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開工程發票代扣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是怎麼回事啊
2011年9月1日起,中國內地個稅免徵額調至3500元。從事建築業在地稅局涉及繳納3%的營業稅,附征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以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
在地稅現在代開票,一般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會徵收個人所得稅的,但是是以公司名義開出來的票,該項收入與公司無關了,不能再作為單位的收入入賬。跟企業所得稅也沒什麼關系。
② 建築勞務公司徵收了3%的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項目部發工資的時候還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么
建築勞務公司應該是繳納企業所得稅,開發票時應該要講清楚,不能交個稅的。
這個3%的個稅是否能代替工資的代扣代繳個稅,真的還要咨詢當地的主管地稅局了。
③ 建築工程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說的是勞務所得那就按20%繳納個稅,4000一下減去800,按20%繳納,4000以上乘以80%按20%繳納,超過20000,按30%繳納,最後減去2000元,超過50000的按40%繳納,最後減去7000元。
④ 代征個人所得稅問題
按照《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於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稅人員。但由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扣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向扣繳義務人支付手續費。當年的你肯定能要回來,但前幾年的就不敢保證了,因為稅務局一般都會規定,以前年度的不再。希望以上能幫到你!
⑤ 異地建築業徵收1%的個人所得稅以後,項目部員工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內國稅發[1996]127號 )第容六條「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單位和個人應設置會計帳簿,健全財務制度,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對未設立會計帳簿,或者不能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其工程規模、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價款和工程完工進度等情況,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據以征稅。」
對於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按照《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實行核定徵收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范圍及徵收率如下:建築安裝業:1%」的規定執行。 因此,在代開建築安裝發票時,要徵收1%的個人所得稅。
這里的個人所得稅,不是員工工資的個人所得稅,而是按照個體工商戶來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所以異地建築業徵收1%的個人所得稅以後,項目部員工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⑥ 建築工程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如何交
建築企業施工項目工作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工程承包人、個體戶及其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其從事建築安裝業取得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稱建築安裝業,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金、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應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和項目成本核算制。
項目經理部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成本控制、施工現場、人力資源、材料、機械設備、技術、資金、合同、信息資料、竣工驗收等方面的管理。
項目管理工作通常可分為施工准備、施工過程式控制制和竣工驗收三個階段。
建築工程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如何交?網路
⑦ 現在什麼性質的企業可以代征個人所得稅
那個企業都可以的個人所得稅本身就是代扣代繳的
⑧ 施工企業在地稅代開的工程發票代征的個人所得稅是怎麼計算的
你好!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代開發票徵收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的稅率徵收;
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以納稅人代開發票徵收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教育費附加按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費率徵收;
個人所得稅統一採取按開票金額(不含稅)預征1.5%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可以憑納稅憑證到當地地稅部門申請核實結算,多退少補;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在國稅窗口代征的地方稅費,允許憑納稅憑證到當地地稅部門抵繳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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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建築業代扣代繳項目經理的個人所得稅(按總造價的1%隨征),應該怎麼做分錄)
此個人所得稅稅目為承包經營所得而非工資薪金所得,一般不進行清算,你收取的固定回報,只能記入分包單位的成本中。
⑩ 建築企業外地施工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一、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
2、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3、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4、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規定:
1、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並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並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10)建築業代征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