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信用對建築資質以及工程招投標有什麼影響
不管是什麼抄行業,信用對於企業都是至關重要的,是展開買賣活動的根底。例如現在很多的工程招投標項目都會要求,企業提供企業信用等級或者企業信用報告之類的信用證明,如果無法提供或者信用等級偏低,都有可能導致無法參與工程招投標項目。而無法接到項目的打擊對建築企業來說是致命性的。另外企業信用不好,還將對企業資質掛靠行為,個人掛靠行為,企業資質申請和動態監管等方面產生嚴重影響。
B. 建築工程招標一般流程
招投標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市場活動,需要遵循嚴格的法律規定和流程要求。通常來說,招標流程及注意事項:
1、招標資格與備案。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備案;委託代理招標事宜的應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確定招標方式。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3、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實行公開招標的,應在國家或地方指定的報刊、信息網或其它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應向三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發送投標邀請。
4、編制、發放資格預審文件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採用資格預審的,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向參加投標的申請人發放資格預審文件。
5、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審查、分析投標申請人報送的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內容,招標人如需要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合法性和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考察,可通過資格預審的方式來進行審核。
招標人可按有關規定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並在發出三日前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審查,資格預審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評審,資格預審結束後將評審結果向相關機構備案。備案三日內招標投標監督機構沒有提出異議,招標人可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並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標人。
6、編制、發出招標文件。根據有關規定、原則和工程實際情況、要求編制招標文件,並報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進行備案審核。審定的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確需變更時,須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准,並在投標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標單位。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召開發標會議,向投標人發放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7、踏勘現場。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解答投標方提出的問題,並形成書面材料,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8、編制、遞交投標文件。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書,並按規定進行密封,在規定時間送達招標 文件指定地點。
9、組建評標委員會。招標方負責組織評標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准備評標。
10、開標。招標人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所有投標人按規定提交的投標文件,公開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和相關人員在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監督下公開按程序進行。 從發布招標文件之日起至開標,時間不得少於20天。
11、評標。評標是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藉助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按程序要求進行全面、認真、系統地評審和比較後,確定出不超過3名合格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列順序。
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應當符合:
1、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低於企業成本的除外。
12、定標。招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中規定內容未滿足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所有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未被選中的,應重新組織招標。不得在未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應按排序確定排名第一的為中標人。
13、中標結果公示。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後,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14、中標通知書備案。公示無異議後,招標人將工程招標、開標、評標、定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備案。發中標通知書。
15、合同簽署、備案。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內與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簽訂合同5日內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C. 建築工程招投標壹級資質與貳級資質有什麼區別
一級資質標准
企業資產: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5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50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 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面積 2 萬-3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二級資質標准
企業資產: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8-11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面積 0.6 萬-1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D. 私營企業3000萬建築工程是否需要招投標
根據招標法的規定: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 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發改委2018【16】號令《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包括:(一)使用預算資金 200 萬元人民幣以上,並且該資金占投資額 10%以上的項目;(二)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並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一)(二)(三)規定范圍內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招標:(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400 萬元人民幣以上;(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並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如果(一)(二)(三)都不屬於可以不招標。
如果是私企,那麼(二)應該是不需要考慮的,主要應該看是否符合(一)(三),如果不屬於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也不是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那麼無論金額大小,都是沒有法律規定必須招標的。應遵從企業內部制度來確定合同方式
E. 私營房地產企業建築施工需不需要招投標
非國有投資主體自行決定是否進行招標。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
(五)改革招標投標監管方式。調整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發包方式,試行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進行招標發包,是否進入有形市場開展工程交易活動,並由建設單位對選擇的設計、施工等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手續,確保工程建設實施活動規范有序。
各地要重點加強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監管,嚴格控制招標人設置明顯高於招標項目實際需要和脫離市場實際的不合理條件,嚴禁以各種形式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投標。
要加快推進電子招標投標,進一步完善專家評標制度,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健全中標候選人公示制度,促進招標投標活動公開透明。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標後評估。勘察、設計、監理等工程服務的招標,不得以費用作為唯一的中標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二)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F. 建築工程招投標對投標資質要求有沒有規定
有規定,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最低投標資質,但不能通過提高相應資質來限制潛在投標人投標。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分三部分: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包括12個類別,一般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包括36個類別,一般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
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分類:
一、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十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一個分級標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應當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4年11月6日通過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制定的。
關於建築工程招投標等級標准: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 一級資質標准
1.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1.1.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50 人。
1.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2]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1.2 二級資質標准
1.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1.2.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
1.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8-11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1.3 三級資質標准
1.3.1 企業資產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1.3.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5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
1.4 承包工程范圍
1.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1.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網路--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
G. 建築施工企業法人擔任項目經理能參加工程招投標嗎
可以。招投標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地方進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並向招標人推薦一至三個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應當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中選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⑴滿足招標文件各項要求,並考慮各種優惠及稅收等因素,在合理條件下所報投標價格最低;⑵最大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綜合評價標准。
除採用議標程序外,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不得在定標前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事項進行協商談判。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應當將中標結果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和中標結果簽訂書面合同。
(7)建築施工企業招投標擴展閱讀:
招標人或招標投標中介機構可以對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資格預審,但應當通過報刊或者其他媒介發布資格預審通告。資格預審通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2、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
3、招標項目的地點和時間要求;
4、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地點和時間;
5、對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6、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地點和截止日期;
7、資格預審的日程安排;
8、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項。上述預審應當主要審查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否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興趣投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提交證明其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證明文件或者資料。
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應當對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預審決定。採用邀請招標程序的,招標人一般應當向三家以上有興趣投標的或者通過資格預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H. 什麼是建設工程招投標
建設工程由建設方發包,施工單位承包,雙方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方後,雙方即進入合同洽商、簽訂階段。建設工程必須招投標項目、招投標過程合法性、雙方是否按中標內容簽訂合同等內容,導致建設工程招投標中,存在諸多關系建設工程合同法律效力的問題。
一、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建設工程項目。
1、根據《招投標法》的規定必須進行招投標的項目。
根據最新修訂的《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根據上述規定,必須進行招投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從建設階段分類,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等所涉的各建設階段合同;從項目類型上包括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從資金性質上包含使用國資,及使用外資項目。
2、根據部門規章的規定應進行招投標的項目。
舊版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以及重新修訂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是對《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的必須招投標項目范圍的具體詳細規定。特別的是,關於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范圍的規定。根據舊版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第三條規定,明確規定了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包括商品住宅在內的六大類具體范圍。而根據最新頒布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四條規定,對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范圍僅作了概括性描述,而沒有進行具體列舉,其規定為「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確有必要、嚴格限定的原則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可以理解為,新規定對必須招投標項目范圍進行了縮小,以前必須招投標的如商品房建設,在沒有出台具體范圍的相關規定前,不屬於必須招投標項目。而第五條關於必須招標的規模標准規定,較舊版規定的金額標准提高了一倍,即由舊版服務、采購、施工分別50萬、100萬、200萬元,提高至100萬、200萬、400萬元。
二、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性質。
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性質,根據《合同法》及《招投標法》規定予以確定。招投標雙方通過招標、投標、中標,在招標人向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後,招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對招投標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第十五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根據《招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是要約、中標是承諾,因此,招投標是合同訂立的一種形式。①建設工程招標是要約邀請,邀請投標人對合同主要條款提出要約。②投標是要約,是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的條件,提出自己的關於建設工程的技術 、價格等合同條件。③中標通知書是承諾,中標通知書一旦發出,就表示招標人接受投標人的投標條件,接受投標人的要約條件。
在案號為:【(2014)民一終字第155號】廣廈建設與台江公司建設工程招投標糾紛一案中,一審法院認為:台江公司就福機bt項目公開招標,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系合法招標。通過公開招標、投標、通知中標程序後,台江公司與廣廈公司之間根據招投標文件確立了合同關系。因項目中標後,雙方未簽訂正式合同,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應當根據招投標文件及合同法的規定予以確定。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依據中標通知書,認定廣廈公司、台江公司之間就案涉項目確立合同關系正確。本案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依據台江公司的《招標文件》、廣廈公司的《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及相關證據予以認定。可見,經招投標及中標後,招投標雙方即使未簽訂正式建設施工合同,但依據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仍然可以確定雙方已經建立合同關系,並且可以按照招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的內容,確定雙方的合同權利義務。
三、生效招投標文件對雙方的法律約束力。
招投標文件中關於合同主要條款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經過招投標中標後,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條款,應與招標文件中載明的合同主要條款一致。《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如案號為:【(2013)民申字第876號】新鄉公司與二建集團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再審法院認為,「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上述規定屬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是指在工程價款、工程期限以及工程質量等內容方面有所違背,而不是一般的合同內容變更或者其他條款的修改。本案新星公司與二建公司在工程招投標後簽訂的施工合同,有關工程價款、工程質量的約定與招投標文件的內容不一致,屬於招標人和中標人再行訂立的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該合同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四、違法招投標行為及法律後果。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章的規定,招投標過程中,列舉了包括招標人與投標人在招投標之前進行實質性內容談判的六種違法招投標情形,該六種違法招投標情形,均導致標無效。
如案號為:【(2015)民申字第728號】恆瑞公司與華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認為:恆瑞公司於2010年12月20日和2011年6月15日,分兩次進行了公開招投標。但其與華豐公司早在2010年10月28日,就簽訂了施工總承包框架協議書,當月又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監理日誌上記載的開工時間是2010年11月24日。可見,案涉工程明顯屬於先定後招的違法招投標。因此,原判決認定雙方當事人之間一系列合同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而無效。
五、應招標而未招標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效力。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招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根據《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根據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違反《招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未進行招標的,屬於違反《合同法》規定的效力性強制規定,所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為無效合同。
如案號為:【(2015)民一終字第118號】正岩公司與八威公司、縣政府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兩級法院認為:八威公司與正岩公司所簽訂的《承包協議》及補充協議,性質為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因所建項目涉及政府投資和公共利益,根據招投標法規定屬於必須進行招標項目。而該承發包合同未經招標簽訂,違反招投標法的強制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I. 建築施工企業如何在投標報價中提高中標能力
近年來,建築市場的競爭一直處於白熱化狀態:雖然城建持續增多、基建持續回暖,進行資質申請或升級的企業數量也越來越多,但建築市場還是普遍呈現出「僧多粥少」的狀態。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投標中標率逐漸成為每家建築企業發展乃至生存的關鍵。
哪些項目必須招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都必須招標。而在這些項目中,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在內的所有環節都必須進行招標。
招標項目如何定標?
我國現行法律也規定,招投標採用綜合性評審法和最低價中標法兩種定標方式。綜合性評審法強調由專家對投標人核心的技術、能力和價格等競爭因素進行評審,並對工程或服務的質量、工作量和人員能力等進行把關,以擇出實力最強、效益最大的投標方。最低價中標法強調價低者中標,當然價低也需以達到招標要求為前提。
對於投標人來說,投標的勝負不僅取決於投標實力,更取決於投標方法。具體而言,從信息收集、確定策略到編制標書,投標的每一環節都暗藏技巧。
01
密切關注招標市場
投標戰首先是信息戰
企業應主動收集招標信息,以擴大投標目標。對已經獲悉的招標信息,第一步是篩選符合資質條件的招標信息,第二步是研讀招標要求進行投標可行性分析。
合理採用投標策略
02
投標戰其次是策略戰
在正式投標前,投標企業應根據招標工程情況和企業自身的實力,結合業主情況與競爭對手情況制定出針對性的投標策略。
了解這些細節有助於投標策略的制定:招標項目的工程規模、類型、特點、位置、性質;項目的資金來源、目前資金的到位情況;公告的評標方法、業主的定標取向;競爭對手的企業實力、常用投標策略、類似工程的承接情況、側重的施工區域和地理位置。
投標策略通常可分為這幾種:高價贏利策略、微利保本策略、低價虧損策略。
高價贏利策略適合競爭對手少、企業優勢顯著以及對於技術、設備和專業要求較高的工程;微利保本策略適合競爭對手多、企業優勢微弱但承接該項目對企業未來發展大有裨益的情況;低價虧損策略是激烈市場競爭的畸形產物,通常會給發承雙方帶來較大的風險,政策也正推進高額履約擔保與這一中標方式的協作。
在這三種策略之下,也有突然降價法、不平衡報價法、先虧後盈法、優惠取勝法、擴大標價法等細分投標策略。
制定策略同時,建築企業還應做好與招標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等之間的協調溝通,如提前跟招標單位的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溝通,獲取更有價值的工程信息等。
03
提高投標文件質量
投標戰最終是標書戰
先前制定的投標策略應充分反映在投標報價中,當然也要兼顧報價的合理與准確。編制預算時應認真核算工程量、了解工程所在地的補充定額、選擇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並正確套用定額。
完成標書編制中最為核心的報價工作後,接著便是對招標文件的需求逐一響應,包括工期、質量、投標擔保、技術參數中必須滿足的要求、付款方式等合同特殊要求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簽署、裝訂、密封投標文件:不少投標企業往往因為一字之差、裝訂方式、採用字體、字體大小、標書行距、用紙大小、附圖要求等一些細小的原因造成廢標,有的工程廢標率達到70%以上。
與此同時,有的招標單位會在投標階段召開標前預備會、組織現場查勘,以便投標人對招標工程有進一步的認識。投標企業應積極利用機會,掌握工程地點、工法特點、地質情況、周圍管線、施工重難點、周圍風險源及應對措施等項目特點,進一步提高投標文件的編制質量。
遞交投標文件後,剩下的便是等待開標了。至此,投標工作暫告一個段落;投標企業所能左右的,也將充分體現在以上三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