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施工企業能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稅率都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3%。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以下項目可選擇簡易辦法計稅依3%的徵收率計稅外,其餘項目必須採取一般計稅辦法,按照11%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1)建築業材料發票稅率擴展閱讀: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俗稱「一機多票」。
企業端開票系統從2005年8月份開始分別在北京市西城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東省淄博市、東營市和煙台市的部分企業進行試運行,計劃從10月份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一機多票」系統使用的普通發票統稱為「增值稅普通發票」,實行統一印製,於2005年8月1日起陸續在全國啟用。
2017年12月,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發票代碼從現行的10位到12位。
參考資料:網路-增值稅普通發票
⑵ 建築業什麼情況可以開3%稅率發票
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
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⑶ 本公司是建築業稅率為11%,進項材料票為17%,能抵扣進項稅的全部嗎
可以抵扣,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回額扣減答進項稅額後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繫到納稅額的多少。一般在財務報表計算過程中採用以下的公式進行計算:
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進項稅額是已經支付的錢,在編制會計分錄的時候記在借方。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從銷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所支付給農業生產者或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款,取得經稅務機關批准使用的收購憑證上註明的價款按10%抵扣進項稅額。
3、購進中國糧食購銷企業的免稅糧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發票金額按10%抵扣進項稅額。
⑷ 建築服務業可以給甲方提供哪些發票,稅率是多少
建築服務的構成成本中,有的是16%稅率的材料設備,有的是10%稅率的分包成本,有的是6%稅率的服務成本,還有一部分屬於3%徵收率甚至沒有進項的成本。
應當說,一項稅目的銷項稅率與其構成成本的進項稅率存在一定的對應關系,以租賃服務為例,動產租賃進項稅率通常為16%,銷項稅率亦為16%;不動產租賃進項稅率通常為10%,銷項稅率亦為10%。
但這種對應關系並非是絕對的,以餐飲服務為例,它的成本中就有相當大比例為16%稅率的貨物(如傢具餐具等),或者可以按照10%扣除率計算抵扣的貨物(如一手農產品食材),它的銷項稅率卻為6%。
建築服務提供者可以分稅率開票嗎?這個問題,甲方說了不算,乙方說了也不算,只有現行增值稅政策說了算,也就是說,交易雙方應當以政策為指引,審驗交易的實質,否則,對誰都沒有好處。
1、根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的規定,「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上述注釋內容的,建築服務提供者只能向甲方開具10%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但機器設備的安裝服務有例外規定,見下文第3點。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銷售自產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必須在合同中分別列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建築服務提供者應就外購機器設備向甲方開具16%稅率的貨物發票,就安裝服務可以向甲方開具3%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銷售外購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在合同中分別列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建築服務提供者應就外購機器設備向甲方開具16%稅率的貨物發票,就安裝服務可以向甲方開具3%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
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解讀,「(二)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這種情形下又分兩種情況。一是納稅人未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那麼應按照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確定其適用稅目和稅率。……」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銷售外購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且在合同中未分別列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建築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的規定,按照混合銷售原則進行稅務處理:
(1)建築服務提供者為建安企業的,統一向甲方開具10%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註:這種情形即為上文第1點)
(2)建築服務提供者為商貿企業的,統一向甲方開具16%稅率的貨物發票。
5、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⑸ 個人去稅務局開建築工程服務發票的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從2018年5月1日起工程發票稅率是10%,《關於建築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規定如果建築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上沒有建築材料銷售資質,只有建築服務資質的情況下,則建築企業將外購材料和勞務的發票開具和稅務處理如下:
第一,一般而言,建築企業將外購的材料和建築勞務一起按照10%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0%的增值稅發票。
第二,對於鋼結構安裝、機電安裝、消防工程安裝、智能系統集成安裝工程和裝配式建築安裝的建築企業,包工包料的合同中的設備金額將占合同額的70%以上的,向發包方開具16%的增值稅發票;將建築勞務部分按照10%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0%的增值稅發票。
第二,如果建築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上既有銷售資質又有建築服務資質的情況下,則建築企業將外購的材料和勞務的稅務處理和發票開具按照以下方法處理:
第三、如果材料銷售額在一年的銷售材料和銷售勞務收入總額中超過50%,則建築企業外購材料和勞務一起按照16%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6%的增值稅發票。
第四,如果材料銷售額在一年的銷售材料和銷售勞務收入總額中低於50%,則建築企業外購材料和勞務一起按照10%稅率計征增值稅,向發包方開具10%的增值稅發票。
另外,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稅:
第一,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第二,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第三,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⑹ 建築行業3%跟11%稅率問題
建築行業3%增值稅抄普通發票是不能抵扣發票,而1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發票。如果需方只需要3%增值稅普通發票,而供方開的是11%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方如果不是一般納稅人,照樣是無法抵扣的,但供方要承擔的是11%稅費,通常能開1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其自身都是進項票可以抵扣的。
一個項目不能兩個稅率。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項目,只能開11%的稅率;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建築項目,只能開3%的稅率。可以到稅務局申請單項開3%稅率發票。
(6)建築業材料發票稅率擴展閱讀:
建築行業一般計稅方法(抵扣法)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採用抵扣計稅方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⑺ 建築業營改增後什麼情況下開發票用3%稅率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專計稅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屬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
(7)建築業材料發票稅率擴展閱讀:
稅率,是對征稅對象的徵收比例或徵收額度。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志。中國現行的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超額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定額稅率。
征稅對象
征稅對象又叫課稅對象、征稅客體,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征稅,是征稅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客體或標的物,是區別一種稅與另一種稅的重要標志。
稅目
稅目是在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反映具體的征稅范圍,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
稅基
稅基又叫計稅依據,是據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
⑻ 建築業各項稅率
⑼ 工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稅率是多少
建築服務的稅率是10%。徵收率是3%。
1.如果提供建築服務的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0%稅率徵收增值,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稅率都只能是10%。
2.如果提供建築服務的一般納稅人企業,按照3%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3.如果提供建築服務的是小規模納稅人,只能按照徵收率3%徵收增值稅,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者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只能按照徵收率3%開具。
(9)建築業材料發票稅率擴展閱讀:
納稅人是「納稅義務人」的簡稱。亦稱「納稅主體」。指稅法規定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稅收制度的基本構成要素之一。每一種稅都規定有相應的納稅人。如產品稅以在我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和進口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又如國營企業所得稅以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國營企業為納稅人;聯營企業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資各方為納稅人等等。
納稅義務人是指稅法中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每種稅收都有各自的納稅人。納稅人究竟是誰,一般隨課稅對象的確定而確定。
例如個人所得稅法中工資、薪金所得,其納稅人是有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房產稅的納稅人是產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其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同一種稅,納稅人可以是企業、單位和個人,如增值稅,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納稅人是企業;個人銷售的產品,納稅人就是個人。
同一種稅在不同歷史時期,納稅人也可能發生變化,如農業稅,農業合作化前是個體農民,農業合作化後是農業生產合作杜和後來的生產大隊,後來主要是農村鄉村基本核算單位及承包人,全國取消了農業稅。只有國家公職人員才在國稅裡面領取工資,所以國家公職人員又稱為人民服務的公僕。
自然人是指具有權利主體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財產權力,承擔義務並能在法院和仲裁機關起訴、應訴的個人。不論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屬自然人。自然人是納稅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個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法人是指有獨立的組織機構和獨立支配的財產,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在中國,一切享有獨立預算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各種享有獨立經費的社會團體,各種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等都是法人。
法人有依照國家稅法納稅的義務,都可以成為納稅人。其中,企業是最主要的納稅人。這里所說的企業,是指從事生產、流通或服務等活動並實行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它可以是工廠、商店,也可以是具有同樣性質的各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