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建設工地現場要做到文明施工至少應滿足哪些要求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
一、現場管理規范化
1. 施工現場全封閉,門面大方、整潔、美觀,出入口設保衛室實行24小時警衛,「門前三包」落實,施工人員必須掛牌進出,非施工人員嚴禁入內。
2. 圍牆、圍欄搭建統一規范,廣告標語醒目,外牆上按照公司標准書寫反映企業精神風貌的標語,門頭「七牌二圖」齊全,規格統一,全部製成燈箱,布置整齊。
3. 嚴格按照建築部頒布地一標三規范、市有關規定要求,實行標准化管理,施工現場布置花卉盆景美化環境,辦公用房採用一層帶空調彩鋼板房。
4. 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建立檔案,並逐級訂立治安防水協議書,對施工人員加強法制教育。
5. 做好社區服務工作,設專人負責協調與周圍居民、所在地居委會、治安管理、市政交通、環衛等單位的聯系,定期主動召開會議,聽取他們對工地建設的有關意見,確保文明施工。
6. 制訂相應的檢查制度和獎罰條例,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
二、 工地衛生管理制度化
1. 建立健全生活衛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2. 設置醒目的生活衛生宣傳標牌和責任包干圖、責任人。
3. 生活區室外保持整潔有序,無污水、無亂潑亂扔,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運,並設置現場保潔員,專人保潔。
4. 工地辦公室應保持文明、整潔、窗明地凈,各種制度、證牌掛設整齊。
5. 辦公室、操作間必須保持整齊、清潔,班組休息室內衣物、鞋帽等不可亂扔亂放,工具箱要統一規則,施工現場要做到工完料清。
6. 職工臨時宿舍,內部配置統一的雙層鐵架床,蚊帳、被單、毛巾等統一發放,室內保持通風、整潔,無亂無放,建立衛生輪值制度,開展文明衛生宿舍評比活動,設置文明衛生宿舍流動紅旗,定期檢查評比,獎優罰劣。
7. 加強職工食堂管理,項目部由一名領導主管食堂。工地食堂必須符合衛生標准,制度完善,做到衛生許可證、炊事員健康證兩證齊全,穿戴工作帽、工作服上崗,儲藏間、加工間、賣菜間分別設置,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達到防蠅、防蚊、防鼠之要求,確保食品清潔衛生。
8. 工地設置水沖式廁所,男女標志明顯,地面、牆面、蹲坑均鋪貼瓷磚及地磚,樓層施工設小便桶,由保潔員負責,每天沖掃兩次,做到通風透氣、無積糞、無臭味,保持整潔衛生。
9. 認真落實除四害措施,專人負責噴葯消滅蚊蠅,適時定點投放葯滅鼠。
10. 開辟職工浴室,設置噴淋設施,方便職工洗浴,保持個人衛生。
11. 在食堂、職工宿舍區設置桶,專供倒剩飯剩菜,並定人清運。嚴禁亂潑亂倒,影響環境衛生。
三、 場容、場貌管理長效化、制度化
1. 場容、場貌管理制度化,措施具體,責任落實,並定期檢查評比,有專人活動記錄,達到長效化、制度化。
2. 施工現場經常保持清潔,道路整齊、暢通,排水暢通,並劃分容貌管理包干區,責任到人,措施落實。
3.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應統一規劃,精心設計,按現場平面布置圖進行臨時設施,施工設備、材料堆放等布置工作,並隨施工進展適時調整。
4. 施工現場的材料必須按總平面圖和品種規格分類堆放整齊,做到包裝材料成方,散裝材料成堆,並做好標記;倉庫材料堆放也要整齊,標識要齊全、清晰、正確。
5.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程和安裝操作規程。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6. 加強班組文明施工管理,並與經濟掛鉤,堅持做好三清:誰做誰清,隨做隨清,工完料凈場地清。
7. 機具設備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操作員持證上崗,並及時做好機具設備的清潔、維護保養工作,保持機具設備、攪拌機場所清潔、整齊,各種標牌、操作規范牌設置整齊、醒目。
8. 建築垃圾及時清理、集中堆放指定地點,適時外運;對於高空廢棄物,必須用密封式的容器裝好後外運,並運出指定位置。
9. 施工現場充分設置宣傳標牌,大力營造質量、安全、文明衛生的濃厚氣氛。
四、 工作崗位標志化
1. 為了便於施工現場的統一指揮和管理,有利於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和值班制度,施工現場實行員工掛牌上崗制度,達到工作崗位標志化。
2. 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操作人員分別佩帶分色安全帽,管理人員按不同崗位穿不同顏色的工作服裝。
3. 現場員工掛牌上崗,現場項目經理等生產指揮人員、管理人員胸佩紅色崗位牌,操作工人胸佩天藍色崗位牌。
4. 門衛著裝保安制服值勤。
5. 炊事人員穿著白色工作帽、工作服操作。
6. 危險施工區域派專人值勤且掛警示燈或警示標志。
7. 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和足夠的防火器材。
三、環境保護措施
嚴格遵守省、市有關環保、市容、市政安全等有關規定,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雜訊、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具體措施如下:
1、 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開中午休息時間、夜間10時後及早上6時前的工作安排,盡量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干擾。
2、 施工期間,項目部設專人負責召集臨近單位、村民代表、居委會等召開聯協會議,認真聽取他們對減少環境干擾及周邊安全保護的建議,並作出相關的承諾。
3、 運輸車輛按指定的道路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帶泥上路,施工道路設專人清洗打掃,確保進出道路路面整潔,不因施工而影響周圍的環境衛生。
4、 做好防塵措施,場內道路全部硬化,並常灑水,同時做好綠化工作,盡量減少揚塵。
5、 現場設置沉澱池處理混凝土輸送泵、攪拌機、砂漿機等的清洗漿水,施工廢水須經沉澱後方可排入城市雨水管,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後排入城市排污管。
6、 施工垃圾集中分類堆放,並及時清理,不得隨意亂扔。
7、 食堂使用油灶,不因使用煤灶而污染大氣。
8、 工地設有環境衛生宣傳標牌和責任區包干圖,現場大面積積水;在施工區、生活區內外保持整潔有序,無污物、污水、無亂扔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進清運,並設置現場保潔員,專人保潔。
9、 職工食堂有專人管理,有衛生許可證、炊事員健康證,穿戴工作帽、工作服上崗。生熟分開存放,達到防蠅、防蚊、防鼠之要求,確保食品清潔衛生。
10、 職工臨時宿舍為彩鋼房,配有紗門、紗窗,內部配置統一雙層鐵架床、蚊帳、被單、毛巾、飯盒等統一編號發放。按軍事化要求排放一直線。室內保持通風、整潔、無亂掛亂放,建立衛生輪值制度。開展文明衛生宿舍評比活動,設置文明衛生宿舍流動紅旗,定期檢查評比,獎優罰劣。
11、 不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油漆等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12、 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乾燥天氣,由專人負責現場及附近道路上灑水,以保持濕潤,對於現場容易飛揚的材料,干水泥等適當覆蓋。
13、 主動積極與周邊居民打招呼,請對施工時給他們帶來諸多不便,經常提出意見,以便及時改進項目部的工作,減少不應有的矛盾和糾紛。
14、 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氣氛渲染,結合創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搞好宣傳欄、宣傳標語、周邊特殊防護及門前三包工作。
15、 如發現違反規定影響環境保護導致居民鬧事或造成較大影響時,即給予警告及適當經濟處罰。
臨時生活垃圾的處理
1、 生活垃圾是工地產生鼠害、蒼蠅、蚊蟲或其它寄生蟲的根源,可導致傳染的產生,必須認真對待。
2、 建築每一棟每一樓層固定處,布置一隻臨時小便桶,小便桶每日專人清理。
3、 臨時生活區內設男女廁所各一座,設化糞池一座,廁所污水及生活區內的所有污水均排入化糞池,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城市允許排污總管。化糞池每半月請環保部門清理一次。
4、 每星期一次對廁所等易生害蟲區域進行害蟲處理。
5、 臨時生活垃圾,項目部派專人,每半天清運一次,運至市環保部門所允許的地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6、 臨時生活區內,設專人負責衛生工作,對住宿在生活區內的所有人員實行半軍事化管理,經常性進行衛生評比,在做好個人衛生的同時,做好公共部位的衛生,及時將生活垃圾送至工地指定箱內。
施工垃圾的處理
1、 基礎挖土所挖出的土方,除少量用作回填土堆置在平面布置規劃指定場地。
2、 建築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垃圾,在每日下班前,操作人員將所作業范圍內垃圾清運按每半月清理一次,無用的垃圾全部清出施工現場。
3、 當然建築施工中,不可能不產生建築垃圾,關鍵在於施工工作質量水平與施工組織管理水平,當然亦與材料的品質有關,通過這三方面的把關與改進,可限制並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
4、 加強對原材料、周轉材料品質的控制,減少其損耗率,經此可減少其使用或搬運過程中的損耗率,可減少碎磚垃圾的產生。
5、 加強施工技術管理,在每一工序前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對施工操作進行周到嚴密的交底,以通過完善科學的施工方法來達到控制施工垃圾產生的目的。如模板接縫第要用膠帶密封可減少砼澆築時漏漿現象,避免或減少砼浮漿或漏漿垃圾。
6、 工序間合理搭接,專業工程師在施工交接時均能充分考慮到其它工序或工種施工的需要,避免施工工藝的重復現象,從而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
7、 認真執行自檢、互檢、工序間的交接檢制度,確保施工質量,避免返工現象,從而有效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
8、 在項目管理制度,體現對製造建築垃圾,造成施工現場污染、混亂的班組或個人進行經濟上的處理罰款,嚴重者清退出現場。
9、 當然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最關鍵還在於現場施工組織管理的水平及施工組織管理的到位。
施工污水的處理
1) 臨時生活區污水的處理
生活區的生活污水,均經排水道排入化糞池,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城市環保允許或園區允許排污總管。定期對排水道進行清理,保持排水道的通暢;每半個月請環保部門對化糞池進行清運一次,以確保化糞池的功效。
2) 施工現場施工污水的處理與循環使用
施工現場的施工污水處理污水採用綜合循環使用技術。
其特點是:利用簡易的分離過濾設備對施工污水進行分離,使之成為灰和清水,經分離後回收再利用。即污水沉澱後形成的灰漿乾燥後,可很簡單地清運出施工現場;而經過濾出清水排入現場的蓄水池及清水泵送或排放系統組成。
施工污水分離回收利用系統由固定在建築外牆立面上的排水溝、三級污水蓄水池、欄式過濾槽、鋼板網過濾沉澱池、蓄水池及清水泵送或排放系統組成。
污水分離及回收利用工藝流程為:蓄水池抽出水供樓層用水——樓層污水沉澱池——污水排入三級污水沉澱池——污水第一次過濾後排入金屬網過濾池——經過濾後出清水排入蓄水池——水泵抽出送至用水樓層,多餘水經排水道或溝渠排入城市允許排污管道。
施工現場平面周邊其它部位所產生的施工污水,亦通過排水溝,進入上述污水循環處理系統。
排水溝、排水道及沉澱池須定期進行清理,保持污水處理系統的工作的正常。
2. 急求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新的文件
如果是上海地區的,有〈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號公布)。這類規定都是各地地方分別制定的,建設部沒有統一的規范。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維護城市環境整潔,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設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動中,按照規定採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和維護施工人員身體健康,並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施工活動。
第三條(適用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建設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建築市場管理機構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本市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工程招標和發包要求)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房屋拆除招標或者直接發包時,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承發包合同中明確設計、施工或者監理等單位有關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條(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預算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並在招標文件或者工程承發包合同中,單獨開列文明施工費用的項目清單。
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手續時,同時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項目清單,並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費。施工單位應當將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
市建設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具體定額。
第七條(現場調查要求)
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確定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單位和相關管線單位,對建設工程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和各類管線、設施進行現場調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體技術措施和要求。
建設單位應當將文明施工的具體技術措施和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交給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
第八條(設計和施工文件要求)
設計單位編制設計文件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設單位提供的文明施工書面意見,對建設工程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和各類管線、設施提出保護要求,並優先選用有利於文明施工的施工技術、工藝和建築材料。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文明施工書面意見,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明確文明施工的具體措施,並予以實施。
第九條(監理要求)
監理單位應當將文明施工納入監理范圍,並對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理。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文明施工行為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予以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接到監理單位的報告後,應當及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查處。
第十條(施工銘牌)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置施工銘牌。
施工銘牌應當標明下列內容:
(一)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工地四至范圍和面積;
(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名稱及工程項目負責人姓名;
(三)開工、竣工日期和監督電話;
(四)夜間施工時間和許可、備案情況;
(五)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六)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內容。
第十一條(圍檔設置)
除管線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外,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四周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檔。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圍檔的設置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採用符合規定強度的硬質材料,基礎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潔。
(二)內環線以內地區和內環線以外的居住密集區以及主要道路和景觀區域的施工現場,圍檔高度不低於2.5米;其他地區施工現場的圍檔高度不低於2米。
(三)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的圍檔大門符合有關規定。
(四)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建築物不足5米的施工現場,設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圍檔。
管線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閉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使用路攔式圍檔。
第十二條(圍網和腳手架設置)
除管線工程以及爆破拆除作業外,施工現場腳手架外側應當設置整齊、清潔的綠色密目式安全網。
城市主要道路和景觀區域兩側的施工現場,其腳手架外側的安全網鼓勵採用不透塵、色彩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的材料。
腳手架桿件應當塗裝規定顏色的警示漆,並不得有明顯銹跡。
第十三條(防治雜訊和揚塵污染要求)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除應當遵守有關防治雜訊和揚塵污染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易產生雜訊的作業設備,設置在施工現場中遠離居民區一側的位置,並在設有隔音功能的臨房、臨棚內操作;
(二)夜間施工不得進行捶打、敲擊和鋸割等作業;
(三)在施工現場不得進行敞開式攪拌預拌砂漿作業。
第十四條(渣土處置和房屋拆除要求)
施工單位進行渣土處置或者房屋拆除作業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作業。
(二)拆除房屋或者進行房屋爆破時,對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進行灑水或者噴淋;人工拆除房屋時,實行灑水或者噴淋措施可能導致房屋結構疏鬆而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除外。
(三)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澱設施;運輸車輛在除泥、沖洗干凈後,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四)對建築垃圾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採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五)在施工現場處置工程渣土時進行灑水或者噴淋。
第十五條(道路管線施工要求)
城市道路工程或者管線工程施工,需要開挖瀝青、混凝土等路面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採用覆罩法作業方式。
在城市道路上開挖管線溝槽、溝坑,當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為通行道路的,施工單位應當在該道路上覆蓋鋼板,並將鋼板嵌入路面,使其與路面保持平整。
第十六條(防治光照污染要求)
施工單位進行電焊作業或者夜間施工使用燈光照明的,應當採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第十七條(排水設施)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沉澱池和排水溝(管)網,確保排水暢通。
施工單位應當對工地泥漿進行三級沉澱後予以排放,禁止直接將工地泥漿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者河道。
第十八條(渣土堆放)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堆放工程渣土的,堆放高度應當低於圍檔高度,並且不得影響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和各類管線、設施的安全。
第十九條(夜間施工備案)
除城市道路工程、管線工程施工以及搶修、搶險工程外,建設工程或者房屋拆除需要在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向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手續。
除搶險、搶修外,城市道路工程、管線工程需要在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事先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通行安全保障措施)
建設工程項目的外立面緊鄰人行道或者車行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該道路上方搭建堅固的安全天棚,並設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導標志。
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對道路實施全部封閉、部分封閉或者減少車行道,影響行人出行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通道;臨時佔用施工工地以外的道路或者場地的,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圍檔予以封閉。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
施工現場設置生活區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生活區和作業區分隔設置;
(二)設置飲用水設施;
(三)設置盥洗池和淋浴間;
(四)設置水沖式或者移動式廁所,並由專人負責沖洗和消毒;
(五)設置密閉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應當放置於垃圾容器內並做到日產日清。
在生活區設置食堂的,應當依法辦理餐飲服務許可手續,並遵守食品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在生活區設置宿舍的,應當安裝可開啟式窗戶,每間宿舍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3平方米。
第二十二條(竣工後工地的清理)
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拆除施工現場圍檔和其他施工臨時設施,平整施工工地,清除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廢棄物。
第二十三條(投訴)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施工活動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可以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投訴後,應當及時進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第二十四條(日常巡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日常巡查,發現施工活動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應當及時制止並依法予以查處。
第二十五條(對建設單位的查處)
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未按照要求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的,由市建築市場管理機構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六條(對施工單位的處罰)
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建築市場管理機構或者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未按照要求設置施工銘牌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要求設置安全網的,處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五)項或者第十六條規定,腳手架桿件、攪拌預拌砂漿、渣土處置或者光照遮蔽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條規定,未採用覆罩法施工、路面未按照要求覆蓋鋼板或者未採取通行安全措施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規定,未分隔設置生活區和作業區、未設置飲用水設施、盥洗池和淋浴間或者宿舍設置不符合要求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對其他違法行為的處罰)
違反本規定其他相關條款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二十八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5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3. 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圖集參考的規范有哪些
參考的規范有:
(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01);
(2)《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3)《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
162-2008);
(4)《建築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2008);
(5)《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JGJ
146-2004);
(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
59-99);
(7)《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8)《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
160-2008);
(10)《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
(11)《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2007);
(12)《施工升降機》(GB/T
10054-2005);
(13)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規范性文件等。
4. 什麼是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范 有哪些內容
參考的規范有:
(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01);
(2)《建築回施工高處作業答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3)《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
162-2008);
(4)《建築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2008);
(5)《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JGJ
146-2004);
(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
59-99);
(7)《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8)《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
160-2008);
(10)《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
(11)《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2007);
(12)《施工升降機》(GB/T
10054-2005);
(13)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規范性文件等。
5. 什麼是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范 有哪些內容
參考的規范有:
(來1)《建築施工扣件式自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01);
(2)《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3)《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 162-2008);
(4)《建築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2008);
(5)《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JGJ 146-2004);
(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 59-99);
(7)《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8)《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 160-2008);
(10)《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
(11)《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2007);
(12)《施工升降機》(GB/T 10054-2005);
(13)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規范性文件等。
6.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主要包括
1、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1)安全警示標志牌:在易發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現場圍擋:現場採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小於1.8 m,圍擋材料可採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牆體。
(3)牌圖:在進門處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保衛五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4)企業標志:現場出入的大門應設有本企業標識或企業標識
(5)場容場貌:道路暢通,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工地地面硬化處理,綠化。
(6)材料堆放: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細顆粒建築材料應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類存放。
(7)現場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8)垃圾清運:施工現場應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
2、臨時設施
(1)現場辦公生活設施: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工地辦公室、現場宿舍、食堂、廁所、飲水、休息場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桿、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置木質、塑料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准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按兩級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保護零錢的重復接地應不少於三處。
3、安全施工
(1)樓板、屋面、陽台等臨邊防護: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踢腳板。
(2)通道口防護: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於5cm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cm的竹笆。兩側應沿欄桿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預留洞口防護: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桿。
(4)電梯井口防護: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准化的防護門;在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於1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
(5)樓梯邊防護:設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准化的防護欄桿,18cm高的踢腳板。
(6)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7)高空作業防護: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6)建築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擴展閱讀:
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
一、檢查方式
包括:例行檢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
1、例行檢查:指項目經理組織的日常檢查或施工企業組織的定期抽查,監理工程師應參與此類自檢活動並對活動記錄審查簽認,督促整改。
2、專項檢查:按市建委頒發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對諸如於泥渣土挖運、衛生防疫。管理資料、宣傳教育等進行的檢查,以及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開展的專項檢查或對重點項目和部位所進行的檢查。
3、聯合檢查:指監督小組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在施工過程中分三個階段進行的檢查(即基礎、主體結構和工程竣工前三個階段)。評分結果由項目經理或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簽名,作為該工程竣工評定施工安全等級的主要依據。
二、檢查頻率
1、例行檢查:安全檢查企業每季度不少於一次,項目部每月不少於一次。文明施工檢查企業定期抽查每季不少於一次,項目部每周不少於一次。
2、專項檢查:根據工程實際靈活確定。
3、聯合檢查:每階段不少於一次。
三、檢查的依據及內容
1、安全檢查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59-2011)進行。
2、文明施工檢查依據《建築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進行。
3、現場防火檢查
①施工現場的各種場所,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設施和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②及時清理易燃雜物,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③施工現場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圖,掛在現場明顯地方。
四、採用的方法、措施
1、監理工程師應事先向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的依據、標准和實施辦法,並取得統一意見。
2、按有關規定和項目特點合理確定檢查頻率,做好時間安排。
3、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責令施工單位整改,並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將情況通報有關各方,以確保措施的落實做到及時、有效。
4、對長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達標的施工單位,除了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方面外,應敢於運用監理否決權,客觀公正地在有關檔案資料中簽署記錄意見。
一個項目的管理,除了材料、施工、技術、人員的管理認別,還有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資料的管理。任何項目的驗收,都必須有個竣工資料這一項。竣工資料所包含的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竣工圖、驗收報告、設計變更、測量記錄、隱蔽工程驗收單。
有關技術參數測定驗收單、工作聯系函、工程簽證等等,都要求我們在整個項目施工過程中要一一注意收集歸類存檔。如有遺漏,將經竣工驗收和項目結算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有的影響更是無法估量。
針對裝飾工程的特點,成品保護可謂至關重要,作為最後的一道工序,任何一小點的破壞都會從整體上破壞美感,影響工程驗收。對於成品保護,必須採取主動與被動相結合的做法來防護。所謂主動,即採取相應的相關防範強制性的制度,比如不準在成品地面上使用鐵梯等規定。
所謂被動,即採取相關的防碰撞等手段來保護成品,比如在玻璃等易碎品上遮蓋膠合板等措施。總之,必須對成品保護問題天天講、日日抓,重典治理,加強灌輸成品保護的意識,提高工人的認識。
7. 什麼是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范 有哪些內容
每個省市要求不同!
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評審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全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准化建設,建立規范、有序、科學管理運行機制,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提高建築施工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促進我省建築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結合《黑龍江省建設廳關於開展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黑建安[2008]10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由建築管理、質量、安全、招投標、工程造價等機構組成的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以下簡稱標准化工地)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省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並組建專家委員會負責標准化工地的評審工作。
各市(行署)、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含農墾、森工總局及其下屬分局、林管局,下同)應組建相應的創建標准化工地領導小組,加強對創建標准化工地的領導。
標准化工地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市(行署)、縣(市、區)建設安全監督站(科)。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定期對創建標准化工地的工程項目進行檢查考評。
第三條 申報標准化工地的范圍:
(一)工程總承包單位(包括在我省辦理登記備案進省的外省建築施工企業),工程量達到總工程量30%及以上的工程分包單位,作為參建單位申報;
(二)在設區的市區內1萬平方米及以上或縣(市)8千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築單位工程以及工程造價在1000萬及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單位工程。
第四條 申報標准化工地的施工現場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
(二)工程項目在本年度11月末前竣工;
(三)在工程項目上積極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的安全防護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
(四)辦理了建築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已經足額提取安全生產施工措施費用。
第五條 標准化工地申報評審程序:
(一)在工程開工十五日內,工程總承包單位填寫《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申報表》(附件1)向工程所在地縣(市、區)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標准化工地辦公室辦理申報手續;
(二)各地標准化工地辦公室受理後,對有關資料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工地建立創建檔案,納入考評計劃;定期組織建築管理、招投標、造價、安全、質量等監管機構人員對創建工地進行檢查評分,並做好記錄。
(三) 每年12月份,各市(行署)標准化工地辦公室根據「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檢查評分表」(附件2)檢查評分情況,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確定的標准,組織工程總承包單位將以下資料報送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1、《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申報表》;
2、工程辦理建築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憑證;
4、單位(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原件);
5、一篇介紹工地創標准化工地的組織網路和實施計劃以及措施的書面說明材料,字數不得少於1500字;
6、基礎、主體和裝修工程外觀狀況的彩色效果照片和介紹施工過程的影像資料(影像時間不少於15分鍾,採用光碟製作。具體部位包括基礎施工防護、主體防護、臨邊洞口防護、三級配電和三相五線制等臨電設施、機具設備安裝狀況、辦公生活設施、場容場貌等)各一份;
7、工程所在地縣(區、市)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工地按「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檢查評分表」進行的評分情況;
(四)省建設廳標准化工地辦公室從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若干名,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標准化工地的資料進行審查,綜合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情況形成審查意見,評選出年度標准化合格工地和標准化樣板工地。
第六條標准化工地每年12月份評審一次,評選等級分為標准化合格工地和標准化樣板工地兩種:
(一)標准化合格工地評選基礎是「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檢查評分表」評分85分以上;
(二)標准化樣板工地評選基礎是「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檢查評分表」評分90分以上;
第七條對獲得標准化工地的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給予以下獎勵:
(一)授予總承包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榮譽證書與獎牌,並在有關媒體上公布表彰;
(二)作為總承包單位和參建單位企業資質升級、質量、安全評選先進的條件;
(三)減免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四)減免總承包單位的意外傷害保險金;
(五)按照法律法規可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工程,建設單位應優先選用獲得標准化工地稱號的建築業企業作為承包單位;
(六)市(行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獎勵條件。
第八條 申報標准化工地的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消申報,情節嚴重者,取消該企業下一年標准化工地的評審資格。
第九條 檢查、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撤消其檢查、評審資格,直至建議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條 市(行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級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的評審辦法。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標准化工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8. 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有哪些標准
1、施工安全生產標准化是指施工企業在施工活動中,貫徹執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建立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使人、機、物、環始終處於安全狀態,形成過程式控制制,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機制。
2、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設和建(構)築物拆除等活動中,按照規定採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市容環境衛生和施工人員身體健康,並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不利影響的施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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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規則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並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採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13、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二、現場文明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後現場清理干凈。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工具間內零星材料堆放整齊。
5、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後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6、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7、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