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總承包新手老闆怎麼操作
每個公民都有抄納稅的義務。襲合法企業,出納入賬必須有稅務發票。數量小的,個人可到稅務局開勞務發票(需繳納勞務稅)。避稅的方法很多,必須做得合法,只能避掉重復的不合理的部分,爭取少繳納,不要想不繳納!具體做法財務人員很內行。
❷ 我在建築施工公司上班,7年了,現在老闆要辭退我,我這幾年沒有任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作了7年沒有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與否,分為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或賠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❸ 建築工程老闆一般有什麼壓力
1、企業要生存、發展,員工要吃飯、進步、壯大,必須要保持足夠的業務量,特版別是建築權市場低谷期間;
2、完成工程後收回工程款越來越難;
3、生產安全問題,的防不勝防。
以上是最大的壓力。至於質量問題,有施工方案、有施工規范、有監理、有得力的經管人。不是老闆操心的事。
❹ 建築公司與包工程老闆之間的關系
很多包工頭是掛靠公司,借用公司資質,交3--10%的管理費,建築公司以包代管。現在,逐步取消廢除這種承包模式,但難度較大,科學管理在目前的建築市場還不普遍,因為這樣成本太高,和包工頭無法競爭。
❺ 做建築工程老闆壓力大
不是一般大,除了安全、質量、效益之外,現在面臨的是資金壓力。除了工程款遙遙無期之外,還要提前墊資,廣東個別城市已經要求全墊資,樓房賣出才能回收資金,很多老闆不得不去銀行理財那裡高息貸款!
❻ 搞建築工程很賺錢嗎
『建築工程很賺錢』這話有一定片面性;『建築工程很辛苦』這話就千真萬確。
一個工程從前期准備到竣工驗收至交付,周期是很長的,有時是漫長的。這期間諸多不定因素,起伏變化難於預計。材料市場、勞務市場、機械市場;主觀因素、環境因素、參建各方因素;行政干預、政策調整;氣候影響、安全隱患、自然災害等等等等,變幻莫測。所以,風險很大,形容為一鍋粥或一團麻,不為過分。當梳理恰當,機遇抓准,計劃周到,時運順應,就很賺錢。賺大錢的、虧血本的如棗核占兩頭尖,而大多數是能賺到錢的,否則就沒人幹了!
若說不辛苦,那是假話!絕大多數是露天作業。「......前面總是無邊的的原野,身後便是嶄新的樓房,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戰斗著奔向前方」,一首建築工人之歌就說清楚了!
中華民族氣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應有的擔待!
❼ 中國第一建築工程老闆是誰
?中國一建?不知道哎
❽ 建築工程老闆都具備什麼能力怎麼做到的
要做老闆,必須要有足夠的人脈關系和財力,至於人才,可以向社會招聘,在中國,人脈關系最重要,有了人脈關系可以幫你從銀行貸款,解決你的資金問題,所以說最重要的還是人脈關系。
❾ 工程建築,跟掛牌私人老闆工作,還是跟公司工作
我跟你的情況相似,不知道你現在多大,要知道在項目工作的艱苦,我們沒有很么多時間停留在這個年齡段,要是拿青春賭明天的話,我建議以下幾點:
1.因為學習方法問題所導致的,有的人在項目實踐中學到很多實用的經驗,也是最寶貴,書本上學不到的,建議在呆兩年,鑽透工程,把實踐定為今後工作的基礎;
2.先把後路找好,打通關系。正向你所說的,希望搞預算、設計類的腦力活,這點也是保守的不受損失的前進道路,在工地私人老闆人家可不管你學業、學歷、證書這塊,人家老闆只要你會幹活,要記住這一點。綜合你對老闆的了解情況坐決定;
3.立即回公司。正向人們所說的,有壓力才有動力。破釜沉舟才有更大的戰鬥力,走到了那一步,你才會勇往直前,朝你的目標去發展;
我個人是在一家國企,我是一名大專生,輾轉快五年了,前4年都是在項目以外聘名義工作,不屬於國企員工,也就是勞務派遣工。去年上半年遇到高鐵不景氣,導致我去了一家私營企業工作,但是由於之前的公司管理模式,以及學習氛圍,我很快感覺到了工作的阻力和動力,也發生了不愉快,緊接著我聯系以前國企下屬分公司人事部,要求簽合同,因為當時缺人了,而且公司也對我有所了解,所以我簽了合同,來到了一直跟的項目經理工作,感覺還不錯。現在也是部門主管,現在忙於考試,感覺有管理的組織,還是比私人老闆好多。總結一句話,要想走的長就要不斷的學習,要想掙錢,跟著私人老闆干,不過這是短暫的,老的也快,接觸的人群也有限。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你可以考慮下。呵呵,最後祝您工作順利,身體一定要健康。因為身體才是是自己革命的本錢!
❿ 建築行業中,其實最窮的是干工程的老闆,你信嗎
工程師是職業水平評定(職稱評定)的一種。其下,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等回職稱;其答上有高級工程師,專家等職稱。當然,這也只是對從事工程建設或管理人員技術水平的一種標定而已。 按職稱(資格)高低,分為:研究員或教授級高級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