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的建築工程招投標和建築工程造價,採用的是傳統的定額計價方法還是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
建築工程招投標和建築工程造價採用什麼方法計價,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招標人或回者發包人可答以選擇不同的方式。但是,現行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招標人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應當依據國家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計價方法和要求編制標底,並在開標前保密。一個招標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㈡ 建安工程總造價和工程量清單計價有什麼關系,有什麼區別。
建安工程總造價可以有以下三種計價方式得到:
1、工程量清單計價法,2、定額計價法,3、通過招投標得到的合理低價法
建安工程總造價分為: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和建築(公用)設備費用。
工程量清單計價分為: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指投標人完成由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計價法。它和建安總造價不是一個概念。
㈢ 請簡述工程建設定額計價與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區別
兩種模式的最差別在於體現了我國建設市場發展過程中的不同定價階段。1、定額計價模式更多地反映了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階段;2、清單計價模式則反映了市場定價階段。 兩種模式的主要計價依據及其性質不同。1、定額計價模式的主要計價依據為國家、省、有關專業部分制定的各種定額,其性質為指導性,定額的項目劃分一般按施工工序分項,每個分項工程項目所含的工程內容一般是單一的;2、清單計價模式的主要計價目依據為「清單計價規范」,其性質是含有強制性條文的國家標准,清單的項目劃分一般是按「綜合實體」進行分項的,每個分項工程一般包含多薦工程內容。編制工程量的主體不同。單價與報價的組成不同。合同價的調整方式不同。
㈣ 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
對於「建築面積的計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作為強條規定的是:8.1.1 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房產管理部門依據的是現行的《房產測量規范》 GB/T17986-2000,設計及施工依據的是現行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而由建設部批准實施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與《住宅設計規范》和《房產測量規范》的有關內容做了協調。本規范反復徵求了有關地方及部門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的意見,先後召開多次討論會,並經過專家審查定稿。所以,現行的《房產測量規范》和《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並不矛盾,各地都應該遵循。
㈤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
E、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
E、項目特徵描述界限不清,結算時容易引起爭議
㈥ 我國《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的工程量清單包括哪些
答:一復個擬建項目的全部工程量清單制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三部分。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是表明擬建工程的全部分項實體工程名稱和相應數量的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是為完成分項實體工程而必須採取的一些措施性方案的清單:其他項目清單是招標人提出的一些與擬建工程有關的特殊要求的項目清單。 措施項目清單有通用項目清單和專業項目清單。通用項目11條;建築工程項目1條;裝飾裝修工程項目2條;安裝工程項目「條;市政工程項目7條。通用項目清單主要有安全文明施工、臨時設施、二次搬運、模板及腳手架等。專業項目清單根據各專業的要求列項。其他項目清單主要有預留金、材料購置費、總承包服務費和零星工作服務費等四項清單。 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根據設計要求列項,對《計價規范》中的列項,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可以增減。在三部分清單項目中,主要是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
㈦ 簡述建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費用組成
工程量清單計價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即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清單(即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清單(即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五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