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領取了建築工程公司的營業執照,沒有資質時,可以開具工程類發票嗎
只能到地稅去圓開發票,自開票資格你根本弄不到
小型的修修補補的你可以接,但一旦出了事故,那你就等著傾家盪產吧
❷ 建築企業無資質證書可以開發票嗎
1.建築業自開發票
2.(1)「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 指收付款方證件號碼。
建築業統一發票票樣
(2)「是否為總包人」和「是否為分包人」,此欄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是」或「否」。
(3)「工程項目名稱」、「工程項目編號」指按照《通知》進行項目登記的工程項目名稱和編號。
(4)「結算項目」指本次結算款項的性質,如材料款、人工費、一期工程款、××月份工程款等。
(5)「完稅憑證號碼(代扣代繳稅款)」。此欄填列總包人代扣代繳分包人營業稅稅款後從稅務機關取得的完稅憑證號碼。
(6)開票單位簽章指自開票納稅人蓋章。
3.建築業代開發票
(1)「稅率」、「稅額」指代開建築業發票時征稅的稅率和稅額,除納稅人享受免稅優惠情況外,此處稅率不得小於3%.
(2)「完稅憑證號碼」指按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徵收稅款的完稅憑證號碼。
(3)「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指代開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及其代碼。
(4)「開票單位簽章」指代開票稅務機關蓋章。
(5)「收款方簽章」指代開票納稅人(收款方)蓋章。
(一) 受理不動產和建築業工程項目的項目登記;
(二) 對不動產和建築業工程項目的登記信息、申報信息、入庫信息進行採集、錄入、匯總、分析、傳遞、比對;
(三) 對稅收政策進行宣傳解釋,及時反饋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四)掌握不動產銷售和工程項目進度及工程項目結算情況;
(五) 根據不動產銷售和建築業工程項目進度監控不動產和工程項目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情況,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六)監督納稅人合法取得、使用、開具不動產銷售和建築業發票;
(七)不動產銷售及建築業工程項目竣工後及時清繳稅款,並出具清算報告。
❸ 建築企業沒有資質開的發票能用嗎
沒有資質。不能開具發票
首先,建築資質是建築企業實力的一種證明,是承接專相應工程的屬一個前提。即使你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如果沒有證書的話,也是無法接到相應的工程的,因此建築資質證書是每一個建築企業必須擁有的一個證件,建築企業必須具有建築資質才能開展業務。
第二,建築企業在沒有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之前,就等於沒有取得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其所簽訂合同之合法性也無從談起,如果施工時企業沒有相應資質,即使之後取得了資質或建築工程已竣工並經驗收合格,此時仍不能認定合同有效。欠缺資質的施工合同無效原因在於違反了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規定,原則上應認定為無效,認識上的分歧在審判實務中也有體現,同樣是施工企業,但是欠缺資質的施工合同,法院的判決結果有時候卻會截然相反。
第三,隨著建築業的發展,有越來越多的人跨入這一行業,但是,有許多不穩定的因素充斥著這個市場。這時候資質證書就相當於是增強客戶信任的催化劑,它能給客戶帶來安全感,資質證書是企業能力的肯定,它和法律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從而使客戶更加放心和滿意。
因此,建築資質是必須辦理的,它是建築企業開展施工的通行證,企業還可以通過資質升級、資質增項等擴大業務范圍。
❹ 施工資質的企業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
施工企業屬於一般納稅人,具有施工資質。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價款包含材料及施工費。在財務結算時分為兩部分:材料做為銷售收入、施工費做為工程收入。
給客戶開具的發票也分為兩部分:
材料開具國稅的增值稅發票、施工費開具地稅的建築安裝業發票。在向地稅納稅申報時,除按施工收入繳營業稅外,工程中的材料在扣除設備類後,也繳納營業稅了。
另外,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開票是每個納稅人繳納稅款的行為。一般的施工企業均有開具發票的資質,但是因為在外地施工,與其公司不在同城,這樣為了便於開具發票,會辦理「異地施工」相關證件,在異地繳納相關稅款,因此可以到當地稅務局開票(其實也可以回原單位開,但是很遠。)。
安裝施工企業可以開具銷售發票。建築安裝企業雖然以提供安裝施工服務為主,但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存在購進設備或貨物的情況,當安裝施工竣工後,部分設備或剩餘貨物不再使用而進行處置,這個時候,就需要開具銷售發票。
之所有要求施工單位先去開票,才給款項,是擔心對方在獲得工程進度款後遲遲不去納稅開票,導致付款企業無法將該筆工程款計入工程成本。所以有了這樣的要求。
❺ 如何申請建築業發票
申請建築業發票要求:
1 、《建築業發票》應使用計算機開具。
2 、凡按規定確定為自開票納稅人的,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和建築業勞務發生地開具《建築業發票》;凡按規定確定為代開票納稅人的,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和建築業勞務發生地,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建築業發票》。代開發票時先征稅後開票,稅務機關按月匯總,如該納稅人未達到起征點可申請辦理退稅。
代開要求:
一、納稅人到工程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領取並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一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需出示的資料 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其它有效證件;
2.需報送的資料(1)付款方(公司)出具的建安勞務的項目、單價、金額和發生經營項目的原因等書面證明材料,或提供建安合同書。
發票管理:
1 一般規定
1.從2007年2月1日起,凡從事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不動產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按照使用對象不同分為《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自開)》,由自開票納稅人領購和開具;《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代開)》,由稅務機關代開。
從2007年2月1日起,凡從事建築業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取工程(結算)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建築業統一發票》。
《建築業統一發票》按照使用對象不同分為《建築業統一發票(自開)》,由自開票納稅人領購和開具;《建築業統一發票(代開)》,由稅務機關代開。
2 開具要求
1. 《不動產發票》和《建築業發票》應使用計算機開具。
2.發票開具的「機打代碼」應與「發票代碼」一致,「機打號碼」應與「發票號碼」一致。
3.需要開「紅字」發票的,應在銷售金額合計的大寫金額第一字前加「負數」字,在小寫金額前加「-」號。在開具紅字發票前,收回已開出《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建築業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全部聯次監制章部位做剪口處理。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款項性質」指填寫收到的款項具體性質,分為四類:預售定金、預售購房款、售房款和其他,其中如收到款項性質為「其他」,應註明款項具體性質。
5.單位無償贈與不動產的應在「備注」欄內寫明「無償贈與」字樣;其他享受免稅的銷售不動產行為,應在「備注」欄內寫明「免稅」字樣。
❻ 建築業什麼情況可以開3%稅率發票
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3%。
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❼ 工程發票和建築發票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都是使用《建築業統一發票》。 建築業統一發票使用范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一)建築。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裝或裝設工程作業,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
(二)安裝。安裝,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三)修繕。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四)裝飾。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五)其他工程作業。其他工程作業,是指上列工程作業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或構築物、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7)建築業發票資質擴展閱讀:
《建築業發票》按照使用對象不同分為《建築業統一發票(自開)》(以下簡稱建築業自開發票)和《建築業統一發票(代開)》(以下簡稱建築業代開發票)兩種。建築業自開發票由自開票納稅人領購和開具;建築業代開發票由稅務機關代開,非稅務機關以其他單位不得代開《建築業發票》。
《建築業發票》為電腦三聯式發票。第一聯發票聯(付款方付款憑證,印色為棕色),第二聯記賬聯(收款方記賬憑證,印色為紅色),第三聯存根聯(收款方留存,印色為黑色);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印色為黑色;規格為241mm×177mm(票樣附後)。建築業代開發票存根聯由代開稅務機關留存。
《建築業發票》開票軟體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統一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按照稅務總局《通知》的規定,選用符合稅務總局不動產、建築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軟體的信息傳輸和比對要求的不動產、建築業申報開票軟體,開具《建築業發票》。對不具備計算機開具條件的地區,需使用手工開票的,由省稅務機關按照《建築業發票》票樣的規格和內容統一印製手工版發票,「機打代碼」、「機打號碼」、機器號碼、「稅控碼」可暫不填寫。
❽ 建築業勞務發票都包含哪些內容
答:關於建築業勞務徵收范圍。《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明確,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裝或裝設工程作業,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
關於自建建築物行為,參考《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通知的通知),擁有建築施工資質的單位自行購買材料,自行組織施工的建築行為屬於自建建築物行為;擁有自有宅基地的個人自行購買材料,自聘人員,修建擁有個人產權的生產生活用房的行為,也屬於自建建築物行為。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都不屬於自建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勞務承包行為徵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493號)規定,建築安裝企業將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項目的純勞務部分分包給若干個施工企業,由該建築安裝企業提供施工技術、施工材料並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勞務由施工企業的職工提供,施工企業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與該建築安裝企業統一結算價款。按照現行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施工企業提供的施工勞務屬於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因此,對其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根據上述規定,建設單位修建水管線構築物工程,擁有建築施工資質,自行提供施工技術、施工材料並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勞務外包,可視同自建建築物行為,不繳納營業稅。否則,建設單位自行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其他費用,屬於「甲供材料」和工程費用,應按提供建築業勞務全額繳納營業稅。
❾ 建築業專用發票屬於什麼發票
首先它是普通發票,其次它屬於專業發票,所以說,建築業專用發票屬於普通發票里的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