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施工企業在銀行貸款利率
1、企業本身有良好的資質;
2、信用良好;
3、各項財務指標正常;
4、有足額抵押或其他擔保;
5、利率和上述各種條件有關。
❷ 工程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貸款的條件是什麼最多能貸款多少至少想要50萬
個人貸款分好幾種,有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信用貸款,抵押貸款需要一定的東西進行抵押主要是不動產,質押貸款可以是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一些財產權利的質押。
抵押流程:
1.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房產價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值核定貸款金額;
3.開立個人活期存款帳戶、簽定借款合同等;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事宜;
5.銀行放款^_^
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注意的是: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借款人年齡限制:男的年齡+貸款期限不超過60歲,女的年齡+貸款期限不超過55歲;
貸款需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_^款,信用貸款。你說的50萬必要要抵押貸款,
❸ 在建設的工程如何做抵押貸款
目前大多數城市房產登記機關認可的在建工程是指處於建設過程中、尚未完工並交付使用的工程項目,即狹義的概念。但筆者認為,在建工程抵押權應為房地產期權,其根本目的是為了確定貸款資金、完成整個工程。在建工程項目在各項工程均已完工、達到竣工驗收條件但是尚未辦理初始登記前,項目所欠資金可能尚未還清,此時如果僅以竣工驗收作為衡量在建工程與否的條件,就會使此項目處於已達到竣工驗收標准不能辦理在建工程抵押,又由於債權債務尚未結清不能辦理初始登記的尷尬狀態。在建工程抵押項目起始於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其行使擔保物權不應該存在真空期,否則抵押權人的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而根據我國《物權法》物盡其用原則,從在建工程抵押到初始登記應做到無縫對接。因此,筆者認為,在建工程的概念應歸為廣義的觀點。 物權的成立與存在,須以標的物存在為前提。我國《物權法》所稱的作為物權標的的物通常是有體物。在建工程在其主體完成之前,並不具有完整意義上的物質形態,因此,理論界對此一直存在著不同的觀點。反對的一方認為抵押權作為存在與特定物上的權利,就在建工程來說,將來的不動產尚未實際存在,不能確定在建工程的價值,亦不具備實際支配抵押物的效果。而贊成的一方認為,在建工程雖然尚未具備完整意義卜的物質形態,其在建造過程中,始終處於變化狀態,本來無法予以特定化而成為抵押權的標的。然而,其已具備有體物的一些特徵,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建工程最終可以具有完整的物質形態而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有體物。《擔保法解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依法獲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築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由此,筆者認為,在建工程實際上是一種處於虛擬狀態的有體物,而《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實際上是對抵押權標的范圍的擴大。雖然在建工程最終能否形成只是一種期待中的可能性,但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時讓建立在此之上的債權債務關系披上了一層賦予物權內容的外套。 在建工程,其涵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在建工程,是指房屋自主體工程動工建設開始至建成後房地產主管機關頒發所有權證書止所處的狀態。狹義上的在建工程,是指房屋工程自主體工程基本建設開始至房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前所處的狀態。狹義上的房屋在建工程,主要是指房屋主體結構建設過程中的狀態,是一種實物上的未完成狀態;而廣義上的房屋在建工程不僅包括狹義上的房屋在建工程,還包括房屋各項工程均已完工,即達到房屋竣工驗收條件後、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前的情形,是一種在法律.上未完成的狀態。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履行擔保的行為。第十一條規定: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由此可見,現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所稱的在建工程是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即抵押的是已完工部分。《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了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可以抵押。《房屋登記辦法》第五十九條至六十二條明確對在建工程抵押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做了相關規定。根據以上條文,我們能夠看出在建工程抵押不僅是房屋登記行為的重要內容,也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生效的不可分離的部分。
❹ 工程建設期貸款利息怎麼計算
建設期的投資利息估算為了簡化計算,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回(未支用前不發生利息答。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計算,其餘各年按全年計算。公式為:
各年應計算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計+本年借款額/2)*年利率
第一年末:300/2*6%=9萬元
第二年末:(309+400/2)*6%=30.54萬元
第三年末:(309+400+30.54+500/2)*6%=59.37萬元
建設期利息和=9+30.54+59.37=98.91萬元
❺ 工程合同貸款的條件
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貸款,但是僅僅合同是不夠的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築物。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資金融通等優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採用。
《擔保法》司法解釋對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進行了明確,但對在建工程抵押的條件未作具體規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將在建工程抵押限定為: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條件:
1、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為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物權法》出台前信貸客戶不得用在建工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也不能為自己其它用途的債務進行擔保,而只能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擔保。《物權法》實施後在建工程抵押可以為其他債權種類設定抵押,對在建工程抵押擔保的種類沒有限定。
2、在建工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已經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應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還必須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投入工程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工程施工進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❻ 建設期貸款
建設期的投資利息估算為了簡化計算,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未支版用前不發生利息。借款第權一年按半年計算,其餘各年按全年計算。公式為:
各年應計算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計+本年借款額/2)*年利率
第一年末:300/2*6%=9萬元
第二年末:(309+400/2)*6%=30.54萬元
第三年末:(309+400+30.54+500/2)*6%=59.37萬元
建設期利息和=9+30.54+59.37=98.91萬元
❼ 建築工程合同能到銀行貸款嗎
在建工程
可以
抵押貸款
,但是僅僅合同是不夠的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築物。
在建工程抵押
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
資金融通
等優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採用。
《
擔保法
》司法解釋對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進行了明確,但對在建工程抵押的條件未作具體規定。建設部《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條將在建工程抵押限定為: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權
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條件:
1、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為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
物權法
》出台前信貸客戶不得用在建工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也不能為自己其它用途的債務進行擔保,而只能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
貸款擔保
。《物權法》實施後在建工程抵押可以為其他債權種類設定抵押,對在建工程抵押擔保的種類沒有限定。
2、在建工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已經交納全部
土地出讓金
,並取得國有
土地使用權證
。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應載明土地使用權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和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證
的編號,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還必須取得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
4、投入工程的
自有資金
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工程施工進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❽ 建築工程項目貸款總承包施工單位配合開發商做什麼
工程抄項目總承包指企業受業主襲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承包的企業,承包者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等向業主負責,可依法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
施工總承包,是指建築工程發包方將施工任務(一般指土建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
後者只是施工,前者包含的內容多一些。
❾ 在建工程抵押只能用於建設工程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專產,比如個人屬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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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建築工程的合同可以直接拿去銀行拿貸款嗎
可以的。准備好相應材料的電子版上傳至榫卯中國的金融服務申請貸款就可以啦,審核通過後,會有專人通知貸款情況。一般來說,正規工程合同都能申請到相應的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