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2018年第二版)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一級資質標准
1.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1.1.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50 人。
1.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 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面積 2 萬-3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1.2 二級資質標准
1.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1.2.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 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
1.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地上8-11 層的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 2 項;
(3)建築面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1 項或建築面積 0.6 萬-1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築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築工程 2 項。
1.3三級資質標准
1.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1.3.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5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
1.4承包工程范圍
1.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1.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註: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2. 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三級能承接的工程規模範圍是多少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三級-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網路-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3. 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有何區別
區別:
1、機抄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襲包怎樣專業分包總承包專業可以根據資質證書進行機電安裝工程的專業分包施工; 如果工程屬於機電工程,則其中包括的土建、市政工程可以分包給有資質的專業分包公司承包。
2、要求的是機電設備安裝專業資質,總承包的資質可以投么?依據什麼條文?應該可以!施工總承包承攬總承包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專業工程不需要專業承包資質,但之外的需要專業承包資質。
3、某項工程要求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四級以上資質,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可承攬嗎?不可以,這是兩碼事的。電力是指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安裝是指可承擔各類一般工業和公共、民用建設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35千伏及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准鋼構件的製作、安裝。
4、申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需要哪些資料?申請此項資質,必須要有專業承包三級的資質。如果是三級升二級,那麼就要參閱專業承包二級的相關信息,例如,近五年內承擔過哪些工程業績,企業有職稱的各類人員數量,施工設備的數量、參數等。
4. 最新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承接范圍有哪些
企業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企業人員要求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可承擔工程范圍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5.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房屋建築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其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築中的項目管理、工長施工員、房屋承包時的簡單預算員一般不包括招標時的專一預算、材料員、質量員等生產操作、技術和管理工作。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6. 建築工程總承包需要什麼資質嗎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有什麼區別
1、工程范圍定義上的區別。工程總承包是企業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進行全過程的承包。施工總承包,是指施工單位僅對施工任務(一般指土建部分)的承包,其他階段的承包任務由建設單位發包給其他的承包單位負責。
2、承包范圍不同。
工程總承包:承包范圍最廣:從項目資金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包括各項目、各專業)、請施工監理、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後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負責。業主可以委託他方做工程總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項發包。
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投資及施工圖,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接受業主及業主委託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後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或業主委託的工程總承包負責。
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分項、分專業工程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分包,但要管理、監督分包單位的工作質量,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負責。
3、工程總承包開展程序不同施工總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先進行建設項目的設計,待施工圖設計結束後再進行施工總承包投標,然後再進行施工。而如果採用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的招標可以不依賴完整的施工圖,當完成一部分施工圖就可以對其進行招標,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縮短建設周期。
7. 房屋建築總承包資質與專業承包資質問題
一、「專業工程」總承包資質包括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公路工程總承包、鐵路工程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電力工程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總承包、市政工程總承包、機電工程總承包、等等十幾個專業。
二、「專業」承包資質一般指,以上各「專業工程」總承包資質中的其中一項專業承包,如建築工程中鋼結構工程、建築防水工程;土石方工程、腳手架工程、等。
三、你以上列出12項中(機電設備安裝;園林古建築;消防設施;起重設備安裝;不屬於建築工程)。(高聳構築物屬於建築工程一級企業承包范圍;)
四、你單位是建築工程總承包二級,可以承包「建築工程二級企業」規定承包范圍內的一項專業或者多項專業及全部專業的工程。如果承包的某一項專業工程的規模、專業技術含量超過二級企業規定的承包范圍,就不能承包。或者承包的某一項專業工程不屬於建築工程范疇,屬於其它「專業工程」總承包工程范疇、就需要再申請專業資質。
五、承包工程時,只承包人工費的就叫勞務分包,不需要專門的勞務分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與工程企業資質相同。建築工程二級企業只能承包「建築工程二級企業」規定承包范圍內的工程中「勞務分包」。
以上內容沒有具體的一個文件規定說明,是幾項內容竄連理解。
8. 房屋建築資質和建築施工資質有什麼區別呢
房屋建築資質和建築施工資質沒有區別,房屋建築資質一般指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築施工資質一般也指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
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8)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擴展閱讀:
一級-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9.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標準是什麼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資質標准: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3年年平均公路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准。
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l0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3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一級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計修建高級路面400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橋6座以上;
(4)完成過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個以上。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5年以上從事公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 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5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8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0人。
企業具有的本專業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8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結算收入4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並至少具有:
(1)160噸/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3台,120立方米/小時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
及60噸/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各1台或60噸/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朋友和設備3台,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4台;
(2)攤鋪寬度12米的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攤鋪寬度8米以上的瀝青混凝土攤鋪
設備4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5台;
(4)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5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機5台;
(6)各型壓路機20台(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10台3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10台);
(7)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鑽機2台;
(8)80噸以上自行式架橋機2套;
(9)50噸以上吊車3台;
(10)水泥混凝土泵車4台;
(11)隧道鑿岩台車2台,水泥混凝土噴射泵4台,壓漿設備2台。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l 0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3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二級以上公路路基l 50公里以上; 、
(2)累計修建高級、次高級路面200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 >l 00米,或單跨跨度 >40米的公路大橋4座以上;
(4)完成過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項以上。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有
10年以上從事公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8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l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0人。
企業具有的本專業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l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3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並至少具有:
(1)12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6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設
備1台,300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2台;
(2)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3台;
(4)1立方米以上挖掘機3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機3台;
(6)各型壓路機10台(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4台,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2台);
(7)扭矩200千牛· 米以上鑽機1台;
(8)80噸以上自行式架橋機1套;
(9)50噸以上吊車1台;
(10)水泥混凝土泵車2台;
(11)隧道鑿岩台車1台,水泥混凝土噴射泵2台,壓漿設備1台。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10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3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二級以上公路路基80公里以上;
(2)累計修建高級、次高級路面100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 >30米,或單跨跨度 >20米的公路中橋4座以上;
(4)完成過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公路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40人;
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5人。
企業具有的本專業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並至少具有:
(1)60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1台,40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
備1台;
(2)攤鋪寬度4.5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機2台;
(4)0.8立方米以上挖掘機2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機2台;
(6)各型壓路機5台(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2台,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1台);
(7)30噸以上吊車1台。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可承擔各等級公路及其橋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等級公路及其橋梁、長度
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一級標准及以下公路、單跨
跨度<100米的橋梁、長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二級標准及以下公路、單座
橋長<500米、單跨跨度<40米的橋梁工程的施工。
註: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含廠礦和林業專用公路)及其橋梁、隧道和沿線設施工程。
10.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資質三級標准
三級資質標准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5 人,其中 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4 人。
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 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 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 等專業齊全。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施工 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
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 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