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夜間施工 及 夜間施工證
一、從夜間22:到第二天凌晨6:00,正是人們休息的時候,一般這段時間是不允許施工。
二、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有些施工工藝必須連續完成,比如混凝土的澆築工程,這樣的話,就有可能要佔用人們夜間休息的這段時間,此時,施工單位應事先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夜間施工。
三、當施工單位取得「夜間施工許可證」後,還必須在影響區域進行公示,而且必須採取降噪措施,確保其排放噪音符合國家相關規范的要求。
四、因此,假如施工單位依法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並按規定進行了公示,且其噪音排放標准達到國家規范的要求,那麼你對這個「無恥的證」,還真沒有什麼好的對付辦法。
五、對夜間施工當然有分貝上的要求,至於是否採取降噪措施,那得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假如在不採取降噪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施工,可以確保噪音排放達標,那施工單位有權不採取任何措施。
六、噪音排放標准依據《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CBl2523—90)和《建築施工場界雜訊測量方法》(GBl2524—90)相關規定執行,規范規定了不同場合不同工藝和不同機具的噪音排放標準的限值,目前國家即將對這兩個規范進行修訂。此外,各地方對噪音的排放要求又有不同的限定,比如北京近期由市建委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了《綠色施工管理規程》,2009年3月1起已在全市范圍內開始實行,新規程要求夜間施工必須保證施工噪音控制在55分貝以下。
七、其實,施工單位也不願意夜施,攪得人家睡不好覺不說,自己又很辛苦,也容易出事故,但從工藝角度考慮,有些作業必須連續不間斷的完成;而從行政管理角度考慮,有些國家重點工程工期較緊迫等等。這些都是夜施的通用理由,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夜間施工出活,尤其混凝土澆築,現在要求採用商品混凝土,大城市的交通狀況大家可能也知道,白天你想進出工地,其難度可想而知。
Ⅱ 夜間施工有時間限制嗎
夜間施工有時間限制,只能在晚上二十二點前施工,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2)建築施工夜間作業許可依據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雜訊、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採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雜訊、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雜訊擾民。
Ⅲ 夜間施工許可證應到哪個部門去辦理
這個一般是地方性法規或一些部門規章或文件才有的東西,很難細化,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一、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一)申請
申請人將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
申報提交的材料:
1.《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
2.建築工地施工單位組織結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
其中,續辦項目承建單位可不再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建築施工許可證或建設施工合同復印件。
(二)受理
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後簽收,移交經辦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三)審查
經辦部門依法對施工情況及周圍環境情況進行核查。
二、許可條件
(一)因生產工藝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作業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二)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項目、市政府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類重點工程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需有分別由市政、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現在不少的企業會選擇在晚上進行施工,主要是因為晚上施工的話周圍的人群會比較的少一點,但是如果夜間進行施工的話難免會打擾到周圍人的休息,所以需要到相關的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才行,而且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還需要按照一定的辦理程序去辦理。
拓展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是一種專業性、技術性極強的特殊活動,對建設工程是否具備施工條件以及從事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和事前控制,對於規范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生產,提高投資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適用范圍
1.施工許可證的適用范圍
1)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2001年7月原修改後發布《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2)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1)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築法》的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據此,《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m²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築法》規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
3)不重復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
為避免同一建設工程的開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門重復審批的現象,《建築法》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4)另行規定的建設工程
《建築法》規定,軍用房屋建築工程建築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據此,軍用房屋建築工程是否實行施工許可,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規定。
Ⅳ 有夜間施工證但超出時間規定怎麼處理
工地夜間施工 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就不能再繼續施工了 如果被環保局抓住罰款五萬至五十萬不等............
Ⅳ 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各地區因實施細則有所出入,因此所需材料有可能有些差異,但大體所需材料差不多,以簡陽市人民政府夜間施工許可為例。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1份(復印件);
2.當地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證明1份(原件);
3.施工進度表1份(復印件);
4.施工揚塵、雜訊污染控制措施(驗原件收復印件);
5.監理單位、商混企業提供的證明材料1份(原件)。
取得批准後,施工單位應當在批準的時間內施工,並在施工現場進出口的顯著位置公示《夜間施工許可證》,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應當採取降噪措施,防治雜訊污染,不得採取捶打、敲擊、金屬切割等易產生高噪音的作業方式。
(5)建築施工夜間作業許可依據擴展閱讀:
每天22:00 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內,如工地施工雜訊排放標准高於55dB,則必須取得夜間施工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根據《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GB12523-2011 )
第3.8 晝間、夜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晝間」(day-time)是指6:00 至22:00 之間的時段;「夜間」(night-time)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間的時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慮時差、作息習慣差異等)而對晝間、夜間的劃分另有規定的,應按其規定執行。
第4.1 建築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雜訊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限值
晝間不得高於70分貝,夜間不得高於55分貝。
Ⅵ 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是由建設單位辦理嗎
是由總承包單位到當地的環保部門去辦理的。
Ⅶ 國家規定小區內夜間施工時間是多少
國家規定小區內夜間施工時間為22:00至次日6點。根據《環境雜訊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夜間施工是22:00至次日6:00,夜間施工有所限制,另一方面從6:00開始就是白天了,沒有太大的限制了,白天的雜訊不能超過70分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防治環境雜訊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法所稱環境雜訊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雜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Ⅷ 是不是辦理了夜間施工許可證,對工地夜間噪音擾民就沒有辦法
1、夜間突發的雜訊,其最大值不準超過標准值15dB。
2、各類標准適用區版域由當地人權民政府劃定。
3、晝間、夜間的時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當地習慣和季節變化劃定。(北京地區為白天為
6:00-21:59、夜晚22:00-5-59)
4、標准規定,城市區域環境雜訊的測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廠界外1米處。一般地,室外環境雜訊通過窗戶傳入室內大致比室內低10dB。
Ⅸ 廣州夜間施工許可證怎麼辦理
廣州夜間施工許可證要具備以下;
申辦條件:
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
提交材料清單:
首次申請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證、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方案(以上均為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②夜間建築施工申請(內容包括:准備進行夜間施工的項目、工序、理由,需進行夜間施工天數及周邊居民情況等),夜間施工徵求意見表。
企業需做好的工作:
①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並公布施工期限。
②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設立群眾來訪接待處,並委派專人負責。
③建設單位委託環保監測機構測定夜間施工雜訊影響范圍,夜間施工作業產生的雜訊超過規定標準的,對影響范圍內的居民由建設單位適當給予經濟補償。
申辦流程:
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窗口提交書面申請,領取「夜間建築施工徵求意見表」→按要求填寫,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加蓋公章→攜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夜間建築施工徵求意見表」→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齊全並符合夜間施工規定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受理;對准備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夜間建築施工規定或所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員應當場或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窗口對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下發「夜間建築施工許可證」(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許可證」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提交窗口審批→區環保局審批→將審批後的「夜間建築施工許可證」返回建委窗口備案、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