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業一般計稅項目分包工程的賬務處理
乙公司以家公司的稅單(加蓋甲公司章)作為自己的納稅
依據
,到
稅務機關
開局
發票專
。
工程不在屬甲公司注冊地,甲公司這種情況需要開
外出經營許可證
。
如果需要開外出經營許可證,原則上甲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繳
企業所得稅
。
不得轉包,但是可以分包。
B. 建築業的稅金在什麼會計科目核算
營改增前,建築業的稅金在「應交稅金及附加」會計科目核算;營改增後,建築業的稅金在「應交稅費」及「應交稅費及附加」會計科目核算
C. 建築行業都要交哪些稅
2018年國稅地稅合並以及營該增後,建築行業需要交代稅如下:
一、增值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並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范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定。 從2018年5月1日起,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三、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費 依據。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消費稅)×2%。
四、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五、企業所得稅
適用稅率25%(如果是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稅率15%),計算公式: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
六、房產稅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D. 建築業要將簡易計稅與一般計稅成本分開核算嗎設計會計科目時:工程施工-一般計稅-**項目
你說的情況是這樣的,可以分開核算,也可以合並核算,區別是分開核算可以適用不同稅率,合並核算只能是從高單一稅率。希望能夠幫到你。
E.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還需要上哪些稅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需要上房產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一、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二、建築企業個人所得稅應繳稅情況如下: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5)建築業稅要分項目核算嗎擴展閱讀:
建築業的征稅范圍
一、建築業稅目規定的征稅范圍
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勞務。
1、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窯爐及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2、安裝: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3、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裝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4、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裝飾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二、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幾項具體規定
根據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現行稅法中對下列具體項目作了一些具體規定。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具體規定,是指根據基本規定,對一些認識上容易產生分歧的事物進行的具體認定。
1、代辦電訊工程
2、打井工程
3、以工代賑問題
4、內部工程問題(依法不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內設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業營業稅
F. 營改增後建築業要分項目核算,增值稅是不是也要分項目
分項目建立台賬、分開增值稅是比較清晰的,但實際操作中小公司不這樣做,而是合在一起記賬、申報、交稅的。
G. 建築業增值稅會計核算的分錄怎麼做
「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兩科目均屬於成本類科目,建造承包商在進行合同建造時通過」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工程的成本,在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工程結算時使用」工程結算「科目。
一、「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
2、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貸: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
3、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4、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或貸: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額)
5、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結算」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1、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按應結算的金額,
借:應收賬款等
貸:工程結算
2、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3、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詳見:http://www.guoxintax.net/viewnews.asp?id=1624
H. 建築業增值稅進項稅合並項目抵扣,如何分開項目輔助核算
每個項目建立台賬或簡易核算表格,各項目的材料領用按照實際出庫金額計入成本,管理費用按照一定規則分攤。
I. 建築行業附加稅設置按項目輔助核算,增值稅進項票都是一起抵不分項目。附加稅按項目來輔助核算不了啊
應交稅費-城建稅 科目下設輔助項目核算就可以分項目核算了。
J. 建築業分項目部賬務處理怎麼做呢來錢後分給項目部要先把稅扣下,關
首先,確認來是4月30日之源前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還是4月30日之後簽訂的合同?如果是新合同,就按新項目2%的增值稅在當地國稅局預交,完稅證返回注冊地稅局申報,成本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最後回總公司注冊地稅局統一匯算清繳。
如果是老合同,按增值稅簡易徵收辦法3%預征,附加稅種也在總公司繳納。
工程款到賬後,先做預收賬款,項目部會根據工程進度開票,就可以確認收入了。
實在不知道扣多少稅款,可以先適當多扣一點,掛在其他應付款,開票之後,下次撥款再付給他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