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業的稅率是多少
作為一個建築業企業來說,需要繳納以下幾種稅種,各個稅種的稅率分別如下:
1,營業稅;按照收入額計算,適用稅率3%。
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計算,適用稅率城市7%,縣城及建制鎮5%,農村1%。
3,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計算,適用稅率3%。
4,企業所得稅;一般建築業採用核定徵收方式,應稅所得率為8%,折算成稅率2%。
② 建築業增值稅稅率11%怎樣交納
對於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由11%降至10%,銷項稅減少1%,同時稅負率也下降了。
③ 建築業各項稅率
④ 建築業統一發票 稅率,稅額 怎麼算的
建築類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法的企業,增值稅稅率3%;
增值稅=含稅價/(1+3%)×3%
一般納稅人選擇一般計稅法的企業,增值稅稅率11%。
銷項稅=含稅價/(1+11%)×11%
⑤ 建築服務業可以給甲方提供哪些發票,稅率是多少
建築服務的構成成本中,有的是16%稅率的材料設備,有的是10%稅率的分包成本,有的是6%稅率的服務成本,還有一部分屬於3%徵收率甚至沒有進項的成本。
應當說,一項稅目的銷項稅率與其構成成本的進項稅率存在一定的對應關系,以租賃服務為例,動產租賃進項稅率通常為16%,銷項稅率亦為16%;不動產租賃進項稅率通常為10%,銷項稅率亦為10%。
但這種對應關系並非是絕對的,以餐飲服務為例,它的成本中就有相當大比例為16%稅率的貨物(如傢具餐具等),或者可以按照10%扣除率計算抵扣的貨物(如一手農產品食材),它的銷項稅率卻為6%。
建築服務提供者可以分稅率開票嗎?這個問題,甲方說了不算,乙方說了也不算,只有現行增值稅政策說了算,也就是說,交易雙方應當以政策為指引,審驗交易的實質,否則,對誰都沒有好處。
1、根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的規定,「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上述注釋內容的,建築服務提供者只能向甲方開具10%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但機器設備的安裝服務有例外規定,見下文第3點。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銷售自產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必須在合同中分別列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建築服務提供者應就外購機器設備向甲方開具16%稅率的貨物發票,就安裝服務可以向甲方開具3%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銷售外購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在合同中分別列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建築服務提供者應就外購機器設備向甲方開具16%稅率的貨物發票,就安裝服務可以向甲方開具3%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
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解讀,「(二)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這種情形下又分兩種情況。一是納稅人未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那麼應按照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確定其適用稅目和稅率。……」
因此,凡交易合同屬於銷售外購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且在合同中未分別列明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銷售額,建築服務提供者應當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的規定,按照混合銷售原則進行稅務處理:
(1)建築服務提供者為建安企業的,統一向甲方開具10%稅率的建築服務發票。(註:這種情形即為上文第1點)
(2)建築服務提供者為商貿企業的,統一向甲方開具16%稅率的貨物發票。
5、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⑥ 建築行業營改增後,增值稅應該如何抵扣
今年5月1日之後稅率下調
建築服務業之前的增值稅稅率為11%,貨物銷售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8年5月1日之後,建築業稅率調整為10%,貨物銷售稅率調整為16%。但是,稅率的下調沒有改變增值稅的抵扣原理,稅負會比之前略有小降。「歌照唱,舞照跳,一切照舊」,本質上換湯不換葯,其他現行政策依然適用。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甭管什麼行業,增值稅計算原理是一樣的,這點沒有什麼異議。以下三個核心公式搞明白了,建築業增值稅計算也就水到渠成,一點也不復雜。
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②銷項稅=含稅銷售額÷(1+10%)*10%
②進項稅=含稅進項額÷(1+稅率)*稅率
建築業的進項比較廣,進項稅率也比較多。既有6%的現代服務業比如勞務派遣、鑒證咨詢等,又有10%的分包的工程進項,還有16%的設備租賃、原材料購進。當然了,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減增值稅。可以說,建築業進項包羅萬象,稅率從3%到16%都有涉及。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作為進項抵扣。話又說回來,不在乎是否可以按照規定抵扣,問題的關鍵仍然在於建築業公司能否獲得足夠的進項。大家都知道要盡可能取得進項發票,才能減輕自己交的增值稅。回答這個問題,告訴你這樣稅務稅務籌劃,但實際情況還是不能全部拿到進項稅發票。
講的再好,不如舉個例子。建築企業A承包一項工程,造價100萬元。購進建築材料20萬元,支付勞務派遣公司勞務費30萬元,租賃機械設備10萬元,這些均取得專用發票。計算A繳納增值稅多少?
銷項稅=100÷(1+10%)*10%=9.09萬
建材進項稅=20÷(1+16%)*16%=2.76萬
勞務派遣進項=30÷(1+6%)*6%=1.7萬
租賃申報進項=10÷(1+16%)*16%=1.38萬
進項稅合計=2.76+1.7+1.38=5.84萬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9.09-5.84=3.25萬元
⑦ 建築業稅率表
⑧ 營改增後建築服務業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服務適用的稅率是1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以及一般納稅人提供部分建築服務選擇簡易計稅辦法的,徵收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