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36號文件公布以來,各路大師專家各樣解讀在朋友圈、論壇等都是刷屏的狀態。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築業雖然稅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進項,進項還是高出了6個點,因此整體稅負變化不大。
今天無意中計算了一下,當建築材料的在整個建築定價中比例為多少時才與原來的稅負相等。
我的計算過程如下(只考慮增值稅和營業稅):
假設一個項目定價10000萬元(含稅價)
營業稅=10000*3%=300萬元
增值稅:
假設可以取得進項稅額為X,則:
增值稅=10000/1.11*11%-X=990.99-X
如果營改增前後稅負不變,則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萬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該臨界點稅負需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含稅)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築企業能夠取得的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比例大於6.91%才會低於營改增前的稅負。
2、如果企業能取得17%的材料進項,材料佔比是多少呢?
假設建築企業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都是17%的稅率(其他稅率暫不考慮):
材料(不含稅)=690.99/17%=4064.65萬元
材料(含稅)=4064.65*1.17=4755.64萬元
材料占項目定價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當17%稅率的材料大於47.55%(含稅)時稅負才會低於營改增前。
建築行業的進項能否取得,將直接決定建築行業營改增後的稅負變化。因此,建築業對於項目採取簡易方式還是一般方式,需要結合項目情況及業主單位對增值稅專用的需要等進行綜合考慮。從上述計算看,鋼構企業的稅負將會明顯降低,因為鋼構企業的材料佔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進項發票。
❷ 建築行業營改增後,增值稅應該如何抵扣
今年5月1日之後稅率下調
建築服務業之前的增值稅稅率為11%,貨物銷售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8年5月1日之後,建築業稅率調整為10%,貨物銷售稅率調整為16%。但是,稅率的下調沒有改變增值稅的抵扣原理,稅負會比之前略有小降。「歌照唱,舞照跳,一切照舊」,本質上換湯不換葯,其他現行政策依然適用。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甭管什麼行業,增值稅計算原理是一樣的,這點沒有什麼異議。以下三個核心公式搞明白了,建築業增值稅計算也就水到渠成,一點也不復雜。
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②銷項稅=含稅銷售額÷(1+10%)*10%
②進項稅=含稅進項額÷(1+稅率)*稅率
建築業的進項比較廣,進項稅率也比較多。既有6%的現代服務業比如勞務派遣、鑒證咨詢等,又有10%的分包的工程進項,還有16%的設備租賃、原材料購進。當然了,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減增值稅。可以說,建築業進項包羅萬象,稅率從3%到16%都有涉及。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作為進項抵扣。話又說回來,不在乎是否可以按照規定抵扣,問題的關鍵仍然在於建築業公司能否獲得足夠的進項。大家都知道要盡可能取得進項發票,才能減輕自己交的增值稅。回答這個問題,告訴你這樣稅務稅務籌劃,但實際情況還是不能全部拿到進項稅發票。
講的再好,不如舉個例子。建築企業A承包一項工程,造價100萬元。購進建築材料20萬元,支付勞務派遣公司勞務費30萬元,租賃機械設備10萬元,這些均取得專用發票。計算A繳納增值稅多少?
銷項稅=100÷(1+10%)*10%=9.09萬
建材進項稅=20÷(1+16%)*16%=2.76萬
勞務派遣進項=30÷(1+6%)*6%=1.7萬
租賃申報進項=10÷(1+16%)*16%=1.38萬
進項稅合計=2.76+1.7+1.38=5.84萬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9.09-5.84=3.25萬元
❸ 營改增後開建築業發票稅率是多少
開具稅率為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選擇簡易辦法計稅,則只能開具「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❹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業營業稅稅率是:按照為10%和3%稅率計算銷項稅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以下項目可選擇簡易辦法計稅依3%的徵收率計稅外,其餘項目必須採取一般計稅辦法,按照10%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營改增建築業稅率擴展閱讀: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等,包括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修繕工程,裝飾工程和其他工程作業等內容。它具有流動性大,建築產品多樣、施工條件多變,施工周期較長等特點。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分包是指建築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轉包是指將工程總承包單位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行為。
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
(一)建築業稅目規定的征稅范圍
建築業稅目的征稅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勞務。
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支柱、操作平台、窯爐及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業。
安裝喚脊: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悔弊構築物進行裝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其他工程作業:是指建築、修繕、安裝、裝飾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二)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幾項具體規定
根據建築業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現行稅法中對下列碧鏈族具體項目作了一些具體規定。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具體規定,是指根據基本規定,對一些認識上容易產生分歧的事物進行的具體認定。
❺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後建築業老項目異地經營納稅,不僅存在計稅方式選擇簡易徵收,還是一般納稅人問題,還存在在繳納營業稅模式下,集團中標所屬企業施工不需要訂立分包合同的操作,但營改增後這種模式卻無法執行,必須簽訂獨立的分包合同,不然就會造成增值稅鏈條的斷裂。可訂立分包合同不僅有違建築法,還要看業主是否同意,這些都是不可迴避的難題。即使業主同意或默許分包,但具體如何差額納稅,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是全額開票,還是差額開票,無論財稅36號文,還是17號公告都沒用具體的明確規定。
❻ 「營改增」後建築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業目前仍然繳納營業稅,稅率為3%。
❼ 營改增後建築業稅率和營改增前怎麼寫
1、營業稅:稅率3%。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5%計稅。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稅
4、企業所得稅:按調整後利潤總額計算納稅額。稅率:3萬元(含3萬元)以下稅率18%,3萬--10萬元(含10萬元)稅率27%,10萬元以上33%。
5、房產稅:計稅依據
建築業,稅率
1、營業稅:稅率3%。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5%計稅。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稅
4、企業所得稅:按調整後利潤總額計算納稅額。稅率:3萬元(含3萬元)以下稅率18%,3萬--10萬元(含10萬元)稅率27%,10萬元以上33%。
5、房產稅:計稅依據
❽ 建築施工企業營改增後實際交稅是多少
營改增後稅收情況:
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施工服務,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以及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築服務,徵收率為3%。
營改增後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
一方面,「營改增」政策能有效解決我國建築企業重復納稅問題,其在購進原材料、建築設備時所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能夠被抵扣。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決了建築業重復征稅問題,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實現公平稅負。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
另一方面,由於增值稅特殊的管理要求,會對以後供應商的選擇、經營模式的選擇、勞務分包模式的確定、物資采購與管理、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組織架構的設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變等帶來一系列的影響,從而增加了公司的相關管理成本。
稅負變化:
原營業稅政策下,計稅基礎為承包建築、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築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納稅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營改增」後,由於增值稅屬於價外稅,計稅基礎發生了變化,這在會計核算上就有所體現。由於進項稅的抵扣,「營改增」後的主營業務收入和營業稅制下的主營業務收入同比相差約10%,即理論上來說,計稅基礎是減少的。但是增值稅稅率為11%,稅率明顯提高了,如果進項稅抵扣這方面管理統籌工作不充分,企業稅負反而會增加。當然,只要稅務籌劃工作跟上了,做好進項稅抵扣工作,稅改後企業承擔的稅負是降低的。
建議
「營改增」政策下,建築企業由營業稅粗放型的管理改為增值稅的精細化的管理,要求對增值稅的各個環節進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營業稅的計征比較簡單,籌劃空間比較小;而增值稅計征的籌劃空間較大,值增稅的優惠政策、稅率、管理環節等影響因素較多,所以建築施工企業應合理籌劃,以求降低企業的稅負。
①選擇合格供應商,加大進項抵扣金額。對所有供應商進行梳理,對於不符合規定的供應商進行協商或淘汰,加大進項稅額的抵扣金額。
②固定資產的投入。營改增後,工程建設是選擇租賃還是購買固定資產,應當考慮到進項稅可抵扣的情況。
③其他成本的進項抵扣。例如酒店住宿費、辦公費、物業費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關部門不斷學習補充,做到精細籌劃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總結
建築業營改增之後實際交稅情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的不同,還有企業反應調整的能力不同,會出現較大的差別。如果不能適應,可以考慮選擇申請按簡易計稅方法繳稅,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企業不能停滯不前,做好自身的籌劃才是最重要的,這樣才能真正享受到稅改帶來的好處。
❾ 營改增建築業稅率什麼情況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二、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三、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四、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五、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六、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9)營改增建築業稅率擴展閱讀
一般納稅人發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
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並在固定站點停靠的運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
2、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准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3、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4、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
5、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