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最新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作廢了嗎
現行的是《農村防火規范》GB50039-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原《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39-90同時廢止。
本規范適用於下列范圍:
1 農村消防規劃;
2 農村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的防火設計;
3 農村既有建築的防火改造;
4 農村消防安全管理。
除本規范規定外,農村的廠房、倉庫、公共建築和建築高度超過15m的居住建築的防火設計應執行現行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等的規定。
B. 《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是否已經作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公 告
第 748 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農村防火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農村防火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50039-2010,自2011 年6 月1
日起實施。其中,第1.0.4、3.0.2、3.0.4、3.0.9、3.0.13、5.0.5、5.0.11、5.0.13、6.1.12、
6.2.1(2)、6.2.2(3)、6.3.2(1、4)、6.4.1、6.4.2、6.4.3 條(款)為強制性條文,
必須嚴格執行。原《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39-90 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前言
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二 OO 五年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定、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
(建標 [2005]84 號)的要求,由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會同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
究所、太原理工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貴州省公安消防總隊、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黑龍江省公安
消防總隊等單位對國家標准《村鎮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39-90 進行了全面修訂。
在本規范的修訂編制過程中,規范編制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准,總結了
我國農村防火工作經驗、消防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農村火災事故教訓,結合農村消防工作實際和經
濟發展現狀,對農村消防規劃、建築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源控制、消防設施、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
術要求、消防常識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等做出了規定,與原規范的章節結構和具體內容相比都有了
非常大的變化,是指導農村防火的綜合性技術規范,故將規范的名稱改為《農村防火規范》。在此基
礎上廣泛徵求了有關科研、設計、生產、消防監督、高等院校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最後經有關部
門和專家共同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 6 章和2 個附錄,其主要內容為:總則、術語、規劃布局、建築物、消防設施、火
災危險源控制等。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公安部負責日常管理,山西省公
安消防總隊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請各單位在執行本規范過程中,認真總結經驗、注意積累資
料,並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寄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園南路59 號,郵編
030001),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
參編單位: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太原理工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
貴州省公安消防總隊
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
黑龍江省公安消防總隊
主要起草人:李濟成 馬 恆 李彥軍張耀澤沈 紋 郭益民 朱耀武倪照鵬朱 江
武麗珍李立志高 升 李錦成 馮婧鈺 王 寧 朱培仁闞 強 任世英
徐 彤
主要審查人:李引擎 趙永代 高建民申立新羅 翔 董新民 王曉艷湯 傑 郭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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