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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意外險

發布時間:2020-11-28 13:11:53

建築工程一切險與建築意外傷害險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內水壩、橋梁、港埠等容,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建築工程一切險適用於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工業廠房、電站;公路、鐵路、飛機場;橋梁、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工人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築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事故風險,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對於建築工人意外傷害保險,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以工程項目或單位工程為保險單元,各類建設工程均以合同總造價為保險費計算基礎。
建築工人意外傷害保險:
1、所用條款:建築工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2、被保險人:施工期間工地上的所有建築施工工人(不需名單)
3、保險期間:建築施工承建合同上的工期為保險期限
4、保險費率:以工程項目或單位工程為保險單元,各類建設工程均以合同總造價為保險費計算基礎。

② 建築工程一切險包涵哪些范圍怎麼收費和建工團體意外險有什麼異同

建工一切險是保的你的工程設備等財產以及因工程引起的第三方責任損失,注意哈,這個裡面是不包含工程方(投保人)雇員滴;

建工團意險主要針對的就是工程施工方的工作人員,因意外事故(與工程有關)造成的人員傷亡,它是不針對第三方損失的;

至於收費,樓上的回答不全哦,如果監管部門沒做要求,投保人可以自行在財產保險公司購買上述險種,一般收費是根據工程性質以及工程大小來覺得保險費率以及各項承保條件的,基本來說民用或市政工程收費是比較低的,水電、高速等高風險工程收費會相對要高很多。

(2)建築工程意外險擴展閱讀:

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准。

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③ 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定義

1.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指的是:凡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與工程管理、並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需按照國家建築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業對該類勞動團體購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3.建工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是建築方根據自己的利益進行選擇。一般保險費是根據施工人數或建築面積或工程總造價三者選一來計算。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④ 建築意外保險和建築工程一切險有什麼區別與聯系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險種。 建工意外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建築工人,保險責任是當建築工人在遭受意外傷害時,平安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賠償被保險人意外傷害的死亡補償或意外傷殘補償或醫葯費;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是工程本身,保險責任是當建築工程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發生的損失; 區別是很明顯的,標的不同,被保險人不同,保費金額不同,保險責任不同,保險費的計算方式也不同,而且建築工人意外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是強制保險;而建築工程一切險不是強制保險;也就是根本是兩回事。要說相同之處,恐怕主要就是都與工程有關,名稱中都有工程兩字。

⑤ 什麼是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

建築工程意外險是一種以人身為保險標的,以意外醫療、死亡、傷殘、燒傷為保險責任專的商業性保險。屬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築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事故風險,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已在企業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築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期限應涵蓋工程項目開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因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
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承保保費計收方式有三種:1.按被保險人人數計收保險費。2.按建築面積計收保險費。3.按工程合同造價計收保險費,對於第一種按人數計收保險費,指對工程工期長,人員比較固定,但保費相對較高,一般很少使用。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⑥ 建築企業的建築工程意外險是強制性要購買的嗎

您好!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是強制性保險,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版工人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權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築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事故風險,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一般要求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需要提交辦理建築施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單,否則施工許可證是不能辦理的。
對於建築工人意外傷害保險,實行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以工程項目或單位工程為保險單元,各類建設工程均以合同總造價為保險費計算基礎。
建築意外險以工程項目為單位進行投保,手續要求在工程項目辦理安全監督手續前辦理,保險期限從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投保有關信息必須告知被保險人,並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現場張貼,公告時間不得少於30天。

⑦ 什麼是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

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八條及省建設廳有關文件的指示精神,為了使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職工因遭受工傷事故後,能夠獲得及時的救治和經濟上的保障,解除廣大職工及項目部的後顧之憂,促使項目部改善安全生產管理,促進社會保障水平的提高,特製定本制度。
一、凡項目部承建的工程,各項目部必須為本項目部職工集體投保。
二、保險范圍是指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於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項目部指派到施工現場以外從事有關活動而導致的意外傷害事故。
三、保額按保險合同執行。
四、保費按建築施工總面積計收:暫定為1.00元/平方米。
五、保險期間根據施工項目期限的長短確定。自保險項目部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到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日止。項目部因各種原因造成工程停頓,可以書面形式向保險項目部接到書面申請的次日零時起中止。在保險合同中止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項目部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工程重新開工後,投保人可書面恢復保險合同效力,自保險項目部確認同意後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但累計有效保險期間不得超過保險合同對保險期間的約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
六、各項目部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將保費交到項目部安全科,由安全科統一辦理保險手續。
七、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必須到保險項目部指定醫院就醫。
八、保險責任免除按保險合同規定執行。
九、發生了保險合同約定的傷亡事故後,項目部應及時將事故經過形成書面材料上報項目部安全科及建設局安監站。由建設局安監站確認傷亡人員情況,並與保險項目部議定給付保險金數額。

⑧ 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你好,為建築工人辦保險是一般是以團體投保形式,年限為一年。職業分類級別不同的工人,保額不同保費也不同。
《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按三種收費方式收費:
一、按工程合同總造價,費率約為2‰(每人意外傷害死亡傷殘限額18萬,醫療費用2萬,突發疾病死亡6萬)左右;
二、按建築面積收費;
三按工人實際人數收費。
一般採用第一種方式收費,因不用考慮人員變動、工期長短,收費簡單。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⑨ 建築工程一切險包含施工人員意外傷害險嗎

建築工程一切險不包含施工人員意外傷害險的。建築工程一切險賠償范圍包括物質損失和第三者責任險,施工人員的傷害需要單獨購買意外傷害險。

「建築工程一切險」面向工程項目的業主、投資者和承包商,採用除外列明方式,為建築工程項目物質損失部分提供一切險保障,包括但不限於:火災、爆炸 洪水、風暴、暴雨 雷擊、颶風、暴風、地震、海嘯。除此之外,還可承擔業主或承包商依法承擔的、由建築作業所造成的對第三者財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的賠償。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因除外責任以外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在建工程物質損失,以及與建築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工地內或鄰近地區內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建築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承保土木建築為主體的工程,在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並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發生風險導致工程施工人員身故、傷殘和醫療的保險事故。

(9)建築工程意外險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一切險責任范圍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由於震動及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任何財產、土地、建築物的損失以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

1)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僱用的在工地現場從事與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

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僱用的職員、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發生的損失;

3)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

4)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⑩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與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又什麼區別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率與被保險人的年齡和健康無關,而是取決於被保險人的職業,團體成員從事風險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可以採取團體方式投保。是商業保險。

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指的是:凡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與工程管理、並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需按照國家建築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業對該類勞動團體購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強制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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