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測量
在普通的放樣放線,是需要平面坐標,如果是做斷面圖,地形圖,用的是三維
㈡ 什麼是建築工程測量
建築工程一般分為工業建築與民用建築工程兩大類。
建築工程測量是建築工程的各個階段所進行的測量工作
㈢ 在什麼時候對建築工程的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正確的是在工程竣工後進行的。
1.《房產測量規范》適用於商品房等建築面積測量,規劃和房產部門都應按照此規范執行。
2.《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只適用於工程造價計價,而不適用於商品房建築面積測量。
判別房屋計算建築面積的基本原則是:
永久固定,層高2.20 米(含2.20 米)以上的房屋及與室內相通的部位計算建築面積。
1.計算全部建築面積應是有頂蓋全封閉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層有頂蓋、有柱或有圍護的部位。
2.計算一半建築面積一般是不封閉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層的部位除外)。
3.不計算建築面積通常是層高小於2.20 米的房屋及部位;裝飾性的建築;與室內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會公用的建築及無上蓋或上蓋為社會公用的建築(除挑陽台、非廣場式室外樓梯算一半面積外)。
㈣ 房屋建築工程面積測繪與房屋建築面積測繪的區別
房屋建築工程面積測繪與房屋建築面積測繪的區別如下:1.《房產測量規范》適用於商品房等建築面積測量,規劃和房產部門都應按照此規范執行。2.《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只適用於工程造價計價,而不適用於商品房建築面積測量。判別房屋計算建築面積的基本原則是:永久固定,層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與室內相通的部位計算建築面積。1.計算全部建築面積應是有頂蓋全封閉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層有頂蓋、有柱或有圍護的部位。2.計算一半建築面積一般是不封閉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層的部位除外)。3.不計算建築面積通常是層高小於2.20米的房屋及部位;裝飾性的建築;與室內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會公用的建築及無上蓋或上蓋為社會公用的建築(除挑陽台、非廣場式室外樓梯算一半面積外)。
㈤ 建築工程技術屬於測繪類專業嗎
建築工程技術不屬於測繪類專業。
建築工程技術為普通高職高專專土建大類專業屬目錄下設的一門專業,屬於土建施工類專業。該專業為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學制三年,接受全國高職高專教育土建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學的研究、指導、咨詢、服務等工作。
建築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包括土建、採暖衛生與煤氣工程、電梯和消防四個方面,主要開設於土建類專業為特色的院校。
建築工程技術為普通高職高專土建大類專業目錄下設的一門專業,屬於土建施工類專業。該專業為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學制三年,接受全國高職高專教育土建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學的研究、指導、咨詢、服務等工作。建築工程技術專業主要包括土建、採暖衛生與煤氣工程、電梯和消防,給排水工程五個方面,專業應具備建築工程技術人員從業必須的文化基礎與專業理論知識,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一線技術與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就業方向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測量員、資料員、預算員等等 。該專業主要開設於土建類專業為特色的院校。
㈥ 測繪工程是否屬於建築學方面的
跟建築學完全不一樣,建築學是培養建築工程設計方面的人才,重點在建築設計、裝飾設計方面,是建築工程產業鏈初端人才。而測繪工程是對地形、地貌、建築放線等方面人才,是實用性人才,若在建築工程產業鏈上,處於產業鏈末端,是處於建築施工段的人才。
㈦ 建築測繪和測繪工程專業的區別
建築測繪,顧名思義就是建築工程的測量、放線、成果計算等外業和內業等工作;
測繪工程范圍較大,包括測量儀器、大地測量、全球定位等
測繪工程的應用涉及多個行業,在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建設、環境工程、土地管理與房地產管理、交通管理與規劃、國土規劃、國防、礦業、水利與電力、農業、林業等多個領域
㈧ 建築工程測繪一般需要多少長時間
一棟10層的 1梯兩戶 兩個單元的商品房為例,5個工作日即可完成。
㈨ 房產測繪面積與建築工程建築面積區別的探討
建築面積計算的依據不同,適用領域也不同。
一、工程建設管理,包括工程造價管理等,在工程建設期,關於建築面積計算的目的主要是核算建築規模,評價設計方案或建設方案的合理性,做技術經濟分析,計算有關指標,如單位面積(下簡稱「單方」)的工、料、機及有關稅費的消耗量,單位面積(單方)造價,單方成本、費用等等;
二、房屋買賣交易等需要計算建築面積,如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等,衡量商品房單位面積的房屋購置費等,是房屋產權交易的主要依據之一;
三、房屋產權管理部門進行房屋測繪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也需要計算建築面積。
但上述不同應用領域對建築面積的計算依據並不相同,甚至還有許多不一致和矛盾的地方。
四、有關建築面積的計算依據及適用,主要包括:
適用工程建設各階段工程管理和技術經濟分析:
1、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95規則」)
建設部文件「建標【1995】736號」「關於發布《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土建工程)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的通知」 ,自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發布和執行。
其中《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GJDGZ-101-95)的第2章為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是1995~2005年間最基本的關於建築面積計算規定。以下簡稱「95 規則」。也是應用最廣泛的,是技術經濟分析和後續有關規范的制訂的基礎。之前曾有1982年版的計算規則。
後來國家頒布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05),現行版本是 GB/T 50353-2013。主要針對建築工程造價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也可作為房產規劃設計和工程建設管理的依據。
2013版建築面積計算規范在2005版基礎上,鑒於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結構、新材料、新的施工方法,為了解決由於建築技術的發展產生的面積計算問題,本著不重算、不漏算的原則,對建築面積的計算范圍和計算方法進行了修改、統一和完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面積計算。適用從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建設全過程」各階段的工程建設管理。
同時,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如:《住宅設計規范》等。
2、設計項目技術經濟分析和方案比較:《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1999,現行版本 GB 50096-2011)等有關建築設計類規范標准,也有對建築面積計算的有關規定。主要是從設計的角度針對住宅建築設計的技術經濟指標計算給出相應規定,其中有對住宅建築面積計算的規定。
主要用於對設計項目做技術經濟分析和方案比較等用。
3、商品房銷售:《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建房【1995】517號) 及後續有關文件規定和地方規定……
4、房屋的產權產籍登記和管理:《房產測量規范》(GB / T 17986.1—2000),對房產面積測算(建築面積計算)的規定,主要針對房屋的產權產籍登記和管理。
5、其他,如地方有關法規等。
五、建築面積的有關概念
建築面積( construction area、Gross Floor Area ):因應國家地區不同,其定義和量度標准未必一致。即使是同一個國家,不同領域、不同省份和地區的建築面積度量標准也不一定一致(或統一)。舉例如下:
1. 指建築物(包括牆體)所形成的樓地面面積。——引自《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 (GB/T 50353-2013)。
2. 房屋建築面積系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
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引自 《房產測量規范》 (GB/T17986-2000) 。
以上規范均參考了《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 95年版中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據此修訂而來。
六、建築面積的分類及組成
(1)建築面積:指建築物長度、寬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積再乘以層數。它一般由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組成。
(2)使用面積(Usable area、 Net Floor Area ):房間內部實際能使用的面積,不包括牆、柱等結構構造和保溫層的面積。有時也稱為「有效面積」。
1)主要使用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凈面積的總和。也簡稱「使用面積」。
2)輔助使用面積:指建築物各層平面為輔助生產或生活活動所佔的凈面積的總和,例如居住建築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等。簡稱「輔助面積」。
(3)結構面積(Structural area):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的牆、柱等結構所佔面積的總和。
可表述為:
總建築面積=使用部分+交通聯系部分+ 結構、圍護分隔構件佔用的面積;
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
建築面積=主要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
建築面積=套內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
建築面積=地上部分的建築面積+地下部分的建築面積;
商品房銷售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七、計算建築面積的作用或意義
1. 描述單幢建築物的總的建設規模或體量,確定建設規劃和建築設計等的重要指標。是統計部門匯總發布房屋建築面積完成情況的基礎。
2. 建築面積計算和確定在建築工程造價管理方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築房屋計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標,是計算單位工程每平方米預算造價的主要依據,做為核算建築工程造價、計算有關各項建築技術經濟指標和定額的基礎。也是一項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
3. 將房屋建築作為商品進行交換時的計量標准(度量衡),如出售、轉讓、置換、租賃、投入運營等 ;
工程管理其他方面應用,如:我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建設項目的建築規模的審批情況說明、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書、竣工報告書、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房屋權屬登記等很多環節都要用到。建築面積計算:依據經審核批準的設計施工(竣工)圖紙進行建築面積計算。
建築面積測繪:是利用測繪技術和方法,通過實測和計算採集和表述房屋及房屋用地的面積及相關信息,為城市規劃、土地管理、房地產權管理、房地產開發等提供基礎數據和資料。同一套商品房按不同的計算方法和計算依據,所得出的建築面積不同 ,或產生爭議、甚至是欺騙等!
因此,普通公民也有必要了解一些建築面積計算的規定,以維護自身利益。
八、 建築面積計算的基本依據
依據施工圖紙計算或依據已完工程實體測繪,按一定規則計算。
在中國內地,與建築面積計算有關的法定規則有很多,不同時期的規定也不一致。如:
1)《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土建工程(GJDGZ-101-95)中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下簡稱「95規則」。已被《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代替。
2)《住宅建築設計規范》(GBJ96-86)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2011年修訂版)……
3)《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建房【1995】517號) 及後續有關文件規定和地方規定……
3)《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 》(建房【1995】517號) 及後續有關文件規定和地方規定……
其他有關規定:如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8號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建住房【2002】74號文「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等;
4)現行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 (GB/T 50353-2013)替代GB/T 50353-2005版;
5)《房產測量規范- 第1單元:房產測量規定》( GB/T17986.1-2000)代替1991年 版的行業規范;
6)地方性法規:如深圳《房屋建築面積測繪技術規范(SZJGT 22-2006)》、《浙江省房屋建築面積測算實施細則(試行) 》 2007等……
歡迎繼續完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