提高。
(八)承包合同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兩份,總公司留合同正本一份,由經營科存檔,並轉財務科、工程科、項目部各一份副本(或復印件),便於掌握執行。
四、分包合同管理
(一)施工隊伍的選擇應選管理水平較高,技術力量較強,資質合格證件齊全的隊伍,並有兩支以上隊伍參與競標,自己家施工,也同樣選擇兩個以上項目經理部進行競標,優勝劣汰。
(二)人工費應由經營科根據定額人工費及市場價格測定,增加管理費用及經總經理批准一次性包死。

『貳』 外地建築企業在京分公司還需要辦理進京備案嗎

可辦可不辦。

供應外地建築施工企業進京施工備案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准備哪些資料:

外地企業進京施工備案不用非得要辦理北京分公司(可辦可不辦),但是按正規流程走的話,必須要在北京市建委辦理中央及外省市企業進京施工備案=《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管理手冊》。

「信譽至上、服務周到、優質高效、合作共贏」的宗旨。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

專業辦理北京市建委外地進京施工備案許可證,約談2-3次通過,2-4個星期拿證書,專業快速有保障!

專業辦理,外地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1總承包2專業承包3勞務分包等此項業務是書面受理,需要經過受理、審查、告知三個階段。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來京施工備案約談工作須知。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辦理來京施工備案,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託代理人持下列資料到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接受約談。

一、提供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在京委託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企業授權委託書。

4、出省施工介紹信。

5、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拖欠行為的證明。

6、企業基礎管理制度: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提交的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合同管理制度、勞動用工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勞務分包企業提交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勞務用工制度、勞務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7、在京組織機構圖和企業規范管理、依法經營承諾書(加蓋公章)。

約談時間:每周四下午2:00。

約談地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樓三層會議室(具體詳見樓層電子屏顯示)
農民工保證金(總承包100萬 專業承包50萬 勞務分包50萬)。

『叄』 建築行業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章建築行業管理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997年11 月7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第三條建築活動應當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築工程安全標准。
第四條國家扶持建築業的發展,支持建築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房屋建築設計水平,
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提倡採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建築材料和現代管理方式。
第五條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築活動。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築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第二章建築許可
第一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
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
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肆』 裝飾建築業財務管理制度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和出納組成。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五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六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准確無誤。(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財務工作管理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第十六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第二十一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第二十二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簽。現金管理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第三十二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第三十四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第三十五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第三十六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處罰辦法第三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伍』 建築行業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有哪些

1、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2、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財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6、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7、工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8、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陸』 建築業經營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寫一,方面可以參照現有的管理制度匯編,另一方面要結合公回司的實際情況,結合公司的發展思路答和部門設置來編寫,建議你在多參考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修改,以適合企業的實際,在此我提供一個文本給你,你在文庫裡面搜索管理制度就會有的,如有需要可以進一步交流,希望能對你有的所幫助。

『柒』 外地建築企業在京分公司還需要辦理進京備案嗎

供應外地建築施工企業進京施工備案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准備哪些資料
外地企業進京施工備案不用非得要辦理北京分公司(可辦可不辦),但是按正規流程走的話,必須要在北京市建委辦理中央及外省市企業進京施工備案=《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建築業企業管理手冊》
「信譽至上、服務周到、優質高效、合作共贏」的宗旨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專業辦理北京市建委外地進京施工備案許可證,約談2-3次通過,2-4個星期拿證書,專業快速有保障!
專業辦理,外地建築業企業進京施工備案 1總承包2專業承包3勞務分包等此項業務是書面受理,需要經過受理、審查、告知三個階段。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來京施工備案約談工作須知
中央及外省市建築企業辦理來京施工備案,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託代理人持下列資料到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接受約談。
一、提供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在京委託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企業授權委託書;
4、出省施工介紹信;
5、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拖欠行為的證明;
6、企業基礎管理制度:
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提交的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合同管理制度、勞動用工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勞務費結算支付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勞務分包企業提交基礎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體系、勞務用工制度、勞務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工作制度。
7、在京組織機構圖和企業規范管理、依法經營承諾書(加蓋公章)
二、約談時間:每周四下午2:00
三、約談地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樓三層會議室(具體詳見樓層電子屏顯示)
農民工保證金(總承包100萬 專業承包50萬 勞務分包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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