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二、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三、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一)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混業經營小規模納稅人,應根據申報的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銷售額和提供的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年應稅銷售額。
無論哪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准,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申請不認定一般納稅人。
(三)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四)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具體認定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已作出規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
2、應當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而未申請的。
根據《條例》規定
年銷售額在規定標准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其具體條件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單獨建賬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稅貨物、勞務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資料。
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
㈡ 勞建築業務企業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簡易計稅方法有四種情況:
一是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二是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三是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四是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差額繳納增值稅應取得合法憑據,否則不得扣除。合法憑據是指:
(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2)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議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繳納的稅款,以完稅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4)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若干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2號)的規定,合法憑證還應當包括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
應當注意的是:
1.扣除分包應當為不含稅銷售額;
2.納稅人取得的合法憑證如果屬於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其進項稅額也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㈢ 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是如何計算的
一、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算方法是: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1、建築業「營改增」後採用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稅率仍然是3%,與「營改增」前一致。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二)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㈣ 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幾種
答:簡易徵收的企業是不能抵扣的了。
建築服務適用於簡易計稅的方法計稅如下: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有關於簡易計稅:
(1)簡易計稅辦法和一般計稅方法的區別在於:
1.適用范圍不同。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而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計算方法不同。
(2)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3)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㈤ 建築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如何備案,你
第一,登錄當地網上稅務局辦理增值稅稅收優惠備案,按照相關要求填寫即可。
第二,建築業採用簡易徵收需要備案。建築業簡易徵收辦理可以網上或窗口,選擇窗口辦理需要填表和相關工程合同的復印件。
㈥ 建築工程老項目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多少
建築工程老項目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的徵收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七)建築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㈦ 建築業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如何選擇適用簡易方法徵收
分析如下: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算方法是: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三、建築業「營改增」後採用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稅率仍然是3%,與「營改增」前一致。
(7)建築業簡易計稅方法擴展閱讀
清包工:
1、清包也叫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指業主自行購買所有材料,找裝飾公司或裝修隊伍來施工的一種工程承包方式。由於材料和種類繁多,價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擔心別人代買材料可能會從中漁利,於是部分裝修戶採用自己買材料、只包清工的裝修形式。
2、簡單的說就是:清包工是指人工費就是純的人工費,不含任何材料的費用。工是工,料是料,工料分離。
3、清包工形式提供裝飾勞務的,其裝飾工程所用原材料價款不作為營業額。
㈧ 建築行業什麼情況下可以選擇簡易徵收
一、同一縣(市、區)的情況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簡稱36號文附件)2第一之(三)之9條
一是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二是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三是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工程老項目,是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二、跨縣(市、區)的情況處理。
36號文附件2第一之(七)之4條:「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6號文附件2第一之(七)之5條:「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6號文附件2第一之(七)之6條:「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3〕121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際水路運輸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4〕50號)和,除另有規定的條款外,相應廢止。
㈨ 營改增之後建築業一般納稅人老項目採用簡易計稅辦法的稅率是3%嗎
汽車維修行業一般納稅人能採用簡易計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否則不能試行簡易徵收
根據財政、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精神,自 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納稅人簡易徵收實行新政。為進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納稅人簡易徵收政策,對到目前仍然實行的簡易徵收政策進行整理。
一、可以選擇按簡易辦法徵收的徵收范圍
1、適用這類徵收辦法的納稅人在計算稅款方法上具有選擇權,納稅人既可以選擇按簡易辦法計稅,也可以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但選擇按簡易辦法計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銷售額×3%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3、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當期全部營業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六類貨物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銷售上述貨物,必須是自產的才可以選擇簡易徵收辦法,即非自產貨物不得選擇簡易辦法。
2、屬於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不適用該規定,另有特殊規定。
3、納稅人銷售上述貨物選擇簡易辦法後也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二)營改增應稅服務
1、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其中,班車,是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並在固定站點停靠的運送旅客的陸路運輸。
2、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該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3、自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認定為動漫企業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的認定標准和認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SPAN>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 號)的規定執行。
4、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和收派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重要提示】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凡未規定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其全部銷售額應一並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3〕106號)
(三)特殊情形
1、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按照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辦法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選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辦法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國稅函〔2009〕456號)
2、葯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葯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製品銷售額和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葯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葯品經營許可證》,獲准從事生物製品經營的葯品批發企業和葯品零售企業。(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
二、按簡易辦法計稅且按照3%徵收率徵收的徵收范圍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4、對屬於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
5、對拍賣行受託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拍賣貨物屬免稅貨物范圍的,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免徵增值稅。國稅發〔1999〕40號
6、固定業戶(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臨時到外省、市銷售貨物的,必須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出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原地納稅,需要向購貨方開具專用發票的,亦回原地補開。對未持「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經營地稅務機關按3%的徵收率征稅。(國稅發〔1995〕87號)
【重要提示】
1、一般納稅人銷售上述貨物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不得按一般計稅辦法計稅。
2、自來水公司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3、納稅人銷售上述貨物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特殊情況】
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屬於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7號)
三、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的徵收范圍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3、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4、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於以下兩種情形的,可按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該固定資產。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
【重要提示】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即按一般計稅辦法計稅。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即按一般計稅辦法計稅。
3、個人銷售舊貨免稅(增值稅實施條例及細則)。
4、納稅人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5、上述貨物銷售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㈩ 建築業營改增,公司成了一般納稅人,但是使用簡易徵收計稅辦法是什麼意思具體交稅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類企業不是可以隨意選擇簡易計稅方式的,大包項目應該選擇一般計稅法,營改增後對於建築類企業的簡易計稅方式是有條件的。
1、條件:其一是老項目;其二是清包工;其三是甲供材。除此以外的一般納稅人不得使用簡易計稅法。
2、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建築企業,執行3%的開票稅率,並且不得抵扣。
3、建築類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開出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按照銷售額的3%計征增值稅,即:應交增值稅=銷售額×3%或含稅價÷(1+3%)×3%,並按照應交增值稅稅額計征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