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的基本方法是哪些
建設單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建設工程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四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建築材料、構配件生產及設備供應單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承擔工程質量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鼓勵企業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積極採用優於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企業標准建造優質工程。地方、部門和企業可獎勵對提高工程(產品)質量有貢獻的單位和人員。
第六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工業、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的專業技術強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1)建築施工質量擴展閱讀:
長期以來我國對建築工程的質量有折更為嚴格的要求,在建築工程建設中,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相關部門的鑒定和驗收,所有合格之後,程才能投入使用,而對於工程質量的管理有著嚴格的規定,保證工程質量不出問題。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必須經自治區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工程質量監督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業務技術和法律知識,經考核合格後發給執法證書,憑證進入現場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應當協助和配合。
❷ 怎樣提高建築工程施工質量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問題關繫到千家萬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在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都絲毫不能放鬆。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把好質量關,才能有效地提高工程質量。 1 建築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建築施工是涉及到各專業、各協作單位的系統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原因有很多,牽涉到從業主、設計、監理、施工、驗收到項目經理、作業人員等多專業技術工種,多單位部門的方方面面,其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1 技術質量方面。現代建築的科技含量越來越高,涉及的專業越來越多,安裝的質量技術要求也越來越高。每一個專業既有自己的特定位置空間、技術要求,同時又必須滿足其他專業施工的時間順序和空間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術上未能充分全面考慮,特別是一些交叉部位的細節考慮不周,則極易產生問題。再者,由於現代建築的個性化,每一棟建築都是一件特有的產品,每一條管線、設備都有特定的要求,少有類同,這也增加了技術工作難度,增加了各專業之間出現矛盾和問題的可能性。同時由於新技術、新產品的不斷出現和應用,施工人員未能及時掌握,也會帶來問題。
1.2 管理方面。由於現行的管理體制,施工單位的分包現象普遍存在,分包單位在工作范圍的界定上很難做到十分明確。主觀上各單位在利益的驅使下,總希望相關單位承擔更多的工作,這就會造成工序上的遺漏,人為地帶來一些問題,增加了協調管理的復雜性。此外,施工組織管理不健全,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水平素質參差不齊,會給施工中各專業的協調工作帶來困難與不便,也是產生問題的重要原因。
1.3 質量監管體系不完善。整個施工過程中權責不明,工程參與各方沒有盡到相應的質量監督的義務,甚至無人監管施工質量或監管力度不夠,施工作業人員缺乏質量管理概念,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求快求省,偷工減料現象時有發生。雖然有一些施工單位也成立了質量管理隊伍,但是管理小組的工作都未做到位,質量管理管理目標不明,形同虛設。
2 建築工程中影響施工質量的因素
工程項目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有很多種,形成的原因也涉及很多方面,但歸根結底影響質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機械、方法和環境」等五大方面。因此,對這五方面因素嚴格控制,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
2.1 人的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指領導者的素質、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以及服務人員的質量觀念。領導者素質高,決策能力就強,就有較強的質量規劃、目標管理、施工組織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術措施得力,工程質量就高。操作人員具備較強的技術水平和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就會嚴格執行質量標准和操作規程等。
2.2 材料因素。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質條件,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標准。有些承包商承接工程後,為謀取更多利益,不按工程技術規范要求的品種、規格、技術參數等采購相關的成品或半成品,或因采購人員素質低下,對其原材料的質量不進行有效控制,放任自流,從中收取回扣和好處費。還有的企業沒有完善的管理機制和約束機制,無法杜絕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工程施工中,給工程留下質量隱患。 2.3 機械因素。施工階段必須綜合考慮施工現場條件、建築結構形式、施工工藝和方法、建築技術經濟等因素,合理選擇機械的類型和件能參數,合理使用機械設備,正確地操作。操作人員如果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疏忽對施工機械的維修、保養和管理,這將直接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 2.4 方法因素。施工過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項目整個建設周期內所採取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組織措施、檢測手段和施工組織設計等。這方面的問題往往比較多,如制定了施工組織設計,不能嚴格執行,不按標准和規范施工,不注重施工過程的管理,不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出現問題了才去處理。特別是施工方案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工程質量。
2.5 環境因素。影響工程項目質量的環境因素較多。工程技術環境,如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工程管理環境,如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等;勞動環境,如勞動組合、勞動工具、工作面等;人文環境,如當地的風土人情、社會治安、富裕程度等。環境因素對於工程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如氣象條件變化萬千,溫度、濕度、大風、暴雨、酷暑、嚴寒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 3 加強建築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
3.1 採用科學的方法加強對施工質量的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模式加強管理,是指在現有管理水平的基礎上,針對影響工程質量品質的一些關鍵問題,從技術、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學的管理體制,明確每一個施工人員的目標責任,從而達到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這一管理方法需要根據整個施工隊伍的技術、資金、質量及進度等多方面因素考慮制定。
❸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控制要求
二、建設工程質量控制中的法律風險防範
合同質量控制
《建築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由此可知,工程質量不僅應當滿足法律、行政法規、設計文件等要求,還應當滿足合同要求。因此,建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發承包合同中約定工程質量標准,從合同上控制工程質量。
排查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
工程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掛靠經營過程中,往往是沒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借用高等級施工單位的資質。既然實際施工人是不具有施工資質或低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則他們在施工質量控制方面發生質量風險的概率往往更高,比如方法因素風險、人為因素風險、機械設備風險等。因此,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首先應進行掛靠經營等借用資質行為的排查,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
委託專業監理機構進行質量把控
由於建設工程的專業性極強,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員無法駕馭工程的生產建設,因此,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備專業知識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實施全程監督管理,做到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不得使用、不予認可、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不得付款,切實防範工程質量風險。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體系
工程質量管控需要工程各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因此,建立起約束工程各參與主體的質量責任體系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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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設單位應做到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技術要求,依法選定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就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實施公開招投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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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工程項目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同時,設計單位應就其設計圖紙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便於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組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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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施工單位必須依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對其施工質量負責,履行工程保修責任。
同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盡職盡責,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准,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進行施工過程監督管理,對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地方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未經驗收不得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道工序。
❹ 如何提高建築施工中的質量管理
建設項目現場施工質量的現場管理,重在提高施工效率,確保施工質量,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加強建設項目現場施工質量管理:
(1)做好施工准備工作階段質量管理
這是保證施工現場質量的前提。在工程開工前,根據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紙、建設地點、自然條件和技術經濟指標向主管工程部門和工程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並明確該工程的質量要求。工程承攬後,要根據工程特點和業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保證整個工程施工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全面實現合同目標。
(2)重視人的管理,加強團隊合作
人是決定工程優劣成敗的關鍵。只有合理的組織人力資源,具有嚴明的組織紀律,高水平的技能,才能做出高質量的工程。營造和諧共榮的氣氛,分工明確,職責分明,團結協作,使每個人都感覺到自己是建設團隊中的一員。另外,獎罰分明,舉辦生產勞動競賽,從精神和物質上激勵他們,增強凝聚力,使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人員和技術施工人員都發揮最大的創造力。
(3)加強材料的質量管理
嚴格材料的質量管理。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進行控制,都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必須經取樣復檢合格方准予使用;對混凝土、砂漿試塊必須在監督下取樣製作;對進場的各種設備,除有合格證、准用證和使用證明外,還應嚴格檢查、認真安裝調試,經試運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投入使用。這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
(4)加強施工過程式控制制
建設項目的質量多數是在施工中形成的,加強對現場施工的質量管理,就是要控制好質量和進度,這是實現施工目標的重要保證。質量要得到保證,就要嚴格按設計施工圖、國家現行有關標准、驗收規范、操作規程完成好每一道施工工藝、工序。在每道工序開工前,對各工序的具體准備工作、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進行檢查落實;嚴格工序交接檢查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每道工序完工後,要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再交質檢部門聯合檢、專項檢,層層把關,做好每一個施工過程的控制,確保整體工程的質量。進度一般是按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執行,然而在實際執行中總是有偏差的,因此在執行中根據實際情況,不斷進行調整和完善,才能保證工程進度的順利進行。
(5)重視先進技術、工藝及設備的運用
建設項目現場施工質量管理與技術因素緊密聯系。除員工的技術素質外,技術因素還包括裝備、信息、檢驗和檢測技術等。現場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做好技術准備,熟悉施工圖紙,仔細考慮工藝、工序、人力、物力、財力的資源,同時還要考慮不可預見因素和風險因素,合理的做好施工組織計劃安排,確保現場施工處於受控狀態之中。同時,要建立符合技術要求的工藝流程、質量標准、操作規程,並不斷改進和提高施工技術和工藝水平,以確保工程質量。然而,僅僅依靠施工過程中每一工序嚴格要求來確保建築施工質量是不夠的,還得有先進的質量檢驗檢測制度和標准。
❺ 談怎樣提高建築工程施工質量
(一)加強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施工企業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把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到每個人的身上,這樣就可以提高相關負責的人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
第二,做好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第三,要控制好施工程序,嚴格按照所選施工工藝進行施工,這也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條件。
(二)加強對工程進度的管理
首先,施工方在施工前要制定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其中包括開工前的各項准備工作,物資的供應,時間的分配等。計劃完成後,要嚴格按照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充分調動人力、物力,確保工程的順利施工。如果其中出現什麼問題,要及時跟蹤調查,發現問題,採取有效促使予以解決。
再者,要充分利用好施工的時間,合理的配置施工資源,這也是工程部署的一個重要項目,不容忽視。
(三)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第一,建立安全施工制度和體系,要求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章制度進行施工,相關管理人員也要切實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對各項目工程進行安全檢查,一單發現違規操作,要根據相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不可兒戲,這樣才能很好的起到警示作用。
第二,做好安全施工宣傳工作,普及安全教育,使安全施工的理念深入到每一個施工人員的心中,還可以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對每個班組配置一個安全員,專門負責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工作。
第三,管理人員要做好安全施工檢查,並確立獎罰制度,對有貢獻者要及時給予獎勵。檢查工作除了平時的例行檢查,還要進行突擊抽查,實行責任到人制度,發現問題後,除了懲罰責任人,還要及時整改,查清問題的源頭,徹底杜絕安全隱患。
(四)提高人員素質,完善監督體制
❻ 建築工程中的質量缺陷是什麼意思
質量缺陷是指建設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參見二建教材P93。
❼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有哪些主要內容
3
基本規定
3.0.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施工現場質理管理可按本標准附錄a
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3.0.2
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驗,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3.相關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3.0.4
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3.0.5
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