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地的施工時間
工地復施工時間有規定,國制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場界環境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⑵ 周六周日白天工地施工投訴擾民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十三條第四款:「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根據國務院369號令,排污者產生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且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按照招標的分貝數徵收雜訊超標排污費。
建築施工晝間限值70分貝。
可以就噪音污染向當地環保部門或者城管部門投訴
(2)建築工地周末施工嗎擴展閱讀:
投訴可以釆取信函、電話、來訪的方式,投訴處理機構對於投訴的信函要做好登記;對以電話、來訪等形式的投訴,承辦人員在接待時,要認真聽取陳述意見,做好詳細記錄並進行登記。工程質量投訴受理機構在受理工程質量投訴信函、電話、來訪時,應認真了解和聽取陳述意見,詳細記錄以下與投訴工程相關的內容:
1、工程基本情況(包括下程地點、層數、工程性質、結構類型、面積、開竣丁日期等);
2、工程參建各方名稱;
3、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
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況。
⑶ 國家有規定建築工地幾點上班嗎
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國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內場界環境容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⑷ 工地施工有沒有規定早上什麼時候開工
工地來施工時間有規定,國源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場界環境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⑸ 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嗎
工地施工時間有規定,國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場界環境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⑹ 建築工地施工有沒有時間限制,晚上也不停工嗎
有限制,一般晚上10點以後要辦手續。當然,你如果覺得噪音很大,可以向城管投訴。
⑺ 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工地施工早上時間是什麼時候
是早上6點可以開始,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7)建築工地周末施工嗎擴展閱讀:
違反夜間生產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條 建築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