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中,開工是以什麼為標準的 挖土、樁基、取得施工許可證後總監的開工令、施工單位的開工報告....
建築工程中,開工是以總監的開工令為標準的。
因為在建築工程施工前,施工單專位需要施工准屬備,包括設備、人員和大型機械。在施工單位想監理單位上報開工報告後,監理單位會對施工單位的准備情況和施工機械進行核查是否滿足施工條件,對滿足施工條件的監理單位將發放開工令容許施工單位正式開工。
㈡ 簽發建設工程開工令的困惑
是幾個標段?總包單位有幾家?
如果是就一家施工單位,且施工許可證上面的項目描述是涵蓋所有樓的,沒問題,一個開工令。
反之。。
㈢ 建築工程上開工通知 開工令 開工報告 三者的區別是什麼
我也愁得很
㈣ 建築工程辦了提前介入手續後能否下達開工令
建築工程辦了提前抄介入手續後手續齊襲全就可以下達開工令。
開工令就是開工日期時,由總監發的下達開工的書面文件。
開工日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因為它是計算工期的起點。同時,承包商也需要有一個明確的開工日期,以便從分包商、供應商及其它有關方面預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諾(如訂貨、租用機械、提供勞力等事項),並獲得業主支付的預付款。
對於業主來說,則要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按合同規定的施工順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現場與通道交給承包商。如拖延時間則會導致工程延期及業主支付一筆額外費用。
㈤ 建設局開開工令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發開工令的前提條件是:
1、施工圖已審查完畢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審內批容
3、施工圖紙已會審
4、現場「三通一平」及臨時設施等已能滿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機械設備已落實(或有所計劃)
6、已辦理施工許可證
7、工程基線、標高已復核
8、其它地方性的規定等。
但主要還是根據業主工程師的要求,有些國際工程可能在預付款到賬後即開始計算工期,而有些分包合同雖然以上條件都已滿足,但因為主合同履約沒有收到開工令,所以未向分包合同下達開工令,但這屬於少數現象。
㈥ 建築工程的實際開工日期怎麼認定
雖然現在國內還是房地產行業的利潤最大。但是國內建築市場的惡性競爭導致施工企業工程利潤長期在低水平運行,施工企業由於項目現場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或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引發業主提出索賠的案例屢見不鮮。那麼接下來北京工程糾紛律師唐小五律師將為您介紹一下建築工程的實際開工認定,以免你為了工程延期的問題而爭執不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實際開工日期怎麼認定
① 承包人有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則應認定該日期為實際開工日期。承包人的證據可以是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工程監理的記錄、當事人的會議紀要、施工許可證等;
② 承包人雖無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但有開工報告,則應認定開工報告中記載的開工日期為實際開工日期;
③ 若承包人無任何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亦無開工報告,則應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准。
二、工程簽證與索賠
1、工程簽證
① 可以直接作為結算憑據。如進行合同審價,審價部門對簽證不作另行審查;如引起訴訟,該訴訟的性質屬於權屬確定的返還之訴。
② 是施工過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賴於其它證據。是雙方對施工實際變化的相互確認,只要簽字即視為認可,不必對具體的調整內容再行審查。
2、工程索賠程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有關索賠的程序為:發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規定索賠:
① 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有關證據;
② 索賠事件發生後28(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賠的具體天數及其理由(施工關鍵線路和程序);
③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14)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④ 發包人在接到索賠通知後28(14)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證據和理由,發包人在28日內未予答復,視為批准索賠。
若索賠事件持續發生,施工單位應持續索賠;索賠事件消失後,應綜合進行索賠。
㈦ 一般建築工程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 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 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3. 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 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工人已到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 進場道路、水、電、通訊已滿足開工要求。
㈧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施工
一、建設單位需要搞定: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 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 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 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 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 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二、施工單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 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三、監理單位早期因准備那些資料: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 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1999年12月1日辦法的規定條例,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在獲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同時,施工單位還要獲得中國產品強制認證報告,又稱公正檢驗,指兩個相互聯系的主體之外的某個客體,我們把它叫作第三方。
第三方可以是和兩個主體有聯系,也可以是獨立於兩個主體之外,是由處於買賣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專職監督檢驗機構),以公正、權威的非當事人身份,根據有關法律、標准或合同所進行的商品檢驗活動。一些特種設備是需要像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所提供的第三方檢驗AETV安全閥校驗報告,以證明此產品符合安全生產標准。
㈨ 建築工程開工令發出後叫開工嗎
只要發了開工令.你不開工也算開工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