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於多少日實施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以下簡稱《職業標准》)、《關於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以下簡稱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評價和證書管理工作,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下,全面推進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統一考核評價工作,形成較為完善的職業標准體系、培訓考核評價工作機制,加快實現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與全國統一接軌,著力解決我省外出人員重復考試發證問題,促進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評價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按照「全國統一職業標准、統一評價大綱、統一證書式樣,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管理、統一評價」的「五統一」原則,至2017年底全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按施工員、質量員、標准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勞務員等設置,統一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三、實施辦法
(一)明確職責分工 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統一考核評價工作納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權責清單意見的函》(粵機編辦字〔2015〕404號)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工作,省建設信息中心負責統籌建設、運行管理培訓考核信息系統,相關培訓、考核評價等具體工作交由有關協會及培訓機構負責。
(二)確保教育培訓質量 有關協會要制訂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考核評價實施細則,加強巡查管理,提高教育培訓質量。要利用省建設信息中心的信息系統和技術力量逐步推廣網路和繼續教育,著力解決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的「工、學」矛盾。
(三)加強培訓機構管理 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備案管理、日常監督、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等日常管理工作,規范培訓機構行為,建立培訓機構信用評價制度。加強全省從事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機構的電子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全省培訓機構的培訓、考試等全程電子監控。
(四)調整現場專業人員崗位設置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的第一批現場專業人員崗位的設置要求,施工員、質量員按「建築工程」、「裝飾裝修」、「市政工程」、「設備安裝」四個專業設置崗位,標准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勞務員為通用崗位。住房城鄉建設部未頒布現場專業人員崗位職業標準的,暫時按我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規范培訓考核證書的發放管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由省建設教育協會按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定的樣式統一印製、編號和管理,在省建設信息中心的統一培訓考核信息系統實現上網查詢驗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每三年通過參加繼續教育後,進行一次三年延期,計算周期以證書頒發日期起算。
(六)加強教學大綱建設 按照《職業標准》及配套的考核評價大綱的要求,由有關協會組織專家對施工員、質量員、標准員、機械員、材料員、資料員、勞務員等崗位統一修訂、編寫培訓教材,及時更新教學培訓內容,充分發揮全省建設教育專家在教材編寫和師資培訓中的作用。同時,加大試題庫的建設力度,對試題庫進行修改、充實和完善,及時將建設行業最新的政策法規、新技術、新規范、新工藝、新材料等納入試題內容,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七)建立信息化服務 依託統一建設的培訓考核信息系統錄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考核情況,規范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與考核管理,方便企業資質申報和現場管理查詢,及時掌握現場專業人員的結構比例及流動情況,提升我省建設教育信息化服務水平。
㈡ 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應具備哪些職業素養
第一,應該能看懂施工圖
第二,熟悉施工流程
第三,熟悉施工規范和檢驗標准
第四,有良好的與施工人員溝通的能力
第五,能抵制施工隊的關系拉攏手段的誘惑
第六,能加班加點,犧牲休息時間的精神
第七,能適應工地生活,能與各同事,領導及施工隊伍打成一片,融入其中的能力
總結:工作上能解決問題,能喝酒,能打牌,能娛樂
㈢ 工地施工八大員
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
建築施工企業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 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在JGJ/T 250-2011新標准重新定義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的職業標准,2011年7月13日發布,2012年1月1日實施。
一、各崗位職責:
1、施工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組織策劃、施工技術與管理,以及施工進度、成本、質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施工組織管理策劃。
(2)參與制定管理制度。
(3)參與圖紙會審、技術核定。
(4)負責施工作業班組的技術交底。
(5)負責組織測量放線、參與技術復核。
(6)參與制定並調整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資源需求計劃,編制施工作業計劃。
(7)參與做好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作,合理調配生產資源;落實施工作業計劃。
(8)參與現場經濟技術簽證、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9)負責施工平面布置的動態管理。
(10)參與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預控。
(11)負責施工作業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過程式控制制,參與隱蔽、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12)參與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問題的調查,提出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
(13)負責編寫施工日誌、施工記錄等相關施工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和移交施工資料。
2、質量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式控制制、檢查、監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進行施工質量策劃。
(2)參與制定質量管理制度。
(3)參與材料、設備的采購。
(4)負責核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保證資料,監督進場材料的抽樣復驗。
(5)負責監督、跟蹤施工試驗,負責計量器具的符合性審查。
(6)參與施工圖會審和施工方案審查。
(7)參與制定工序質量控制措施。
(8)負責工序質量檢查和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檢查,參與交接檢驗、隱蔽驗收、技術復核。
(9)負責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參與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
(10)參與制定質量通病預防和糾正措施。
(11)負責監督質量缺陷的處理。
(12)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3)負責質量檢查的記錄,編制質量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移交質量資料。
3、安全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安全策劃、檢查、監督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參與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參與開工前安全條件檢查。
(5)參與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消防設施等的安全檢查。
(6)負責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符合性審查。
(7)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審查。
(8)參與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9)參與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0)負責施工作業安全及消防安全的檢查和危險源的識別,對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進行處置。
(11)參與施工現場環境監督管理。
(12)參與組織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參與組織安全事故救援。
(13)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14)負責安全生產的記錄、安全資料的編制。
(15)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安全資料。
4、標准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工程建設標准實施組織、監督、效果評價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企業標准體系表的編制。
(2)負責確定工程項目應執行的工程建設標准,編列標准強制性條文,並配置標准有效版本。
(3)參與制定質量安全技術標准落實措施及管理制度。
(4)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標準的宣貫和培訓。
(5)參與施工圖會審,確認執行標準的有效性。
(6)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質量計劃、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計劃,確認執行標準的有效性。
(7)負責建設標准實施交底。
(8)負責跟蹤、驗證施工過程標准執行情況,糾正執行標准中的偏差,重大問題提交企業標准化委員會。
(9)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標准執行中的問題。
(10)負責匯總標准執行確認資料、記錄工程項目執行標準的情況,並進行評價。
(11)負責收集對工程建設標準的意見、建議,並提交企業標准化委員會。
(12)負責工程建設標准實施的信息管理。
5、材料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材料的計劃、采購、檢查、統計、核算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編制材料、設備配置計劃。
(2)參與建立材料、設備管理制度。
(3)負責收集材料、設備的價格信息,參與供應單位的評價、選擇。
(4)負責材料、設備的選購,參與采購合同的管理。
(5)負責進場材料、設備的驗收和抽樣復檢。
(6)負責材料、設備進場後的接收、發放、儲存管理。
(7)負責監督、檢查材料、設備的合理使用。
(8)參與回收和處置剩餘及不合格材料、設備。
(9)負責建立材料、設備管理台帳。
(10)負責材料、設備的盤點、統計。
(11)參與材料、設備的成本核算。
(12)負責材料、設備資料的編制。
(13)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材料和設備資料。
6、機械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機械的計劃、安全使用監督檢查、成本統計及核算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機械設備使用計劃,負責制定維護保養計劃。
(2)參與制定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3)參與施工總平面布置及機械設備的采購或租賃。
(4)參與審查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單位資質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施工方案。
(5)參與特種設備安裝、拆卸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6)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和安全技術交底,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備案、登記。
(7)參與組織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資格證書查驗,建立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8)負責監督檢查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檢查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狀況。
(9)負責落實施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
(10)參與施工機械設備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1)參與施工機械設備定額的編制,負責機械設備台帳的建立。
(12)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常規維護保養支出的統計、核算、報批。
(13)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租賃結算。
(14)負責編制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5)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機械設備資料。
7、勞務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勞務管理計劃、勞務人員資格審查與培訓,勞動合同與工資管理、勞務糾紛處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 參與制定勞務管理計劃。
(2) 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定勞務管理制度。
(3) 負責驗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辦理登記備案;參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對勞務隊伍現場施工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4) 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辦理登記備案。
(5) 參與組織勞務人員培訓。
(6) 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及參加社會保險等工作。
(7) 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
(8) 負責勞務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參與勞務費的結算。
(9) 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負責勞務人員工資公示及台帳的建立。
(10) 參與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
(11) 參與調解、處理勞務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後工作。
(12) 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
(13) 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
8、資料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移交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資料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規章制度。
(3)負責建立施工資料台帳,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4)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審查及整理。
(5)負責施工資料的往來傳遞、追溯及借閱管理。
(6)負責提供管理數據、信息資料。
(8)負責施工資料的立卷、歸檔。
(9)負責施工資料的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10)負責施工資料的驗收與移交。
(11)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系統。
(12)負責施工資料管理系統的運用、服務和管理。
二、專業技能
1、施工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2)能夠識讀施工圖和其他工程設計、施工等文件。
(3)能夠編寫技術交底文件,並實施技術交底。
(4)能夠正確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施工測量。
(5)能夠正確劃分施工區段,合理確定施工順序。
(6)能夠進行資源平衡計算,參與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及資源需求計劃,控制調整計劃。
(7)能夠進行工程量計算及初步的工程計價。
(8)能夠確定施工質量控制點,參與編制質量控制文件、實施質量交底。
(9)能夠確定施工安全防範重點,參與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技術文件、實施安全和環境交底。
(10)能夠識別、分析、處理施工質量缺陷和危險源。
(11)能夠參與施工質量、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問題的調查分析。
(12)能夠記錄施工情況,編制相關工程技術資料。
(13)能夠利用專業軟體對工程信息資料進行處理。
2、質量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項目質量計劃。
(2)能夠評價材料、設備質量。
(3)能夠判斷施工試驗結果。
(4)能夠識讀施工圖。
(5)能夠確定施工質量控制點。
(6)能夠參與編寫質量控制措施等質量控制文件,並實施質量交底。
(7)能夠進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定。
(8)能夠識別質量缺陷,並進行分析和處理。
(9)能夠參與調查、分析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10)能夠編制、收集、整理質量資料。
3、安全員
(1)能夠參與編制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計劃。
(2)能夠參與編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能夠參與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對防護用品與勞保用品進行符合性判斷。
(4)能夠組織實施項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5)能夠參與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能夠參與編制安全技術交底文件,並實施安全技術交底。
(7)能夠識別施工現場危險源,並對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進行處置。
(8)能夠參與項目文明工地、綠色施工管理。
(9)能夠參與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理、調查分析。
(10)能夠編制、收集、整理施工安全資料。
4、標准員
(1)能夠組織確定工程項目應執行的工程建設標准及強制性條文。
(2)能夠參與制定工程建設標准貫徹落實的計劃方案。
(3)能夠組織施工現場工程建設標準的宣貫和培訓。
(4)能夠識讀施工圖。
(5)能夠對不符合工程建設標準的施工作業提出改進措施。
(6)能夠處理施工作業過程中工程建設標准實施的信息。
(7)能夠根據質量、安全事故原因,參與分析標准執行中的問題。
(8)能夠記錄和分析工程建設標准實施情況。
(9)能夠對工程建設標准實施情況進行評價。
(10)能夠收集、整理、分析對工程建設標準的意見,並提出建議。
(11)能夠使用工程建設標准實施信息系統。
5、材料員
(1)能夠參與編制材料、設備配置管理計劃。
(2)能夠分析建築材料市場信息,並進行材料、設備的計劃與采購。
(3)能夠對進場材料、設備進行符合性判斷。
(4)能夠組織保管、發放施工材料、設備。
(5)能夠對危險物品進行安全管理。
(6)能夠參與對施工余料、廢棄物進行處置或再利用。
(7)能夠建立材料、設備的統計台帳。
(8)能夠參與材料、設備的成本核算。
(9)能夠編制、收集、整理施工材料、設備資料。
6、機械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機械設備管理計劃。
(2)能夠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的選型和配置。
(3)能夠參與核查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
(4)能夠參與組織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交底。
(5)能夠參與組織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6)能夠對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狀況進行評價。
(7)能夠識別、處理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隱患。
(8)能夠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的統計台帳。
(9)能夠進行施工機械設備成本核算。
(10)能夠編制、收集、整理施工機械設備資料。
7、勞務員
(1) 能夠參與編制勞務需求及培訓計劃。
(2) 能夠驗證勞務隊伍資質。
(3) 能夠審驗勞務人員身份、職業資格。
(4) 能夠對勞務分包合同進行評審,對勞務隊伍進行綜合評價。
(5) 能夠對勞動合同進行規范性審查。
(6) 能夠核實勞務分包款、勞務人員工資。
(7) 能夠建立勞務人員個人工資台帳。
(8) 能夠參與編制勞務人員工資糾紛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9) 能夠參與調解、處理勞資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後工作。
(10) 能夠編制、收集、整理勞務管理資料。
8、資料員
(1)能夠參與編制施工資料管理計劃。
(2)能夠建立施工資料台帳。
(3)能夠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4)能夠收集、審查、整理施工資料。
(5)能夠檢索、處理、存儲、傳遞、追溯、應用施工資料。
(6)能夠安全保管施工資料。
(7)能夠對施工資料立卷、歸檔、驗收、移交。
(8)能夠參與建立施工資料計算機輔助管理平台。
(9)能夠應用專業軟體進行施工資料的處理。
㈣ 建築工程有哪些職位
1、結構工程師
是指合理的將建築物的結構承重體系(內包括水平承重體系的樓、屋蓋容等和豎向承重體系的砌體、柱子、剪力牆等)建立和布置起來,以滿足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職務和工作。
2、安裝工程師
現在職場上的安裝工程師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為開發項目配備的配套工程師,也就是甲方委派的指導現場工作的現場代表。
3、土建工程師
土建工程師,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為開發項目配備的配套工程師,也就是甲方委派的指導現場工作的現場代表,級別分為一級,二級。
4、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梁。
5、建築施工員
建築施工員是具備建築專業知識,深入施工現場,為施工隊提供技術支持,並對工程質量進行復核監督的基層技術組織管理人員。
㈤ 房建8大員和市政8大員有哪些區別
建築五大員是指造價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
按日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人員檢查所談及的、及業主對人員要求指定的五大員,改變了以往常說的五大員概念,變更為:項目經理(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這是目前實際要求的五大員(及施工現場必要的五種重要人員,稱為五大員。預算員及資料員在現場的控制地位較為次要,所以在當下建築領域,已經沒有列入五大員行列,也不列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現場督查時的必要人員),這有別於傳統的五大員
建築八大員:
建築八大員指的是建築施工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在JGJ/T250-2011新標准重新定義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的職業標准,2011年7月13日發布,2012年1月1日實施。施工員: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組織策劃、施工技術與管理,以及施工進度、成本、質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質量員: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式控制制、檢查、監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現在一般說八大員多一些,因為國家發展是越來越規范化,相關的證件和條文都在規范。
㈥ 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jgjt250-2011不包括什麼
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
內容簡介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職業能力標准;4.職業能力評價。
1 總則
2 術語
3 職業能力標准
3.1 一般規定
3.2 施工員
3.3 質量員
3.4 安全員
3.5 標准員
3.6 材料員
3.7 機械員
3.8 勞務員
3.9 資料員
4 職業能力評價
4.1 一般要求
4.2 專業能力測試權重
㈦ 建設工程標准員是什麼
建設工程標准員是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工程建設標准實施組織、監督、效果評價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企業標准體系表的編制。
(2)負責確定工程項目應執行的工程建設標准,編列標准強制性條文,並配置標准有效版本。
(3)參與制定質量安全技術標准落實措施及管理制度。
(4)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標準的宣貫和培訓。
(5)參與施工圖會審,確認執行標準的有效性。
(6)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質量計劃、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計劃,確認執行標準的有效性。
(7)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擴展閱讀
需要掌握的專業知識有:
(1)熟悉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
(2)熟悉工程材料、建築設備的基本知識。
(3)掌握施工圖繪制、識讀的基本知識。
(4)熟悉工程施工工藝和方法。
(5)了解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知識。
(6)掌握建築結構、建築構造、建築設備的基本知識。
(7)熟悉工程質里控制、檢則分析的基本知識。
(8)熟悉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基本內容和國家、行業工程建設標准體系。
(9)了解施工方案、質量目標和質量保證措施編制及實施基本知識。
(10)掌握與本崗位相關的標准和管理規定。
(11)了解企業標准體系表的編制方法。
(12)熟悉工程建設標准化監督檢查的基本知識。
(13)掌握標准實施執行情況記錄及分析評價的方法。
㈧ 工程施工現場的幾大員
對於施工現場要求的幾個崗位(有證且必須在資料上簽字的):
質量員、測量員、施工員、取樣員、安全員
其他的還有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技術負責人(工程師證);
㈨ 北京考建築八大員的要求
建築施工企業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 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預算員)、資料員。
在JGJ/T 250-2011新標准重新定義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的職業標准,2011年7月13日發布,2012年1月1日實施。
報考條件:
1、凡在本市從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符合規定的年齡要求,取得高中及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可申請參加本市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崗位考試;
2、本市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具有一定的工作實踐經歷也可報考;
3、部分崗位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報考條件有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
報名材料:
1、考試報名表一份(列印報名表,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2、本市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由所在學校蓋章的考試申請表一份、工作實踐證明材料、學信網上的學籍證明等材料;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4、學歷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9)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准擴展閱讀
建築施工企業關鍵技術崗位八大員: 施工員(測量員)、質量員、安全員、標准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預算員)、資料員。
施工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組織策劃、施工技術與管理,以及施工進度、成本、質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質量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式控制制、檢查、監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安全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安全策劃、檢查、監督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標准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工程建設標准實施組織、監督、效果評價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材料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材料的計劃、采購、檢查、統計、核算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機械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機械的計劃、安全使用監督檢查、成本統計及核算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勞務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勞務管理計劃、勞務人員資格審查與培訓,勞動合同與工資管理、勞務糾紛處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資料員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移交等工作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