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領取。
(3)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5)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6)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7)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
(8)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1)建築工程開工擴展閱讀:
開工報告:開工報告是由建設項目承包商申請,並經業主批准而正式進行擬建項目永久性工程施工的報告。據國際慣例,沒有業主批準的開工報告,承包商不得進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如承包商未提出此報告,業主工程師照樣可以按合同規定時間下達必須進行的永久性工程開工的開工令。得此命令,承包商必須有令工程師滿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現場。在開工令規定的日期,承包商不能按開工令要求開工,或只是象徵性開工,都將視作違約。
具體分為:
(1)總體開工報告:承包人開工前應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主要內容 應包括:施工機構的建立、質檢體系、安全體系的建立和勞力安排,材料、機械及檢測儀器設備進場情況,水電供應,臨時設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備情況等。雖有以上規定,並不妨礙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達開工令。
(2)分部工程開工報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開工前14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單,其內容包括:施工地段與工程名稱;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和勞動安排;材料供應、機械進場等情況;材料試驗及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開工。
(3)中間開工報告:長時間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處理完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中間開工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開工條件
Ⅱ 一般建築工程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 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 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3. 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 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工人已到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 進場道路、水、電、通訊已滿足開工要求。
Ⅲ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
在文件審批方面需要的開工條件:
1)施工圖經過審核(現在規定由具有審圖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審圖)並加蓋審圖章;另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會審、交底,圖紙會審紀錄已經有關單位會簽、蓋章、並發給有關單位;
2)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雖然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但是辦理開工許可證時必須具備合同文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辦理、領取(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配合);
4)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6)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施工資金准備完善;
(3)建築工程開工擴展閱讀:
土方開挖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 → 沿灰線切出槽邊輪廓線 → 分層開挖 → 修整槽邊 → 清底
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
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防範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嚴重事故。
在施工生產中,為了及時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糾正違章作業,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必須對安全生產中易發生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由專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監督檢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發生。
1、在進行每種安全檢查之前都應有明確的檢查項目和檢查目的,內容及檢查標准、重點、關鍵部位。
2、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3、必須登記在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提供安全動態分析,根據隱患記錄和安全動態分析,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4、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定性、定量分析,進行詳細地安全評價。
5、針對大范圍、全面性的安全檢查,應明確檢查內容、檢查標准及檢查要求。並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檢查,並進行明確分工。
6、針對整改部位整改完成後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派員進行復查,經復查整改合格後,方可進行銷案。
7、要認真、詳細地填寫檢查記錄,特別要具體的記錄安全隱患的部位、危險的程度。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系統的復雜的管理工作,它涉及到建築行業的各個方面,我們隨時都綳緊了這根弦,消除了各類安全隱患,就消除了各類事故。
Ⅳ 工地施工有沒有規定早上什麼時候開工
工地來施工時間有規定,國源家規定的施工時間是在:
建築施工過程中(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而且場界環境雜訊晝間不得大於70分貝;夜間不得大於55分貝。
如果超過此標准可以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Ⅳ 建築工程上怎麼樣才算是開工
是按照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時間來確定的,首先合同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其次如果沒有頒發施工許可證,或者說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時間在合同開工時間之後開工了,那麼就相當於無證施工了。
在工程開工之後發放的叫做補辦施工許可證,是要受到相應處罰的。建築工程開工時間應該是合同開工時間。
Ⅵ 一個工程的開工,需要准備些什麼資料(房建)
根據我國《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開工前(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報審表、審批表),開工報告(開工報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報審),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收集報審),特殊工種上崗證(收集報審),測量放線(報審)。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准予建築工程開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沒有施工許可證就不能開工。同時,還規定了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6)建築工程開工擴展閱讀:
相關分類
1、指將自然科學的理論應用到具體工農業生產部門中形成的各學科的總稱。
如:水利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建築工程、遺傳工程、系統工程、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環境微生物工程。
2、指需較多的人力、物力來進行較大而復雜的工作,要一個較長時間周期內來完成。
如:城市改建工程、京九鐵路工程、菜籃子工程。
3、關於工程的研究——稱為「工程學」。
4、關於工程的立項——稱為「工程項目」。
5、一個全面的、大型的、復雜的包含各子項目的工程——稱為「系統工程」。
Ⅶ 建築工程開工需要哪些准備
一、施工准各工作的重要性
基本建設是人們創造物質財富的重要途徑,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要支柱之一。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總的程序是按照計劃、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進行。施工階段又分為施工准備、土建施工、設備安裝、交工驗收階段。
由此可見,施工准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為擬建工程的施工建立必要的技術和物質條件,統籌安排施工力量和施工現場。施工准備工作也是施工企業搞好目標管理,推行技術經濟承包的重要依據。同時施工准備工作還是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因此認真地做好施工准備工作,對於發揮企業優勢、合理供應資源、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增加企業經濟效益、贏得企業社會信譽、實現企業管理現代化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實踐證明,凡是重視施工准備工作,積極為擬建工程創造一切施工條件,其工程的施工就會順利地進行;凡是不重視施工准備工作,就會給工程的施工帶來麻煩和損失,甚至給工程施工帶來災難,其後果不堪設想。
二、施工准備工作的分類
(一)按工程項目施工准備工作的范圍不同分類
按工程項目施工准備工作的范圍不同,一般可分為全場性施工准備,單位工程施工條件准備和分部 (項)工程作業條件准備等三種。
全場性施工准備:它是以一個建築工地為對象而進行的各項施工准備。其特點是它的施工准備工作的目的、內容都是為全場性施工服務的,它不僅要為全場性的施工活動創造有利條件,而且要兼顧單位工程施工條件的准備。
單位工程施工條件准備:它是以一個建築物或構築物為對象而進行的施工條件准備工作。其特點是它的准備工作的目的、內容都是為單位工程施工服務的,它不僅為該單位工程在開工前做好一切准備,而且要為分部分項工程做好施工准備工作。
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條件的准備:它是以一個分部分項工程或冬雨季施工為對象而進行的作業條件准備。
(二)按擬建工程所處的施工階段的不同分類
按擬建工程所處的施工階段不同,一般可分為開工前的施工准備和各施工階段前的施工准備等兩種。
開工前的施工准備:它是在擬建工程正式開工之前所進行的一切施工准備工作。其目的是為擬建工程正式開工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它既可能是全場性的施工准備,又可能是單位工程施工條件的准備。
各施工階段前的施工准備:它是在擬建工程開工之後,每個施工階段正式開工之前所進行的一切施工准備工作。其目的是為施工階段正式開工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如混合結構的民用住宅的施工,一般可分為地下工程、主體工程、裝飾工程和屋面工程等施工階段,每個施工階段的施工內容不同,所需要的技術條件、物資條件、組織要求和現場布置等方面也不同,因此在每個施工階段開工之前,都必須做好相應的施工准備工作。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不僅在擬建工程開工之前零做好施工准備工作,而且隨著工程施工的進展,在各施工階段開工之前也要做好施工准備工作。施工准備工作既要有階段性,又要有連貫性,因此施工准備工作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地和分階段地進行,要貫穿擬建工程整個生產過程的始終。
三、施工准備工作的內容
工程項目施工准備工作按其性質及內容通常包括技術准備、物資准備、勞動組織准備、施工現場准備和施工場外准備。
(一)技術准備
技術准備是施工准備的核心。由於任何技術的差錯或隱患都可能引起人身安全和質量事故,造成生命、財產和經濟的巨大損失。因此必須認真地做好技術准備工作。具體有如下內容:
1.熟悉、審查施工圖紙和有關的設計資料
(1)熟悉、審查施工圖紙的依據
1)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提供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建築總平面、土方豎向設計和城市規劃等資料文件;
2)調查、搜集的原始資料;
3)設計、施工驗收規范和有關技術規定。
(2)熟悉、審查設計圖紙的目的
1)為了能夠按照設計圖紙的要求順利地進行施工,生產出符合設計要求的最終建築產品(建築物或構築物);
2)為了能夠在擬建工程開工之前,便從事建築施工技術和經營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充分地了解和掌握設計圖紙的設計意圖、結構與構造特點和技術要求;
3)通過審查發現設計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和錯誤,使其改正在施工開始之前,為擬建工程的施工提供一份准確、齊全的設計圖紙。
(3)熟悉、審查設計圖紙的內容
1)審查擬建工程的地點、建築總平面圖同國家、城市或地區規劃是否一致,以及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設計功能和使用要求是否符合衛生、防火及美化城市方面的要求;
2)審查設計圖紙是否完整、齊全,以及設計圖紙和資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方面的方針和政策;
3)審查設計圖紙與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以及設計圖紙與其各組成部分之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4)審查建築總平面圖與其他結構圖在幾何尺寸、坐標、標高、說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正確;
5)審查工業項目的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投產的先後次序和相互關系,以及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施工圖紙在坐標、標高上是否一致,掌握土建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備安裝的要求;
6)審查地基處理與基礎設計同擬建工程地點的工程水文、地質等條件是否一致,以及建築物或構築物與地下建築物或構築物、管線之間的關系;
7)明確擬建工程的結構形式和特點,復核主要承重結構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是否滿足要求,審查設計圖紙中的工程復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檢查現有施工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期和質量要求並採取可行的技術措施加以保證;
8)明確建設期限、分期分批投產或交付使用的順序和時間,以及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設備的數量、規格、來源和供貨日期;明確建設、設計和施工等單位之間的協作、配合關系,以及建設單位可以提供的施工條件。
(4)熟悉、審查設計圖紙的程序。熟悉、審查設計圖紙的程序通常分為自審階段、會審階段和現場簽證等三個階段。
1)設計圖紙的自審階段。施工單位收到擬建工程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文件後。應盡快地組織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熟悉和自審圖紙,寫出自審圖紙的記錄。自審圖紙的記錄應包括對設計圖紙的疑問和對設計圖紙的有關建議。
2)設計圖紙的會審階段。一般由建設單位主持,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參加,三方進行設計圖紙的會審。圖紙會審時,首先由設計單位的工程主設人向與會者說明擬建工程的設計依據、意圖和功能要求,並對特殊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提出設計要求;然後施工單位根據自審記錄以及對設計意圖的了解,提出對設計圖紙的疑問和建議;最後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對所探討的問題逐一地做好記錄,形成"圖紙會審紀要",由建設單位正式行文,參加單位共同會簽、蓋章,作為與設計文件同時使用的技術文件和指導施工的依據,以及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結算的依據。
3)設計圖紙的現場簽證階段。在擬建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施工的條件與設計圖紙的條件不符,或者發現圖紙中仍然有錯誤,或者因為材料的規格、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或者因為施工單位提出了合理化建議,需要對設計圖紙進行及時修訂時,應遵循技術核定和設計變更的簽證制度,進行圖紙的施工現場簽證。如果設計變更的內容對擬建工程的規模、投資影響較大時,要報請項目的原批准單位批准。在施工現場的圖紙修改、技術核定和設計變更資料,都要有正式的文字記錄,歸入擬建工程施工檔案,作為指導施工、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2.原始資料的調查分析
為了做好施工准備工作,除了要掌握有關擬建工程的書面資料外,還應該進行擬建工程的實地勘測和調查,獲得有關數據的第一手資料,這對於擬定一個先進合理、切合實際的施工組織設計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調查分析:
(1)自然條件的調查分析。建設地區自然條件的調查分析的主要內容有地區水準點和絕對標高等情況;地質構造、土的性質和類別、地基土的承載力、地震級別和裂度等情況河流流量和水質、最高洪水和枯水期的水位等情況;地下水位的高低變化情況,含水層的厚度、流向、流量和水質等情況;氣溫、雨、雪、風和雷電等情況;土的凍結深度和冬雨季的期限等情況。
(2)技術經濟條件的調查分析。建設地區技術經濟條件的調查分析的主要內容有:地方建築施工企業的狀況1施工現場的動遷狀況;當地可利用的地方材料狀況i國撥材料供應狀況;地方能源和交通運輸狀況;地方勞動力和技術水平狀況;當地生活供應、教育和醫療衛生狀況;當地消防、治安狀況和參加施工單位的力量狀況。
3.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預算
(1)編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是技術准備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這是按照施工圖確定的工程量、施工組織設計所擬定的施工方法、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及其取費標准,由施工單位編制的確定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經濟文件,它是施工企業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結算、建設銀行撥付工程價款、進行成本核算、加強經營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據。
(2)編制施工預算。施工預算是根據施工圖預算、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定額等文件進行編制的,它直接受施工圖預算的控制。它是施工企業內部控制各項成本支出、考核用工、"兩算"對比、簽發施工任務單、限額領料、基層進行經濟核算的依據。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准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指導施工現場全部生產活動的技術經濟文件。建築施工生產活動的全過程是非常復雜的物質財富再創造的過程,為了正確處理人與物、主體與輔助、工藝與設備、專業與協作、供應與消耗、生產與儲存、使用與維修以及它們在空間布置、時間排列之間的關系,必須根據擬建工程的規模、結構特點和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原始資料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出一份能切實指導該工程全部施工活動的科學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5.安裝、調試施工機具
按照施工機具需要量計劃,組織施工機具進場,根據施工總平面圖將施工機具安置在規定的地點或倉庫。對於固定的機具要進行就位、搭棚、接電源、保養和調試等工作。對所有施工機具都必須在開工之前進行檢查和試運轉。
6.做好建築構 (配)件、製品和材料的儲存和堆放
按照建築材料、構 (配)件和製品的需要量計劃組織進場,根據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地點和指定的方式進行儲存和堆放。
7.及時提供建築材料的試驗申請計劃
按照建築材料的需要量計劃,及時提供建築材料的試驗申請計劃。如鋼材的機械性能和化學成份等試驗;混凝土或砂漿的配合比和強度等試驗。
8.做好冬雨季施工安排
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落實冬雨季施工的臨時設施和技術措施。
9.進行新技術項目的試制和試驗
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認真進行新技術項目的試制和試驗。
10.設置消防、保安設施
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根據施工總平面圖的布置,建立消防。保安等組織機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布置安排好消防、保安等措施。
(五)施工的場外准備
施工准備除了施工現場內部的准備工作外,還有施工現場外部的准備工作。其具體內容如下:
1.材料的加工和訂貨
建築材料、構 (配)件和建築製品大部分均必須外購,工藝設備更是如此。這樣如何與加工部)、生產單位聯系,簽訂供貨合同,搞好及時秩應,對於施工企業的正常生產是非常重要;對於協作項目也是這樣,除了要簽訂議定書之外,還必須做大量的有關方面的工作。
2.做好分包工作和簽訂分包合同
由於施工單位本身的力量所限,有些專業工程的施工、安裝和運輸等均需要向外單位委託。根據工程量、完成日期。工程質量和工程造價等內容,與其他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保證按時實施。
3.向上級提交開工申請報告
當材料的加工和訂貨及做好分包工作和簽訂分包合同等施工場外的准備工作後,應該及時地填寫開工申請報告,並上報上級批准。
四、施工准備工作計劃
為了落實各項施工准備工作,加強對其檢查和監督,必須根據各項施工准備工作的內容、時間和人員,編制出施工准備工作計劃。
綜上所述,各項施工准備工作不是分離的、孤立的,而是互為補充,相互配合的。為了提高施工准備工作的質量、加快施工准備工作的速度,必須加強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准備工作的責任制度和檢查制度,使施工准備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計劃和分期分批地進行,貫穿施工全過程的始終
Ⅷ 建設工程開工需要哪些前期手續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設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
4、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5、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6、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應當符合依法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許可證應當放置在施工現場備查,並按規定在施工現場公開。
7、施工許可證不得偽造和塗改。
8、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並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8)建築工程開工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參考資料
北大法律信息網-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Ⅸ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
1、文件、審批、方面:
1)施專工圖經過屬審核(現在規定由具有審圖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審圖)並加蓋審圖章;另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會審、交底,圖紙會審紀錄已經有關單位會簽、蓋章、並發給有關單位;
2)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雖然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但是辦理開工許可證時必須具備合同文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辦理、領取(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配合);
4)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6)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施工資金准備完善;
2、工作場地、設施方面:
1)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鋼筋加工機器等設備基本上已備齊;
3)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Ⅹ 請問下工程開工的流程
工程開工的流程就是准備好各種資料,分別有:
1,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施工合同
3,委託監理工程的監理合同
4,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質量監督登記書
6,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8,施工圖會審記錄
9,經監理(或業主)批准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開工報告
11,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技術交底記錄
14,測量定位記錄
一,施工過程需准備的資料:
1,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2,工程測量,放線記錄
3,預檢,自檢,互檢,交接檢記錄
4,建(構)築物沉降觀測測量記錄
5,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施工記錄
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施工日誌
8,砼開盤報告
9,砼施工記錄
10,砼配合比計量抽查記錄
11,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12,工程質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調查,處理記錄
13,工程質量整改通知書
14,工程局部暫停施工通知書
15,工程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復工申請
16,工程復工通知書
二,竣工需要准備的資料:
1,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勘察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設計單位設計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5,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6,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通知書
7,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整改驗收意見書
8,工程的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通知及重新組織竣工驗收通知書
9,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質量保證資料審查記錄)
10,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1,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觀感質量評定表)
12,定向銷售商品房或職工集資住宅的用戶簽收意見表
13,工程質量保修合同(書)
1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填寫)
15,竣工圖(包括智能建築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