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施工合同文件解釋順序
一、施工合同文件與解釋順序是:
(1)施工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5)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二、在履行合同的後期所簽訂的變更協議與合同專用條款相沖突時,應該按合同中約定的解釋順序。
1、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度。
2、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築工程的范圍。
3、第三十一條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
4、第三十二條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①、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②、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5、第三十三條實施建築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
6、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①、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託,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②、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❷ 建築工程施工單位常用法律有哪些,司法解釋有哪些
建築工程施工單位常用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包括:
第一部分:國家法律、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監督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建築業安全衛生公約》。
第二部分 規范性文件
關於頒布《建築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號
關於印發《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的通知 建法[2002]223號
關於印發《建築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築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的通知 建質[2003]82號
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建質[2003]107號
建設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意見建質[2004]47號
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建質[2004]59號
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質[2004]148號
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
關於印發《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建質函[2004]189號
關於建立全國建築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和印發《全國建築安全生產聯絡員工作辦法》的通知 建辦質[2004]32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5]94號
關於印發《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的通知 建質[2005]184號
建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質[2005]135號
關於印發《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辦[2005]89號
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建質[2005]232號
❸ 以建築施工測量名詞解釋「測設」。
測設是測量學的一部分,指通過用一定的測量方法,按照要求的精度,把設計圖紙上規劃設計好的建築物、構築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在地面上標定出來,作為施工的依據。
靜止的水面稱為水準面,水準面是受地球表面重力場影響而形成的,特別的,一個處處與重力方向垂直的連續曲面,一個重力場的等位面。
方位角又稱地平經度(Azimuth (angle)縮寫Az),是在平面上量度物體之間的角度差的方法之一。是從某點的指北方向線起,依順時針方向到目標方向線之間的水平夾角。
施工測量的特點: (1) 測設精度的要求取決於建築物或構築的大小、材料、用途和施工方法等因素。 (2) 施工測量工作與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有著密切的聯系。 (3) 施工現場工種多,交叉作業頻繁,並有大量土、石方填挖,地面變動很大,又有動力機械的震動,因此各種測量標志必須埋設穩固且在不宜破壞的位置。
3、 施工測量的原則:施工測量和測繪地形圖一樣,也要遵循「從整體到局部,先控制後局部」的原則。即先在施工現場建立統一的平面控制網和高程式控制制網,然後以此為基礎,測設出各個建築物和建築結構的位置。
4、 施工測量前的准備工作: (1) 熟悉圖紙:總平面圖、建築平面圖、基礎平面圖、基礎詳圖、立面圖、剖面圖等; (2) 現場踏勘:了解現場的地物、地貌和原有測量控制點的分布情況; (3) 平整和清理施工現場; (4) 繪制測設草圖、擬定測設計劃。 建築施工測量的原則:先在施工建築場地建立統一的平面高程式控制制網,再在此基礎上,測設出各個建築物。 一.施工平面控制網的建立
1.布設形式 (1) 建築基線——地勢平坦的小型建築場地 (2) 建築方格網——地勢平坦、建築物分布較規則的場地。 (3) 導線——建築物分布不規則的場地。 2.建築基線的形式及要求 (1)布設形式有:「一」字形、「L」形、「十」字形、「T」形。 (2)要求:主軸線方向應與主要建築物的軸線平行,主軸點不應少於3個。 3.建築基線的測設方法 (1) 根據建築紅線測設 (2) 根據測量控制點測設 (3) 根據已有建築物、道路中心線進行測設。 方法同利用建築紅線測設。
4.建築方格網的測設 (1) 按建築基線測設的方法,先確定主軸線。 (2) 採用撥角90的方法加密形成方格網。
❹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解釋
這是由工程所在地當地規劃部門發給甲方的許可證,表明該工程項目已經通過了規劃、國土(土地)、環境評估、消防評估等相關部門的審批,七(也有三通一平的)通一平已經落實,建設資金資金到位,具備了開工條件,可以開始工程建設了。
❺ 我剛學建築很多都不懂 我想知道建築施工全過程 最好能配圖 解釋一下各個名詞的意思和作用 謝謝各位大神
我也是學建築的。雖然專業不是土建,但也略懂一二。
首先先說一下名詞和作用:
土建:一般是指土建工程,土建工程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關的基礎建設的計劃、建造和維修。 (就綁扎鋼筋、混凝土澆築、砌牆之類的)
電氣:是電能的生產、傳輸、分配、使用和電工裝備製造等學科或工程領域的統稱。 就是有關電的東西。
總承包:項目業主為實現項目目標而採取的一種承發包方式。即從事工程項目建設的單位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從決策、設計到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發展周期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補充一下:與承包相關的是*發包,就是把不會工程發給別人做。假設一個工程有ABCDEFG這7個項目。其中ABCD是重要項目,現在甲能做ABCDG,那甲就能夠總承包這個工程。然後他可以把E、F發給會做的人做。
暗裝:是指管道敷設在地下室天花板下或吊頂中,或在管井、管槽、管溝中隱蔽敷設。就是裝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設備跟管道一樣都是用暗裝這一詞來表達)
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就跟做完試卷後在檢查一次差不多。
一般來說,一個工程從最初確立到最終完成,大致需要經過:1.招投標 2.建築工程施工 3.建築工程竣工驗收。
這里講的就是第二階段 建築工程施工 。
現假設該工程是 電氣 系統工程。承包方(包工頭的意思吧,我沒去過工地,不知道是不是)是總承包。
首先。1.材料(鋼筋、水泥什麼的)率先進場(施工人員正在場地外集結(需要幾天時間)) 2.土建開始作業(砌牆、澆築混凝土等),從 基礎 搞到 頂層 。
然後 電氣的工作 一般在土建弄完基礎一層,就可以開始了。
1.在土建搞工程的時候,就要看情況跟土建配合,比如一層配電箱安裝形式是暗裝,那在一層土建砌牆時,就要跟土建溝通好,①是要土建本身留個位置給你電氣的裝配電箱,②還是怕麻煩,先把牆砌了,然後配線的時候把牆鑽個 洞 或者 管路 再讓你電氣的來裝配電箱。上前工作完成後,等牆體固化就可以開始安裝配電箱安裝。
2.安裝完配電箱後,就可以開始開始配線了。
3.你配完了一層的電線後,就要安裝插座、開關,再接著就要裝燈具之類的。
4.你搞完了一層的,然後就搞二層的、三層的.......還是要先看土建搞完了沒,搞完了你才能上,如果你一層的搞得快,但是二層土建的工程量大,還沒搞完,你就不能馬上弄二層的(一般土建是最苦逼的那個,例如搬磚......)
當所有的工作做完成後,我們就要竣工驗收啦。
電氣的就驗收你線路怎麼樣?能不能通電,有木有異常之類的。
驗收完成後,就又開始准備下一個工程的施工了......
如果覺得我的回答讓你滿意的話,就採納一下我的回答吧

❻ 建築工程招投標的術語釋義
招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採取的一種交易方式。
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公開招標的投標人不少於7家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的投標人不少於3家。
投標人: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發出後,那些響應招標並購買招標文件,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稱為投標人。這些投標人必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❼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建設工程糾紛使用司法解釋第26條如何解釋
建築業由於種種原因,常導致轉包及非法分包。為保護第一線實際施工人——農民工的利益。
❽ 建築工程項目組織怎麼解釋
工程實行項目法施工管理。項目經理由公司技術總監兼任。項目經理選聘高水平的技術、管理人員組成項目經理部,項目決策層由項目經理、生產項目經理、品質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組成。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公司的指導下,負責對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物資等實施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決策。項目管理層組織結構見上圖。
❾ 如何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
我國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均明確禁止轉包並對轉包的處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建築法》第26條規定,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轉包的法律處理原則司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
《建築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國務院頒布施行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可以看出,我國法律法規的轉包行為不僅嚴令禁止,而且規定了比較嚴厲的處罰措施。
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條、第16條規定,建築業企業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壓、沒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該《解釋》第四條同時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很顯然,法律、法規,包括規章、司法解釋均對工程掛靠行為做了禁止性規定及否定性評價。
《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即實際施工人向發包人主張價款時,發包人是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圍內承擔責任,這里的欠付工程款,應指發包人依據總承包合同而欠付施工總承包人的工程價款。也就是說,實際施工人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時,發包人在欠付施工總承包人價款的范圍內,把本應直接支付給施工總承包人的價款直接支付給了實際施工人,前提有兩個,第一,發包人欠付施工總承包人的價款,第二,施工總承包人欠付實際施工人的價款。筆者認為,此時,實際施工人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的權利類似於行使債權代位權,即實際施工人主張價款的額度只能在發包人欠付施工總承包價款的額度內來向發包人主張。
如前所述我國《合同法》、《建築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均明確禁止轉包行為,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無效,《司法解釋》第四條更是進一步明確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行為無效。
其次,轉包人因非法轉包建設工程所獲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沒收。《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在建設工程實務中,轉包人的非法所得通常表現為管理費,因此,在轉包的情況下,轉包人實際並沒有對轉承包人的建設工程建設活動進行管理,轉包人所收取的管理費就應作為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再次,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轉承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按照《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雖然在轉包的情況下,轉包合同無效,但如果轉承包人(實際施工人)承建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轉承包人仍然可以主張工程價款,並且按照《司法解釋》第二十六的規定,作為實際施工人的轉承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發包人在欠付承包人(轉包人)價款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最後,轉包工程的,轉包人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我國《建築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國務院頒布施行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可以看出,我國法律法規的轉包行為包不僅嚴令禁止,而且規定了比較嚴厲的處罰措施。
❿ 土建施工名詞解釋
1.鋼筋的量度差值 :在量取成型鋼筋長度時,一般是量外邊尺寸,外包尺寸與軸線長度之間存在一個差值,這一差值稱為「量度差值」。其大小與鋼筋及彎心直徑和彎鉤角度等因素有關。
2.流砂現象:粒徑很小、無塑性的土壤在動力水壓推動下失去穩定,隨地下水一起湧入坑內的現象稱為流砂現象。
3、吊腳樁:即樁底部分砼隔空或砼中混進泥砂而形成松軟層。原因為樁靴強度不夠,沉管時被破壞變形,水或泥砂進入樁管,或活瓣未及時打開。
4、減半石混凝土:在按照配合比拌制混凝土的時候因為工程技術的需要,特殊部位的混凝土配合比除石料減少一半,其它配料不變,這樣的混凝土就叫做減半石混凝土
5、絕對標高:相對對海平面的高度,
海平面的標高規定為0,在以上的為正值,
以下的為負值,相平的為0,也叫海拔高度,高程
6、相對標高:對於一個地區,
通常市政國土部門會測量出某個特定的、固定的點的絕對標高,
其他的測點相對於絕對標高的高度,其上為正,下為負;
7、建築標高:建築標高和結構標高差別在於裝修,通常情況下,施工放線會在結構高度上作出而不是裝修高度,一些地區經常忽略掉建築標高和結構標高的差別。
8、皮數桿是指在其上劃有每皮磚和灰縫厚度,以及門窗洞口、過梁、樓板等高度位置的一種木製標桿。砌築時用來控制牆體豎向尺寸及各部位構件的豎向標高,並保證灰縫厚度的均勻性。皮數桿的設置一般用在建築物的轉角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