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承保范圍,包括因( )造成的損失。
A,B,C,E
答案解析:
建築工程一切險是對整個施工期間工程本身、施工機具或工具設備遭受損失予以賠償,並對因施工而對第三者造成的物質損失或人員傷亡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工程保險。承保的范圍包括:洪水、地震、海嘯、山崩等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飛行物體墜落、火災、爆炸等事故;盜竊造成的損失;由於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引起的事故;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完善引起的事故;保險單中除外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然事故。
2. 建築工程一切險包括哪些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版梁、港埠等,權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建工險是一種針對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標的物損失的綜合性財產保險。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包括: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業主聘用的監理工程師;與工程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如貸款銀行或投資人等。建築工程一切險是指對各種建築工程項目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一般財產只承保物質標的,而建工險不但承保物質標的,而且還承保責任標的,並對事故發生後的清理費用均予以承保。
3.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的內容包括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築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建築工程一切險承保的內容不包括
不包含。建築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承保以土木建築為主體的工版程在整個建權築期間由於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費用,以及被保險人應依法承擔的對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這里的第三者不包括施工人員。
因為在建工險的責任免除中明確列明以下一項: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僱傭的在工地現場從事與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
也就是說施工人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是屬於免除責任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建築工程一切險有哪些承保范圍和不保范圍
1、物質損失方面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①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②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③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④ 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⑤ 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⑥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⑦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⑧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⑨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被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2、第三者責任險方面下面各項不負責賠償:
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由於震動及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任何財產、土地、建築物的損失以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
1)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僱用的在工地現場從事與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
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僱用的職員、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發生的損失;
3)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
4)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3、總除外責任:
在本保險單項下,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徵用、銷毀或毀壞;
(3)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三)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四)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損失、費用和責任;
(六)罰金、延誤、喪失合同及其他後果損失;
(七)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除了上述內容不保外,其他都在保險范圍。
6. 我工地也投保了建築工程一切險,前幾天我的一台壓路在壓路的時候路基坍塌導致壓路機側翻,造成10萬元的
您好,
1、建築工程保險是以承保土木建築為主體的工程,在整個建設期間,由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風險造成保險工程項目的物質損失和列明費用損失的保險。
2、保險項目范圍有: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是各類建築工程。建築工程保險適用於:各類民用、工業用和公共事業用的建築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庫、橋梁、碼頭、管道以及各種市政工程項目的建築。
3、保險責任有:
1、自然事件
建築工程保險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嘯、雷電、颶風、台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2、意外事故
建築工程保險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爆炸、飛機墜毀或物體墜落等。
3、人為風險
建築工程保險承保的人為風險有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
4、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
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是指在保險期間因建築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鄰近地區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
7. 安裝工程項目為什麼屬於建築工程一切險的承保財產,為什麼不在安裝工程一切險裡面
先要看您是否為分包商,還是總包商,還是業主。一般是由總包或者業主統內一購買保險的,如果您只容是負責整體建築工程當中的一部分安裝工程,則購買建築工程一切險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您單獨承包一個工程,或者您是總包、業主,也可以就單純的安裝項目購買安裝工程一切險。這兩個險種並沒有本質上的卻別,都承保物質損失以及對第三方的責任。
8. 建築工程保險的承包方式
在實務中,由於建築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異。主要有四種情況:
1.全部承包方式。所有人將工程全部承包給某一施工單位,該施工單位作為承包人(或主承包人)負責設計、供料、施工等全部工程環節,最後以鑰匙交貨方式將完工的建築物交給所有人。在此方式中,由於承包人承擔了工程的主要風險責任,故而一般由承包人作為投保人。
2.部分承包方式。所有人負責設計並提供部分建築材料,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並提供部分建築材料,雙方各承擔部分風險責任,此時可由雙方協商,推舉一方為投保人,並在合同中寫明。
3.分段承包方式。所有人將一項工程分成幾個階段或幾部分分別向外發包,承包人之間是相互獨立的,沒有契約關系。此時,為避免分別投保造成的時間差和責任差,應由所有人出面投保建築工程險。
4.施工單位只提供服務的承包方式。所有人負責設計、供料和工程技術指導;施工單位只提供勞務,進行施工,不承擔工程的風險責任。此時應由工程所有人投保。
由於建築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有時不只一個,而且每個被保險人各有其本身的權益和責任需要向保險人投保,為避免有關各方相互之間的追償責任,大部分建築工程保險單附加交叉責任條款,其基本內容就是:各個被保險人之間發生的相互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均可由保險人負責賠償,無須根據各自的責任相互進行追償。
【建築工程一切險所承保的內容】
在建築工程一切險中通常包含2部分內容:1:物質損失險;2:第三者責任險.
在物質損失承保的責任范圍一般是:
1.在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很多人會問及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呢?意外事故一般指的是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造成的物質損失。那很多人又會問:「施工現場的材料被偷盜了,算不算意外事故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非主觀行為,意外造成的損失,都在理賠范圍內(根椐最新條款,只需要在特別約定內加上盜竊保險就可以了)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上海平安保險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平安保險公司對每一建築工程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台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沉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