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建築工程施工和什麼
工程施工包括建築工程、道橋工程、市政工程、水力電力工程、港口機場工程、礦山工程、......等等各種建設工程的實施工作。
㈡ 建築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建築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如下:
1、社會條件:施工企業在建築工程施工前對社會條件,要做到「三調查」和「三了解。三調查:第一,調查工程所在地的交通運輸條件。第二,調查工程所在地的勞動力資源狀況。第三,調查施工所在地的工業狀況。
三了解:了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和發展變化的規律。了解建築市場在世貿組織中的運作規則。了解施工現場周圍的情況。
2、物質條件:建築工程施工前的物質條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建第工程項目的資金。建第工程當地的建材。構件和配件。鋼筋鐵件。建第工程設備。
3、環境條件:施工場地。施工道路。上、下水管道。技術條件施工技術條件:施工技術力量。測量控制點。建第工程圖紙。
(2)建築施工工程擴展閱讀:
建築施工人們利用各種建築材料、機械設備按照特定的設計藍圖在一定的空間、時間內進行的為建造各式各樣的建築產品而進行的生產話動。它包括從施工准備、破土動工到工程竣工驗收的全部生產過程。
建築施工一個技術復雜的生產過程,需要建築施工工作者發揮聰明才智,創造性地應用材料、力學、結構、工藝等理論解決施工中不斷出現的技術難題,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這一施工過程是在有限的時間和一定的空間上進行著多工種工人操作。
成百上千種材料的供應、各種機械設備的運行,因此必須要有科學的、先進的組織管理措施和採用先進的施工工藝方能圓滿完成這個生產過程,這一過程又是一個具有較大經濟性的過程。在施工中將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㈢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
在文件審批方面需要的開工條件:
1)施工圖經過審核(現在規定由具有審圖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審圖)並加蓋審圖章;另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會審、交底,圖紙會審紀錄已經有關單位會簽、蓋章、並發給有關單位;
2)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雖然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但是辦理開工許可證時必須具備合同文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辦理、領取(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配合);
4)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6)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施工資金准備完善;
(3)建築施工工程擴展閱讀:
土方開挖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 → 沿灰線切出槽邊輪廓線 → 分層開挖 → 修整槽邊 → 清底
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
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防範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嚴重事故。
在施工生產中,為了及時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糾正違章作業,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必須對安全生產中易發生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由專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監督檢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發生。
1、在進行每種安全檢查之前都應有明確的檢查項目和檢查目的,內容及檢查標准、重點、關鍵部位。
2、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3、必須登記在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提供安全動態分析,根據隱患記錄和安全動態分析,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4、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定性、定量分析,進行詳細地安全評價。
5、針對大范圍、全面性的安全檢查,應明確檢查內容、檢查標准及檢查要求。並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檢查,並進行明確分工。
6、針對整改部位整改完成後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派員進行復查,經復查整改合格後,方可進行銷案。
7、要認真、詳細地填寫檢查記錄,特別要具體的記錄安全隱患的部位、危險的程度。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系統的復雜的管理工作,它涉及到建築行業的各個方面,我們隨時都綳緊了這根弦,消除了各類安全隱患,就消除了各類事故。
㈣ 什麼叫建築工程施工項目
"項目"一詞最早於上個世紀50年代在漢語中出現。
項目是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主要是限定時間、限定資源),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任務
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並受業主委託監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的具體方式及服務內容、許可權、取費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合同中約定。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項目管理服務(PM)
項目管理服務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代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項目管理承包(PMC)
項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除完成項目管理服務(PM)的全部工作內容外,還可以負責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等工作。對於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工作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應當具有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項目管理承包企業一般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一定的管理風險和經濟責任。
㈤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領取。
(3)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5)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6)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7)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
(8)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5)建築施工工程擴展閱讀:
開工報告:開工報告是由建設項目承包商申請,並經業主批准而正式進行擬建項目永久性工程施工的報告。據國際慣例,沒有業主批準的開工報告,承包商不得進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如承包商未提出此報告,業主工程師照樣可以按合同規定時間下達必須進行的永久性工程開工的開工令。得此命令,承包商必須有令工程師滿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現場。在開工令規定的日期,承包商不能按開工令要求開工,或只是象徵性開工,都將視作違約。
具體分為:
(1)總體開工報告:承包人開工前應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主要內容 應包括:施工機構的建立、質檢體系、安全體系的建立和勞力安排,材料、機械及檢測儀器設備進場情況,水電供應,臨時設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備情況等。雖有以上規定,並不妨礙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達開工令。
(2)分部工程開工報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開工前14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單,其內容包括:施工地段與工程名稱;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和勞動安排;材料供應、機械進場等情況;材料試驗及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開工。
(3)中間開工報告:長時間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處理完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中間開工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開工條件
㈥ 建築工程施工順序是什麼
工序:土方開挖—墊層澆築—施工放線—基礎鋼筋、模板安裝—基礎澆築—基礎模板拆除—基礎柱、基礎牆放線—磚基礎施工—基礎柱、地圈樑鋼筋、模板安裝—基礎柱、地圈樑砼澆築—模板拆除—基礎驗收—土方回填。
土方開挖報審—墊層澆築報審—施工測量放線報審—基礎模板、鋼筋、砼報審—磚基礎報審—基礎柱、地圈樑模板、鋼筋、砼報審—土方回填報審(工序的每個分項工程都需要報審)。通過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可以針對工程的特點,根據施工環境的各種具體條件,按照客觀的施工規律。
(6)建築施工工程擴展閱讀:
建築工地安全規范:
1、施工現場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帽的;
2、高處作業未按規定佩掛安全帶的;
3、安全網內雜物過多的;
4、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護不嚴,未塗刷紅白相間警戒色的;
5、基坑、屋面、樓板、陽台、卸料平台等臨邊防護不嚴,防護欄未塗刷紅白相間警戒色的。
㈦ 建築工程施工順序是什麼
1、±抄0.00以下結構施工階段
土方開挖→邊坡支護→片筏基礎、底板、承台、地梁磚胎模→地下室底板(包括主樓片筏基礎、單層地下室底板)施工→地下一層牆柱(包括主樓剪力牆、單層地下室牆柱)施工→地下室頂板施工→基礎、地下室結構驗收及防水工程→土方回填
2、±0.00以上結構施工階段
測量放線→剪力牆鋼筋綁扎→剪力牆、樓板模板→剪力牆砼→梁板鋼筋綁扎→梁板、牆頭砼→
…
磚牆砌築
…
→結構驗收
3、粗裝修施工階段
內牆裝修:主體工程結構驗收→天棚、內牆粉刷→樓地面(包括樓梯)→門窗框安裝→門窗扇、玻璃、安裝、油漆、塗料→水電配件安裝
4、外牆裝修:結構驗收→外牆粉刷及門窗框、扇安裝→外牆塗料
5、總體驗收、交接階段:
整修後進行通水、通電以及電梯的試運轉、消防的聯動調試。
㈧ 建築工程包括哪些專業
建築工程包括:建築學、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給排水、工程管理內、建築工程(管理)容、建築經濟管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建築工程預決算、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
㈨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
1、文件、審批、方面:
1)施專工圖經過屬審核(現在規定由具有審圖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審圖)並加蓋審圖章;另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會審、交底,圖紙會審紀錄已經有關單位會簽、蓋章、並發給有關單位;
2)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雖然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但是辦理開工許可證時必須具備合同文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辦理、領取(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配合);
4)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6)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施工資金准備完善;
2、工作場地、設施方面:
1)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鋼筋加工機器等設備基本上已備齊;
3)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㈩ 建築工程技術和建築工程施工有什麼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建築工程技術:為普通高職高專土建大類專業目錄下設的一門專業,屬於土建施工類專業。
2、建築工程施工:是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類建築物的建造過程。
二、內容不同
1、建築工程技術:建築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包括土建、採暖衛生與煤氣工程、電梯和消防,給排水工程五個方面,專業應具備建築工程技術人員從業必需的文化基礎與專業理論知識,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一線技術與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2、建築工程施工: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等。
(10)建築施工工程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的工藝標准:
1、土方開挖工藝流程: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 → 沿灰線切出槽邊輪廓線 → 分層開挖 → 修整槽邊 → 清底
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
4、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防範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嚴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