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有哪些
(來1)單項工程:是指在一個建設源項目中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竣工後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單項工程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2)單位工程:是指竣工後一般不能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獨立的設計圖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工程。它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按其構成又可將其分解為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
(3)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按照工程部位、設備種類、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將一個單位工程分解為若干個分部工程。
(4)分項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組成部分。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規格,可將一個分部工程分解為若干個分項工程。
2. 建築工程包括哪些專業
建築工程包括:建築學、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給排水、工程管理內、建築工程(管理)容、建築經濟管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建築工程預決算、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
3. 建築工程分幾大類結構
一、根據建築結構的外形特點分類
(1)單層結構(1~3層,多用於單層廠房、食堂、影回劇院、倉庫答);
(2)多層結構(2~6層);
(3)高層結構(一般在7層以上);
(4)大跨度結構(跨度為40~50m)。
二、根據結構所採用的材料分類
(1)鋼筋混凝土結構;
(2)砌體結構(磚砌體、石砌體、小型砌塊、大型砌塊、多孔磚砌體);
(3)鋼結構;
(4)木結構;
(5)塑料結構;
(6)薄膜充氣結構。
三、根據建築結構的主要結構形式分類
(1)牆體結構(以牆體作為支撐水平構件及承擔水平力的結構);
(2)框架結構(由梁和柱剛性連接的骨架結構);
(3)框架-剪力牆(抗震牆)結構;
(4)剪力牆結構(牆體既承擔水平構件傳來的豎向荷載,同時也承擔風力和地震力傳來的水平荷載);
(5)筒體結構(由剪力牆組成或密柱框筒組成);
(6)桁架結構;
(7)拱形結構;
(8)網架結構(以網架做屋蓋);
(9)空間薄壁結構(包括薄殼、折板、幕式結構);
(10)鋼索結構(懸索結構,以鋼纜或鋼拉桿為主要承重構件)。
4. 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哪些分項工程
包括:分項裝配式混凝土,分項現澆混凝土,分項砌體(根據材料的選擇進行選擇表格)。 混凝土原材料分項(如果用的商品混凝土就不做),預應力鋼筋原材及安裝分項防水混凝土分項(如果有就做),基本材料有混凝土小型砌塊、燒結多孔磚砌塊、粉煤灰砌塊等填充牆砌體等。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
(4)建築工程構成擴展閱讀:
建設項目
指具有一個設計任務書和總體設計,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管理上具有獨立組織形式的工程建設項目。一個建設項目往往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組成。如:一個工廠、一個住宅小區、一所學校等 。
單項工程
是指在一個建設項目中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後能夠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它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應單獨編制工程概預算。如:工廠中的生產車間、辦公樓、住宅;學校中的教學樓、食堂、宿舍等。
單位工程
單位工程是指具有獨立設計,可以獨立組織施工,但建成後一般不能進行生產或發揮效益的工程。它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如:土建工程、安裝工程等。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它是按工程部位、設備種類和型號、使用材料和工種的不同進一步劃分出來的工程,主要用於計算工程量和套用定額時的分類。如:基礎工程、電氣工程、通風工程等。
分項工程
通過較為簡單的施工過程就可以生產出來,以適當的計量單位就可以進行工程量及其單價計算的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稱為分項工程。如基礎工程中的土方工程、鋼筋工程等。
建築工程是土木工程學科的重要分支,從廣義上講,建築工程和土木工程應屬於同一意義上的概念。因此,建築工程的基本屬性與土木工程的基本屬性大體一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性
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
2.社會性
建築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
3.實踐性
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
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
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
相關證書:
1 預算員(造價員):《建築識圖》、《房屋構造》、《建築工程定額與預算》、《建築施工技術》
2 施工員:《建築力學》、《建築材料》、《建築結構》、《建築施工技術》
3 質檢員:《質量事故分析》、《建築施工技術》
4 材料員:《建築材料》、《建築施工技術》
5 安全員:《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技術》、《建築企業經營管理》、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咨詢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等。
5. 工程建設項目的組成有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 1.項目:一定條件下,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任務。 2.項目版特徵: (1)一權次性 (2)有約束條件,如質量、時間、投資 (3)有生命周期 3.工程建設項目的組成: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 4.工程建設項目分類 (1)按建設性質分:基本建設項目分新建、擴建、遷建、恢復項目;更新改造項目分挖潛、節能、安全、環保工程。 (2)按投資作用分:生產性和非生產性項目 (3)按投資規模分:基本建設項目大型、中型、小性;更新改造項目分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 (4)按行業性質和特點分:競爭性、基礎性、公益性。 5.工程項目建設程序 (1)項目建議書 (2)可行性研究階段 (3)設計階段 (4)建設准備階段 (5)施工安裝階段 (6)生產准備階段 (7)竣工驗收階段 (8)後評價階段 6.項目管理:為達到目標實施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的過程。工程項目管理以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為核心的管理活動。7.項目管理的任務: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目標控制、風險管理、信息管理、環境保護魁網造價員考試頻道------分隔線----------------------------
6. 建築工程中的工程結構有哪些分類
建築的結構包括:1、框架結構 2、磚混結構 3、鋼結構 4、鋼筋混凝土結構 5、排架結構 6、構築物結構
市政主要是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電纜溝工程、通訊管道工程、景觀綠化工程。
7. 關於建築工程結構
結構工程師是指合理的將建築物的結構承重體系(包括水平承重體系的樓,屋蓋等和豎向承重體系的砌體,柱子,剪力牆等)建立和布置起來,以滿足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職務和工作。結構工程師也可以是進行結構的計算和繪制結構圖,並取得相應資質的人。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指南考試介紹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9〕22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並成立了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通過基礎考試的人員,從事結構工程設計或相關業務滿規定年限,方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成績不實行單科累計管理,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 報名條件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類別專業名稱學位或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結構工程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本專業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專科畢業1年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相近專業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專科畢業1年
工程力學
1年
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2、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類別專業名稱學歷或學位Ⅰ類人員Ⅱ類人員職業實踐最少時間職業實踐最少時間本專業結構工程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4年6年建築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4年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5年8年專科畢業6年9年相近專業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5年8年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6年9年專科畢業7年10年其它工科專業工學學士或本科 畢業及以上學位8年12年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申報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文《關於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和1997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三)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類別專業名稱學歷或學位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本科以上學歷2年
普通大專畢業3年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成人大專畢業4年
普通中專畢業6年
成人中專畢業7年
建築設計技術本科以上學歷4年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普通大專畢業6年
城市地下鐵道
相近專業鐵道工程成人大專畢業7年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普通中專畢業9年
水電水利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成人中專畢業10年
港口與航道工程
不具備規定學歷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13年(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僅供參考,以當次報考文件為准。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報名。凡 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須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4月份以前(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統一到所在省(區、市)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或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 2010年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確定為2010年9月18、19日 2010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0年9月18、19日 2010年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0年9月19日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1]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 (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 高等數學 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 計算機應用基礎 8. 電工電子技術 9. 工程經濟 下午:10. 土木工程材料 11. 工程測量 12. 職業法規 13. 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4. 結構設計 15. 結構力學 16. 結構試驗 17. 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 鋼筋混凝土結構 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6. 橋梁結構 考試題型 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 考試評分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採用各地計算機讀卡,全國統一集中閱卷方式。首先各地按人事部下發的考後規則模板分別對考生的基礎、專業知識、專業案例考試上、下午答題卡進行機讀評分,並按規定將各科考試成績信息及考場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對各地上報的各科讀卡成績分別進行統計分析,並將各科成績統計分析結果及時報送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將依據讀卡成績分析結果,經研究後確定各科的調檔分數線。 正式評分前一周,各地應將全部一級結構專業考試的考生試卷(上、下午)、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的考生試卷(上、下午)、考場紀錄單和報考人員名冊一並以機要郵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閱卷點。 對一級結構專業考試、其它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讀卡成績均達到調檔分數線的考生試卷,將由各地選派的評分專家對其作答情況進行閱卷評分。 對一級結構專業考試、其它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讀卡成績未達到調檔分數線的考生試卷,不進行專家閱卷評分。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評分由各地參照上述作法組織評閱試卷。 [編輯本段]注冊結構工程師 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其中,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執業范圍不受工程規模和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執業范圍只限於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等級分級標准三級項目。 結構工程師設計的主要文件(圖紙)中,除應註明設計單位資格和加蓋單位公章外,還必須在結構設計圖的右下角由主持該項設計的注冊結構工程師簽字並加蓋其執業專用章,方為有效。否則設計審查部門不予審查,建設單位不得報建,施工單位不準施工。 [編輯本段]如何成為結構師 土木工程無論是路橋還是房屋建築都有最有資格成為結構工程師的專業。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注結構師基礎課,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注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考試通過後既可以成為結構工程師,可以注冊,執業。 一注結構師有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二級結構師只有專業考試,成績一次性通過有效,考試基礎考試閉卷,專業考試開卷,可以帶規范和個人筆記,資料。 [編輯本段]結構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包括(一)結構工程設計;(二)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四)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五)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一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不受項目規模及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僅限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三級及以下或工業小型項目。 總之一條:結構工程師是屬於土木建築業中的結構設計和研究,不包括建築設計和機械設計。 [編輯本段]結構工程師的職業要求 建築工程、結構工程、機械、機電一體化、電子、工業設計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要求1-3年相關工作設計經驗以及一定的產品管理、項目管理經驗;熟悉結構設計開發流程,懂得模具的設計知識,了解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能夠熟練使用AtuoCAD軟體,同時根據企業需要熟練使用Inventor,Pro/E,UG和Solid works等三維輔助設計軟體中的一種,工作主動積極有責任心,動手能力強,做事仔細有條理,邏輯思維能力強。 結構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責勘察分承包方的選擇,考察工作。 2.負責勘察治理工作。 3.負責勘察成果的評審與確定。 4.負責結構專業組設計治理工作。 4.1負責結構專業前期技術調研。 4.2負責編寫各階段結構設計任務書。 4.3負責各階段結構設計的治理。 4.4負責結構設計成果的評審與確認。 5.參與擴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其它專業問題,控制鋼筋和砼用量,提出優化意見。 6.參加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參與對施工單位承建資格審查,審核投標單位投標文件中施工方案和落實措施,協助確定中標單位。 7.參加施工圖會審,審查施工單位基坑開挖,基礎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跟蹤檢查基礎、主體結構的工程質量、參與解決施工中碰到的技術難題、對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配合有關專業,協調解決。 8.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選定鋼材,水泥及構配件材料。 9.負責施工中的結構設計技術的配合。 現場電氣工程師職責 1、服從工程治理部經理領導,現場服從主管工程師調遣。 2、熟悉本專業的施工圖和施工技術規范、施工工藝流程。施工一般以水施、消施圖為准,當遇有與土建矛盾或不一致時,應上報主管工程師,並與設計單位協調解決。 3、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對組織設計中不合理及錯誤之處,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及時組織修改,並重新報審。 4、審查監理人員上崗資質,檢查監理人員到崗情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會同監理人員核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合同要求及相關技術標准,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限期退場。 5、根據工程進度及時進行各部位的隱蔽驗收,做好相關隱蔽驗收資料簽證。兼任工程項目的本專業安全治理工作。 6、治理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各部位管線,接地裝置等是否同圖紙和其他施工文件要求相符合,非凡注重地下室預埋管道,預留孔洞,預留接地極等是否符合電梯,人防,弱電機房配電房等重要設備的非凡要求,橋架、封閉式母線等與風管、水管標高,部位是否沖突,隱蔽後的管道是否有嚴格的防堵塞保護措施。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通知施工單位整改。 7、檢查施工單位的各種試驗的試驗過程是否真實、標准,試驗結果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並做好相關記錄。 8、做好分管項目的施工治理日記,具體紀錄天氣、形象進度、施工質量以及整改結果等情況,積累第一手資料並以備檢查。 9、參加各種工程會議,參與解決施工中碰到的技術難題,對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配合有關專業協調解決。 1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認真審核給強、弱電竣工圖,確保各隱蔽管道埋設與竣工圖描述一至,為以後物業治理提供准確維修依據。10.加單位工程基礎,主體工程的初驗和驗收
8. 建築工程結構類型怎麼填
框架結構。
磚混結構。
鋼結構。
鋼筋混凝土結構。
排架結構(又稱框架結構)。
構築物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