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最新《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商業服務網點有哪些要求
2.1.4 商業服來務網點自 commercial facilities
設置住宅建築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隔單元建築面積於300m2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店等型營業性用房
5.4.11 設置商業服務網點住宅建築其居住部與商業服務網點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低於2.00h且門、窗、洞口防火隔牆1.50h燃性樓板完全隔住宅部商業服務網點部安全口疏散樓梯應別獨立設置 商業服務網點每隔單元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低於2.00h且門、窗、洞口防火隔牆相互隔每隔單元任層建築面積於200m2該層應設置2安全口或疏散門每隔單元內任點至近直通室外口直線距離應於本規范表5.5.17關層其建築位於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疏散門至近安全口直線距離 註:室內樓梯距離按其水平投影度1.50倍計算
8.2.4 員密集公共建築、建築高度於100m建築建築面積於200m2商業服務網點內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高層住宅建築戶內宜配置輕便消防水龍
② 最新《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商業服務網點有哪些要求
建築防火規范的商業服務網點面積300平米意義是用於消防規范防火,開業前要報消防檢查回合格才能經營答。通常會配滅火器,消火栓,兩個以上安全出口,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1、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2.0.14 商業服務網點 commercial service facilities
居住建築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設置的百貨店、副食店、糧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該用房建築面積不超過300m2,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 的樓板和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隔牆與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樓梯與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分別獨立設置。
2、《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7
超過300平米的已經不能叫做商業網點,因此建築性質不再是住宅樓
而為商住樓
應按照公建的標准進行設計。
比如消防前室應按照公建:6平米設計。
6.2.1.1 樓梯間入口處應設前室、陽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積,公共建築不應小於6.00m2,居住建築不應小於4.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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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大型商業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使用禁止了嗎
怎麼可能禁止了,是有一版新的規范要實施了,現在還是用舊的規范!
④ 最新《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對商業服務網點有哪些要求
1、在住宅建築下面,由首層進入,可以上到該網點的二層,上下兩層相加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的小型營業用房,即進入套內空間後的上下面積之和不超過300平方。
2、僅在首層設置不超過300平方的商業網點是否可行?
答:可行。
3、僅在二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是否允許?
答:不允許。
4、如首層設置60平方,二層設置240平方是否可行?
答:如果二層240平方對應的首層也是商業服務網點,則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則不行。
5、門的寬度數量等無規定,從商業經營考慮,一般會開的比較大。
6、可否在三層打通樓板使用?
答:不可。
7、網點內是否需要設置封閉樓梯間或者對樓梯本身有燃燒性能及耐火極限的要求?
答:首先不需要封閉樓梯間,其次二層如果不做營業用房,僅供業主輔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層也作為營業用房,樓梯的寬度、坡度等應滿足疏散樓梯的要求。寬度一般做1400較好,至少不小於住宅樓梯的疏散寬度。
8、網點內任一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應按「不宜大於30M」來執行。理論依據老《高規》6.1.7《建規》5.3.13。
9、相鄰商網之間的隔牆做防火牆,牆上裝甲級防火門,可否?
答:否。
10、可否設在地下一層和首層。
答:否。
11、首層可否向下開設地下室作為該網點的倉庫?
答:不可。
12、是否設消火栓?
答:對低層而言,無需設置。當面積大於200平方時,則應設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建規》8.3.3。
對高層而言要分別對待:
a.下述高層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無論戶內是否設有集中空調的住宅。高度不超過100米,設有集中空調的一類高層建築。注意:切忌將「商業網點」等同於「戶內用房」,前者強調商業功能,後者強調居住功能。(7.6.1條>100M高層、7.6.2條≤100M的一類高層住宅的戶內用房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b.無自動噴水的應設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對商業服務網點而言,只能設在首二層,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規》執行。
不知道這樣說怎麼樣??
⑤ 13J811-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圖示 2015年修改版.pdf
建築13j811-1改《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圖示(2015年修改版).pdf」文件本人有,出紅包給你發一套吧,有意向私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