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可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季度不超過9萬可免徵增值稅嗎注意,「自行開具」,「專票」
不能。
因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享受小微企業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的,必須繳納相應增值稅。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是一樣的。
Ⅱ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是多少
自行開具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執行的是徵收率,徵收率是3%。
Ⅲ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具備抵扣的條件,如果受票人是一般納稅人且執行一般計稅法就可以憑此抵扣進項稅。
Ⅳ 建築安裝業小規模納稅人怎麼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者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超版過9萬元,應當權向國稅局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3%徵收率自行開具,國稅局不再為其代 開。
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享受小微企業不達起征點免稅的優惠政策,相應的增值稅即附加稅費必須申報繳納。
Ⅳ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能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築業納入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建築業小內規模納容稅人在起征點以上的,應當向國稅局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自行開具,國稅局不再為其代 開。未達起征點的,可以向國稅局申請代 開。
Ⅵ 建築業小規模自開專票是幾號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內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Ⅶ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築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專范圍。
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屬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建築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Ⅷ 小規模納稅人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築業能抵扣嗎
建築業企業建築業務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其他業務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回不能抵扣。
一、發票是否能答夠抵扣,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受票方是一般納稅人
2、對應的采購業務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
3、取得抵扣憑證。
其中,抵扣憑證是指有抵扣聯的專用發票,而增值稅普通發票是沒有抵扣聯的,不是有效的抵扣憑證,因此,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
二、建築業截止到2016年3月未營改增,因此,建築業企業建築業務不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只能開具建安發票,屬於營業稅應稅業務。
Ⅸ 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大不能超過多少金額
建築類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銷售額不超過500萬(不含稅價),超過後稅務機關會通知轉為一般納稅人企業。
注意:雖然12個月是一年,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是按照連續12個月循環比對,不是日歷年度。比如2016.6---2017.5、2016.7——2017.6……
Ⅹ 哪些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開增值稅專票
一、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
二、鑒證咨詢業小規模納稅人
三、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
四、工業小規模納稅人
五、信息傳輸業小規模納稅人
六、軟體業小規模納稅人
七、信息技術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在境外提供建築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自行開具。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幹事項的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工業以及信息傳輸。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10)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票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 」符號封頂。
購銷雙方單位名稱必須詳細填寫,不得簡寫。如果單位名稱較長,可在「名稱」欄分上下兩行填寫,必要時可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6、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發票的處理方法。
7、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除加蓋納稅人財務專用章外,必須同時加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章,專用章加蓋在專用發票底端的中間位置,使用紅色印泥。凡未加蓋上述用章的,購貨方一律不得作為抵扣憑證。
8、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