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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營改增會計核算

發布時間:2020-12-07 17:49:01

① 建築企業會計如何應對營改增

  1. 加強進項稅額抵扣環節的管理:增值稅數額的高低直接取決於建築施工企業能夠提供多少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進項抵扣。因此,企業所能夠提供的進項抵扣部分越高,所繳納的增值稅金額也就會越低。

  2. 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模式:目前,很多建築企業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在市場進行著激烈競爭。但,我們知道,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老齡化不斷加快,從而導致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因此企業面對的工資與成本不斷增加的壓力,利潤空間越來越小。所以建築企業應大力鼓勵技術革新,提升水平,實現產業轉型,結構不斷優化。

  3. 優化內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首先,應加大財務人員培訓學習力度,加強對增值稅稅法、建造合同等專業知識的培訓,在健全完備的會計核算制度下,財務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先進的會計核算能力與技巧,能夠精準地核算銷項、進項等稅額,並配備有效的發票體系。
    其次,由於征管部門對企業的納稅控制管理要求很高,增值稅採取的是憑借專用發票實現稅款的抵扣,企業應促進建築施工現場的信息化建設,努力克服因項目地域分散而帶來的交通、通訊不便利等一系列困難,著力增強會計核算的效益與水平,積極建立與健全賬務資料的處理系統,加強相關業務人員的培訓,尤其是在增值稅其相關專用發票開具認證、取得、抵扣等一系列環節的配備及其防偽功能的稅務控制系統廣泛應用等。防止增值稅的扣稅憑證的取得不完整的情況發生。

  4. 加強納稅籌劃,減輕企業稅負:建築企業應在獲取真實、可靠、完整的籌劃材料的基礎上,選准籌劃切入點,制定正確的籌劃步驟,才能做出最符合企業要求的有效的籌劃方案。

② 旅遊業營改增,差額征稅的會計核算怎麼做

旅遊業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1+6%)×適用稅率6%。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徵收率3%。

(2)建築業營改增會計核算擴展閱讀:

營改增後的計算規則

應納稅額

轉型後應納稅額計算規則

(一)轉型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如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專用發票可按發票註明的稅款抵扣銷項稅額

(二)轉型後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交通運輸業、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納稅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可按發票金額在銷售額中扣除。

其他行業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試點納稅人的原屬於營業稅可差額徵收范圍的發票,也可按發票額在銷售額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試點一般納稅人或試點小規模納稅人的發票,不可扣除銷售額。

稅率檔次

根據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設11%和6%兩檔低稅率。新增試點行業的原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延續,對特定行業採取過渡性措施,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

新增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實施: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徵收10%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徵收3%的增值稅。

房地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徵收10%的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生活服務業:6%。免稅項目: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等。

金融業:6%。免稅項目: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國債地方政府債、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③ 營改增以後,應交稅金增值稅會計核算怎麼規定的

營改增以後,應交稅金增值稅會計核算里,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④ 營改增以後,應交稅金增值稅會計核算怎麼規定的

問:營改增以後,應交稅金增值稅會計核算怎麼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關於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已經國務院頒發,現對有關會計處理辦法規定如下:
會計科目
(一)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應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企業已繳納的增值稅額。企業已繳納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多繳的增值稅額用紅字登記。
"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銷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的銷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企業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收到的退回的稅款。出口貨物退回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進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而補繳已退的稅款,用紅字登記。
"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賬務處理方法如下:
1.企業在國內采購的貨物,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商品采購"、"原材料"、"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貨物發生的退貨,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企業接受投資轉入的貨物,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投資貨物價值(已扣增值稅,下同),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稅額與貨物價值的合計數,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企業接受捐贈轉入的貨物,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確認的捐贈貨物的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稅額與貨物價值的合計數,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3.企業接受應稅勞務,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貨物成本的金額,借記"其他業務支出"、"製造費用"、"委託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企業進口貨物,按照海關提供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進口貨物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商品采購"、"原材料"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企業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按購入農業產品的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買價扣除按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後的數額,借記"材料采購"、"商品采購"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6.企業購入固定資產,其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其會計處理辦法按現行有關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企業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直接用於非應稅項目,或直接用於免稅項目以及直接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其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計入購入貨物及接受勞務的成本,其會計處理方法按照現行有關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實行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企業)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增值稅額,也應直接計入有關貨物及勞務的成本,其會計處理方法按照現行有關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企業購入貨物取得普通發票(不包括購進免稅農業產品),其會計處理方法仍按照現行有關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7.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包括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按照實現的銷售收入和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應付利潤"等科目;按照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產品銷售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8.小規模納稅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按實現的銷售收入和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產品銷售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9.企業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不計算銷售收入應繳納的增值稅。企業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的退稅。企業在收到出口貨物退回的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的退貨或者退關補繳已退回稅款的,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10.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繳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繳增值稅,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消費等,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繳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繳增值稅,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11.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繳納的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企業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按規定應繳納的增值稅,借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12.企業購進的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購進貨物改變用途等原因,其進項稅額,應相應轉入有關科目,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屬於轉作待處理財產損失的部分,應與遭受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成本一並處理。
13.企業上繳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小規模納稅企業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繳的增值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14."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反映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和實際已繳納的增值稅;貸方發生額,反映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出口貨物退稅、轉出已支付或應分擔的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尚未抵扣的增值稅,可以抵頂以後各期的銷項稅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增值稅。
15.企業的"應交稅金"科目所屬"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可按上述規定設置有關的專欄進行明細核算,也可以將有關專欄的內容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分別單獨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沿用三欄式賬戶,在月份終了時,再將有關明細賬的余額結轉"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企業,仍可沿用三欄式賬戶,核算企業應繳、已繳及多繳或欠繳的增值稅。
會計報表
企業應增設會工(或會商等)01表附表1"應交增值稅明細表",本表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
財會[2012]13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一、試點納稅人差額征稅的會計處理
(一)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試點期間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關規定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其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同時,"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相關科目應按經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期末,按規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試點期間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關規定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其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的,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期末,按規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

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會計處理

試點地區兼有應稅服務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開始試點當月月初的增值稅留抵稅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關規定不得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增設"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 開始試點當月月初,企業應按不得從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期末余額應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
三、取得過渡性財政扶持資金的會計處理
試點納稅人在新老稅制轉換期間因實際稅負增加而向財稅部門申請取得財政扶持資金的,期末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能夠符合財政扶持政策規定的相關條件且預計能夠收到財政扶持資金時,按應收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待實際收到財政扶持資金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四、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按稅法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5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如為借方余額,應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如為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⑤ 請問建築施工企業會計營改增賬務怎麼做

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對建築業、房地產、金融、生活服務業全部實行營改增。那麼營改增後對建築施工企業來說在賬務處理上會帶來什麼影響呢?主要表現在:
1、營改增之後很多中、小施工企業必須要建立建全一套完整的核算賬目。大家都知道營業稅是按流轉額為依據而徵收的稅種,當時企業需要開工程結算發票,一般是帶錢去稅務局,該收的稅費一次收完,月末申報期內企業在網上申報一下,操作簡單易行。稅務局對施工企業後續管理說實話是不到位的。當然由於行業的特殊性,比如施工周期長、跨地區施工、層層分包轉包等,企業在會計核算上是弱化的,所以有不少企業是沒有一套完整成本賬的。
2、在「應交稅費」科目下需設置: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二級賬戶。在增值稅二級賬戶之下需設置明細科目,核算銷項稅、進項稅、已交稅金、減免稅款、進項稅額轉出等進行明細核算。
3、設置「工程施工」等科目,核算施工工程成本。在本科目下設置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等明細科目。對發生的材料費、機械使用費要盡量取得專用增值稅發票,一方面是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工程成本,避免多交企業所得稅。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核算,尤其是跨年度工程,須按一定的方法進行准確計量,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確性。
4、及時准確進行納稅申報。營改增之後國稅局對增值稅的管理比較嚴格,尤其針對一般納稅人,要求准確、及時填寫各種規定申報表及企業財務報表,並按時繳納稅款。否則將影響到本企業增值稅票的開具。
總之,營改增他使企業競爭更公平、操作更規范,工作做好了為企業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反之將拖了企業發展的後腿。

⑥ 建築施工企業營改增會計核算成本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施工企業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
我們在這里所說的成本核算對象是指施工企業的工程成本對象,是施工企業在進行產品成本核算時,應選擇什麼樣的工程作為目標,來歸集和分配建築產品的生產成本,即建築生產成本的承擔者。
一般情況下,施工企業應根據承包工程的規模大小、結構類型、工期長短和施工現場的條件等具體情況,以單位工程為對象編制施工圖預算,再以施工圖預算為依據和甲方(建設單位等發包方)就所承接的每一建設項目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因此,施工承包合同與工程成本核算對象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施工企業一般應按照與施工圖預算相適應的原則,以每一獨立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單位工程為依據,並結合企業施工組織的特點和加強工程成本管理的要求,來確定工程成本核算對象。
二、施工企業成本核算的程序
施工企業的成本核算程序,是指施工項目在具體組織工程成本核算時應遵循的一般程序和步驟,按照核算內容的詳細程度可分為工程成本的總分類核算程序和明細分類核算程序。
工程成本的總分類核算程序:工程成本的總分類核算程序是指總括地核算工程成本時一般應採取的步驟和順序。施工企業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工程成本,應先按其用途和發生的地點進行歸集。其中直接費用可以直接計入受益的各個工程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中;間接費用則需要先按照發生地點進行歸集,然後再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受益的各個工程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中。並在此基礎上,計算當期已完工程或已竣工工程的實際成本。
施工企業工程成本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步驟:分配各項施工生產費用;分配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分配輔助生產費用;分配機械作業;分配工程施工間接費用;結算工程價款;確認合同毛利;結轉完工施工產品成本。
三、施工項目成本分析的內容
施工項目的成本分析,就是根據統計核算、業務核算和會計核算提供的資料,對項目成本的形成過程和影響成本升降的因素進行分析,以尋求進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徑(包括項目成本中的有利偏差的挖潛和不利偏差的糾正);另一方面,通過成本分析,可從帳薄、報表反映的成本現象看清成本的實質,從而增強項目成本的透明度和可控性,為加強成本控制,實現項目成本目標創造條件。由此可見,施工項目成本分析,也是降低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施工項目成本考核,應該包括兩方面的考核,即項目成本目標(降低成本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和成本管理工作業績的考核。這兩方面的考核,都屬於企業對施工項目經瑾部成本監督的范疇。應該說,成本降低水平與成本管理工作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又同受偶然因素的影響,但都是對項目成本評價的一個方面,都是企業對項目成本進行考核和獎罰的依據。
施工項目成本分析,應該隨著項目施工的進展,動態地、多形式地開展,而且要與生產諸要素的經營管理相結合。這是因為成本分析必須為生產經營服務。即通過成本分析,及時發現矛盾,及時解決矛盾,從而改善生產經營,同時又可降低成本。
四、應注意的問題
(一)處理好不同階段成本費用問題:項目籌備期間一般是沒有產值的,發生的費用先進行歸集,工程開工後分配計入成本核算對象成本中屬於未完工程性質的費用,應計入相應成本核算科目,但不予結轉,待來年開工後,有可靠的價款收入,直接計入當期成本;項目施工期間應對工程收尾的費用應予以充分估計,通過「預提費用」計入成本,防止工程先盈後虧,保證工程尾工階段有足夠的資金支持。
(二)分包工程核算問題:屬於自主分包形式的,在核算上與自營工程相同,其成本費用以對分包單位計價結算金額為基準,按照預算標准比例分配到相應的成本核算對象中。屬於業主指定分包的工程,不作為自行完成工作量,也不做成本核算,不計算盈虧,只運用過渡性科目進行處理業務。
企業一切活動的中心就是最大限度獲取效益,以促進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企業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就是向成本要效益。施工企業要不斷地分析、改進和克服在工程項目管理中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項目經理和廣大職工的效益觀念和成本意識,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運用客觀規律組織施工,對建設項目的每個環節進行嚴格的成本控制,以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

⑦ 哪裡有建築施工企業會計營改增核算和稅務處理大全

建築施工企業是專門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擴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在目前的稅收體制下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到底對建築施工企業帶來了什麼影響,企業應當如何應對,是目前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積極主動尋求的答案。

一、營改增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

(一)對建築企業稅負產生的影響

在建築企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最先涉及到的是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舉例說明:

以建築施工企業為例,假設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結算成本中,原材料約佔55%(建築材料成本中水泥約佔45%,鋼鐵約佔40%,其他材料約佔15%),人工成本約佔30%,機械使用費5%,其他費用佔比不超過10%,假設其全年完成營業收入為11100萬元,營業成本9990萬元(營業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稅)。

營改增前,應繳納營業稅為333萬元(11100×3%)。

營改增後,人工成本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因此能夠抵扣進項稅額為870萬元[9990×(55%+5%)÷(1+17%)×17%]銷項稅額為1100萬元[11100÷(1+11%)×11%](註:2011年11月,國務院批復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方案里建築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改為11%.)這樣計算,應繳納增值稅為230萬元(1100-870),建築施工企業的稅負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論上的演算法,但實際上建築施工企業的特徵會給增值稅的計算帶來很多挑戰,如,建築材料來源方式較多,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難度大,由於發票管理難度大,很多材料進項稅額無法正常抵扣,使建築業實際稅負加大。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註:根據2014年6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3%徵收率,原徵收率6%不再適用)計算繳納增值稅:①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②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黏土實心磚、瓦);③自來水;④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以上所列貨物,都是工程項目的主要材料,在工程造價中所佔比重較大。假設施工企業購入以上材料都能取得正規增值稅發票,可抵扣的進項稅率為3%,而建築業增值稅銷項稅率為11%,施工企業購入的以上材料必將增加8%的納稅成本,從而加大建築業實際稅負,擠占利潤空間。

由於企業購進的機械設備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有利於企業提高機械設備裝備水平,建築施工企業通過引進新的機械設備,減少作業人員的人工費用,為企業更新設備,擴大運營規模提供了有力條件,同時機械作業水平的提高能夠減少施工重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產,保證作業人員生命安全。

(二)對造價管理及核算的影響

一是建設單位招標概預算編制將發生重大變化,相應的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編制也應按新標准執行,對外發布的公開招標書內容也要有相應的調整。

二是這種變化使建築企業投標工作變得復雜化。如,投標書的編制中有關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實際施工中,編制標書中很難准確預測有多少成本費用能夠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是由於要執行新的定額標准,企業施工預算需要重新進行修改,企業的內部定額也要重新進行編制。

(三)對經營形式的影響

營業稅改增值稅有利於遏制非法轉包、分包現象。有些企業在承包工程後將全部工程轉包他人,這是建築法所明確禁止的,在工程全部轉包的情況下,作為第一承包人的建築企業(從發包方承接工程的單位)應按從發包方取得的全部工程結算收入和價外費用計算確定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從第二承包人(從第一承包人處承接工程的單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其進項稅額,從其賬務處理中能夠發現沒有可供抵扣的外購材料,從而很容易判斷出工程全部轉包的交易實質。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如果分包單位是小規模納稅人或包工頭,抵扣進項稅額將大幅降低,企業稅負將上升,利潤也隨之減少。一旦稅務機關確認為非法轉包或非法分包,就會禁止第一承包人抵扣進項稅額,此時第一承包人的稅負將大大增加,利潤將大大縮水,對於利潤空間本來不大的建築施工企業經營成果產生較大沖擊,這將對非法轉包行為起到一定遏製作用。

另外一種常見形式是掛靠,目前許多掛靠單位購買材料不要發票,材料采購價格較低。稅改後若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被掛靠單位就不能獲得抵扣收益,稅負就會提高,如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有真實的交易,材料供應商往往會趁機加價,掛靠單位利潤將大幅減少,這將嚴重打擊掛靠行為。

對於聯營項目,由於營業稅與成本費用基本沒有關系,以工程總造價為計稅依據計征營業稅,不存在稅款抵扣問題,聯營合作方往往沒有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沒有索取發票的意識。實行增值稅後,增值稅與工程造價、成本費用密不可分。如果聯營合作項目在采購、租賃、分包等環節不能取得足夠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增值稅進項稅額就很小,可抵扣的稅款較少,繳納的稅款較多,稅負甚至超過項目的利潤率,總包方和聯營合作方都將無利可取,涉稅風險會威脅到聯營合作項目管理模式的生存和發展。

(四)對企業管理的影響

施工企業施工項目分散在全國各地,材料采購的地域也相應分散,材料管理部門多而雜,每筆采購業務都要按照現有增值稅發票管理模式開具增值稅發票,且數量巨大,發票的收集、審核、整理等工作難度大、時間長。按現行制度規定,進項稅額要在180天內認證完畢,其工作難度非常大。現實中的稅務問題並不如理論分析的簡單,如拿到對方開來的發票,應注意是否為專用發票,發票上的時間,發票章是否正確等。這些無疑對施工企業財務人員,乃至經營部門工作人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營業稅與增值稅的納稅地點不同,建築施工企業由於其經營特點,納稅地點也會產生較大變化。

(五)對財務會計的影響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購置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存貨成本和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扣除進項稅額,這樣,企業的資產總額將比沒有營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資產負債率上升。

對於企業的財務報表,營改增之前,主營業務收入是含有營業稅的,屬於含稅收入額,營改增之後,主營業務收入不包含增值稅,屬於稅後收入額,由於兩種不同的計算方法,企業的利潤率數值也不同,假定企業在實行營業稅與增值稅的營業收入與實際稅負相等,營改增後會出現企業營業收入減少而利潤率升高的現象。

對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由於建築施工企業普遍實行的是代扣代繳營業稅方式,建設單位驗工計價時,採取從驗工計價和付款中直接代扣營業稅,營改增後,建設單位將不能直接代扣代繳增值稅,而直接由建築施工企業在當期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但此時建設單位驗工計價並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給建築施工企業,也即繳納增值稅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後,有時滯後時間比較長,這將導致企業的經營性活動現金凈流量增加,加大企業資金緊張程度。

二、建築施工企業對營改增的應對措施

(一)加強進項稅額抵扣環節的管理

施工企業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選擇個體戶、小規模納稅人作為合作商供應材料、機械設備租賃。現在,由於稅制改革,施工企業更應注重選擇具有增值稅納稅人資格的合作商,並且要考查其相應的扣減稅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以免無法抵扣企業增值稅。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增值稅數額的高低直接取決於建築施工企業能夠提供多少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進項抵扣。因此,企業所能夠提供的進項抵扣部分越高,所繳納的增值稅金額也就會越低。比如增加機械設備的購入,減少勞務的支出等。建築施工企業從現在起就需要加強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應的增值稅進項抵扣憑證。並且,試點推行階段還會發生諸多意想不到的問題,施工企業要針對不能進項稅發票的主要原因,從自身管理上增強堵漏意識,以盡量減少損失。

(二)培養稅務人才,做好稅收籌劃

目前,有的大型建築施工企業已經提前儲備稅收籌劃人才,做好相關稅收政策的研究工作,並合理進行稅收籌劃。企業要從建築企業和增值稅的特點出發,認真研究新政策的相關規定,並特別掌握針對本行業的特別規定,通過會議、企業內部報紙和網站,對財務人員、企業管理人員、材料采購人員和預決算人員宣講有關增值稅的專業知識,增強員工對增值稅基本原理、稅率、納稅環節和納稅要求的認識,培養在采購材料、分包環節索要專用發票的意識,確保在稅制改革後能夠立即進行熟練操作和運用。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是廣泛而深刻的,涉及到企業管理的各方面,尤其涉及到法律,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重要方面,企業在這方面要提供足夠的人才支撐,確保企業納稅合法合規。法律顧問應當深入研究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財務會計人員應當做好稅務的會計處理核算工作。企業必要時要適當配置稅收籌劃人員,進行合理避稅、節稅,充分享稅制改革給企業帶來的稅收紅利,並實現涉稅零風險。

(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企業經營方式

營改增,給建築施工企業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作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建築施工企業,要從公司組織機構,子分公司的設立和發展戰略以及重大投融資項目上做出相應調整。比如投標工作,企業往往以集團公司名義對外投標,中標後再分解給集團內部,具有法人資格的成員企業應,與集團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取得的收入應在成員企業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並將增值稅發票提供給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從建設單位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包括成員企業已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後應在企業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建設單位和集團公司都不能再代扣代繳稅費。如前所述,營改增對於非法轉包、分包,掛靠以及聯營項目等經營方式更容易實現監督。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規范經營方式,規避法律風險。

⑧ 營改增以後,應交稅金增值稅會計核算怎麼規定的

一、營改增以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財政部於2016年12月3日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對增值稅的會計核算作出詳細規定:
一、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准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2.「銷項稅額抵減」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3.「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4.「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5.「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7.「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8.「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定退回的增值稅額;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三)「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築服務、採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於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七)「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上述專欄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外的明細科目。

二、賬務處理(一)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退貨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並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采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經稅務機關認證後,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3.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按規定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以後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4.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並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待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認證後,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采購等業務的賬務處理。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物資、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
6.購買方作為扣繳義務人的賬務處理。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境內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按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銷售等業務的賬務處理。

1.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企業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當按應收或已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按規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早於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將相關銷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的,應將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時,應按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後的金額確認收入。
2.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企業發生稅法上視同銷售的行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制度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並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利潤分配」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3.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已確認收入,此後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的賬務處理。企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前已確認收入,但因未產生營業稅納稅義務而未計提營業稅的,在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時,企業應在確認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同時沖減當期收入;已經計提營業稅且未繳納的,在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並根據調整後的收入計算確定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的金額,同時沖減收入。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三)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

1.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賬務處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的,發生成本費用時,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抵扣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為核算納稅人出口貨物應收取的出口退稅款,設置「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銷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貸方反映實際收到的出口貨物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到的應退稅額。

1.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按規定退稅的,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額,借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收到出口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2.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在貨物出口銷售後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按規定計算的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在規定期限內,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不足以抵減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足部分按有關稅法規定給予退稅的,應在實際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五)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發生改變的賬務處理。

因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等,原已計入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或待認證進項稅額,但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應付職工薪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或「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改變用途等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的,應按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經上述調整後,應按調整後的賬面價值在剩餘尚可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或攤銷。

一般納稅人購進時已全額計提進項稅額的貨物或服務等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對於結轉以後期間的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六)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月度終了,企業應當將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對於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對於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七)交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預繳增值稅的賬務處理。企業預繳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在預繳增值稅後,應直至納稅義務發生時方可從「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4.減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對於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八)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賬務處理。

納入營改增試點當月月初,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九)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賬務處理。

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十)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的會計處理規定。
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並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
三、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 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 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二、國家統計局統計設計管理司印發《關於明確財務報表有關稅金指標填報要求的通知》,將「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已自發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⑨ 營改增對會計核算會有哪些影響

「營改增」是指將以往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只對產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進行納稅,將重復納稅的環節進行了合並
「營改增」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一)對收入的影響
「營改增」之前,建安企業繳納營業稅的依據為全部工程造價。經過稅制改革後,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交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的工程造價。增值稅具有轉嫁性,為了便於較「營
改增」前後收入、成本等的變化,
在此不對其轉嫁性做考慮。
價稅分離具體分析公式為:不含稅價格=含稅價格/(1+增值稅稅率)
不含稅價格比含稅價格下降百分比=(含稅價格-不含稅價格)/含稅價格×100%=[1-1/(
1+增值稅稅率)]×100%
(二)對成本的影響
「營改增」之前,成本為價稅合計數,需要進行價稅分離,分離出兩部分:真正成本和進項稅額。「營改增」後要按照開具的進項稅發票和銷項稅進行抵扣,抵扣數額和供應商是否為一般納稅人和開具專用發票的能力有關。而現階段我國建安業上游大多數是小微企業,其開具專用發票的能力很小,這就提高了改制後企業稅負,從而降低了利潤
(三)對現金流、利潤的影響
營改增」後利潤變化情況取決於收入、成本減少的比例及營業稅稅金減少的程度。現金流的增減和整體稅負的增減是成反比的。徵收營業稅時,現金流還受建安企業稅金預繳制的影響,稅金預繳制理論上是預先繳納稅款,待工程完工後清算,再進行找平。
(四)對企業納稅的影響
增值稅稅負「營改增」後納稅人類別的不同會對增值稅稅負產生不同的影響。稅制改革後會對建安企業納稅人類型進行認定,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前者的稅負要比後者的低,這非常不利於促進小規模納稅人的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的積極性

⑩ 關於「營改增」會計核算應該怎麼處理

1.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時,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在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按照確認的服務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2.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在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等科目,按照確認的服務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3.一般納稅人首次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答:一般納稅人首次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4.
一般納稅人發生技術維護費,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答:一般納稅人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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