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建築消防設計規范有哪些
公共建築消防設計規范可參考:GB50016-2014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條文整理(公共建築項目)
公共建築消防設計規范應注意如下10點:
(1)在實際工程中、有時因功能需要,必須在頂棚和牆面上局部採用些多孔或泡沫塑料時,為了減少火災中煙霧和毒氣危害.其厚度不應大於15-,面積不得超過該房間頂棚或牆面積的10%。
(2)無窗房問發生火災時,火災初起階段不易被發覺,當發現起火時。火勢往往已經擴人;室內的煙霧和毒氣不能及時排除消防人員進行火情偵察和撲救比較困難。因此,除地下建築外,無窗房問的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除A級外,應在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一級。
(3)圖書室、資料室、檔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間,因其內部存放著大量易燃的珍貴圖書、資料和文物,故其頂棚、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應採用不低於B,級的裝修材料。
(4)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中央控制室、電話總機房等放置特殊貴重設備的房間,其頂棚和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裝修應使用不低於B級的裝修材料。
(5)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固定滅火系統鋼瓶間、配電室、變壓器室、通風和空調機房等。均系各類動力設備用房,為確保在發生火災時這此設備都能正常運轉。其內部所有裝修均應採用八級裝修材料。
(6)為確保建築物內的縱向疏散通道在火災中的安全.無自然採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頂棚、牆面和地面均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
(7)建築物內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中庭、走馬廊、開敞樓梯、自動扶梯時,因這些部位空間高度很大,有的上下貫通幾層甚至十幾層,一旦發生火災時.能促使火勢迅速向上蔓延,給人員疏散和滅火工作造成很大困難,所以,其連通部位的頂棚、牆面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其他部位應採用不低廠B級的裝修材料。
(8)擋煙垂壁的作用是減慢煙氣擴散的速度。提高防煙分區排煙口的吸煙效果。發生火災時,煙氣的溫度可以高達200℃以上,如與可燃材料接觸會生成更多的煙氣甚至引起燃燒為保證擋煙垂壁在火災中起到應有的作用,應採用A級裝修材料製作。
(9)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防震縫等)上下貫通整個建築物嵌縫材料也具有一定的燃燒性,為防止火勢縱向蔓延.其兩側的基層應採用A級材料.表面裝修應採用不低於B級的裝修材料。
(10)為防止配電箱產生的火花或高溫熔珠引燎周圍的可燃物和避免箱體傳熱引燃牆面裝修材料,建築內部的配電箱不應直接安裝在低於B1級的裝修材料上。
Ⅱ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 告
第450號
現批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2、3.2.1、3.2.2、3.2.7、3.2.8、3.3.1、3.3.2、3.3.7、3.3.8、3.3.10、3.3.11、3.3.13、3.3.14、3.3.15、3.3.16、3.3.18、3.4.1、3.4.2、3.4.3、3.4.4、3.4.9、3.4.11、3.5.1、3.5.2、3.6.2、3.6.6、3.6.8、3.6.10、3.6.11、3.7.1、3.7.2、3.7.3、3.7.4、3.7.5、3.7.6、3.8.1、3.8.2、3.8.3、3.8.7、4.1.2、4.1.3、4.1.4、4.2.1、4.2.2、4.2.3、4.2.5、4.3.1、4.3.2、4.3.3、4.3.5、4.3.6、4.4.1、4.4.2、4.4.3、4.4.4、4.4.5、4.4.6、5.1.1、5.1.2、5.1.3、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1.13、5.1.15、5.2.1、5.3.1、5.3.2、5.3.3、5.3.4、5.3.5、5.3.6、5.3.8、5.3.9、5.3.11、5.3.12、5.3.13、5.3.14、5.3.16、5.3.17、5.4.2、5.4.3、5.4.4、5.4.5、5.4.6、6.0.1、6.0.4、6.0.6、6.0.7(3、4)、6.0.8、6.0.9、6.0.10、7.1.1、7.1.2、7.1.3、7.1.5、7.1.6、7.2.1、7.2.2、7.2.3、7.2.4、7.2.5、7.2.7、7.2.9、7.2.10、7.2.11、7.3.5、7.4.1(1、4、5、6)、7.4.2(1、2、3、4)、7.4.3、7.4.4、7.4.10、7.4.12、7.5.2、7.5.3、7.6.2、8.1.2、8.1.3、8.2.1、8.2.2、8.2.3、8.2.4、8.2.5、8.2.6、8.3.1、8.4.1、8.5.1、8.5.3、8.5.4、8.5.5、8.5.6、8.6.1、8.6.2、8.6.3、8.6.4、8.6.5、8.6.9、9.1.2、9.1.3、9.1.5、9.2.2(1、2、3)、9.3.1、9.3.3、9.4.1、9.4.3(3)、9.4.5、10.1.2、10.1.3、10.1.4、10.2.2、10.2.3、10.3.2、10.3.5、10.3.6(1)、10.3.8、10.3.9、10.3.10、10.3.12、10.3.17、11.1.1(1、2)、11.1.3、11.1.4、11.1.6(1)、11.2.1、11.2.4、11.3.1、11.3.2、11.3.4、11.3.5、11.4.1、11.4.2、11.4.4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Ⅲ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1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1版目前沒有頒布,執行的仍是2006的2010年3月3日修訂版。
Ⅳ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重點內容解讀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主要內容是介紹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築防火的基本內容以及現有的防火設計方法,而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條款和全面修訂的主要內容都有什麼呢?下面小編來簡略整理歸納一下。
一、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築防火的基本內容以及現有的防火設計方法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基本思路
防火的基本思路即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火災風險,保護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建築防火的基本內容
建築防火工作,是城市綜合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的過程環節。
主要從六大方面解讀:建築的總平面布局方面(處理好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建築結構的耐火及防爆等方面。;建築物內部的平面布置方面;控制建築內危險物品及容量;設置滅火設施和便於撲救及逃生的消防設施;其他措施;如建築物的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電氣設備和配電線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藝設備本質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3.防火的設計方法
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現行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目前個別項目是運用火災工程學的知識,對照現行的規范,進行性能化設計。
二、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全面修訂的主要內容
現行規范第2-7章主要是建築方面的防火規定,其中第三-五章根據廠房、倉庫、民用建築的不同功能特點,分別對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防火間距、安全疏散、防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設置等防火方面分別做了規定;第6章對消防車道的規定;第7章是建築構造的防火規定。第8、9、10章是對消防給水系統、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火災報警和電氣等設備方面的防火規定。
修訂稿共分十二章,有:總則,術語,廠房(倉庫),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民用建築,消防車道,建築構造,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防煙與排煙,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電氣,城市交通隧道,附錄A。
1、重點協調了本規范自身及其與國家其他有關規范中有關條文的規定,調整了規范的使用范圍,將無窗建築、地下民用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設計納入本規范。
2、將原規范附錄一「名詞解釋」修改為「術語」一章,並對原名詞解釋作了刪除、補充與完善。
3、對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作了部分調整,並對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築的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與燃燒性能分別進行了規定,編入相應章節中,進一步明確了鋼結構建築的防火設計要求。
4、對原規范章節的編寫進行了部分調整,將原「倉庫」一章中有關倉庫的規定,與「廠房」合並;其餘內容,單獨編入「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一章;對「廠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補充;調整了部分廠房的建築防火設計要求。
5、在「民用建築」中補充了商店疏散人員的計算原則和有關燃油、燃氣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的設置要求、對居住建築和商店的面積作了調整、等。
6、對「消防車道」的設置作了部分修改與補充。
7、補充了建築幕牆、建築中貫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煙樓梯間和封閉樓梯間、防火門和防火卷簾等的防火要求。
8、對室內消火栓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調整;增加了泡沫滅火系統和廚房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刪除了蒸汽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
9、增加了「防煙與排煙」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對防火閥和通風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調整了有關自動報警裝置的設置范圍和消防用電線路的防火要求。
12、將原規范附錄二「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附錄三「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附錄四「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移至本規范的條文說明中,並補充了部分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刪除了防火門和防火窗的列表內容。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於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
Ⅳ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哪些
一般情況來說,我們對於房屋安全方面的關心不外乎與兩點,一點是關心與抗震方面,一點是關心防火方面。因此並不是所有的地區都是處於地震地帶,因此在些平原地區就不需要過分的關心地震方面的問題,只是對於防火問題需要你十分關注,因為火災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有可能發生的。為了保證住宅建築的防火安全,國家特定製定了一些防火上的規范,下面讓小編我帶領你們了解一下一些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要求。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主要對於建築的材料,建築的規劃,一些防火的措施,一些疏通的建築,滅火的設施等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規范性的要求。
首先應該使用一些耐火的建築材料進行施工,對於耐火的等級也分為了一二兩個等級,對於高層建築需要其耐火的等級為二級,而對於其地下室要求有一級的耐火等級。在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使用不燃燒的材料,比如在窗檻牆和窗間牆處可以使用不能夠燃燒的材料進行填充,在一些需要達到耐熱等級的地方可以使用難以燃燒的材料進行填充,比如直接在牆體內填充,這樣就能夠達到規定的目標。
需要有合理的防火救火建築,在建築的樓梯、電梯、走廊處,應該設立防火區,可以直接設立防火卷閘門。在每層的建築中應該設立火警報警器、自動噴水救火系統,並且在每個樓層合適的位置設立消防栓,如果不能夠設立消防栓的應該在適當的位置設立滅火器以防火。
在建築物的附近要確保消防車能夠及時的趕到,並且要有超過4米的消防車專用道,並且在消防車道內不應該有任何阻攔的設施,包括一些樹木和線路管道。在消防道附近還需要有消防水池或者天然的水源以供消防車的取水,並且在消防車道的盡頭要設立一個回車道,以方便消防車的回轉。
對於高層建築來說,每層的安全出口需要大於兩個,這個可以根據戶型來決定安全出口的個數。如果是高層公共建築就需要修建雙向疏散或或者是袋形走道,並且這兩種走道要嚴格的安照規定。
以上就是建築設計防火的一些規范,小編在這里只是簡略的為你介紹了其中的一些知識,如果你對於建築防火的規范還存有好奇心,可以查閱相關的詳細資料進行閱讀。
Ⅵ 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問題
1、指可燃液體的儲罐,一般是鋼制的
2、冷卻水主要是防止燃燒罐或鄰近罐發生爆炸的,起降溫作用
Ⅶ 居民區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高層建築設計防火抄規襲范與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有什麼區別,已無現實意義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517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公告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同時廢止。
換言之: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基礎上,整合修訂成一本:《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Ⅷ 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問題
不沖突,圍牆和建築距離不小於5米只是針對廠房而言,比如樓主設計的廠房在圍牆內,圍回牆另外一邊可能是廠答房,也可能是民用建築,可能是多層也可能是高層,要根據建築性質及層數確定圍牆內的建築和圍牆外的建築的防火間距!
Ⅸ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8
你做設計防火規范二零一吧應該去網上搜尋一下或者查看二零一八防火規范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