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後建築業老項目異地經營納稅,不僅存在計稅方式選擇簡易徵收,還是一般納稅人問題,還存在在繳納營業稅模式下,集團中標所屬企業施工不需要訂立分包合同的操作,但營改增後這種模式卻無法執行,必須簽訂獨立的分包合同,不然就會造成增值稅鏈條的斷裂。可訂立分包合同不僅有違建築法,還要看業主是否同意,這些都是不可迴避的難題。即使業主同意或默許分包,但具體如何差額納稅,如何開具增值稅發票,是全額開票,還是差額開票,無論財稅36號文,還是17號公告都沒用具體的明確規定。
② 建築行業增值稅如何計算稅是多少
建鉛神築業繳納營業稅,不是增值稅納稅人—無論規模大小。但是提供建築材料銷售時要分別核算,繳納增值稅,小規模徵收率是3%,即應交稅額=銷售額/1.03*3%,不得抵扣進項稅。
增值稅
增值吵激擾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升旦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③ 建築業營改增後附加稅怎麼計算
建築業營改增後附加稅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附加稅計算方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由於小規模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一般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取得的銷售收入均為含稅銷售額。所以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必須將含稅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的銷售額後才能計算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3)建築業營改增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附加稅稅率:
改革之後,原來繳納營業稅的改交增值稅,增值稅增加兩檔低稅率6%(現代服務業)和11%(交通運輸業)。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根據上海試點的經驗,改革之後企業的稅負有所降低。營業稅是按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稅金的,改成增值稅之後,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費用,實際上可以降低稅負。
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對現行徵收增值稅的行業而言,無論在上海還是其他地區,由於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可以得到抵扣,稅負也將相應下降。12萬戶試點企業中,對3.5萬戶一般納稅人而言,
由於引入增值稅抵扣,與原營業稅全額徵收相比,稅負會有所減少甚至大幅降低;對8.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實行3%的徵收率,較原先營業稅率要低2個百分點。改革的確存在個別企業稅負增加的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附加稅
④ 營改增後建築業項目部的利潤如何計算
1、營改增對建築業有利的方面
1.1 建築業「營改增」有利於避免企業重復納稅,減輕企業的稅負。「營改增」後消除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並存稅制下對建築業重復征稅,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進而增強企業的經營活力,減輕企業負擔,同時也有利於建築業與上下游產業的融合,增值稅實行憑發票抵扣制度,通過發票把上下游產業連成一個整體,並形成一個完整抵扣鏈條,因此增值稅的實施使建築業的參與主體形成了一種利益制約關系,從而有利於整個行業的規范和健康發展。
1.2 「營改增」有利於建築業的專業技術進步,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建築業增值稅的徵收是針對產品和服務過程中形成的增加值的稅收。我國目前建築業的增加值很大一部分來源於勞務作業,而這種增加的投入產出比並不高。建築業要進步就要改變勞動密集型發展方式,在科技進步上尋發展,現行的稅收政策阻礙了企業技術發展的積極性,實行「營改增」後有望望改變這一狀況。,從另一方面講實行「營改增」後,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成本低了,可以提高機械設備裝備水平、引進新進的機械設備和流水線,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進而推動產業升級。
1.3 「營改增」有利於我國建築企業提高國際化水平。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建築行業實施的都是增值稅徵收辦法,我國現行稅制不利於建築企業在國外承包項目,實行「營改增」後,不僅有利於提高我國大型建築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也有利於境內外建築企業到國內的協作。
1.4 「營改增」有利於建設單位提高項目投資效益,節約投資額。建築業實現營改增以後,由於購置材料可以抵扣增值稅,「甲供材」現象就比較普遍。建設單位直接采購工程材料收到經銷商開具增值稅發票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稅銷項額,降低建設項目的總投資,提高經濟投資效益。
2、營改增對建築業不利的影響分析
2.1 營改增對建築施工企業的財務核算產生不利影響
2.1.1 建築施工企業利潤會有所降低,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施工企業購置貨物很大一部分材料較難取得增值稅發票,勞務用工也很難取得增值稅發票,這部分增值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出現企業多繳增值稅的現象,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也將有所下降。
2.1.2 對建築施工企業現金流的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建築企業在機構所在地按當期竣工結算價確認的收人繳納增值稅,但是建設單位並不是立即支付工程款給建築企業,往往滯後一段時間,有的時間還比較長。而且建設單位還要預留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才會支付,但應交增值稅當期必須要繳,這樣必將導致企業經營性活動現金凈流量增加,加大企業資金緊張的程度。
2.1.3 施工企業納稅發生較大變化,據調查施工企業購進工程材料可取得進項稅發票理論上約佔70%,實際上50%都達不到,不能取得進項稅發票的主要原因有 「甲供材」,施工企業只能取得相應數額的一張結算單、其次勞務用工也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這部分人工費約占合同造價的20%以上、還有外購商品砼等這些增值稅可抵扣率一般為6%會減少進項稅抵扣額、地方材料及輔助材料一般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增值稅發票。
2.2 營改增對工程造價計價的影響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工程造價組成及定額標准都將進行修訂,現行的定額基價中考慮了工程材料的增值稅,營改增以後增值稅進項稅要單獨列出,這種變化使建築企業投標工作變得更為復雜化,投標書的編制中有關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實際施工中,有多少成本費用能夠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在編制標書中很難准確預測;原按工程直接費計算的營業稅不再收取,稅金編制也發生改變;編制的標書中投標總價中需要包含增值稅,而增值稅又屬於價外稅,在投標中怎樣編制,需要進一步規范。施工企業如何准確的進行成本核算也將成為一道難題。
⑤ 實例解析建築企業營改增後如何計算應繳增值稅
某市區的甲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8月在項目所在地發生如下經營業務:
(1)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翔源公司暢達建築工程,工程結算價款為1110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為11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100萬元。
(2)以清包工方式承包凱迪公司賓館室內裝修工程,工程結算價款為103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為1030萬元。
(3)承接乙公司億豪建築工程項目,工程結算價款為206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為2060萬元,億豪建築工程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4)購進工程物資1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稅額170萬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200萬元;甲公司自建職工宿舍領用工程物資100萬元(購入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已抵扣進項稅額)。
(5)甲公司自購的機械設備施工中發生油費等支付585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為5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85萬元。
(6)甲公司將暢達建築工程分包給
⑥ 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是如何計算的
一、建築業營改增在5月1日實施後,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算方法是: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1、建築業「營改增」後採用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稅率仍然是3%,與「營改增」前一致。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二)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⑦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怎麼算
營改增36號文件公布以來,各路大師專家各樣解讀在朋友圈、論壇等都是刷屏的狀態。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築業雖然稅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進項,進項還是高出了6個點,因此整體稅負變化不大。
今天無意中計算了一下,當建築材料的在整個建築定價中比例為多少時才與原來的稅負相等。
我的計算過程如下(只考慮增值稅和營業稅):
假設一個項目定價10000萬元(含稅價)
營業稅=10000*3%=300萬元
增值稅:
假設可以取得進項稅額為X,則:
增值稅=10000/1.11*11%-X=990.99-X
如果營改增前後稅負不變,則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萬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該臨界點稅負需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含稅)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築企業能夠取得的進項稅額占項目定價比例大於6.91%才會低於營改增前的稅負。
2、如果企業能取得17%的材料進項,材料佔比是多少呢?
假設建築企業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都是17%的稅率(其他稅率暫不考慮):
材料(不含稅)=690.99/17%=4064.65萬元
材料(含稅)=4064.65*1.17=4755.64萬元
材料占項目定價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當17%稅率的材料大於47.55%(含稅)時稅負才會低於營改增前。
建築行業的進項能否取得,將直接決定建築行業營改增後的稅負變化。因此,建築業對於項目採取簡易方式還是一般方式,需要結合項目情況及業主單位對增值稅專用的需要等進行綜合考慮。從上述計算看,鋼構企業的稅負將會明顯降低,因為鋼構企業的材料佔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進項發票。
⑧ 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知識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企業: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銷項稅=含稅價÷(1+10%)×10%;(2018年5月1日前為11%)
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方法(通常是《建築施工許可證》規定開工時間為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項目、清包工項目、甲供材項目)的和小規模納稅人建築企業:
應交增值稅=含稅價÷(1+3%)×3%;
跨區域施工按照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
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⑨ 建築行業增值稅怎麼算的
一、稅率和徵收率
(一)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的稅率為11%。
(二)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徵收率為3%。
(三)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徵收率為3%。
二、計稅方法的基本規定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方法計稅,即:適用3%的徵收率。
(一)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二)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
1、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2、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即含稅價),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三、銷售額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銷售額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
2、 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四、進項稅額
1、進項稅額是與銷項稅額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涉及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
2、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3)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境外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無形動產,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在180天內經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後,其增值稅方能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或者申報抵扣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3、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部分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具體項目及解釋參照財稅[2016]36號文件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5、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6、一般納稅人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抵扣。
五、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情形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9)建築業營改增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國務院總理2018年3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稅負;決定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融資難題;聽取國務院機構改革進展情況匯報,確保機構重置、職能調整按時到位;討論通過《國務院工作規則(修訂草案)》。
會議指出,過去五年通過實施營改增累計減稅2.1萬億元。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為進一步完善稅制,支持製造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發展,持續為市場主體減負,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准。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准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是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實施上述三項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內外資企業都將同等受益。
稅收關系著國家的「錢袋子」,更關系著每個納稅人的「錢包」。每一項稅制改革都牽動著人們的神經。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提出要改革完善增值稅制度,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等稅制改革的內容。
減稅降費成為2018年宏觀經濟領域的一大熱詞,據新京報記者的不完全統計,在去年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至少有10次提及了減稅降費的相關內容。
數據顯示,稅制改革成效已經顯現,2018年我國通過深化增值稅改革、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以及出台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切實降低關稅總水平等措施,實現了全年減稅降費約1.3萬億元。
1月15日,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減稅降費是積極財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2019年在2018年減稅降費的基礎上,還要有更大規模的減稅和更為明顯的降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去年減稅超萬億 增值稅稅制將再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