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營改增後開建築業發票稅率是多少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改增後,建築業包括五大類,分別是: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其他建築服務。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是3%,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11%。有幾個特殊業務也是按照建築業納稅:
1、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頻、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納稅。
2、生產設備、動力設備等設備安裝按照安裝服務納稅。
3、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等,按照建築業納稅。
4、綠化公司提供的設計、苗木、施工等服務,按照建築服務中的其他建築服務納稅。
⑵ 營改增後建築服務業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類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增值稅稅率11%(可抵扣);
建築類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3%。
⑶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36號文件公布以來,各路大師專家各樣解讀在朋友圈、論壇等都是刷屏的狀態。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築業雖然稅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進項,進項還是高出了6個點,因此整體稅負變化不大。
今天無意中計算了一下,當建築材料的在整個建築定價中比例為多少時才與原來的稅負相等。
我的計算過程如下(只考慮增值稅和營業稅):
假設一個項目定價10000萬元(含稅價)
營業稅=10000*3%=300萬元
增值稅:
假設可以取得進項稅額為X,則:
增值稅=10000/1.11*11%-X=990.99-X
如果營改增前後稅負不變,則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萬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該臨界點稅負需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含稅)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築企業能夠取得的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比例大於6.91%才會低於營改增前的稅負。
2、如果企業能取得17%的材料進項,材料佔比是多少呢?
假設建築企業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都是17%的稅率(其他稅率暫不考慮):
材料(不含稅)=690.99/17%=4064.65萬元
材料(含稅)=4064.65*1.17=4755.64萬元
材料占項目定價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當17%稅率的材料大於47.55%(含稅)時稅負才會低於營改增前。
建築行業的進項能否取得,將直接決定建築行業營改增後的稅負變化。因此,建築業對於項目採取簡易方式還是一般方式,需要結合項目情況及業主單位對增值稅專用的需要等進行綜合考慮。從上述計算看,鋼構企業的稅負將會明顯降低,因為鋼構企業的材料佔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進項發票。
⑷ 建築企業營改增後企業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建築類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企業增值稅稅率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3%。
⑸ 2016年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建築業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增值稅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售額不含銷項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的,按下列公式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三)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一般納稅人發生建築服務簡易計稅方法的適用范圍包括: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
3、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
(四)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五)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⑹ 營改增後建築業要交哪些稅種分別稅率多少
1.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全面推開。按照營改增的相關要求,建築業由徵收營業稅3%稅率,改為徵收11%的增值稅,在本次營改增四大行業中受影響最大,要求大型建築商財務核算更為嚴謹。
2.關於稅率和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11%(提供建築服務);3%(提供特定應稅行為)
小規模納稅人——3%(提供建築服務);免徵(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築服務)
⑺ 營改增後開建築業發票稅率是多少
開具稅率為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選擇簡易辦法計稅,則只能開具「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⑻ 2016年營改增後建築業稅率 營改增後服務業稅率是多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⑼ 營改增後建築服務業的稅率是多少
建築服務適用的稅率是1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以及一般納稅人提供部分建築服務選擇簡易計稅辦法的,徵收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