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預防高空墜落有哪些
為預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製定本措施:
1、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宜發生在腳手架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塔吊作業、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空口臨邊作業等。五臨邊是指深度超過2m的槽、坑、溝的周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結構樓層的周邊;樓梯口的梯段邊;尚未安裝的欄板、欄桿的陽台、料台、挑平台的周邊;臨邊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是施工中防止人、物墜落傷人的重要部位。
2、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築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專項事故方案,並監督實施。
3、施工單位做好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預防工作。
(1)所有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崗前必須依據有關規定能夠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必須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受教育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2)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驗,合格後方可上崗。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並提供安全可靠的作業環境,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
4、施工現場必須在相應部位、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張掛,夜間設紅燈示警。
5、在高處施工作業前,項目主管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應用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表示,蓋建等以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並派監護人監護,方可實施。施工完後按原防護歸位,報項目主管負責人驗收簽字,方可離開。
6、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拆施工方案,設備主管負責人、項目主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對施工方案進行審閱簽字後,上報公司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審核,再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方可實施。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安裝完畢後,在使用前施工單位必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
施工外用電梯各種限位必須靈敏可靠,樓層門必須設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防護措施,電梯上下運行行程內必須保證無障礙物。電梯轎箱內乘人、載物時,嚴禁超載,載荷應均勻分布,防止偏重。
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應有完好的停層裝置,各樓層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物料提升機上料口要裝設有聯鎖裝置的安全門,同時必須有斷繩保險裝置和安全停靠裝置。各層上料通道口走道板要滿鋪並固定牢靠,兩側用鋼管設置防護欄桿,要求離地高1.2m、0.6m兩道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並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兩側及底部空隙。物料提升機嚴禁乘人。
塔吊力矩限位器、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必須靈敏可靠,不缺項。釣鉤、卷揚機滾筒、上人護圈等保險裝置必須齊全。必須按說明書要求安裝服槍裝置,塔吊按拆隊伍必須有資格證書,司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指揮必須採用旗語或對講機形式指揮。軌道保證路基堅固、平整、有排水設施,枕木、道釘與螺栓、軌距偏差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軌道設置極限位阻擋器。行走塔弔卷線器必須安全、可靠、靈活,保障接地、接零。塔吊與架空線路必須保證安全距離,小於安全距離必須有安全防護設施,高塔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隱蔽記錄。兩台以上塔吊作業必須有防碰撞措施,措施可靠。
7、移動式操作平台、卸料平台及各類作業平台應依據有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審批手續及驗收同第六條)移動式操作平台立桿應保持垂直,上部適當向內收緊,平台作業面不得超出底腳。立桿底部和平台立面應分別設置掃地桿、剪刀撐或斜撐,平台應用堅實模板滿鋪,並設防護欄桿和登高扶梯。架體應保持穩固,卸料平台及各類作業平台,不得與施工腳手架連接。作業平台上嚴禁超載。
8、腳手架、模板、吊藍必須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審批手續及驗收同第六條)作業層腳手架的腳手板應鋪設嚴密,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懸掛式腳手架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之間的空隙大於15cm時做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作業人員上下應走專用通道,不得攀爬架體。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其他外掛式腳手架每提升一次,必須由項目主管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其他外掛式腳手架應設置安全可靠的防傾覆、防墜落裝置,每一作業層架體外側應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其他外掛式腳手架升降時,必須設專人對腳手架作業區進行監護。
(2)模板工程在綁扎鋼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時應保證作業人員有可靠的立足點,作業面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模板及其支撐系統的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不得超出設計計算要求。
(3)吊藍懸掛機構的結構件應選用鋼材或其他合適的金屬結構材料製作,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帶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掛在單獨設置的安全繩上,嚴禁安全繩與吊藍連接。
9、其他防護措施:如電梯井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種臨邊防護,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閉必須嚴密。電梯井口門高度不得底於1.5m至1.8m,電梯井內每個兩層、不超過1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安裝拆卸電梯井內安全平網時,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安全帶。
其他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欄桿,欄桿設置要求離地高1.2m、0.6m兩道防護欄桿必要的洞口應設擋腳板。窗口底於1.2m設一道防護欄桿或系掛紅色線繩示警。通道口防護棚及其他防護棚必須牢固,材質必須符合要求。危險地段防護棚必須設雙層棚頂,其棚頂上下間距不小於200mm,板厚5cm。
進行屋面防水及其他施工時,屋面必須設防護欄桿。屋面上的空洞必須加蓋封閉,孔洞短邊大於1.5m時,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底部加設安全平網。坡度較大的屋面作業時,必須採取專門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2. 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⑴加強安全自我抄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⑵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⑶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⑷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⑸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3. 防止高空墜落的措施有哪些
1、防範高空墜物,需要加強法律約束,發揮法律警示與威懾作用。
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同時,高空墜物如果能證明是高空拋物行為人針對特定人實施的加害行為,則涉嫌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高空拋物行為已經社會公共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的,還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預防高空墜物,要加強防範意識。
業主應自覺杜絕高空拋物行為,並時常對窗戶、空調外機、防盜網等進行檢查,如果發現存在松動現象,應當及時予以修理。同時,應加強對未成年孩子進行相關教育,防範未成年人實施高空拋物行為。
物業管理公司應定時對業主家窗口與樓外懸掛物是否松動情況開展檢查,如果發現異常,應當督促業主盡快採取相應措施。
3、高空拋物造成的損害程度,常常與樓棟的高度成正比。
有必要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達到一定高度的樓房必須強制性建設裙房,或在樓下一定范圍內建設綠化帶,以避免路人緊挨高樓行走或活動,防範危險的發生。
(3)建築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產生的原因及預防措施擴展閱讀:
高空墜物的殺傷力:
1、煙頭
殺傷力:未滅的煙頭落入易燃物中,極可能引發火災。
2、菜刀(以及其他鐵器),
殺傷力:刀具下墜,如遇上人體,會導致人體重傷或者死亡。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殺傷力:啤酒瓶高空著地後會產生爆裂、碎開,碎片飛濺。
4、花盆,
殺傷力:花盆砸到路上,輕則嚇人,重則致命。
5、晾衣竿,
殺傷力:晾衣竿帶著金屬彎鉤,彎鉤如襲入人體特別是頭部,將造成致命威脅。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防範高空墜物須綜合施策
4. 高空作業及高空墜物防範措施有哪些
高空作業及高空墜物防範措施有:
1)根據不同的安裝部位和不同季節制訂針對性強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護用品提前到位。
2)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並系在牢固的結構上,專人進行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體格檢查,梵谷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患者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4)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允許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煙生火,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5)有臨時配電箱必須裝置在安全地點並牢固可靠,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防止雨水濺落,金屬箱體必須可靠接地;施工前應對漏電開關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即使更換。
6)不得隨意動用外單位機械設備,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
7)上下交叉作業,應有專人監視並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護,5級以上大風不得高空作業。
8)作好工人入場的安全教育,及時做好安全交底,堅持開好班前安全會,研究當天安全工作要點,以引起重視。
9)加強各級領導和專職、兼職安全人員跟蹤到位的安全監護,發現違章立即制止。
10)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檢查出的問題限期糾正。
高空作業「三寶」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按標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高處作業或懸空作業,必須系掛好符合標准和作業要求的安全帶。
3)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掛安全網,凡無外腳手架做為防護的施工,必須在第一層或離地高度4m處設一道固定安全網。
5. 施工現場都有哪些應急預案
1、綜合應急預案
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
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
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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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的管理要素
1、安全管理
主要是關於防火、禁止亂搭接電線、戴安全帽、腳手架搭設、安全帶使用等相應的施工安全問題,需設立專門的安全小組日日抓,天天講,多培訓學習,防患於未然。
施工項目的現場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企業管理的各層次和施工現場的每一操作工人,再加上建築產品生產周期長、外界影響因素多等特點,決定了現場管理的難度較大。
2、材料管理
項目開工前,向企業材料部門提出一次性計劃,作為供應備料依據。在施工中,根據工程的建築材料消耗定額和工程變更以及調整的施工預算,及時向施工企業材料部門提出調整供料計劃,從而保證材料按實際需求給予供應。
3、質量管理
工程質量檢查一般採用現場生產工人自檢、互檢和專職檢查人員相結合的方式,其依據為國家或部門辦法的工程施工驗收及驗收規范、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施工現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應急預案
6. 防止高空墜落的措施有哪些
一、管理措施
1、加強科學管理,明確崗位責任,熟悉作業方法,掌握技術知識,執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具,加強日常檢查。
2、採取周密防護措施。除在危險部位設置護欄,立網、滿鋪架板、蓋好洞口外,還應在操作人員下方設平網和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防護用具。
二、技術措施
1、用好安全「三寶」。
首先是安全帽。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戴好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帽,並系好帽帶,防止人員墜落時帽子脫落,失去保護作用。然後是安全帶。凡在2m以上懸空作用人員,必須配帶合格的安全帶。
最後是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作業點,必須在離地4m高處搭設固定的安全平網,高層施工還應隔四層再安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網,並同時設一層隨牆體逐層上升的安全平網。
2、做好「四口"防護。「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稱通道口)。
3、做好「五臨邊」的防護。「五臨邊」必須設置1.2m高的雙層圍欄(每層60cm)或搭設安全立網
(6)建築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產生的原因及預防措施擴展閱讀:
高處墜落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7. 如何防止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建築行業屬事故多發行業,我們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廣泛採納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各項行之有效的措施,筆者相信,只要嚴格、切實把好每一道關口,高處墜落事故是完全可以預防和避免的。
(一)控制人的因素,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
1、嚴格規章制度,提高違章的成本。對於施工現場的「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必須受到嚴格的懲罰,通過大幅度提高違章成本,可以使責任單位和人員意識到違章劃不來、承擔不起,以杜絕他們冒險作業的念頭。
2、定期對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一旦發現有妨礙高處作業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員,應當調離崗位。
3、增大對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頻率。除了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外,還應組織高處作業人員觀看一些高處墜落事故的案例,讓其時刻牢記注意自身的安全,以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自身防護能力。
4、尋找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規律,對其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和控制。如節假日前後、季節變化施工前、工程收尾階段等作業人員人心比較散漫時進行針對性教育,並組織開展高處墜落的專項檢查,通過檢查及時的將各種不利因素、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5、加大現場安全檢查的密度,及時糾正違章行為,通過安全巡檢、周檢、專項檢查對在高處作業中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進行糾正,徹底改變作業人員習慣性違章的行為。
(二)控制物的因素,減少物的不安全狀態
1、把好入場關。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的證件必須齊全,在入場之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抽檢和驗收,為了確保防護用品的質量,必要時應按照規定進行試驗。如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不得進入現場使用。
2、把好驗收關。臨邊、洞口、電梯井、腳手架等防護設施在使用之前必須按照要求組織驗收,驗收時相關負責人要履行簽字手續,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3、抓好責任落實。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要責任到人,臨邊、洞口以及腳手架等防護設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現有損壞、挪動、達不到強度要求時要及時進行修復。
4、抓好動態管理。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是個動態管理的過程,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管理也必須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工程進入後期施工時,部分安全防護設施區域要進行施工作業,這就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防護設施的拆除必須要有經現場安全負責人批准,並且在施工完畢後必須及時、有效的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且在防護設施拆除以後必須要有臨時的防護措施,臨時防護設施要滿足強度要求。
5、抓好特殊部位的管理。如超過25度屋面,必須採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上從事檐口作業時,容易造成身體失衡;檐口構件不牢,容易被踩斷。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要求佩帶安全防護用品,並且要確保周圍的防護設施牢固可靠。
(三)對管理缺陷的控制措施
1、企業要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詳細制定出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現場高處作業必須嚴格按照要求編制專項方案,一般的高處作業要編制針對性、指導性強的專項方案,且方案必須按照程序進行審批。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如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的高空作業專項方案還必須組織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3、要重視教育、交底工作。現場在進行高處作業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針對作業中將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危險源等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
4、重視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整改措施。作業中注意檢查高處作業人員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按高處作業方案的相關要求去作業,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高處作業人員是否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等。針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必須按嚴格照「三定」(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措施落實整改。
(四)控制環境因素,改良作業環境
1、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從事露天懸空高處作業。大風、大雨、大雪天氣過後應組織現場人員對腳手架、各種防護設施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後才能繼續使用。
2、夜間、照明光線不足時,不得從事懸空高處作業。
8. 吊裝預防高處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有哪些
吊裝安全技術內容介紹
一、安全技術的一般規定
1.吊裝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制訂施工方案,明確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參加吊裝的人員應經體格檢查合格。在開始吊裝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碇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構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後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二、防止高空墜落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
2.吊裝工作區應有明顯標志,並設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人內。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
3.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業施工人員應站在操作或輕便梯子上工作。吊裝層應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桿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台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操作台跳板應鋪平綁扎,嚴禁出現挑頭板。
三、防物體落下傷人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吊裝應採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