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有幾種形式
在中國,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兩種,分別是總合同與年度合同以及總承包合同與分承包合同
總合同與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已批準的總工程項目與施工單位簽訂總合同(或總協議書),然後再根據年度建設計劃簽訂年度合同。
總承包合同與分承包合同。一個建設項目需由幾個施工單位(或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施工(承包)時,建設單位就全部工程與一個主要施工單位簽訂總合同,總承包人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簽訂分承包合同。總承包人就整個工程向發包人負責,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總承包人負責。按經濟合同法規定,勘察、設計、建築、安裝等工程,也可由幾個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分別簽訂合同。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又稱「基本建設工程承攬合同」。是指中國合同法上的概念。施工單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為發包方完成一定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築、安裝、而建設單位(發包方)及時驗收工程成果並支付約定報酬的協議。
依中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有以下特徵:1.其客體為特定工程的勘察設計或建築安裝成果;
2.其發包方須為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建設單位,其承包方須為具有建設勘察設計或建築安裝經營資格的施工單位;
3.其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具有嚴格的計劃性,並受到國家的特殊管理和監督。
2. 求工程單包合同(只包人工費的)~~~
你所說的工程單包,不知是否指勞務分包,即一方只提供勞務,而不負責施工建設等工程項目。如為勞務分包,則提供以下範本,由於不同工程分包內容不相同,因此該範本僅供參考。
勞務分包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范圍:
4.建築面積: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元(人民幣 整)
2.支付方式: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四、甲方工作
1.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對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2.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工程中間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負責協助和配合乙方解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
3.乙方未按圖紙施工或不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不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讓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順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簽訂3日內,乙方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2.乙方負責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設備的保管和使用,保證材料設備的完好。
3.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4.對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裝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5.乙方在進場及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進場道路、施工現場附近的鐵路、房屋及現場附近的既有設施。
6.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給他人。
六、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負責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鋼材、木材、水泥、磚、門窗、防靜電地板、塗料、防水材料、暖氣片、電燈電線等材料的采購供應工作。
2.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標准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到貨後24小時之內通知甲方檢驗和清點。
3.乙方采購的材料與設計標准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質量檢驗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及有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2.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達到100%。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准為依據。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准,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返工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在通知甲方對每個分項、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乙方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到現場進行檢查,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八、合同的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否則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違約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款後終止。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字: 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3.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圍一項應如何填寫
應根據招標文件或施工圖紙確定的承包范圍填寫。如可以填寫土建工程,或者填寫土建、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及裝飾裝修工程。
也可以更具體一些,填寫是否包括採暖衛生與煤氣、電氣、通風與空調、電梯、通訊、消防等專業工程的安裝以及室外線路、管道、道路、圍牆、綠化等工程。
(3)建築工程單包合同擴展閱讀:
工程承包方式有:
1.建設全過程承包
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統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說的「交鑰匙」。
2.階段承包
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施工等。在施工階段,還可依承包內容的不同,細分為3種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這是國際上採用較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負責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餘部分則由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負責供應。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僅提供勞務而不承擔供應任何材料的義務。在國內外的建築工程中都存在這種承包方式。
3.專項承包
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於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
4.「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國際上通稱bot方式,即建造—經營—轉讓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這是20世紀80年代新興的一種帶資承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