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按照為10%和3%稅率計算銷項稅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以下項目可選擇簡易辦法計稅依3%的徵收率計稅外,其餘項目必須採取一般計稅辦法,按照10%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1)建築業營業稅規定擴展閱讀: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等,包括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等內容。它具有流動性大,建築產品多樣、施工條件多變,施工周期較長等特點。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分包是指建築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轉包是指將工程總承包單位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行為。
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
(一)建築業稅目規定的征稅范圍
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勞務。
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窯爐及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安裝喚脊: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悔弊構築物進行裝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裝飾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二)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幾項具體規定
根據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現行稅法中對下列碧鏈族具體項目作了一些具體規定。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具體規定,是指根據基本規定,對一些認識上容易產生分歧的事物進行的具體認定。
❷ 建築業的營業稅是怎麼算的
總包方可以扣減分包方開具的建築發票的營業額。
分包方按分包業務的3%繳納營業稅
例如總包1000元,其中600元分包做
分包營業稅 600*3%=18
總包營業稅 (1000-600)*3%=12
❸ 建築業營業稅與增值稅的問題
稅務收稅是按行業劃分的,你們可能劃入建築服務業,交營業稅是對的。如果改交增值稅,就你們的經營范圍而言,如果在兩可之間,(服務業與加工業),則需要變更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才可能變換稅種。
到底是交增值稅還是營業稅,不是主觀問題,要客觀的對待。
❹ 建築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有哪些規定
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費用和動內力價款在內容,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這里強調只有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不包含在應稅營業額中。
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建築、修繕、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無論怎麼結算,營業額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動力及其他物資的價款。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安裝的設備價值計入安裝工程產值的,營業額包括設備價款。
自建自售,應按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和銷售不動產分別徵收營業稅。其自建行為的營業額和單位將不動產贈與他人的營業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順序核定。
❺ 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3%還是5
建築業營業稅:按照工程收入的3%的計算繳納營業稅。
建築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承包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所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即建築安裝企業向建築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及價外費用。
(1)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築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3)納稅人將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首先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4)納稅人提供裝飾勞務的,按照其向客戶實際收取的人工費,管理費和輔助材料費等收入(不含客戶自行采購的材料價款和設備價款)確認營業額。
(5)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道,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營業額中。
(5)建築業營業稅規定擴展閱讀
建築業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及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合同未明確規定付款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或者 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3、納稅人自薦建築物,其建築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銷售自建建建築物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納稅人將自建建築物對外贈與,其建築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該建築物產權轉移的當天。
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建設方為扣繳義務人的,其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扣繳義務人支付工程款的當天;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的,其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扣繳義務人帶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❻ 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按照為10%和3%稅率計算銷項稅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以下項目可選擇簡易辦法計稅依3%的徵收率計稅外,其餘項目必須採取一般計稅辦法,按照10%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6)建築業營業稅規定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章 征稅范圍。
第九條 應稅行為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執行。
第十條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於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單位收取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二)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三)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❼ 如何確定建築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
條例第十二條所稱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的款項。
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或者租賃業勞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2、財稅[2006]177號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6]177號)明確規定:二、建築業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應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建築業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一)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和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合同未明確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款項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3、《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由此可見,建築企業從事的建築工程勞務取得收入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一,採取預收款方式收取工程款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其二,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其三,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規定,施工單位收取工程價款時,應該開具建築業發票。
❽ 建築業營業稅如何計算
答:建築業應納營業稅按照建築業營業額依3%的稅率計算。
建築業營業額是承包建築、修繕、安裝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即工程價款及工程價款之外的各種費用。
具體如下:
(1)建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2)建築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材料差價款、搶工款.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應並入計稅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建築企業由於工程質量問題而發生企業向建設單位支付的罰款和因延誤工期所造成的損失,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3)建築業總承包人支付給轉包人或分包人的工程價款,可以從其總承包額中扣除。
(4)自建自售建築物,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除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外,同時徵收一道「建築業」營業稅。
內部施工隊為本單位承擔建築安裝業務,凡同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論是否編制工程預算,也不論工程價款中是否包括營業稅稅金,均應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凡不與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徵收營業稅。
(5)無論是包工包料工程,還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在徵收營業稅時,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費全額徵收營業稅。
(6)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安裝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值在內。反之,如果納稅人將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不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不包括設備的價值在內。
(7)代理電信工程、疏浚工程、打井工程按「建築業」稅目征稅。
(8)從事為開發土地、建築房屋而進行平整土地業務的,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9)工業企業委託其所屬的獨立核算的安裝隊或勞動服務公司安裝其自產產品,應按「建築業」徵收營業稅。
(10)有線電視安裝費(初裝費)應按建築業稅目征稅。(11)對招標.投標的建築安裝工程,中標的價格是營業稅營業額,中標價格以後有調整的,以調整以後的實際收入額為營業額。
例如,取得的工程收入500萬元,材料差價款60萬元,勞保費2萬元,全優工程獎8萬元,則應繳納的營業稅款=(500+60+2+8)×3%=17.1(萬元)。
❾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營業稅稅率是多少
3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刊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自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並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等文件。下面將涉及建築業的核心內容挑選出來,便於您快速瀏覽重點。
一、建築業增值率稅率和徵收率是多少?
根據《通知》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建築業的增值率稅率和增值稅徵收率:為11%和3%。
大家一直在討論的稅收比例,就是增值稅稅率11%,怎麼還出來了3%,這兒有必要向大家解釋一下「增值稅徵收率」。
增值稅徵收率是指對特定的貨物或特定的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應稅勞務在某一生產流通環節應納稅額慎銷與銷售額的比率。與增值稅稅率不同,徵收率只是計算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一種尺度,不能體現貨物或勞務的整體稅收負擔水平。適用徵收率的貨物和勞務,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二、哪些建築服務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
根據《通知》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闡述: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擾此。
換句話說: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就可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按3%的比例交稅,同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那問題有來了,具體是哪些建築服務是適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呢?
三、哪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根據《通知》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和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有如下幾種情況。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3、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寬李游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4、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四、建築工程老項目是如何規定的?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4月30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❿ 建築業的營業稅計稅依據
建築業的營業稅計稅依據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全額計稅
建築業營業稅的營業額為承包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即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一般為全額計稅,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二、差額計稅
建築安裝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核定計稅
在特殊情況下用組成計稅價格作為計稅營業額:
計稅價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四、 建築業營業稅稅額計算中的特殊規定
1.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須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證明,按本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3號)有關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稅。
2.裝飾工程的營業額為提供裝飾勞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3.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臨時設施費、勞動保護費和施工機構遷移費,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4.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材料差價款、搶工費、全優工程獎和提前竣工獎,應並入計稅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