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新在哪兒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基本維持了原有的資質分類總體框架,仍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具體而言,與《舊標准》相比,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至少有如下「十大變化」值得重點關注。
關於施工總承包資質
變化一: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數量保持不變,但部分名稱改變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類別數量未變,仍為12個,但部分類別的名稱發生變化,具體見下表:
表1: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新、舊標准差異表
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中去掉了「企業」二字;其次,四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發生了變化(見標紅部分),其中「房屋建築工程」變為「建築工程」,「冶煉工程」變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變為「石油化工工程」,「機電安裝工程」變為「機電工程」。
變化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考核指標有增減,但標准適當提高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這三大方面,與《舊標准》相比,要求明顯提高。下面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標准為例,列表說明如下:
表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考核指標新、舊標准差異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新、舊標准在具體考核指標上至少有如下八點變化:
一、取消了對企業注冊資本金的要求。考慮到注冊資本並不能客觀反映企業的經濟實力,同時適應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關於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限制的規定,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舊標准》中對申請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要求。
二、適當提高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這是考慮到企業的發展和物價上漲的因素,以及對企業與其承包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賠償責任承擔能力的體現。
三、明確了對注冊建造師等級、數量及專業的要求。我國於2002年取消了對項目經理資質的核准,項目經理行政審批制度逐步由國家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代替,並於2008年停止使用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為適應這一變化,新標准將舊標准對項目經理人數的要求改為了對注冊建造師人數的要求,並明確規定需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人數不少於15人。雖然人員總數由20人變為15人,看似減少了,但由於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強調必須為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因此實際上提高了資質標准對注冊建造師的要求。
關於注冊建造師數量及專業要求,一個明顯的變化是各類別的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此外,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段時間輿論對於取消注冊建造師制度的疑慮。
四、減少了對高級職稱人員的要求。取消了對企業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的要求,強調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五、強調了對中級職稱人員專業性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將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數量要求從100人減少為60人,但強調上述人員所取得的職稱必須是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
六、增加了對持證上崗人員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強調持有崗位證書(五大員等)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這在《舊標准》中是沒有的。
七、減少了工程業績中的施工類型,但適當提高了規模標准。如,「累計電站裝機容量」由150萬千瓦以上提高到180萬千瓦以上;「單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或2台單機容量30萬千瓦機組,或4台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合並後提高標准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累計6台」。需要說明的是,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本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擔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八、取消了對「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這兩項指標的具體要求。
變化三: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新增水力發電、取消單項合同金額限制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規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為:「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同時明確:「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舊標准》規定:「電力工程包括火電站、核電站、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工程,送變電工程。」即,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將水力發電工程納入了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承包范圍。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所規定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與《舊標准》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種類型火電廠(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的規定相比,明顯的變化在於取消了「單項合同金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限制。
此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並未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進行修訂,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准將另行制定。目前仍按原建設部《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規定執行。
變化四:調整了4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
表3: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劃分新、舊標准變化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上述四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均增加了「三級」資質。
關於專業承包資質
此次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的修訂變化很大,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由60個減少為36個。首先,對可由市場自主選擇、行業自律進行調節或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職能要求的19個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取消;其次,對部分專業劃分過細、市場需求較少、經營業務相近的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合並;最後,對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的等級劃分進行了調整。
變化五:取消了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表4:取消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一覽表
變化六:合並了若干專業承包資質類別,部分類別名稱發生變化
表5: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合並、名稱變更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中的「16、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18、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40、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三個類別是由《舊標准》中若干類別合並而成。此外,「附著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已擴大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
變化七:調整了9類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
表6:專業承包資質等級劃分新、舊標准變化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的等級劃分發生變化,除「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和「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變化較為特殊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和「隧道工程專業承包」增加了「三級」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和「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五個類別均取消了「三級」資質。可見,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總體變化趨勢是減少層級。
此外,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標准考核指標的修訂,總體變化與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的修訂思路和邏輯基本相同,具體可查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第二部分「(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標准」相關規定。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工程實踐中一直存在著關於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能否承攬由業主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的爭議。對此問題,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給出了明確規定:「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據此,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施行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36類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如鋼結構工程、建築幕牆工程、建築機電安裝工程、環保工程、輸變電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等專業工程,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而未取得該項專業承包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則不應承攬該類專業工程。
關於施工勞務資質
變化八: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
《舊標准》對勞務分包資質共劃分了13個類別,分別為木工作業、砌築作業、抹灰作業、石製作、油漆作業、鋼筋作業、混凝土作業、腳手架作業、模板作業、焊接作業、水暖電安裝作業、鈑金作業、架線作業,且部分類別還劃分為一級、二級兩個等級。但是上述規定在實踐中常常碰到如下問題:
一是,上述13個類別的勞務分包資質主要是基於房屋建築工程進行劃分的,具有明顯的局限性,難以適應其他工程如電力工程、港口與航道等工程的勞務作業分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礙了勞務分包企業的發展。
二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施工合同無效。第七條規定,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可見,合法勞務分包的基礎是承包人取得「勞務作業法定資質」。但上述13個勞務分包資質類別劃分的先天局限性,直接導致了其他工程領域內的大量勞務作業承包處於無法定資質的違法狀態。
考慮到勞務分包資質劃分及勞務分包市場所存在的問題,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變化九:取消了施工勞務企業的承包業務范圍限制
與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相對應,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勞務資質承包業務范圍的限制。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變化十: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要求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取消了勞務資質類別和等級劃分以及承包業務范圍限制的同時,為了增強施工勞務企業的履約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適當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具體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對注冊資本金1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業凈資產200萬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確強調施工勞務企業必須「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這既是為了規范和減少目前建築市場上出現的「空殼」勞務企業(即只有勞務資質而沒有固定經營場所,主要從事代開發票和出借資質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勞務作業工人合法勞動權益的保障。
三、明確要求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與《舊標准》中「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要求相比明顯提高。
四、提高了對持證上崗人員和考核或培訓合格人員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規定:「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五、取消了對「工程業績」、「近3年最高年完成勞務分包合同額」和「與作業分包范圍相適應的機具」這三項指標的具體要求。
總體而言,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基本響應了完善建築市場法規建設、創新建築市場監管方式、促進建築行業發展、簡政放權簡化資質標准、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國家宏觀政策的要求,體現了建築市場深化改革的趨勢和方向。建設工程各參與方應當予以高度重視,並密切關注相關配套規定,如正在修訂中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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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建築企業資質辦理在嚴格監管制度下更加重要嗎
(一)從政策來講
(1)施工資質的產生背景:安全防範制度日趨完善,對生產建設的要求更規范化。
(2)資質是國家建設部對施工單位的資金、設備、技術、人員素質、安全條件等方面的全方位能力的硬性考核和檢測。
(3)資質代表企業的施工能力和信譽。資質彰顯企業施工能力和企業信譽,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說服力。
(4)資質是工程質量及保障企業的合法權利。提高和規范企業內部的資質等級的標准和管理水平,使企業市場准入得到保障,更適應建築業市場的發展,資質證書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
(二)從企業發展來講
(1)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建築企業處於市場經濟的激勵競爭中,要想立足於市場並且取得長遠的發展,首先就是要有施工資質。資質是施工企業承接建築項目的基礎,有了資質才能談施工、才能談產品質量問題。如我國的建築市場對於消防工程式控制制的非常嚴格,主要就是施工資質的管理,沒有資質則無法驗收,這也是建設單位考察施工企業可以選擇的門檻。其次,在眾多有施工資質的企業中,建設單位才去看這些企業的其它資質,如固定資產、企業員工的專業素質、企業完成過的項目等予以綜合考評。因此,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有利於提高建築企業的外部競爭力、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以及企業的綜合實力,同時還能讓企業更加明確自己的努力方向。
(2)完善企業內部的組織機構
目前的建築市場中,許多施工企業面臨大的問題就是綜合實力薄弱,企業組織機構不健全,甚至有的施工單位根本沒有組織機構的概念。這其中很大的客觀因素,源自於我國建築工程起步較晚,早期的施工單位業務范圍以及內部構架較為單一,多數都局限在土建工程方面,這種情況直接導致了建築企業的組織形式、管理模式以及生產水平等極為相似,類似企業之間的業務競爭力幾乎是持平的狀態。一些企業為了生存,採取過度降低造價、給建設單位回扣等惡性競爭的手段,在施工中則採用劣質產品、偷工減料等方式來攫取利益。這樣的做法在過去的建築市場中經常可以見到,它不僅不利於企業的健康成長,而且擾亂了既有的建築市場秩序。而通過的資質管理,則可以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幫助施工企業突破發展的瓶頸。通過建築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可以使企業依據不同的類別設立相應的分公司或者附屬公司,進而理順母子公司關系,實現企業現有資源的合理優化,最終完善企業的組織機構,為建築施工企業的持續、健康和快速發展奠定堅實、有力的基礎。
以上就是建築企業資質辦理在嚴格監管制度下是否更加重要的一個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叄』 怎麼辦理施工資質證
到建委申辦提交資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兩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新設立企業除外);
(4)企業章程復印件;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和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復印件(新設立企業及申請最低等級增項企業除外);
(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新設立企業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7)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復印件(由建設部負責審批的需提供);企業負責人和企業技術、財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標准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復印件;
(8)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9)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
(10)資質標准要求的企業必須具有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及反映專業類別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1)資質標准要求的企業具有設備、廠房的,企業應提交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12)代表性工程的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復印件(新設立企業,申請增項最低資質等級的除外);
(13)申請特級資質企業還應提交: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准文件;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復印件。
『肆』 建築工程新資質管理辦法二級資質建築公司能做多少層的建築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2、取得房屋建築、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3、取得房屋建築、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及開展相應設計主導專業人員齊備的施工圖設計業務。
4、特級資質的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伍』 2015年《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與2007年有什麼不一致
不一致主要有:
一、資質標准修訂原則
2014年11月6日頒布的2015年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准》已經頒布,將於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目的是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行政審批,引導建築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建築業人才持續發展。
1、高端准入、低端放開、平穩過渡原則;
2、標准框架保持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不變。
3、資質類別方面,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只能要求的承包資質予以取消;對部分專業劃分過細、市場需求少、經營范圍相近的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合並。
4、在資質標准要求方面,對部分與目前工程實際制度不相適應的要求進行了調整,並增加了必要的引導。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2015年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准仍然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和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資質評價仍然是從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進行要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資質類別、等級、數量和具體要求方面進行了修訂,具體內容如下:
(一) 最新資質類別數量、名稱、等級等變化。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類別仍為12個,但專業類別名稱和等級有所變化;專業承包資質專業類別由原來的60個減少為36個,同時專業類別名稱和等級有所變化,其中取消了19個類別;勞務分包資質由原來的13個專業類別合並為施工勞務資質企業資質,不再分類別和等級。
(二)資質要求變化
根據最新《建築企業資質標准》規定,建築企業資質標準的要求分為四個方面: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
1、 企業資產方面,最注冊資本金不再要求,對凈資產要求全面提高。
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基於目前企業工商注冊的改革,目前企業注冊已經不再要求注冊資本金,因此新的資質標准為了不與現行法律產生沖突,不再提出注冊資本金要求。
2、 企業主要人員方面
(1)建造師是一個重要的變化
最新的資質標准取消了對項目經理的要求,將舊資質中對項目經理的要求轉變為了對建造師的要求;一級資質對建造師要求大部分專業保持不變,個別有所減少;二級資質對一級建造師的需求明顯增加;同時建造師可以做公司的技術負責人。
(2)對企業主要技術人員的要求更強調專業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對數量的要求。
(3)減少了對高級職稱人員的要求,取消了對企業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的要求,僅強調技術負責人具有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與工程類別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4)強調了對中級職稱人員的專業必須與資質專業相關,對中級職稱人員數量要求明顯減少。
(3)增加了對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即通常所說的七大員)的要求。
(5)增加了對技術工人(通常所說的技術工、特種工)的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方面
(1)減少了工程業績中的施工類型,但適當提高了規模標准,並明確規定「」工程業績指的是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擔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2)取消對最低等級資質標准中工程業績要求。
(3)從單純考核工程造價改為考察工程規模。
4、技術裝備方面
大部分資質類別取消了對技術裝備的要求,同時明確了部分裝備的具體內容。
5、施工勞務企業資質方面,合並為一個資質標准,同時也提高了資質標准要求
(1)取消了原先對注冊資本金的要求,但增加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要求企業凈資產在200萬以上。
(2)明確要求施工勞務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技術負責人要求明顯提高,由舊標准中的「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變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
(4)提高了對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的要求。新標准規定「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5) 取消了對業績和機具的要求
(三)承包范圍變化
1、 明確規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2、 表述工程規模時跟科學,更多用建設規模而不是用工程造價規模。
『陸』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華律網」
首頁 > 法律法規 > 部委行業規章 > 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柒』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標准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一、企業資信能力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管理人員要求
1、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具有本類別相關的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准。
5、企業已建立內部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台,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路化;已建立並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體,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築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3、單體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築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特級以下:
一級資質標准
一級-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准
二級-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1、同上。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三級資質標准
三級-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7)建築施工資質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11月6日
『捌』 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資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依據《關於加強建築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建築企業對於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是動態監管的重要內容。電子資質證書的應用有助於資質管理部門實現信息化監管:不同於僅憑企業報送資料進行資質申請與年檢核定的認證工作,通過同步電子資質證書所對應工程項目的相關信息,資質管理部門能夠實現對於市場主體資格的動態管理,完善市場准入清出制度。
不難發現,建築企業資質證書的電子化,能夠實現資質證書管理以及資質應用規范的優化,對於證照使用管理有著深遠的戰略意義——電子證書的應用不僅意味著發證流程的透明化、行政成本的最小化,還意味著偽證假證的無處藏身,以及行業誠信體系的建立。隨著2017年9月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首張電子證書在江蘇省的誕生,各資質證書的電子化試點工作正逐步開展。期待越來越多地區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早日應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建築管理再升級。
『玖』 建築企業資質升級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2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項工程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12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8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6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一般工業、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築的機電安裝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投資額30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工業、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築的機電安裝工程的施工。
註:一般工業機電安裝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機械、電子、輕工、紡織及其他工業機電安裝工程。
按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部令第87號)是:
申請資料
1、申請報告(企業應連續三年年檢合格);
2、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3、企業章程;
4、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5、驗資報告;
6、企業法定代表人及企業經理、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①任職文件②職稱證件③身份證明④來源證明⑤聘用合同;
7、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①職稱證件②來源證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證明;
8、近三年企業統計和財務報表;
9、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和身份證;
10、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11、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12、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 新設立的建築業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並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方可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申請手續。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五)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六)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九條 建築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八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二)企業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三)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第十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得同級有關部門的初審同意後審批。
第十四條 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主項資質以外的資質,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批准: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