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鋼結構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能增加建築工程施工么
當然可以,鋼結構本來就需要廠家設計並施工的,設計廠家須有施工資質,到當地增加建築工程施工即可
Ⅱ 鋼結構企業排名
1、湘江精工鋼構,
長江精工鋼結構(集團公司)股權有限責任公司創立於99年,是一家致力於鋼結構工程建築行業的領域領跑型公司。企業承攬了***體育館「北京***」工程項目、101層的上海市環球金融管理中心、寧波杭州灣海底隧道海里服務平台、南通市體育場館等大中型工程項目。多種工程項目喜獲「魯班獎」、「詹天佑工程項目巨獎」、「我國高品質工程項目金質獎、銀質獎」、「我國鋼結構特等獎」等**別榮譽獎。
2、浙江省東南網架
浙江省東南網架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興建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原名浙江省東南網架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創立於1984年一月,是一家集設計方案、製做、安裝於一體的大中型鋼結構上市企業,為國家大跨距空間布局產業發展產業基地執行企業、我國高新科技公司、我國鋼結構研究會副理事長企業、全國各地出色建築施工企業。
3、浙江省杭蕭鋼構
杭蕭鋼構是中國***家鋼結構上市企業,被納入住建部***批工程建築鋼結構指定公司和全國各地民企500強,截止到二零零六年,企業資產總額做到30.55億人民幣,主要經營的業務收益超出18億人民幣。04年,被明確為國家星火計劃關鍵高新科技公司。與浙大、福州大學和上海同濟大學相互產品研發的」多層建築鋼-混泥土組成構造產業發展新項目」被納入我國關鍵技術革新新項目。
4、安徽省鴻路鋼構
鴻路鋼構是現階段我國很大的鋼結構集團公司之一,有著安徽省合肥市、湖南長沙、江西省南昌三生產產業基地。已具有強勁的生產量。
5、安徽省富煌鋼構
安徽省富煌鋼構股權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較早創立的一家集鋼結構設計方案、生產製造、安裝和施工總承包為一體的系統化鋼結構公司。安徽省富煌鋼構股權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富煌鋼構)是富煌集團的關鍵公司,坐落於合肥巢湖南岸省部級經濟開發區——富煌工業園區內。
6、青島市東方鐵塔
青島市東方鐵塔股權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具備主體資格的股份合作制知名企業,其原名青島市東方鐵塔企業興建於1982年,1995年建立青島市東方鐵塔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又**為青島市東方鐵塔股權有限責任公司。
7、山東省齊星鐵塔
山東省齊星鐵塔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是依照當代公司管理制度開創的新式股份合作制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位於全國經濟全國百強縣鄒平開發區內。西接濟南市,東連淄博市,緊貼濟青高速道路,所在位置優異,交通出行十分便捷。
8、海波重科
海波超重型工程項目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武漢海波鋼結構設備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創立於1996年,十餘年來一直著眼於公路橋梁鋼結構的生產製造,是現階段中國施工單位大中型鋼結構公路橋梁銷售業績數**多、橋型**齊的一家民企,在公路橋梁鋼結構行業處在領域領先水平。
10、江蘇省中泰橋梁
中泰橋梁是外國投資者系由江蘇省中泰鋼結構有限責任公司企業總體變動開設的股權有限責任公司,歸屬於公路橋梁鋼結構工程項目業務流程,關鍵包含公路橋梁鋼結構加工工藝科學研究、工藝技術、製做、安裝、運送、修補和結構加固、技術咨詢等行業。
Ⅲ 你好,我們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資質,一個工程中有一部分結構是鋼結構的,我們公司可以自己干嗎
可以。只要是在總承包資質(相應級別)范圍內都可以。
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傳統的建築工程企業,一般又沒有做鋼結構工程的經驗。因此,如果主體結構是鋼結構的工程,要麼就沒辦法承包,要麼就需要分包給具有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而只有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又沒辦法總承包鋼結構主體工程。
鑒於這種情況,住建部在2014年4月和2015年12月,曾先後兩批在鋼結構企業開展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試點(第一批15家企業,第二批27家企業),向試點企業核發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業務承攬范圍限鋼結構主體工程,試點有效期3年。住建部開展這類試點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探索解決鋼結構專業承包企業在承攬工程過程中存在的市場發包與相關法律法規不一致問題」。
因此,這些試點企業持有的資質證書就是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限鋼結構主體工程)證書。到今年底,第二批試點也到期了。屆時,住建部應該會根據兩批試點的情況,對鋼結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進行一定的修改。建築企業應多關注這方面的政策變化。
Ⅳ 鋼結構工程需要什麼資質
根據「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的總承包商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項目承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是,建築項目總承包商的建設必須由總承包商完成。
那麼,如果建設項目的主體結構是鋼結構,而總承包企業沒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以下簡稱「鋼結構資質」),應該怎麼辦?如果將鋼結構成分包給有鋼結構資質的企業是否與建築法的規定相沖突?隨著鋼結構建築的實施,主管部門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中,總承包商將房屋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是屬於違法分包,但是除鋼結構工程外。本規定是否可以理解為:對於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建築工程,如果施工總承包商不具備鋼結構資質,鋼結構的主體結構可以分包給具有鋼結構資質的單位。但是,實際上,上述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建設項目的主體結構是建設中最重要的部分。作為施工單位(發包方),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將以鋼結構為主體的項目承包給不具備鋼結構資質的公司,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發包商會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具有建築工程總承包資質的同時,還需要具備鋼結構資質。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承包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建築工程目,鋼結構資質是很重要的,但僅具備鋼結構資質,不能承包整體建設項目。因此,2014年4月和2015年12月,住房和建設部先後啟動了兩個鋼結構企業(首批15家企業和第二批27家企業)開展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試點。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業務承包范圍僅限於鋼結構的主體部分,試點有效期為3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此類試點的目的之一是探討和解決鋼結構專業承包企業承包的時候市場承包與相關法律法規不一致的問題。到今年年底,第二批試點將到期,屆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根據試點結果對建設項目的總承包資質和鋼結構資質進行一定的修改。但是,無論如何修改,建築企業都要適應建築業的發展趨勢,努力從傳統的建築企業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