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智能建築工程驗收時,符合哪些條件
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construction
GB50411-2007
4.1 一般規定
4.1.1 本章適用於板材、漿料、塊材及預制復合牆板等牆體保溫材料或構件的建築牆體節能工程質量驗收。
4.1.2 主體結構完成後進行施工的牆體節能工程,應在基層質量驗收合格後施工,施工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和檢驗批驗收,施工完成後應進行牆體節能分項工程驗收。與主體結構同時施工的牆體節能工程,應與主體結構一同驗收。
4.1.3 牆體節能工程當採用外保溫定型產品或成套技術時,其型式檢驗報告中應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檢驗。
4.1.4 牆體節能工程應對下列部位或內容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並應有詳細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圖像資料:
1 保溫層附著的基層及其表面處理;
2 保溫層粘結或固定;
3 錨固件;
4 增強網鋪設;
5 牆體熱橋部位處理;
6 預制保溫板或預制保溫牆板的板縫及構造節點;
7 現場噴塗或澆築有機類保溫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閉的保溫材料厚度;
9 保溫隔熱砌塊填充牆體。
4.1.5 牆體節能工程的保溫材料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防潮、防水等保護措施。
4.1.6 牆體節能工程驗收的檢驗批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採用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做法的牆面,每500~1000m2面積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也為一個檢驗批。
2 檢驗批的劃分也可根據與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與驗收的原則,由施工單位與監理(建設)單位共同商定。
4.2 主控項目
4.2.1 用於牆體節能工程的材料、構件等,其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每批隨機抽取3個試樣進行檢查;質量證明文件應按照其出廠檢驗批進行核查。
4.2.2 牆體節能工程使用的保溫隔熱材料,其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燃燒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3 牆體節能工程採用的保溫材料和粘結材料等,進場時應對其下列性能進行復驗,復驗應為見證取樣送檢:
1 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抗壓強度或壓縮強度;
2 粘結材料的粘結強度;
3 增強網的力學性能、抗腐蝕性能。
檢驗方法:隨機抽樣送檢,核查復驗報告。
檢查數量: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產品,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m2以下時各抽查不少於3次;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m2以上時各抽查不少於6次。
4.2.4 嚴寒和寒冷地區外保溫使用的粘結材料,其凍融試驗結果應符合該地區最低氣溫環境的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核查質量證明文件。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5 牆體節能工程施工前應按照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對基層進行處理,處理後的基層應符合保溫層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6 牆體節能工程各構造層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按照經過審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7 牆體節能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保溫隔熱材料的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 保溫板材與基層及各構造層之間的粘結或連接必須牢固。粘結強度和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保溫板材與基層的粘結強度應作現場拉拔試驗。
3 保溫漿料應分層施工。當採用保溫漿料做外保溫時,保溫層與基層及各層之間的粘結必須牢固,不應脫層、空鼓和開裂。
4 當牆體節能工程的保溫層採用預埋或後置錨固件固定時,錨固件數量、位置、錨固深度和拉拔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後置錨固件應進行錨固力現場拉拔試驗。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保溫材料厚度採用鋼針插入或剖開尺量檢查;粘結強度和錨固力核查試驗報告;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不少於3處。
4.2.8 外牆採用預置保溫板現場澆築混凝土牆體時,保溫板的驗收應符合本規范第4.2.2條的規定;保溫板的安裝位置應正確、接縫嚴密,保溫板在澆注混凝土過程中不得移位、變形,保溫板表面應採取界面處理措施,與混凝土粘結應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驗收,應按《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的相關規定執行。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9 當外牆採用保溫漿料作保溫層時,應在施工中製作同條件養護試件,檢測其導熱系數、干密度和壓縮強度。保溫漿料的同條件養護試件應見證取樣送檢。
檢驗方法:核查試驗報告。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應抽樣製作同條件養護試塊不少於3組。
4.2.10 牆體節能工程各類飾面層的基層及面層施工,應符合設計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飾面層施工的基層應無脫層、空鼓和裂縫,基層應平整、潔凈,含水率應符合飾面層施工的要求。
2 外牆外保溫工程不宜採用粘貼飾面磚做飾面層;當採用時,其安全性與耐久性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飾面磚應作粘結強度拉拔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3 外牆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不得滲漏。當外牆外保溫工程的飾面層採用飾面板開縫安裝時,保溫層表面應具有防水功能或採取其它防水措施。
4 外牆外保溫層及飾面層與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處,應採取密封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核查試驗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2.11 保溫砌塊砌築的牆體,應採用具有保溫功能的砂漿砌築。砌築砂漿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砌體的水平灰縫飽滿度不應低於90%,豎直灰縫飽滿度不應低於80%。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築砂漿強度試驗報告。用百格網檢查灰縫砂漿飽滿度。
檢查數量:每樓層的每個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處,每處不少於3個砌塊。
4.2.12 採用預制保溫牆板現場安裝的牆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保溫板應有型式檢驗報告,型式檢驗報告中應包含安裝性能的檢驗;
2 保溫牆板的結構性能、熱工性能及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與主體結構連接必須牢固;
3 保溫牆板的板縫處理、構造節點及嵌縫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4 保溫牆板板縫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核查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對照設計觀察和淋水試驗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全數核查;其他項目每個檢驗批抽查5%,並不少於3塊(處)。
4.2.13 當設計要求在牆體內設置隔汽層時,隔汽層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的規定。隔汽層應完整、嚴密,穿透隔汽層處應採取密封措施。隔汽層冷凝水排水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觀察檢查;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5%,並不少於3處。
4.2.14 外牆或毗鄰不採暖空間牆體上的門窗洞口四周的側面,牆體上凸窗四周的側面,應按設計要求採取節能保溫措施。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觀察檢查,必要時抽樣剖開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抽查5%,並不少於5個洞口。
4.2.15 嚴寒和寒冷地區外牆熱橋部位,應按設計要求採取節能保溫等隔斷熱橋措施。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和施工方案觀察檢查;核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檢查數量:按不同熱橋種類,每種抽查20%,並不少於5處。
『貳』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規范》gb50339-2013 什麼時發布的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規范》gb50339-2013是2003年7月1日發布的,有需要出紅包給你發一套,有意向私信聊。
『叄』 哪裡能找到GB 50339-2013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word版的
查查這是誰起草的,直接聯系起草人就能找到WORD版了
『肆』 智能建築工程驗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1、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包括工程實施及質量控制、系統檢測和竣工驗收。
2、智能建築分版部工程應包權括通信網路系統、信息網路系統、建築設備監控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安全防範系統、綜合布線系統、智能化系統集成、電源與接地、環境和住宅(小區)智能化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為若干個分項工程(子系統)。
3、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應按「先產品,後系統;先各系統,後系統集成」的順序進行。
4、智能建築工程的現場質量管理應符合規范的要求。
5、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安全防範系統、通信網路系統的檢測驗收應按相關國家現行標准和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其他系統的檢測應由省市級以上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組織實施。
『伍』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電子版
http://www.jianzhu.biz/Soft/2840.htm注冊一下抄就行襲,再一個網易上也有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20_138110_1.htm
這個是直接看內容的:http://www.ycfyjl.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41
『陸』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系統檢測的規定有哪些
1、系統檢測時應具備的條件:
A、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後,已進行了規定時間的試運行回;
B、已提供了相答應的技術文件和工程實施及質量控制記錄。
2、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依據合同技術文件和設計文件,以及本規范規定的檢測項目、檢測數量和檢測方法,制定系統檢測方案並經檢測機構批准實施。
3、檢測機構應按系統檢測方案所列檢測項目進行檢測。
4、檢測結論與處理
A、檢測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B、主控項目有一項不合格,則系統檢測不合格; 一般項目兩項或兩項以上不合格,則系統檢測不合格;
C、系統檢測不合格應限期整改,然後重新檢測,直至檢測合格,重新檢測時抽檢數量應加倍;系統檢測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項,應對不合格項進行整改,自到整改合格,並應在竣工驗收時提交整改結果報告。
『柒』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最新版本誰有
最新版GB50339-2013
『捌』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否作廢
廢止的是《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03。
現行的是《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專》GB50339-2013。被替標准屬號:GB50339-2003 。批准日期:2013-06-26 ,施行日期 :2014-02-01。
『玖』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工程實施的質量控制應檢查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圖紙會審記錄;存在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時,還應檢查設計變更記錄和工程洽商記錄
3、設備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和設備開箱檢驗記錄;
4、隱蔽工程(隨工檢查)驗收記錄;
5、安裝質量及觀感質量驗收記錄;
6、自檢記錄;
7、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8、試運行記錄。
(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項目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作出檢查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三)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記錄和工程洽商記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智能建築工程施工規范》GB 50606的規定。
(四)設備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和設備開箱檢驗記錄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備材料進場檢驗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監理(建設)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項目專業工程
師)作出檢查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表B.0.1的規定;
2、設備開箱檢驗記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智能建築工程施工規范》GB 50606的規定。
(五)隱蔽工程(隨工檢查)驗收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監理(建設)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項目專業工程師)作出檢查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表B.0.2的規定。
(六)安裝質量及觀感質量驗收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監理(建設)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項目專業工程師)作出檢查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表B.0.3的規定。
(七)自檢記錄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單位的專業技術負責人作出檢查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表B.0.4的規定。
(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單位的專業技術負責人作出檢查結論、監理(建設)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作出驗收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表B.0.5的規定。
(九)試運行記錄應由施工單位填寫、監理(建設)單位的監理工程師(項目專業工程師)作出檢查結論,且記錄的格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B的表B.0.6的規定。
(十)軟體產品的質量控制除應檢查本規范第3.2.4條規定的內容外,尚應檢查文檔資料和技術指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商業軟體的使用許可證和使用范圍應符合合同要求;
2、針對工程項目編制的應用軟體,測試報告中的功能和性能測試結果應符合工程項目的合同要求。
(十一)介面的質量控制除應檢查本規范第3.2.4條規定的內容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介面技術文件應符合合同要求;介面技術文件應包括介面概述、介面框圖、介面位置、介面類型與數量、介面通信協議、數據流向和介面責任邊界等內容;
2、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修訂的介面技術文件應經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介面提供單位和施工單位簽字確認;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與我們國家制定的國家現行有關標準是相輔相成的,因此對智能建築工程質量的驗收不單單要符合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中制定的標准還要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這樣才能使智能建築工程質量合格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