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施工企業被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半年的處罰會有什麼影響
建築施工企業被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半年的處罰,有什麼影響?這個你就要去查一下,安全各項准則以及處罰規定
Ⅱ 如何查詢建築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去當地的建築網站上查詢
Ⅲ 建築企業有不良記錄禁止招投標的時間是多少
按《建築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築市場誠信行為記錄信息的公布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做出後7日內,公布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
另《辦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整改結果,對整改確有實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准,可縮短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於3個月。
Ⅳ 建築業不良行為記錄哪裡找的出來
建築網建設通上的經營提醒就是
Ⅳ 建築企業不良行為記錄是指什麼
「不良行為」一般是泛指一切違反社會規范的行為,包括違反一般生活准則的行為,違反社會生活、學習、勞動紀律、企業管理等公共道德規范的行為,違反法律規范的行為和犯罪行為。
廣義的說,所有這些行為的記錄,無論是在公安局、派出所還是在單位,都是不良行為記錄。這里所講「不良行為記錄」,一般來說是地方政府、政府部門頒發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所提到的不良行為記錄。
其「不良行為」,是指某一行業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的不良市場行為,即在從事該行業活動中,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准條文、規范、規程及規范性文件等行為。對這些不良行為的記錄,存放在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稱為「不良行為記錄」。
(5)建築業企業不良行為查詢擴展閱讀
有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對不良行為記錄問題規定得非常詳盡。例如2005年12月的深圳市建設局發布《深圳市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公示與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對「不良行為」給出明確界定包括:
1、違反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城建檔案、合同管理、勞動用工、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設標準的行為;
2、違反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3、妨礙或干擾監督管理的行為;
4、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不良行為。並明確了認定和記錄部門: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執法機構是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為的認定和記錄部門。還要求記錄部門按照本辦法,對各自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不良行為,採用下列文書予以認定和記錄:
(一)、責令整改通知書;
(二)、責令停工通知書;
(三)、不良行為認定書;
(四)、行政處罰決定書。
Ⅵ 建築施工企業有不良記錄有什麼處罰措施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第三十二條規定:
1、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弄虛作假、轉包、違法分包、不履行合同約定等問題,擾亂了正常的建築市場秩序。對此,我省將對建築市場實行常態化監管,查處建設單位不具備建設條件自行發包、強迫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以及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等行為。
2、其中,對不符合程序的將停止其招標、廢除其招標結果。對違法開工的項目要責令停工,並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3、此外,對建設單位任意壓縮工期和工程造價,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不按合同約定進行建設等行為,除了責令限期改正、降低或吊銷資質證書,並處以罰款外,也要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6)建築業企業不良行為查詢擴展閱讀: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二、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的過程具有流動性。建築施工企業所承接的每一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必須在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施工,因而建築施工企業必須隨著承包工程所在地點的轉移而轉移。
三、建築安裝人員和施工機械設備都必須在各個工地上流動,這就需要合理安排施工人員,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重視施工機械設備和材料的管理。
Ⅶ 建築工程企業誠信管理不良記錄在相關平台上公布期限至少六個月.句話我認為應該是正確,可好多資料都說
按<建築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築市場誠信行為記錄信專息的公布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屬定做出後7日內,公布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另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整改結果,對整改確有實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准,可縮短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於3個月.
以上說明,最短可以是3個月,所以6個月是錯誤的.
Ⅷ 建築企業有不良行為和通報對中標有影響嗎
不良行為記錄俗稱進政府采購黑名單,一般根據其不良行為性質情況由財政部門掌握限制其在1-3年內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法律依據可參考18號令第七十四和七十五條。
第七十四條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政府采購項目中標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並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二)採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的;
(三)與招標采購單位、其他投標人惡意串通的;
(四)向招標采購單位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在招標過程中與招標采購單位進行協商談判、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者與采購人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投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無效。
第七十五條 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並予以通報:
(一)中標後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
(二)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
(三)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Ⅸ 建築企業不良行為網上公示是否有法律效力
隨意在網上公示別人的信息,這個就已經違法了。