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項目報建是一個工程一報建還是整體報建
若是同時建設按項目報建,不要區分
私人投資項目不屬於公開招標范圍,但如果是涉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項目需要招標。否則就不需要招標,可以直接發包
按一個項目報建,不分標段,只辦一個施工許可,若分車間、廠房招標,需要分別辦理施工許可
2. 建築工程報建時間
建築工程報建的時間是在建築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它立項文件批准後、建築工程發包前,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審。
報建流程:
選址定點 。
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規劃報建圖審查 。
施工報建 。
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3. 報規和報建各是什麼意思
報規指的是方案設計報規劃局審查通過。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文件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准文件,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準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文件的行為。
要先報規,申報下來再報建。
拓展資料
建設工程項目(construction project),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等)而進行的、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受控活動組成的特定過程,包括策劃、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和移交等。
建設工程是指為人類生活、生產提供物質技術基礎的各類建築物和工程設施的統稱。按照自然屬性可分為建築工程、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三類,涵蓋房屋建築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礦山工程、水運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業與物質工程、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糧食工程、石油天然氣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電工程、水電工程、核工業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屬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醫葯工程、機械工程、航天與航空工程、兵器與船舶工程、輕工工程、紡織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和廣播電影電視工程等。
4. 工程項目報建程序是什麼需要的資料都有哪些
一、在完成規劃報建和項目招投標後,領取項目工程報建表格: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收費:由行業管理科計算相關費用並開出收費表;由開發區財政局核算、收費和開出繳費發票。
三、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領取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備案相關表格;建設單位提供中所列資料;送市建工局審定並在市建設工程網上發布。
四、辦理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需提供中所列資料。
五、辦理建築工程放線聯簽。
六、施工合同備案提交材料: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證明書(1份原件);委託人身份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兩份(2份復印件,核驗原件);承包人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第四十七條 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招標項目基本情況;投標人情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情況;評標標准和方法。
第四十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足三個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所有投標均被作廢標處理或被否決的。
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後,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評標委員會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
5. 土建工程的報建程序是怎樣
1、先到土地所在地的規劃建設管理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出齊土建的圖紙之後,到規劃建設管理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審圖公司要審圖,出審圖合格證;
4、消防要報審核;
5、繳納工資保障金;
6、按照土建報建的資料要求整齊資料;
6. 建築工程報建的過程中需要更換施工單位怎麼辦
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即可。
一、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項目登記表。
二、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
三、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
四、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
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項目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文件審查程序。
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項目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
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
7. 房屋報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項目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在施工准備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要完成施工招標、監理招標、合同簽署、繳納規費等工作。在竣工驗收階段主要是辦理消防工程等專項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城市規劃驗收等。
8. 規劃報建和施工報建的區別
首先兩者的主管部門是不同的。規劃報建是指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證》的報建手續。主管部門是規劃局。施工報建是指《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報建手續。主管部門是建設局。
一二次報建指的是圖紙初審和圖紙定審。
報建後,最好不要再進行施工方面的更改。因為需要經過規劃部門的同意,然後重新申請,很麻煩。
拓展資料: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文件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准文件,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準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文件的行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building permit)是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為完善城鄉基礎建設、區域功能發展和城鄉消防安全,公民的自身歷史現狀、生產生活生存、商業居住生活等長期需要,根據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合理的設置建設生活用地,指導公民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生產生活居住等需要,到所在轄區居委會,申請填寫《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或(原址建房同意書)》後,經過城鄉規劃部門受理審結同意,可在規劃區內或按照城鄉總體規劃有序建設,超過三層的要有政策性手續,依法核發的准建手續、法律憑證。是法律賦予普通公民的一項基本人權。控制有關擬建工程選址設計用途符合城鄉用地規劃建設要求的法律憑證。
是交通、規劃、用地、村建、環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門的許可,個人執行建設活動,在接受執法檢查時的施工依據。沒有此證的擬建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房,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參考:報建——網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網路
9. 建築工程報建的內容
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開竣工日期、發包方式、工程籌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