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合實際情況談談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目前, 大多數建築企業的工程安全管理是通過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來實施的。安內全管理人員與容施工管理人員屬不同的崗位, 它們之間的聯系被人為的隔斷開來。施工進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員調配、物( 設備) 的狀態管理等與安全有直接關系的要素, 因安全與施工管理崗位的不同而人為的割裂, 對施工管理人員的考核與安全指標、安全職責掛鉤較少, 甚至不掛鉤。安全管理人員由於管理職位與其他管理人員平級或較低, 直接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不暢通, 安全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資源嚴重浪費, 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如項目部總工、專業工程師或施工員、設備管理員等, 他們都具有安全管理的知識和能力, 同時, 也都具有安全管理的職責和義務, 但在目前的工程安全管理模式下, 這些安全管理資源沒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因此, 目前的工程安全管理模式必須進行改進或重構。
所以說,安全不是一個人的,是所有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共同的。
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自查報告情況的報告
北辰科技園區在建企業
施工單位安全自檢表
施工單位章: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版安全負責人權 施工安全
管理員 電話
施工單位安全自檢內容
檢查項目 檢查主要內容 處理措施 備注
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已落實
安全技術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 已落實
文明施工 封閉管理、 施工場地、 現場治安、現場防火 做到文明施工
腳手架
基坑支護
模板工程
臨邊防護
施工用電 配電箱、開關箱、現場照明、配電線路 合乎要求
物料提升機
外用電梯
塔吊
起重吊裝安全
施工機具
註:此表的檢查項目及主要內容根據天津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准化(文明施工)檢查表對照。(檢查內容較多項目及處理措施可用文字說明附表後 )
填表日期:
㈢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建築施工「五大傷害」的原因及預防措施
建築施工屬事故多發行業,綜合分析建築施工的特點是生產周期長,工人流動性大,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多,勞動繁重,產品變化大,規則性差,施工機械品種繁多等動態變化,具有一定的危險性。而建築施工的不安全隱患也多存在於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垂直運輸以及使用各種電氣設備工具上,事故類別主要發生在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及坍塌五個方面。從施工特點看,主要由於腳手架搭設不規范、高處作業防護不嚴、基坑及模板工程支護不牢、施工臨時用電不規范、機械設備使用不當造成。究其根源,主要還是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不善、教育培訓不力、不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根據有關資料統計,每年建築施工在這五方面的事故是建築業最常發生的事故,占總事故的85%以上,其中高處墜落事故佔35%左右,觸電事故佔20%左右,物體打擊佔15%左右,機械傷害佔10%左右,坍塌事故佔5%左右,如果能採取措施消除這五個傷害,建築施工傷亡事故將大幅度下降。
一、高處墜落事故
(一)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的原因
1、施工人員患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等。
2、施工人員不注意自我保護,坐在防護欄上休息,在腳手架上睡覺。
3、氣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風、暴雨,夏季高溫中暑暈倒墜落,冬季、雨季、霜凍打滑摔倒墜落。
4、安全防護用品和材料質量不好,不符合安裝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規定安裝和使用。
5、提升機具限位保險裝置失靈或「帶病」工作。
6、洞口、臨邊防護措施不到位。
7、井架吊藍載人上下;人貨升降機超載運行。
(二)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措施
1、對高處作業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體檢,並定期檢查。
2、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時,不得進行高處作業:雨天和雪天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應及時清除。
3、對施工人員進行加強自我保護教育,自覺遵守施工規范。
4、危險地段或坑井邊,陡坎處增設警示、警燈、維護欄桿,夜間增加施工照明亮度。
5、購進符合規范的「三寶」、圍護桿、柵欄、架桿、扣件、梯材等,並按規定安裝和使用。
6、洞口、臨邊、交叉作業、攀登作業懸空作業,必須按規范使用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並嚴格加強防護措施。
7、提升機具要經常維修保養、檢查,禁止超載和違章作業。
二、觸電事故
(一)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
1、電工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2、建築物或腳手架與戶外高壓線距離太近,不設置防護網。
3、電氣設備、電氣材料不符合規范要求,絕緣受到磨損破壞。
4、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無防雨、防潮設施。
5、施工現場電線架設不當、拖地、與金屬物接觸、高度不夠。
6、電箱不裝門、鎖,電箱門出線混亂,隨意加保險絲,並一閘控制多機。
7、電動機械設備不按規定接地接零。
8、手持電動工具無漏電保護裝置。
9、不按規定高度搭建設備和安裝防雷裝置。
(二)預防觸電事故的措施
1、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
2、建築物或腳手架與戶外高壓線距離太近的,應按規范增設保護網。
3、在潮濕、粉塵或有爆炸危險氣體的施工現場要分別使用密閉式和防爆型電氣設備。
4、經常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工作,對電線老化或絕緣降低的機電設備進行更換和維修。
5、電箱門要裝鎖,保持內部線路整齊,按規定配置保險絲,嚴格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配置。
6、根據不同的施工環境正確選擇和使用安全電壓。
7、電動機械設備按規定接地接零。
8、手持電動工具應增設漏電保護裝置。
9、施工現場應按規范要求高度搭建機械設備,並安裝相應的防雷裝置。
三、物體打擊事故
(一)物體打擊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交叉作業勞動組織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設置警示,周圍未設置護欄和搭防護隔離柵。
3、攬風繩、地錨埋設不牢或攬風繩不符合規范要求。
4、起重吊裝未按「十不弔」規定執行。
5、從高處往下拋擲建築材料、雜物、垃圾或向上遞工具、小材料。
6、腳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穩、過多、過高。
(二)預防物體打擊的措施
1、拆除工程應有施工方案,並按要求搭設防護隔離棚和護欄,設置警示標志和搭設圍網。
2、安全防護用品要保證質量,及時調換、更新。
3、經常檢查地錨埋設的牢固程度和攬風繩的使用情況。
4、嚴格按照吊裝技術操作規程作業。
5、改正不良作業習慣,嚴禁往下或向上拋擲建築材料、雜物、垃圾和工具。
6、清理腳手架上堆放的材料,做到不超重、不超高、不亂堆亂放。
四、機械傷害事故
(一)機械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
1、機械設備超負荷運作或帶病工作。
2、傳動帶、砂輪、電鋸以及接近地面的聯軸節、皮帶輪和飛輪等,未設安全防護裝置。
3、機械工作時,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4、平刨無護手安全裝置,電鋸無防護擋板,手持電動工無斷電保安器。
5、起重設備未設置卷揚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
(二)預防機械傷害事故的措施
1、機械設備要安裝固定牢靠。
2、增設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和斷電保護裝置。
3、對機械設備要定期保養、維修,保持良好運行狀態
4、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調試,消除機械設備的不安因素。
5、操作人員要按規定操作,嚴禁違章作業。
五、坍塌事故
(一)坍塌事故發生的原因
1、施工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冒險蠻干。
2、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3、在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不按規定隨意堆放建築材料。
4、模板支撐系統失穩,搭建不牢。
5、拆除作業未設置禁區圍欄、警示標志等安全措施。
6、施工機械不按規定作業和停放,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太近。
7、雨季和冬季解凍期施工缺乏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和維護。
8、挖土作業時,有人員在挖土機施工半徑內作業。
(二)預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1、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標准、規范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2、基坑開挖前必須做好降(排)水工作,並採取保護措施。
3、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堆置各類建築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
4、為保證模板的穩定性,除按照規定加設立柱外,還應沿立柱的縱向及橫向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
5、拆除作業現場周圍應設禁區圍欄、警戒標志,派專人監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拆除建築物應該自上而下依次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禁止掏挖。
6、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的距離,應根據設備重量、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並不得小於1.5m.
7、雨季和冬季解凍期施工時,施工現場要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和無異常情況後方可施工。
8、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內進行清理和找坡作業。
總之,建築施工企業要認真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59—99,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責任心、技術水平和安全素質;嚴格按照部頒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和作業,加大安全防護設施方面的投入,不得任意簡化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麻痹思想和冒險蠻干,認真做好安全生產交底工作;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對違章作業者要嚴肅處理。通過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把建築施工「五大傷害」降低到最低點,切實保障施工人員
㈣ 我國安全生產的現狀
找出企業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的平衡點
安全生產與實現經濟增長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兩大根本性問題。實現安全是人類最大的也是永恆的哲學命題。伴隨著世界安全運動的興起,人人渴望安全,國家治理安全,人類呼喚安全,世界共需安全,安全重視程度之高,安全談論之多,安全投入之大可能是前所未有的。那麼,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關系呢?
以建築業為例,自20世紀80年代始,建築市場開始引入競爭機制。近幾年來,建築業競爭日趨激烈,低價中標已經成為市場通行的規則。一些建築施工企業為了搶占市場份額,不惜採取低成本戰略,再加上新定額的出台和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實施,多重因素使得行業整體利潤率大幅下降,贏利空間越來越小,企業發展進入微利經營時代。在這種局勢下,一方面,企業必須更加重視施工安全,將其視為企業生存與競爭中決定成敗的主要因素之一;另一方面,競爭又迫使企業在成本壓力下不得不千方百計地降低安全成本,這意味著企業有為實現經濟效益而減少安全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的可能。
對企業而言,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二者既相互矛盾,又辯證統一,解決這對矛盾的關鍵是如何找出兩者之間的平衡點。作為一個企業,應該明確企業的責任和目的。我們不能忽視安全,這是任何一個企業的責任;我們也不能不要效益,我們要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員工的切身利益,這既是責任的體現,也是每一個企業的根本目的。沒有安全,企業很難維持正常運轉,但是,世界上沒有一個企業會不為提高經濟效益而努力。實踐中,安全生產與經濟效益的矛盾始終存在。合理的安全生產投入,能減少和防止事故的發生,能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從而也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所以,安全管理與企業經濟效益的理想狀態是「雙贏」,即隨著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也會隨之增長。因此,如何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上最大程度地爭取到企業的經濟效益,保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便是企業面臨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
要從文化的高度去認識 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首先應當在思想認識上有足夠的提高,應當時時刻刻把它和我們的生命、企業的效益和社會的責任聯系在一起。正是高度的安全文化才教會人們認識到:安全是實現經濟效益的前提條件。安全是不能用經濟效益彌補的,它是我們對自己、對他人的責任,在改革開放中,它占據著十分重要的保障地位。只有大家都充分意識到安全生產對人、對企業、對社會的極端重要性,才能通過社會全員的主動、積極參與減少事故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生產過程中出現的負經濟效益。在企業里,只有有了健康的安全文化氛圍,才可以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從而提高生產效率,間接地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核心是人,其關鍵是通過宣傳、教育培訓、建立制度、開展活動、採取激勵措施等來轉變員工的安全價值觀,使實現職業安全與健康成為全體員工共同的價值觀念;保證生產安全,防止事故發生成為員工共同追求的目標;實現企業生產價值與實現員工自身價值的高度統一成為全體員工共同的行為准則。建設企業安全文化就是要在企業各個方面、所有活動、一切時空過程中營造出一個強大的安全文化氛圍,使全體員工在這個氛圍中,其行為被潛移默化地規范在所崇尚的安全價值取向和安全行為准則之中,用安全文化造就具有健康完善的心理定勢和正確的安全倫理道德、科學的思維方式、高尚的行為取向和文明生產秩序的現代企業員工隊伍。
要從經濟的角度看待安全投入
一談到安全投入,就有很多人認為,只要增加安全投入就增加了企業成本,減少了收入和利潤。這種看法是比較片面的。安全投入不應該是企業的負擔,它所產生的也絕不是一種負效益。我們都知道安全投入的最直接表現就是成本的增加,但是,究其本質,安全投入應算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對安全的投入所產生的效益並不像普通的投資那樣直接反映在產品數量的增加和質量的改進上,而是體現在生產的全過程中,保證生產的正常和連續地進行。這種投入的直接結果是,企業不發生或減少發生事故和職業病,而這個結果是企業持續生產、保證正常效益取得的必要條件。安全與效益之間是一種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從經濟的角度看,如果安全生產工作做好了,我們的企業效益就有保證,人們的生活和生產秩序也才有保障,從而就可以發揮極大的社會效益。如果安全生產工作做不好,它不但會危及個人的生命安全,而且會給企業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浪費,並危及企業的正常生產,給人們生活造成諸多的不便。因此,安全投入並不是純粹的支出,只是它的產出總是間接地反映出來。
運用科學的管理手段 合理控制安全投入
從哲學的角度看,在任何一對矛盾的事物間都可以找到一個最佳的平衡點。安全投入也不是越多越好。合理的安全投入,可以與經濟效益成正比例增長。但是,一旦超過某一限度,就變成了無謂的浪費,甚至可能降低企業效益。企業正常的安全投入都應該在安全失穩點與安全保障點之間,超過安全保障點的安全投入可能就是盲目的投入,得到的效果必然會適得其反,不但會增加安全管理難度,還可能降低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在安全投入上,企業必須加大管理力度。在每次經營活動中,企業均應對安全投入的需要進行預算,同時還需要通過企業審計、監督監察等手段,對企業安全經費的投入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企業應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並加大科學技術的應用和培訓力度,以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生產能力和管理水平。力爭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做最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發揮安全投入的作用,減少事故經濟損失,以最少的資金投入取得企業最大的經濟效益,這就是安全工作所追求的最佳狀態。
總之,企業的安全工作來不得半點僥幸心理。生產安全,就是企業最大的效益,是企業生存的保障。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是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前提條件。我們絕不能為了一時的眼前利益而鋌而走險,而是應該盡力在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實現「雙贏」。
安全經濟學/第1節、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
時間: 2005-01-12 14:13: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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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safe.bj001.net/show_hdr.php?xname=1QDKS01&dname=9UF9U01&xpos=0
1.1 事故費用與經濟增長率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指出:據國際勞工組織(ILO)估計,每年工傷賠償費用使全球經濟增長降低4個百分點。
表3-1列出了某些工業化國家因職業事故、職業相關病症及無傷害事故導致對國家-社會整體的經濟損失費用占國民生產總值或國民收入總值的百分比。
表3-1 工作傷病及無傷害事故的費用佔GNP或GNI的百分比
從表3-1可見,多數國家的事故費用(這里"事故"的含義包括職業相關病症)占其GNP的2%~5%。
根據有關資料,美國和加拿大職業事故的費用超過兩國GNP的1%並以10%~15%的年率增長。我國沒有做過這方面的統計估算和深入研究,根據數據統計,有關專家認為,職業傷害(職業事故和職業病)的直接費用超過1000億元,即GNP的2%。由此可判斷,總費用至少超過GNP的4%,其中尚不包括無傷害事故的費用。
應當指出,所有上述數據均不包括安全投資即預防費用,若設預防費用為事故費用的50%,則勞動安全衛生費用佔GNP的比例應是上述相應比例的1.5倍。
即便所有的事故費用都被預防,並不意味著GNP會增長上面列出的比例,因為預防費用將增加;但是改善預防可以達到以下效果:事故費用及勞動安全衛生費用佔GNP的比例都減少;勞動條件得到改善,由此可以間接地增加生產效益--總之,使人類能夠更好地利用他們的資源。
1.2 安全生產與綜合國力和可持續發展戰略
1995年世界銀行發表了一種新的評價各國財富的方法,改變了單純比較GNP產生的弊端,能比較真實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財富。它把各國和地區的財富分為3項指標:一是自然資本,即土地、水源、森林和礦產資源等自然界具有的資源;二是創造性資本,即機器、工X廠、建築、水利系統、交通系統等人造的技術系統;三是人力資本,即公眾受教育的水平和健康水平等公眾素質。
職業傷害使公眾的健康水平下降,導致人力資本的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毀直接導致創造性資本的減少,而事故和職業病使生產力中最核心的因素--勞動力受損,又間接地導致創造性資本的減少。特別是,受傷害者中很多是帶領工人工作的生產第一線的先進生產者、勞動模範和班組長等骨幹分子,這種情況對創造性資本減少的影響更大。因此,職業安全衛生與重大事故控制對綜合國力的提高影響很大。
可持續發展戰略是非常重要的,其戰略意義體現在:國家所需要的發展不是一味追求GNP的增長,而是把社會、經濟、環境、職業安全衛生、人口、資源等各項指標綜合起來評價發展的質量;強調經濟發展和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資源保護是相互聯系和不可分割的,強調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結合起來,注重國際之間的機會均等;強調建立和推行一種新型的生產和消費方式,應當盡可能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和自然資源;強調人類應當學會珍惜自己,愛護自然。職業安全衛生和重大事故控制涉及到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上述各個方面。
1.3 安全生產與國民生活水平
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安全的意義是免遭不可接受的發生事故的危險。與安全有關的費用包括危險控制即事故預防的費用和事故發生後導致的經濟損失費用,這些費用以不同的方式分攤在每個社會成員身上。
如表3-2所示,預防活動和傷害發生後的有關活動是由下述機構來承擔的:
表3-2 事故的總費用在社會中的分配
(1) 在此領域負責管理的官方機構,特別是負責立法、檢查和某些形式的援助的機構(這些活動的費用由納稅人負擔);
(2) 准備生產手段並實行生產過程的企業(這些措施的費用反映在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上,因此轉嫁到消費者或用戶身上)。
表3-3說明了事故費用在受到影響的各種類型的人--包括參加工作的人(受傷害工人,其他工人,僱主)和其他從事經濟活動但不參加工作的社會成員中的分布。
表3-3 事故費用的分布和分布原則
*不包括企業
事實上,可以說,無論付費的中間機構是什麼,事故的費用為整個社會的納稅者和消費者所承擔。
事故的代價是高昂的。對整個社會而言,它是一種不斷增長的沉重負擔,而且對每個人的生活水平均有所影響。
1.4 安全生產與市場競爭
安全是進入市場的通行證,是參與市場競爭的有力砝碼。在"僧多粥少"、處於甲方市場狀態的建築行業,尤其是這樣。電廠安裝工程是在有限空間、有限時間內實施多種立體交叉作業的危險性很大的工程。河南第二火電建設公司是國內極少數連續十年以上無死亡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的安全"長周期"的企業之一。良好的安全信譽使他們在項目競爭中連連中標,市場佔有率不斷擴大,經濟效益連年提高。"企業興衰,成在安全,敗在事故",是他們總結親身經歷提出的口號。
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安全是一個越來越重要的因素。關貿總協定(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協議中要求:不應因各國法規和標準的差異,造成國際經濟活動中的非關稅貿易壁壘;強調盡可能採用國際標准。歐、美等工業化國家提出:由於國際貿易的發展和發展中國家在世界經濟活動中越來越多的參與,各國職業安全衛生的差異,使發達國家在成本價格和貿易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在國際會議上,發達國家的僱主們及其工作聯合起來要求對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進口貿易進行制裁。我國產品的價格與國際上產品的價格差距越大,美國等發達國家對我國的反傾銷政策力度越大。他們不斷出台關於包括安全衛生在內的"社會責任"的議案和文件,限制我們參與國際經濟領域的活動。可以肯定,在我國加入WTO後,斗爭將更加激烈。
安全生產與國家經濟增長率、國家綜合國力、國民生活水平和國外市場的開發有重要而緊密的關系,是經濟發展的保障和重要要素之一。
㈤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本情況
南京市建築安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規定
市勞動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建築安裝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級建築安裝企業都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和管理。凡安全生產搞得不好的企業,不能評為先進單位;有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行為的,不能評為先進個人。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南京地區所有建築安裝企業單位(包括中央部、省屬及外縣在寧施工的建築安裝企業和從事建築構件、木材加工、機電設備修理的工業企業)。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 各級建築安裝企業在制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必須要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要求和嚴格的考核指標。市建工局應按行業管理的要求,加強對在寧所有建築安裝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 建築安裝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的負責人對本企業和本系統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生產的負責人負直接領導責任,技術負責人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六條 凡幾個建築安裝企業聯合施工時,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領導和管理。在承包合同中,各項工程都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責任。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安裝隊伍,不得承包工程。
第七條 企業的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他人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有權制止和拒絕執行。
第三章 安全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建築安裝企業應根據生產性質及其規模大小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得力的專、兼職安全技術幹部。一千人以上的建築安裝企業設安全監督科;五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企業設安全監督股;二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的企業設專職安全監督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外縣和個體
建築隊伍要根據具體情況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安全員。各級安全技術人員按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配備。
第九條 安全管理機構和專、兼職安全人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其職責是:
1、監督檢查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2、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
3、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發證工作;
6、進行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7、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8、對違反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可視情況給予教育,並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安全技術管理
第十條 各建築安裝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都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和危險作業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在布置施工作業任務時,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一條 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道路、上下水、材料堆放和各類臨時設施的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要求,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第十二條 現場的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要求,經施工負責人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得使用。
嚴禁機電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的危險部位,須有安全防護裝置,起重設備有要限位保護裝置,所有設備都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第十三條 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現場的坑、溝、洞等危險處,要有防護設施或明顯警示標志。在易燃易爆場所,變壓器周圍要設置圍欄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未經工程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扣除。
第十四條 混凝土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石料加工、石方爆破、噴漆作業場所,都要採取措施進行治理,限期使塵毒濃度達到國家排放標准。
第十五條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保暖,防止煤氣中毒;雨季和台風季節,應對臨時設施和電氣設備檢查維修;雨雪過後,要採取防凍防滑等措施。
第十六條 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廠和車間,都應採用有利於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進工藝和技術。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建築安裝主管部門應定期對所屬企業各級領導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和考核。各企業要建立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對職工進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及安全技術的培訓。
第十八條 新工人(包括臨時工、季節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准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 對電氣、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焊接、各種機動車輛、爆破、登高架設等特殊工種工人,必須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市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准獨立操作,並每年復審一次。
第二十條 建築安裝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以及人員調換新工種後,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准上崗操作。
第二十一條 企業發生工傷事故,必須按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同時,必須認真組織調查,查清責任,提出防範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第六章 獎勵和懲罰
第二十二條 建築安裝企業及其主管部門應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列入經濟承包責任制和計算發放獎金的重要考核內容之一。
第二十三條 企業和個人(包括專、兼職安全技術人員)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性危害和工傷事故方面成績顯著的;及時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或在事故搶救中,使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少受或免受損失的;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技術改進等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由企業的主管部
門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而造成傷亡事故、職業病等嚴重後果的企業領導和責任者,應視其情節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屬以下情況之一的,除責令整改外,並對企業領導和責任者處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1、距地面三米以上作業,沒有安全網或防護設施不全的;
2、井字架無攬風繩或攬風繩不符合要求的;
3、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無防護措施和無明顯警示標志的;
4、電氣設備不接地接零,手持式電動工具無觸電保護裝置的;
5、機電設備帶「病」運轉,其危險部位無安全防護裝置的;
6、乙炔發生器沒有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失靈的。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安全生產獎勵和單位罰款在獎勵基金或稅後留利中列支,不準攤入成本。個人罰款,在個人的工資中扣除,不準在公款中報銷。單位和個人的罰款,應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改善勞動條件及獎勵先進,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區、縣人民政府和市建工局可根據本規定,結合自己的實行情況國,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各級勞動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淺議新形式下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為了降低建築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具不完全統計,自1995年至今,國家相繼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部頒行業標准、規范、規程十幾個,使安全生產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實現。雖然安全生產法律不斷出台、制度不斷完善,但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仍不斷發生。如哈爾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公布,2005年1-7月哈市建築業安全生產事故七起,死亡8人。但僅筆者了解,哈市某一級建築施工企業,2005年1-11月份,在多起安全生產事故中,造成死亡2人,「植物人」1人,夠成傷殘標準的多人。這些事故均未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行業主管部門,所以建築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次數、傷亡人數遠高於主管部門統計。 現在僅從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角度,結合建築企業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與產生的主要原因,及如何搞好新形式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幾點個人看法。 一、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現狀 (一)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隱患較多。 1.施工現場大量使用不合格或應按規定報廢的安全帽、安全網、漏電保護器等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器材不按國家規定檢測、報廢、更新。如1983年生產的卷揚機仍在施工現場使用。 2.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全面、不嚴密、不牢固;宿舍、食堂、衛生間等生活設施不符合國家現行標准;生活區、作業區極度臟亂差,文明施工達不到國家現行標准。 3.經濟部門未在經濟合同中體現安全生產費用;財務部門未設置專項安全生產費用帳戶;技術人員未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項目部多數管理人員對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行為視而不見;安全隱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拒絕整改。 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文化水平低、專業素質差、配置未達到國家規定;「內業不完整、外業有缺陷」。 5.弄虛作假應付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平時無人管,檢查前突擊,查後即復原,出事錢擺平,是較為普遍、業內共知的一個「正常」現象。 6.個別領導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心存僥幸,工作中存在「事前無預防措施、事中無應急措施、事後無經驗教訓」;用無謂的「犧牲」換取暫期的經濟效益。 (二)法規、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1.對於上級建設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國家的法規等,到達企業後形成了「老總不看、主管老總不認真看、項目經理讓別人看,安全部門看了也白看」的局面。造成了人們對建築企業生產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司空見慣的現象。 2.分部分項工程違法分包,企業承擔巨大的風險。 施工項目部均未能依法分包,將土建工程「單項或五項」分包給無任何資質的個人;特別是作業風險高、安全責任大的「腳手架」工程,也承包給資質不健全或根本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這樣的分包單位,一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二無施工技術人員,三是固定施工人員少,工期緊張時從社會上尋找未經專業培訓的「三無」人員。 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普遍,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違章指揮,項目經理或工長讓塔吊在沒有專職指揮、司索或「人證不符」的情況使用;架子工、電工、機械工在未經培訓,沒有取得資格證書的情況上崗作業。 違章作業,基礎施工不按設計要求防護,沒有防止坍塌措施;臨時施工用電未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使用不合格或已淘汰的電閘箱,電線陳舊老化、絕緣破損,使用四芯線路,用電線路不按規范要求架設或埋設;腳手架不按規范進行防護,使用不合格或應淘汰的安全網或密目網;施工機械設備超期使用,不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與防護;現場的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不使用安全帶等。 野蠻施工,木工拆除外牆的梁、板、柱模板時,將拆除的模板直接扔在腳手架上的「平網」上,或者將「平網」解開作業結束後不恢復;室內抹地面清樓時,從樓上向樓下拋仍建築垃圾;拆除外腳手架時,架子工直接將鋼管、扣件扔在地面上。 分包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作業前不接受項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或不在交底上簽名;架子工等「特業」人員無證上崗不接受處罰;架子工、木工不按要求進行安全防護;不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帽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有關人員不按檢查要求整改安全隱患。 4.獎懲機制不完善,對違規行為無約束力。 企業未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辦法,對遵章、守制與違法、違規行為沒有明確的獎罰標准。在生產中發生的情況,不能及時地獎勵或處罰。 二、企業安全生產現狀產生的原因 (一)客觀原因:建築施工企業之間的激烈競爭。 建築施工企業之間的激烈競爭,迫使施工企業大量墊付工程款而產生高額利息;建設單位不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人工費、材料費的增加等,造成施工成本增加、利潤下降,使得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 (二)主觀原因:思想意識問題。 1.不能正確理解「安全與經濟效益」的關系。由於建築市場競爭激烈,施工企業墊付工程款而產生利息,建設單位不按合同規定付款,人工費、材料費的上漲等,導致施工成本增加、利潤下降。因此多數企業領導認為進行安全生產投入等於減少利潤,所以就減少必要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 2.「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傳統觀念,淡化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國家依法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責、權利不被人重視,有關職能部門未依法履行相應的法律責任。 3.落後的安全生產管理觀念,致使「死看死守」仍然視為安全生產管理的主導思想。建築施工過程中的復雜多變性、生產流動性、不穩定的狀態,決定了安全生產的動態管理。 4.宿命論、經驗論殘餘思想作怪,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心存僥幸。 總之,陳舊的安全生產管理觀念,僵化的安全生產意識,是導致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根源。 三、加強今後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安全生產法律意識。 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計劃,由企業總經理組織各級領導、職能部門領導、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系統地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設備、器材、技術、財會等部門,對口組織本系統人員學習有關的部頒行業標准、規范、規程。 (二)抓好隊伍建設,提高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員的專業水平。 安全管理部門每月組織一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學習;每年進行一次專業知識考試並備案,做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內部任用、進職、進級的依據之一。 技術部門每年組織編制技術內業的技術員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內業編寫學習,提高技術員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水平。 (三)設立競爭機制,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 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技術等級制度,制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資標准,通過對安全管理人員的內外業的考核,確定技術等級並根據技術等級確定工資標准。 (四)建立新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使企業擺脫為各分支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狀況。 集團企業要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下轄項目部;讓各分公司成為獨立法人,為其辦理《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建築業企業安全資格證書》、《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書,並由其獨立承攬項目工程。 (五)理順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手段,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總公司設置安全部,分公司設置安全科,施工項目部設置安全負責人。總公司安全部,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宏觀管理;分公司安全科,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的微觀管理;施工項目部安全負責人,負責項目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六)完善制度建設,使企業安全管理標准化、程序化。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現行的法律、法規,部頒行業標准、規范、規程,編制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標准。 (七)完善獎懲機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手段的震懾力。 制定並實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的處罰力度,擴大獎勵遵章守制施工人員的正面影響,營造安全生產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新氛圍。 罰沒款應主要用於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安全生產活動經費、購置必須的安全生產管理設備與器材等。罰沒款應專款專用、單獨記帳,由各級安全部門負責提出申請,主管領導初審,總經理(經理)審批。 以上看法與觀點不盡成熟,謹供有關領導與同行參考。(安全文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