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工程上怎麼樣才算是開工
是按照領取施工許可來證的時間自來確定的,首先合同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其次如果沒有頒發施工許可證,或者說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時間在合同開工時間之後開工了,那麼就相當於無證施工了。
在工程開工之後發放的叫做補辦施工許可證,是要受到相應處罰的。建築工程開工時間應該是合同開工時間。
⑵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一、社會條件 施工企業在建築工程施工前對社會條件,要做到「三調查」和「三了解」: 第一,調查工程所在地的交通運輸條件。主要是掌握可提供的交通工具。以便組織材料運輸,提前修建為建築工程施工服務的臨時運輸道路、橋涵、碼頭等。 第二,調查工程所在地的勞動力資源狀況。是否具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勞務人員和技術水平及施工能力如何?這些情況必須做到了如指掌,為安排施工所需要的勞務人員和施工技術力量,提前做好充分准備。 第三,調查施工所在地的工業狀況。重點察看當地有無可與施工相配套的混凝土構件廠、木製構件廠、金屬加工廠等,這些廠的生產能力、產品質量、供貨情況如何?為施工提供服務的可能性怎樣?這些都要做到心中有數.以便安排加工構件、配件,做到就地取材。 在做好「三調查」的基礎上,還要認真搞好「三了解」: 1.施工企業的領導要了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和發展變化的規律。建築市場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學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許多新觀念、新知識、新方法,真正掌握它的基本概念和理論內涵,懂得它在中國具體國情下的特殊應用和自身特點及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變化規律等。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掌握在二十一世紀里對建築工程施工的主動權。 2.作為施工企業的領導還要了解建築市場在世貿組織中的運作規則。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是以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加入WTO的.WTO它是一個以互惠互利為出發點,更好地處理雙邊或多邊貿易關系的國際組織。WTO的核心是協議,本質是雙邊或諸邊的權利和義務相對等。因此,建築行業均應遵循國際法則和國際慣例,WTO成員國之間的建築市場是相互開放的,面對眾多新的強有力的競爭對手,國外資金大量湧入國內,投資主體變為多樣化。只有全面掌握了建築市場在WTO中的運作規則和發展變化的規律,建築行業才能盡快與WTO接軌,才能在國際市場上永遠立於不敗之地。 3.要了解施工現場周圍的情況。例如,可利用的場地;可佔用的便道;需要拆除和需要保護的建築物及構築物:可利用作為臨建的舊房;可租用的民房等,要想法藉助上述外部有利因素。這樣,既節省人力、物力、財力,又能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二、物質條件 建築工程施工前的物質條件,它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建築工程項目的資金。建築工程項目的資金應提前落實到位,施工投資方案計劃任務書、工程設計圖、工程項目一覽表和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及建設工程財力、物力、計劃等文件資料都應審批完畢。再將建設項目所需的資金撥付給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按建設項目的施工合同書要求,把工程備料預付款,分批撥付給承包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這時,施工單位方可開始備料。 2.建築工程當地的建材。磚、瓦、灰、砂、石等地方材料,是建築工程使用的大宗建材,它的質量、價格、供方情況等,對施工影響都很大。因此,施工單位應把它作為准備工作的重點,要積極落實貨源,想法辦理訂購。必要時可直接組織地方材料的生產,以滿足施工需求。 3.構件和配件。每項建築工程構件和配件的用量都很大。例如,混凝土構件,木構件,上、下水、取暖設備和配件,建築五金,特種材料等,都需及早按施工圖紙預算和施工計劃組織進場,避免貽誤工期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4.鋼筋鐵件。土建工程開工前,應先安排鋼筋下料,製作鋼筋結構的預製件和鐵件加工。尤其是大型建築工程的結構安裝和設備安裝及預埋的鐵件都很多,工作量極大,施工准備的時間應早打「提前量」。 5.建築工程設備。大型建築工程的作業設備很多,通常由建設單位負責准備。如果是建築安裝工程總承包.有些也需施工單位及早准備。另外,還需注意非標准設備和短線產品的加工訂貨,這些設備器材如供應不及時,極易拖延工期。 三、環境條件 所有的施工單位都要遵循自然規律、充分利用自然環境條件,安排好施工計劃,以創造良好的施工氛圍,防止出現失誤。因此,應注重做好如下三點: 1.施工場地。施工場地要按施工標高進行平整。例如,地面上的舊建築物、構築物和樹木、秧苗的賠償等問題都應妥善處理。地下的舊基礎、古墓文物、管線設施應拆除或改道,並注意保護文物古跡,不要人為地破壞。同時,還要全方位的搞好地質勘探。總之,要達到路通、水通、電通和施工場地平整,並妥善處理好存在的所有問題。只有這樣,場地才具備了放線和開挖地槽的條件。 2.施工道路。修建施工道路應與建設項目的永久性道路結合起來。以節省鋪設臨時施工道路的費用。為了防止施工損壞路面和提前通行,應先做永久性道路的路基和墊層,工程竣工後再做路面。施工現場要進入大量的建材、構件、配件和機械設備等。因此,必須把幹道和支道整修好,使機械、車輛在場內有循環的條件。材料應直接卸入作業區.盡可能減少倒運。另外,塔吊和車輛設備在場內應有足夠的回轉餘地,以便構件和設備順利安裝就位。施工現場還要布置好消防通道,以便撲救火災。 3.上、下水管道。施工用水應盡量與建設項目的永久性給水系統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減少臨時給水管線;必須鋪設的臨時管線,在方便施工和生活的前提下,要盡量縮短管線的長度,以節省施工費用。 四、技術條件 施工技術條件它含有以下三點內容: 1.施工技術力量。首先,要配備齊建築工程施工所需的專業技術幹部和技術工人,也就是指有承擔各項技術責任的專職技術人員,並有實施各項操作的專業技術工人。還有分包特種工程施工的專業隊伍,即要真正具備完成所承擔工程項目的施工指揮、管理和作業技術力量。 2.測量控制點。把坐標點和水準點運用到施工現場,這才具有了施工放線的主要依據,按建築總平面可測量控制網;按設計標高可測定自然地平高程。 3.建築工程圖紙。工程設計圖紙齊全後,施工技術人員應盡快熟悉圖紙、察勘工程地點,了解總平面圖布置和周圍環境的關系及當地城市總體規劃情況,並了解對該地段的建設要求等;檢查建築構造和設備等設計圖紙本身及相互之間是否有錯誤、有矛盾;檢查圖紙和說明書、門窗表、構件表、配件表等之間是否有沖突及遺漏。圖紙設計人員應向施工人員把工程設計情況全部交底,使施工人員真正掌握工程的全部設計意圖。
⑶ 一般建築工程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 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 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3. 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 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工人已到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 進場道路、水、電、通訊已滿足開工要求。
⑷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開工條件:
(1)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領取。
(3)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5)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6)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7)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
(8)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4)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擴展閱讀:
開工報告:開工報告是由建設項目承包商申請,並經業主批准而正式進行擬建項目永久性工程施工的報告。據國際慣例,沒有業主批準的開工報告,承包商不得進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如承包商未提出此報告,業主工程師照樣可以按合同規定時間下達必須進行的永久性工程開工的開工令。得此命令,承包商必須有令工程師滿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現場。在開工令規定的日期,承包商不能按開工令要求開工,或只是象徵性開工,都將視作違約。
具體分為:
(1)總體開工報告:承包人開工前應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主要內容 應包括:施工機構的建立、質檢體系、安全體系的建立和勞力安排,材料、機械及檢測儀器設備進場情況,水電供應,臨時設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備情況等。雖有以上規定,並不妨礙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下達開工令。
(2)分部工程開工報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開工前14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單,其內容包括:施工地段與工程名稱;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和勞動安排;材料供應、機械進場等情況;材料試驗及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方可開工。
(3)中間開工報告:長時間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質量事故處理完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中間開工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開工條件
⑸ 單位工程開工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1)成立項目部,配備管理人員;
(2)施工圖紙經過會審、圖中存在的問題或錯誤已經修正;
(3)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建設、監理單位批准並進行交底;
(4)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並已簽訂工程合同;
(5)場內外交通道路已經修通,施工用水、用電、排水等能滿足施工要求;場內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礙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6)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的要求;
(7)附屬加工企業和職工的生活福利設施的建設,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8)施工機械、設備已進場,並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
(9)施工圖設計文件已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
(10)已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
(11)已辦理施工許可證。
(5)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擴展閱讀
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准備,具備開工條件後,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准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⑹ 一個工程的開工,需要准備些什麼資料(房建)
根據我國《建築法》
第七條
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開工前(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報審表、審批表),開工報告(開工報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報審),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收集報審),特殊工種上崗證(收集報審),測量放線(報審)。
施工許可證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准予建築工程開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沒有施工許可證就不能開工。同時,還規定了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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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分類
1、指將自然科學的理論應用到具體工農業生產部門中形成的各學科的總稱。
如:水利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建築工程、遺傳工程、系統工程、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環境微生物工程。
2、指需較多的人力、物力來進行較大而復雜的工作,要一個較長時間周期內來完成。
如:城市改建工程、京九鐵路工程、菜籃子工程。
3、關於工程的研究——稱為「工程學」。
4、關於工程的立項——稱為「工程項目」。
5、一個全面的、大型的、復雜的包含各子項目的工程——稱為「系統工程」。
⑺ 建設工程開工需要哪些前期手續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設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
4、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5、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6、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應當符合依法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許可證應當放置在施工現場備查,並按規定在施工現場公開。
7、施工許可證不得偽造和塗改。
8、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並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7)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要具備哪些開工條件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參考資料
北大法律信息網-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⑻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
1、文件、審批、方面:
1)施專工圖經過屬審核(現在規定由具有審圖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審圖)並加蓋審圖章;另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會審、交底,圖紙會審紀錄已經有關單位會簽、蓋章、並發給有關單位;
2)合同或協議已經簽定(雖然建築法中未明確規定,但是辦理開工許可證時必須具備合同文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辦理、領取(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配合);
4)三材指標或實物已經落實;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已經編制,並經批准;
6)施工圖預算已經編制和審定,施工資金准備完善;
2、工作場地、設施方面:
1)臨時設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鋼筋加工機器等設備基本上已備齊;
3)工程定位測量已具備條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藝設備等能滿足連續施工要求。臨時設施能滿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機械經過檢修能保證正常運轉;勞動力已調集能滿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設備已經備齊等。
⑼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施工
一、建設單位需要搞定: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 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 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 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 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 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二、施工單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 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三、監理單位早期因准備那些資料: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 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1999年12月1日辦法的規定條例,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在獲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同時,施工單位還要獲得中國產品強制認證報告,又稱公正檢驗,指兩個相互聯系的主體之外的某個客體,我們把它叫作第三方。
第三方可以是和兩個主體有聯系,也可以是獨立於兩個主體之外,是由處於買賣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專職監督檢驗機構),以公正、權威的非當事人身份,根據有關法律、標准或合同所進行的商品檢驗活動。一些特種設備是需要像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所提供的第三方檢驗AETV安全閥校驗報告,以證明此產品符合安全生產標准。
⑽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哪些開工條件
首先你是甲方、監理、施工單位??
一、建設單位需要搞定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 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 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 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 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 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二、施工單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
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
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三、監理單位早期因准備那些資料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
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
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